第六章
野外,山坳平地上白雪皑皑,像一块块移动的洁白床单。一间房子孤零零矗立其中,犹如一块空棋盘上的一个小卒,孤军奋战。厚厚的积雪掩盖了穿过艾灌丛通往院子的泥土小道,那间房子仿佛存在于另一个世纪,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只能透过时间帘幕的缝隙瞟上一眼,把目光移开一会儿,它就会消失。
暴雪来袭的日子,天气阴沉沉的,整片大地就是一块洁白的水彩薄涂层。那个黑色的房子若隐若现,就像在白垩岩悬崖上的一个洞穴,又像白晃晃的天穹上敞开的一扇门,跟它的主人克拉拉·里夫斯一样,是一颗朴素外表下跳动着的温暖的心。
春天,道路干涸,皮卡车不会陷在泥泞中可以通行的时候,就终于有可能到达克拉拉的家。如果有人接她的话,她也终于可以出门了。由于关节炎,她不能开车,也几乎不能走路。但是她定期会到64.37公里开外的城里去,带蛋糕和自制的果酱给更年轻、更有能力的朋友们。
克拉拉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如果不熟悉她,你永远无法理解她的生活方式。她给人感觉似乎离得很远,在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对这个世界不感兴趣。因此,了解她本身就是一项壮举。你看到的大部分也都是见过克拉拉的人对她的看法和评价。这并不是说她对任何人都不友好。但她的实际为人确实鲜为人知,在她愉快、坚强的外表下仿佛还有一个完全不同的她,就像一只脆弱的寄居蟹,躲在别人硬壳下。
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70岁了,也可能更年长。她把满头银发梳成两条长辫子,挂在那顶已变色的深色斯泰森毡帽下。每次见到她的时候都戴着那顶帽子。从后面看,你会发誓这肯定是一个男人,因为她穿着松垮牛仔裤和男式长款格子衬衫,衬衫从她那羽绒马甲下露出来。有时衬衫是蓝色的牛仔布,但大部分时候是格子棉布,冬天则是羊毛料。她的牛仔靴已磨损,后跟一边厚一边薄。
由于关节炎和臀部问题,克拉拉走路很不方便,但她还是和她弟弟杰德·马利一起骑马外出。他俩同样的年龄,同样的相貌,同样的深沉——尽管如此,她一般把截堵小牛犊和奶牛的活留给更有活力的牧场助手和邻居们。
在弟弟和自己两个相邻的牧场上,她主要负责在流动炊事车上做饭。春天打烙印和秋天装运期间,她做了一罐罐炖肉和辣酱,一盘盘饼干和面包,还有新鲜出炉的布丁和蛋糕,含在嘴里如同吃着热烤面包上的蜂蜜——所有这些美食都出自一个用柴火烧的荷兰炖锅,都出自那辆用作牧场厨房的老旧牧羊车。
那辆笨重拱形顶的牧羊车,得用牧场上唯一能拖动它的工具——一辆两吨重的卡车拉到打烙印畜栏的旁边,搭建起一个临时小家,像一架简朴的吉卜赛马车,整个夏天都停靠在艾灌丛中。等到最后一批小牛被运走,所有母牛完成接种疫苗和孕检(兽医检查看看是否怀孕),并被运回到院子附近的牧场,方便冬季时喂养。打烙印的畜栏空置等待第二年再用时,那辆老旧的移动餐车也就被拉回杰德的院子里闲置着,给成群的鸽子休憩,等到来年春天再启用。
最初的移动餐车,用老炉灶烹饪,是牧场主查尔斯•古德奈特的发明,约翰•福特•韦斯特很喜欢。古德奈特与奥利弗•拉菲英一起开辟了第一条穿越怀俄明州的长途牧牛之路。他改装了一辆老式军用补给车,为他的长途牧牛团队服务。
移动餐车看上去跟其他有篷的马车一样,有一块木制底板和拱形油布屋顶,而且它后面还有一个内置移动格,带一块折板,向下折就是一张桌子。移动格里装了很多东西,从食物到锅碗瓢盆,甚至还有一个“必需品”抽屉,里面装着针、线、纽扣,以及威士忌酒,当然,这酒是为消毒所用。咖啡壶放置在移动格的内置小橱里。移动餐车装满了所有马匹不能携带的东西——工具、咖啡机、水桶、铺盖、雨衣、绳子、枪支弹药、提灯、煤油、车队的粮食,以及马车的零部件。
里夫斯农场的移动餐车一直没有精彩的经历,但却给了巴斯克和墨西哥牧羊人家的温暖,特别是在他们放牧大批大批的羊群时。所以毫无疑问,移动餐车在马尔里-里夫斯农场一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设备。
克拉拉的房子,就在狭长小路的尽头。屋外萧瑟荒凉,室内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很简陋,窥不见她的内心世界。没铺地毯的松木地板,没有坐垫的木椅;玻璃橱柜里没有摆设玩偶,没有瓷器茶具,没有褶边的垫子;只有画着猫的挂历和一个朋友小孩送的图画。没有钩针编织的小垫布,也没有手工编织的小地毯,只有厨房里的几盆植物和几本《读者文摘》表明有女人住在这里,而且是一个牧场妇女,一个能接生小牛犊,能开拖拉机,能钩编毛毯,打烙印季节能同时招待五十个人的女人。房子里几乎空无一人,甚至还不如移动餐车有家的感觉。
然而,这么凄凉可能是有原因的,一个似乎可以回答所有问题的原因,但仍然会让人感到疑惑。
克拉拉和她的丈夫曾经住在一间移动房屋,但却被大火烧毁了,包括她所有的财产。丈夫为她建造了这所房子,但在完工前得了癌症。她一直照顾他直至去世。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克拉拉没什么财产,也没有过去的纪念品,没有小摆设,没有琐碎的杂物。她已经能坦然面对死亡和毁灭,而且知道这个世界的华丽只是暂时的,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现在房子也只是展示了她的一面,就像她向世界展现的脸:微笑的蓝眼睛,愉快的笑声;但要通往她那跳动的温暖心房却还有一条暗淡的长走廊和一扇紧闭的心门。
* * *
浓厚的乌云紧紧包裹着山峰。云层下面露出靛蓝的山脚,这儿一块那儿一块地点缀着雪白的积雪。在更往南的地方,山峰则被渲染成完全相反的色调,洁白的底色上被泼染了几块深蓝色。一束耀眼的阳光穿过云层,射向山谷,像一根拉绳把各个山峰串联一起。
室外草地上,透过暗红色的柳条,我看到有团黑色的影子离开远处的干草堆。那是满载着干草的马车,开始出发去喂食。就在房子前面,一间老木屋不堪多年重负歪斜着,看着河岸上雪白的厕所。
从我厨房的窗户看出去,这景色已经多年不曾改变。
* * *
里姆罗克匆忙进屋。
“穿上衣服,”他说,“来帮我一起处理脱垂。”
脱垂? 我?
“老板和雷去科罗拉多卖牛了。”
我看到他从工具箱里拿了一根长长的弯针和八十磅的渔线——我坐进那辆皮卡车,真不明白脱垂是指什么,所以不能回去。
“嗯,脱垂是指,当母牛产小牛时,它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停止向外用力,子宫就会掉出来,”里姆罗克说。“不要紧的”。
不要紧的? 一头牛的子宫掉出来,掉到积雪覆盖的草地上,这不要紧的?
“你打算怎么办?”
“哦,我们只要把它塞回去就行。”
这一次,我没听错,他说的是我们。
他开着运马拖车,趁着坑坑洼洼的地面还能通行,趁着那些紧闭的门还能打开,快速穿过草地 (我很快就明白了:这正是一个女人在牧场作为搭档的真正作用:打开所有那些该死的紧闭着的门)。云层在不断加厚,天色越来越暗。虽然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到草地上,但好在有持续刮着的刺骨寒风,所以地面仍然冰冻得发硬。所有的东西都被染上了一抹淡淡的银黄色。
里姆罗克带着他的夸特马[ 夸特马:美国驯养的一种善于冲刺的短距离竞赛用马,竞赛距离通常为400米。]赛迪回到拖车旁边,这样一旦有需
要,就可以运送母牛快速去镇上看兽医。但是,小镇远在八十公里开外的地方,而且他也不知道那头母牛已经在这恶劣的天气中躺了多久。
他向我保证,他之前已经做过很多次这样的事情。
整个晚上,每隔一小时他就要骑马出去检查一下院子附近草地上有身孕的小母牛,但有太多的牲畜要看管,而且每头牲畜的活动范围又广,所以年长些的母牛产小牛时就通常没人照看,只是每隔几个小时检查一次。因此如果有母牛难产或者遇上罕见的麻烦,那就不太可能马上被关注到。
那头母牛偏偏又在河的另一边,牧场尽头的一颗小杨柳树后面,和它的小牛犊躺在一起。它已经不想动了。里姆罗克骑在马背上,终于设法让它穿过满溢的河流来到牧场草地上,但它马上又躺下了,我不得不直接把拖车倒向它。
子宫是一个巨大的、微红色的袋状物,从它尾部挂下来,像一个红肿的乳房,上面布满残留胎盘的鲜红印记。看上去它只是往外排污物,也不知道它持续这个状态已经多久了。
当我们试图让它站起来爬上拖车时,那头母牛已经不会动。尽管很明显它不会去任何地方,但我们还是在它周围竖起了铁栅栏。然后,里姆罗克骑马去接它的小牛犊。
它试着爬了几次,但太虚弱了。每一次,它都往后倒,气喘吁吁。最后,它侧边躺着,不停喘气。
等到里姆罗克把小牛扛在马鞍上,带回来的时候,母牛的嘴鼻处一直在冒泡沫,它已经放弃挣扎着站起来了。寒风凛冽,我们试图让它站起来。
“它不应该那样躺着,”里姆罗克喃喃地说。“也许它这样已经有大半夜了,而且开始进入休克状态。”
无论怎么推它怎么拉它都没用——它已经没有自我控制力,甚至当我把它的小牛抬在它和拖车之间,它也没有想靠近小牛的意愿。
里姆罗克临时决定他自己来帮它把子宫推回去,不去浪费时间把它弄进拖车里。
他卷起衣袖,拉直母牛后腿,给它打一针,以减轻疼痛。然后,跪下来,他把一大坨球状的子宫聚拢在他臂弯里,然后往里推。做不到先清洗下子宫了——小溪的水冰冷,如果用这个水清洗的话反而会加重它的休克状态。
子宫恢复原位,它哞哞叫着,伴随着间歇性的抽搐。血从它的鼻孔汩汩冒出来,它开始发出咕噜声呻吟着。浓臭的黑色尿液倾泻到里姆罗克手臂上,混杂着胎盘的鲜血。一群奶牛聚集在我们后面,静静观看。
当子宫重新就位时,那头母牛突然变得非常安静。没有剧烈地战栗,没有垂死挣扎;它就那样停止了任何动作。
里姆罗克站起来,伸手靠近它眼睛,但即使他用手指都触摸到它眼球了也没有任何反应。
它稍微动了一下,我们看得出它还在呼吸,只是若有若无。
我们尽力了,即使是带了抗生素也不会有什么用处,太晚了。那头奶牛就那样躺着,一动不动,最后停止了呼吸。
“我就不明白了,”里姆罗克边说边把栅栏板重新装到拖车的一侧。“在帮它把子宫塞回去前,我得先骑着马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脱垂的情况。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我猜这一定是因为寒风和严寒,还有休克。”
由于成熟的母牛一般都在野外宽广的草原和灌木丛中产小牛犊,所以在它从牧场的一端到另一端的时间里也很有可能会脱垂。
如果它早点被发现的话,也许会活得更久一些。或者如果我们能带它去看兽医。抑或,如果没有猛烈的寒风,小溪也没有那么冰冷……
无从得知。
* * *
城外一座山的半山腰上,矗立着一幢房子,看起来像一艘船。房子建在一个角落里,眺望着山谷,有一面像邮轮船头那样的玻璃幕墙,房子用的都是组合件,随时可以被钉在一起。尽管看起来很简单,但我有时候怀疑它是否会完工。
因为我知道它的建造者们。
这位加拿大工头很有能力——当他决定去工作的时候,那是很难得的——但是他的两个主要助手,一个英国人和一个爱尔兰人,却沉迷于酒精和音乐。
吉姆是爱尔兰人,身材高大,棱角分明,瘦骨嶙峋。他从来没过像尊尼获加这么黏稠的威士忌。他快言快语,几句话就可以把人分析彻底。布莱恩是约克郡人,他那带着浓厚方言模糊不清的口音更让美国人费解,尤其是他说得快的时候。因为他留着长发,当地乡巴佬认为他是个嬉皮士,而且智商堪比每天被他钉在一起的木板。然而,布莱恩没有觉得这是侮辱,而是它看作是一种持续的娱乐,比每个人都开心快乐。
一天晚上,吉姆和布赖恩在小镇上参与了一场对温德河印第安人保护区的闪电袭击战。印第安人保护区占了怀俄明州一大块区域。连着喝数小时,而且喝了大量烈性酒,布莱恩踉踉跄跄地走进附近一家汽车旅馆,留下吉姆一人与一名当地肖松尼族印第安人深入交谈。然而,和蔼可亲的吉姆却惹恼了他,那个人还跳到他的膝盖,威胁说要用小刀刺穿他,幸好后来那人被酒吧里其他人拉开。
既然作为一名友好人士,吉姆不打算让一件谋杀未遂的小事破坏了一段正要开始的友谊。因此,等那人平静下来后,吉姆给他买了一杯酒,最后还用皮卡车送他回家。
但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尾,因为他们第二天还在说这事。吉姆回到汽车旅馆时,他对自己的冒险感到非常兴奋,他努力唤醒布莱恩,告诉他自己差点被刺杀的事。
“他摇了摇我,打开电视,在我耳边大喊,拍打我的脸——但我还是在昏睡中,”布莱恩说。 “我甚至把一罐他当作烟灰缸的过气啤酒罐扔到他身上,但这家伙还是叫不醒。”吉姆补充道。
“不管怎样,最终,我醒来,发现他在枕头上不停地敲打着我的头——天哪,我今天早上还头疼。我叹息:‘怎么了?怎么了?’想着肯定是有地方着火了。”
吉姆咯咯笑了。
“你知道吗? 后来我终于清醒了,他却失去了兴致。砰的一声他把我的头仍在枕头上,自己倒在另一张床上了。”
“你到底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说。“明天早上告诉你。”然后他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