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你希望今年冬天下雪?告诉你:怀俄明州的冬天只有雪,除了雪还是雪,外加狂风和更大的雪。
我想,冬天也有它的高潮:当你的脸颊第一次感到冷冽的风吹过时,或者当你听到树木褪去树皮后,树枝发出咔哒咔哒清脆的声音时的那种兴奋和激动。有一种期待——近乎渴望——在经历了一个干燥的夏天之后期待新鲜空气,以及干净洁白的大地。
白雪把一切都覆盖起来,把地上的坑坑洼洼填平,给掉了漆的畜棚和钢槽刷上一层雪白的油漆。它甚至让我们那间破旧的移动屋也看起来像个舒适的住处,积雪悬挂在屋檐上,好像一个可爱的小无赖带着一顶棒球帽,有点滑稽。
它掩盖了院子里一切肮脏的东西。
但是你每天都必须在黎明前起床,裹着漆黑的夜色出门,风刺痛着脸颊,身上仅有的一点热量被吞噬,逐渐变得麻木,这种时候,对冬天的新鲜感立马就会消失殆尽。你很快就厌倦这漫天的白雪,特别是寒风乍起,白晃晃的雪地就像个幽灵似的在你眼前晃动。
而且冬天通常会持续大半年。扫雪机经过,道路两旁堆起雪白的高墙,道路也随之变得狭窄,像一条条兔子奔跑的跑道;出门时你必须带上链条,并习惯在暴风雪中给轮胎套上以便穿越冰冻的山口。有时即使是相对较短的旅途也会变成生存考验,因此你必须随时做好准备,以防万一——这里不是伦敦。
就在你认为这一切都快结束,期待暖和的日子;在你确信自己能在紧紧包裹的柳树枝头看到一丝绿色时,天空阴沉,鹅毛大雪倾泻而下——又一次你不得不愤怒地把汽车留在暴风雪中,疯狂地拖擦靴子带进室内的雪泥,怒视着漫天的大雪飘过窗户,并试着假装很兴奋,毕竟已经剩下没几个像这般漫长、沉闷、煎熬的寒冬腊月了。
在晴朗的日子里,没有风,太阳照在雪地上,闪闪发光,像铺满了钻石,我承认我又被眼睛欺骗了。但总的来说,我想说我已经看够雪了,下辈子都不再想看。
* * *
怀俄明州的冬天总会带来幽居病,特别是女性。有些地方汽车无法到达,只有不断变化的几条泥泞小路,很容易就让人觉得被积雪和严寒天气所囚禁。野外的宽广地带,夏天的时候很迷人,此刻却变成了让人倍感压迫的牢狱墙,厚厚的积雪像是一条令人窒息的毯子。
我认识一些女人,她们因为一整个冬天都无法出门而感到沮丧,然后就习惯窝在家里,后来即使到了可以出门的时候,也不愿意出门了。
婚姻也不可避免受到了伤害。毕竟,当你连续数周都只能见到同一个人时,那个人就变成了憎恶天气的化身,很容易成为你发泄的对象,把对严寒、暴雪和狂风的愤懑都发泄出来。如果你不跟那个人说话,生活就会变得非常孤独和沮丧。因此,春天到来时总会有一连串离婚和绯闻事件发生。
在这个高地地区,每年有十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地下雪;平原上因为有无情的风大约持续6到7个月。所以怀俄明州确实只有两个季节:冬天和八月。甚至在7月4日独立纪念日那天都会下雪。
因此,相信我,当车子在雪地里抛锚,积雪很深,你不得不从车窗爬出来——而且是一周内的第三次时——你就会想起狄更斯笔下随地可见的圣诞节场景,跟长水痘一样神奇。
喂完牛到睡觉之前有一段漫长的时间,但我们也没有电视看,因为高山挡住了信号的接收。有时我们可以收到当地的广播电台,但通常不值得听,所以气氛总是死寂沉沉,不够活跃。
能出门的时候,皮卡车上只能收听到播放乡村音乐的AM频道。如今纳什维尔市的新农村发展强劲,但怀俄明州乡村地区的电台仍处于八九十年代的水平,泰咪·温妮特[ 泰咪·温妮特:1942年5月5日-1998年4月6日,美国著名的乡村音乐歌手,词曲家。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之间,她左右了乡村榜单,共有二十首歌曲位列榜首,被誉为“乡村音乐第一女歌手”,《站在他身边》是其代表作。]的歌曲《站在他身边》循环播放,播放时间似乎比孤岛上自由女神像矗立时间还久,而且你会热切
地希望汉克·威廉姆斯[ 汉克·威廉姆斯:1923年9月17日-1953年1月1日,美国著名歌手、词曲家音乐家,是20世纪美国最著名和最具影响力的歌手之一。在风格上,他既不像东南部的和声风格,也不接近西部流行的西部摇摆风格,他创造了一种抑郁的但却坚定的唱法。代表作品有《相思布鲁斯》(Lovesick Blues)、《今晚不要流泪》(There will be no teardrops tonight)、《你的欺骗之心》(Your cheatin heart)以及《你又赢了》(You win again)及《什锦菜》(Jambalaya)等。]离开,到其他地方唱他的孤独。
镇上有几间酒吧,最大那间酒吧的老板误以为他自己可以把握住音调,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会选择哪一个晚上来向大家展示他的跑调。好在那间酒吧离得很远,除非要去那留宿,大家一般都不会开车大老远赶过去。
怀俄明州乡村中部的农场与世隔绝。牧场距离最近的“城镇”也有数十公里——这种小牧场通常只有十人,而且其中五只是狗——牧场上没有电视信号,而当地电台除了用三十秒时间来播报国家新闻头条,其他时间只关注附近发生的新闻,你真的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正在
发生着什么。
有一份全国日报,报道国家有线电视节目,除此之外,就只有当地周刊,倾向于关注邻里利益的故事——比如委员会如何为学校体育设施、犯罪、高中足球比赛结果、环境恐慌等事情筹集资金。最重要的一个版面是社区新闻,也就是八卦专栏。我曾经试图在我担任编辑的地方报纸上取消这个版面,报纸一度变得无人问津。显然,对小城镇来说,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的是谁和谁共进晚餐,吃了什么,谁家和谁家之间最近的一次挤兑,以及猜测一下某女人小孩的父亲是谁。
美国地域宽广,州与州之间的距离可达数百或上千公里,乡村与乡村年之间就更远了。所以有些地方接收不到国际新闻一点也不奇怪,如果你生活在远离怀俄明州夏延市的乡村地带,就差不多与这个世界脱钩了。
再加上西部和中西部其他所有的乡村和小城镇,你就能理解为什么美国没有外交政策——因为每个州的居民都认为,只要跨越州际线就是出国了。
由于缺乏娱乐项目,我们会听很多磁带,包括盒式磁带和八轨循环磁带(据传系为诺亚在亚拉腊山所留)。与大多数自尊自重的牛仔们一样,里姆罗克也有克里斯·勒杜制作的每一盘磁带。他原来是怀俄明州一名不见经传的前牛仔竞技骑手,后来在加斯·布鲁克斯[ 加斯·布鲁克斯:1962年2月7日—,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最重要的乡村歌手,美国最畅销的艺人之一,仅次于披头士和猫王,位列第三位。截止2013年底共发行19张专辑,其中9张为冠军专辑,6张获钻石唱片认证(与披头士并列第一),全美唱片销量近7000万张,全球销量过2亿张,2012年选入乡村音乐名人堂。]歌曲中隐约提到后而得名。
勒杜原来在凯西[ 凯西:怀俄明州约翰逊县的一个小城镇。]的农场放牧。那是一块安静的山地,却也是19世纪80年代约翰逊县牧场争夺战中谋杀和叛乱的温床。事实上,发生第一起谋杀案的小木屋就在勒杜的农场上。
1976年,克里斯荣获世界鞍骑术冠军。之后他开始制作发行自己的磁带,在骑术竞技赛现场把这些磁带摆在皮卡车拖斗上卖,因为当时在纳什维尔[ 纳什维尔:美国田纳西州首府,以作为乡村和西部音乐的中心而闻名。]人们更热衷于亮片衣服和蓬松发型,他无法签到片约录制牧场生活有关的歌曲。然而,正是从这种小摊小贩生意起步,他开始为唐·威廉姆斯等明星们开办演唱会,同时他写的关于牧牛和骑马等牧场生活的歌曲开始在西部牛仔之间被广泛传唱。
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歌确实唱出了那些风雪中牧牛人的心声。每次看到里姆罗克脸上和手上的伤疤、划痕和老茧,或是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被风吹割过的脸时,我总是会想起克里斯的一首歌曲。虽然那首歌的内容是骑术竞技赛,但却都唱出了怀俄明州牧场真实的生活,其中有句歌词是这么唱的:“这不是岁月,伙计;是距离。”
* * *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凯西镇现在牧有很多羊,而曾经也正是这些羊群犹如“牧场蛆虫”引发了怀俄明州斯托克牧农协会(看名字,你会认为他们按配额种植大丽花)史上最黑暗的时刻。1893年有本名为《草原盗贼》的小册子——当时的《撒旦诗篇》,臭名昭著,整个西部地区都抨击并焚烧它。它的作者阿莎·美世也被捕入狱,理由是他通过邮件散发谣言,谣传约翰逊县入侵是受了某些国家最高官员的煽动和支持,甚至连美国总统本杰明·哈里森也被认为是密谋杀害布法罗县
官员的同谋,同时列在“死亡名单”上的还有牧羊人和自耕农,这样牧牛人就可以为自己保留土地。
1886-1887年的暴风雪导致了史上有名的“大死亡”,成批成批的牲畜丧生,从加拿大到德克萨斯州各州的平原均一片萧条。农场倒闭,牛仔们被解雇,走上犯罪之路——凯西镇西南部那个在沃尔牧场上叫做霍尔的山谷平原最先成了当时的非法窝藏点,红巾帮统治着这个区域,他们围捕“未打上烙印的牲口”(未标记的小牛和流浪牲口),组成自己的牲畜群。
与此同时,自耕农也开始进入,他们占领土地,筑起篱笆,开垦牧场,种植庄稼,畜养羊群。牧牛者们求助于他们的行业管理机构怀俄明州斯托克牧农协会。协会宣布所有未打烙印的牲口都系为其成员所有,任何围捕强行占有它们的人都可以被合法处以绞死或以偷盗名义击毙。然而,这是在西部蛮荒之地,不久,自耕农和牧场主之间便彻底对立,周六晚上两派之间的枪击和私刑变成家常便饭。
自耕农中有一位勇士,名叫纳特·钱皮恩。他为维护自身权利毫不畏惧,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1891年11月,他第一次遇到雇佣枪手,就成功将他们赶离他的小屋。他和许多其他的人一样,也被牧场主列入了死亡名单。
他在西部的事业还没真正开始就已失去了。牧牛者们囤积了大量武器,并筹集了近10万美元从爱达荷州和德克萨斯州租用专业枪支。他们发起了一场巨大的宣传运动,谴责纳特和自耕农,光明正大地用武力控制所谓“无法无天的盗贼”。
1892年4月,怀俄明州官员命令民兵与专业枪手联合入侵约翰逊县。他们要推翻或杀死在布法罗市的官员,以牧牛人的名义控制这个县。一列特殊的火车从夏延市往北开进,沿途还切断了电报线。
枪手们自称“监管者”。他们包围住钱皮恩的KC农场,枪杀了钱皮恩的合伙人尼克·雷。持续了一整天的战斗之后,一辆装满稻草的四轮马车被点燃,然后滚下山坡,滚到小木屋。就像所有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钱皮恩双手持枪逃出了小屋,却倒在了院子里,身上被贴了一张纸条,写着“小心盗贼”。
好在邻近的牧场主设法拉响了警报,布法罗的市民们武装好自己,准备好随时迎接监管人员。一位名叫鲍勃·富特的老人骑着马在大街上,号召人们振奋精神,保卫自己的城市。监管人员在布法罗南部的TA牧场被市民们围困了三天,被迫停止进攻,重新分析形势。
但后来,事情发生了不光彩的转变,默瑟称其为“时代的最大耻辱”。监管人员设法向怀俄明州州长阿莫斯·巴伯送达了一条信息,他通知了美国参议员弗朗西斯·E·沃伦和约瑟夫·M·凯里,他两又去告知哈里森总统。
几天后,美国骑兵火速赶来营救,并护送监管人员进了夏延监狱。但当他们被立即保释后,人们开始怀疑到底是谁获救了。神秘的是,他们中没有人被送去接受审判。
有了这样一段好莱坞大片式的历史和强硬进逼的名声,牧牛者们在怀俄明州至今仍占据着最高的地位也就不足为奇了——即使是那些只在梦中驰骋过牧场的人也这么认为。但令他们大为恼火的是,眼睛所及之处仍然全都是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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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生物很讨厌下雪,它就是麋鹿——体型巨大,看起来就像是被一个从来没见过完整麋鹿的人把各个不同部位拼凑在一起。有一年,在珍妮特和巴克·雷纳山脚下的房屋旁,一只公麋鹿撞上了一辆扫雪机,很可能是由于持续快速坠落而造成的强烈挫败感造成,而且这挫败感又随着嘈杂的机器声蔓延累加。幸运的是,司机没有受伤,麋鹿也没有受伤,只是扫雪机需要大规模维修。
当地一份老牌报纸经常报道公麋鹿撞上卡车和拖拉机的故事——如果你知道一只成年公麋鹿站着就可达2.29米高,而且这个高度只是到它肩膀的高度,鼻子到尾巴达3米,就很容易能想象出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麋鹿们发现冬天是一个需要持续挣扎才能生存下去的季节。它们最喜欢的灌木和树木此时要么光秃秃,要么被雪覆盖得严严实实,而且林地池塘也被冻结,吃不到美味的水生植物。
北部的牧场上,山上的草垛用三米高的垂直板围着,好像一个个蓬松柔软的纸杯蛋糕,上面覆盖着松脆饼似的海绵。但这景象并不总是能保持:麋鹿会站在草垛旁边,用后腿推翻围板吃草料。草原上的草料场则是小鹿和牛的主要猎食之处,所以它们被带刺铁丝网围起来——但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骡鹿和兔子。
麋鹿的名字可能来源于印第安阿尔冈昆部族人的名字“蒙斯”或“莫兹”,意为“吃嫩枝的人”。其实麋鹿还可以吃其他很多种植物,用它那12颗扁平的臼齿慢慢咀嚼。在所有六个鹿种中,阿拉斯加麋鹿体型最大,跟谢尔曼坦克一样大,而且只有雄性麋鹿有鹿角。
在寒冷的月份里,麋鹿成群聚集在一起。有天途经杰克逊霍尔时,我不得不在卡车里坐了足足20分钟,等待一大群麋鹿——怀俄明州M1(麋鹿1)不紧不慢地穿过公路。还有一次,我数了数,有五十只麋鹿躺在路边的草地上,像牛一样平静地咀嚼着,与此同时,还有更多的麋鹿从旁边的树林里出来加入其中,像是在赴约。
住在牧场院子里的一头骡鹿,在河边柳林散步时发现了几只同伴,一只跛腿母鹿,一只漂亮雄鹿,身上有四个斑点。在西部,鹿根据每只鹿角上面的尖头数量来分类;这些骡鹿,每只鹿角上有四个尖头。尖头的大小和数量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健康程度而增加。而在东部,鹿通常是通过尖头的总数来分类,使得听起来感觉它们头上长有圣诞树。
简单地说,其中一个鞋架曾经挂在我们那间移动房屋客厅的墙上。尽管发现它很突兀,头碰到也别提有多疼,因着低矮的天花板,我所有的呻吟都没有被注意到——只有我故意把里姆罗克的狩猎杂志扔在它下面的地板上,以及他的头也撞上时才会被注意。然后,鞋架会立即被放到空的地方。他会故意把它放在床的上方,以免有些不受欢迎的亲戚想留宿——特别是那些有浪漫倾向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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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上,我正在洗早餐的碗碟,从厨房窗户往外看滑雪,里姆罗克突然冲进来,脸上溅满了血。
那只心浮气躁的比利时种马雷蒙刚被拴在雪橇上,突然有只蜜蜂飞进它的辔头,它拉着同伴麦德龙以及空雪橇开始狂奔。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里姆罗克和雷都来不及调转雪橇,雪橇撞上了院子另一边的围栏上,它的轴穿过围栏卡住了。雷蒙越过围栏,把麦德龙甩在后面。我们都无法弄清楚,马都没被解开,这是怎么发生的。
雷被抛到一边,只是撞了下肩膀,而里姆罗克却撞向雪橇前面那些直立的嵌板,眼镜磕到鼻梁,耳朵也弄破了一块。好在没人受伤严重,马匹甚至都没有被刮伤——更不用说雪橇了。
鼻子和耳朵上贴着创口贴,眼里冒着怒火,里姆罗克怒气冲冲地再次奔到外面,迅速把那两匹马栓到另一架雪橇上,这次的雪橇更长更重。幸运的是,雷蒙似乎把自己和同伴都吓到了,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都表现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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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重挽型马拉着干草车的景象让人联想起19世纪的场景,但实际上,这种方法在北美各地使用广泛——特别是山地地形和冬季恶劣天气使得轮式车辆变得毫无用处,重挽型马才是王道。牧场上拉干草雪橇,把木头拉出森林,抑或是拉一辆载着新娘的车子——无论何时何地使用的重挽型马都很可能是比利时种马。
比利时种马是世界上最古老、最纯种的重挽型马之一。像许多欧洲的冷血品种一样,它很可能始于巨大的黑色佛兰芒,或弗兰德种马,中世纪时骑士们喜欢骑着这类大型马匹上战场。佛兰芒种马本身可能是由北欧史前森林种马进化而来。佛兰芒种马和轻型马之间的杂交品种,如古老的阿登纳斯马,以及和更小、更粗壮的布拉班特马之间的杂交品种,繁衍了完全不同的种马,满足了几个世纪以来人们骑行和驮运的需求。
然而,随着火药的引进,冲突的性质发生改变,轻快型马匹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到了英国内战时期,重型战马通常被诸如巴布马之类的的温血马匹所代替,但是重骑兵和普通战车还是需要粗壮的重挽型马匹。比利时政府开始尝试精选培育比利时种马,并通过举办地区和国家级赛事在世界各地予以推广,把比利时种马作为一个标准的品种。
在克里米亚战争中,重挽型马又一次成为需求,用以拉运火炮和农用机械。种马也再次从比利时出口到世界各地,在克莱兹代尔、夏尔以及萨福克等重挽型马的培育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保护这一品种,法国的比利时种马研究皇家学会于1855年建立了种马谱,用来监控育种,并利用布拉班特马作为母本,培育出了比利时驮运用马匹。这种马匹具备早期品种的最显著特征。直到20世纪初,人们才认识到比利时种马三种截然不同的血统,但如今,不同种类马匹之间的区别通常都已经不明显,很难区分。
1887年,瓦巴什进口公司的哈蒙·沃尔夫和公司律师詹姆斯·康纳一起在印第安纳州的瓦巴什成立了美国比利时种马进口商和育种者协会(现在叫美国比利时种挽马公司)。这是美国唯一一个可以注册比利时种马的协会,并且得到了美国和比利时政府的认可。
虽然当时在北美更受欢迎的是夏尔和佩舍重挽型马,但1903年时,比利时政府选送了一些马匹参加在圣路易斯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和在芝加哥举行的牲畜博览会,从那以后,比利时种马越来越受欢迎。协会数据显示,1910年有近2000匹注册比利时种马,到了1912年又增加了125匹新马匹,那时几乎所有的进口商都有比利时种马出售。
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所有进口都停止,新马匹只得在美国本土繁殖。但在经历了短暂的衰退后,到1925年,新的注册马匹就超过了1000匹。
与此同时,美国育种者开始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精选品种,对比利时种马做了改良,培育出了一种小脑袋和粗脖子的种马。这种马的肩膀和骹骨倾斜,前后整个躯体也更强壮。美国的饲养者还选择培育了一些身体是红褐色、杂色和红棕色,鬃毛和尾巴是金色的品种。如今,红褐色是美国比利时种马最常见的颜色,再配上白色的四肢以及头上的一缕白毛——我们牧场上的马就是这种颜色。
世界大战期间,进口量增加。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机械化的迅速发展使得重型马的培育几乎停止,但是人们发现在小农场和高山牧场上耕作,马匹比机械化工具带来的损耗更少,而且从长远来看,也会节省很多燃料。
1940年后,美国的比利时种马变得更受欢迎,因为改良后,它比欧洲的品种更高,更精瘦,而且没有鬃毛。这个品种,被称为“竞技型比利时种马”,现在通常被用于驮运和展示——有时还参加跳跃竞技。阿米什社区最初饲养红褐色的长腿比利时种马,用来驮运大宗东西和参加大型竞技赛,但这些马匹非常容易激动,远比不上传统的布拉班特种马有耐心,后者是伐木和农业的首选。
布拉班特种马在欧洲的几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名字,就像在美国,它有时被称为“实用比利时种马”。它躯体更浑厚,腿上长满鬃毛,毛色杂,从枣红色到略带点蓝的杂色,甚至是灰色。这种马通常高154cm至172cm,脖子粗短,腿部结实。
集材工和那些诸如牧场上驮运干草等需要重挽型马的人喜欢这种类型。在怀俄明州和蒙大拿州这样的山区,大部分使用驮运型马匹的牧场都使用布拉班特比利时种马和佩尔什马。在森林覆盖少的区域伐木时,重挽型马更合适,因为它们对环境破坏小,不需要宽阔的水泥路。大多数的滑雪道,也就是一匹马纵向拖着树的宽度,一年之内就会消失。同样地,动物的蹄脚和雪橇滑行板,或小型橡胶轮胎,不会把草地踩烂,也不会为了逃离暴风雪而耗费汽油。
而且,重挽型马比卡车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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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黎明静悄悄,初升的太阳映照着山那边的天空,粉嫩柔和。大地被染成银灰色,就像一幅单调的草图上,晕染上了一层玫瑰色,冰冻的水坑则是一大块一大块的光亮色。一只喜鹊从院子窜到柳树上,给天空画上一个污点。
整个世界寂静无声。如果你仔细听,你可能会听到一只郊狼在山脊上孤独地嗥叫,也可能会听到一头草原母牛对其小牛犊的咆哮。靴子踩在雪地上嚓嚓响。每一波涟漪,每一根草茎映射着阳光——眼睛所及之处皆是闪闪发光的宝石。印度黑麦草(又称大盆地野生黑麦)也在朝阳的沐浴下熠熠生辉。银色鼠尾草褪去灰色的残叶,冒出了新绿色的嫩芽。
一个两个三四个,满地都是兔子的脚印,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这里,一只棉尾兔独自到处蹦蹦跳跳,在每一从灌木旁都驻足停留,在雪白的地毯上留下一小块黄色的补丁。在这里,三两只兔子聚集在一丛大鼠尾草旁,然后一起往前跳一段路后再分开。
每年三月份,牧场上没什么活可干,我就在想象兔子们的聊天。里姆罗克值夜班,每隔两三个小时就要骑马出去看看小母牛的情况。而那些老奶牛已经开始在草地上产小牛犊了。
直到白天里姆罗克准备睡觉时,我才意识到这房子有多吵。每扇门都嘎吱嘎吱响,每个抽屉都卡住了,院子里的看门狗不停地在“汪汪”叫。不工作的时候,我想我还是尽可能地待在外面要好一些,可以不影响里姆罗克休息。
牧场尽头,郊狼在牧群外围游荡,等待猎捕时机。只要母牛一离开它的小牛犊就趁机下手。小牛犊们即使不被郊狼或狐狸掠走,也很有可能会被冻死。奶牛们似乎总是在天气最冷最恶劣的时候产小牛犊。
新生小牛犊撒腿玩耍,相互追逐,躲闪着它们的妈妈,踢着它们的脚跟,向它们的朋友炫耀。它们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和疑惑,草丛、干草、鸟——它们从各个角度嗅闻、研究,如果可以的话还想品尝。
喂食时,小牛犊总是先站起来,睁大眼睛,张大着嘴,盯着马车。然后,当它们的母亲开始追牛饼时,它们也跟着向前冲,一头扎进干草中,就像冲进在落叶堆里的孩子。母牛从每一堆干草包咬下一满口,小牛把它扯扔到空中,让干草飘洒飞过脸颊,然后在上面打个盹。有时也会有三两头小牛一起躺在一小块干草堆上。此时,也会走过来一头成年奶牛,完全不管干草下面躲着谁,直接趴下去,差点失去所有躲在那的小牛,因为它们被压着无法动弹,只能从干草堆下伸出鼻子呼吸。
每天早上雷都试图数一数奶牛的数量,看看是否有丢失或自己走开去产小牛犊的。小牛们都挤在一起,穿过牛群,他一数数,就惊得四散逃串,打乱了计数。当它们来到草地尽头时,转过身来,又重复一次。
对这些小牛来说,世界就在脚下。每件事都是一次冒险——每天都有新事物,它们在草地上吃吃睡睡,相互追逐。
但悲剧也会时有发生。一天早晨,我们发现一只新生牛犊躺在山脚。周围布满的郊狼足迹在我们靠近之前就已经告知发生了什么。我们无法判断它是否在郊狼到来之前就已死亡。
它的母亲是一头小个子黑安格斯奶牛,站在旁边温柔地低声叫唤,弯低下头去舔那被撕破、已没有生命体征的躯体。它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不愿离开吗?还是它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仍在乞求小牛自己站起来?
当天晚些时候,我看到那头奶牛穿过牛群,轮流嗅着每只小牛犊,仿佛希望它的孩子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