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女孩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7章

十几岁的时候,我和朋友们喜欢走进一条通入太平洋的巨大下水道。那些大管子里有嗡嗡的回音,有陈旧时光的气味,表面覆盖着盐霜和腐烂的海草。随时都可能会有一股湍流猝不及防地涌进来,非常刺激,我们得随时准备好攀到墙上的梯子上去。总有被大水卷走的危险,随时都要迅速做出反应,所以虽然走到大海的路很长,倒也并不乏味。在我们住的地方附近没有什么冒险和刺激可言,所以就得到漂移的海岸线与遥远的岛屿去寻觅。

小时候,我和朋友们常常在大土堆上玩,我们当时还不明白,它们其实是兴建中的高速公路入口。有一次,凯勒和他的朋友到附近的山谷玩,从断崖跳下去,落在下面湿软的沙坡上。爸爸妈妈们的老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朋友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他要是跳崖你也跟着跳?反正我的回答是“对”。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样的妹妹,我跳下去了,后背着地,耳边是呼呼的风。

我喘不上气来,觉得自己快死了。我觉得这太傻气,不好意思告诉爸爸妈妈。我一直都讨厌犯错,讨厌惹麻烦,也讨厌失控的感觉。

对于我来说,洛杉矶的峡谷是这里最美的地方。乡间山坡上长满枝干扭曲的橡树,高大而又凌乱,加利福尼亚无限明媚的阳光透过纠结的枝叶照射下来。一到冬天,零星小雨让它们显得更加桀骜不驯。它们又是那样浓密,可以把一栋栋零散的时髦房舍掩藏起来。这些峡谷永远浓荫遮蔽,郁郁葱葱。这里住着不少有意思的人,他们看上去并不是只知道自恋,许多很酷的音乐人也住在这里——“水牛春田”[1],尼尔·杨(Neil Young)之类的。在山上,你可以想象自己置身世界的其他任何地方,至少在白天,树木与太多的植物把下面凌乱不堪的一切都掩盖住的时候是这样。十几岁的时候,我听了不少琼尼·米切尔[2],总想象着她也住在这样一栋临时建起来的时髦峡谷木屋里,或许还有个门廊,周围绿树环绕,遮蔽着屋顶。她面带忧郁地从窗口往外看。而我就在几公里之外自己家的房间里,画画,抽大麻,听着她的歌儿,心头阵阵忧伤。

峡谷区和洛杉矶那些中产阶级平庸的平顶房街区可以说有天壤之别,我家就住在那样的街区里。后来我们又搬到附近一处更大更漂亮的西班牙式房子,但一切也没什么两样:绿色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定时灌溉清理,掩饰着干巴巴的沙漠地貌;一切都秩序井然,但却隐含着某种焦虑不安,带着那种一定要保持快乐、新鲜和微笑的持久压力。然而在这一切之下存在着阴影、缝隙与裂痕——弗洛伊德的死之本能。

我记得妈妈有一次指着一大片满是沙土、泥巴和杂草的地方给我看——那里后来成了世纪城,“那儿总有一天会盖起一座城市。”她的语气不像是预言,倒像是说出什么显然的事实:很快,洛杉矶的每一寸土地就会被更多车辆、更多加油站、更多购物中心与更多人所占据。当然,她是对的。

有不少艺人把家安在洛杉矶,我很快就和这样的家庭熟悉起来,不过我们是一个学术之家,和他们大不一样。在中学里,我有个好朋友,她和妈妈还有兄弟们住在一起,她爸爸去世前是电影导演。他们住在贝弗利山庄的公寓里,就在贝弗利格伦。她妈妈相貌美丽,打扮入时,为人亲切,热情洋溢。我最喜欢她丰富的表情。有一天晚上,他们来我家吃晚饭,他们走后,爸爸马上说了一些犀利的话,这一点也不像他,他说,她不是一个“真诚”的人。要知道,“真诚”是六十年代的信条。我觉得他可能是看出我太喜欢这个朋友的妈妈了,我觉得她很迷人,她叫我“亲爱的”,还对我说些妈妈不会和我说的话。爸爸不希望我迷恋这路货色。

后来人们问我六十年代的洛杉矶是什么样的,我告诉他们,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多难看的灰泥粉饰房子:没有西班牙双层建筑式的小型购物中心,没有总是从停车线外露出来的大号SUV车。那时候所谓的“西班牙风格”现在看上去死气沉沉。而且如今也没有人知道该怎么使用灰泥了。

注释:

[1]“水牛春田”(Buffalo Springfield),1966年成立的加拿大-美国摇滚乐队,尼尔·杨和史蒂芬·斯蒂尔斯(Stephen Stills)是其重要成员,结合了摇滚、民谣和乡村乐。1968年解散,2010年曾短暂重组。

[2]琼尼·米切尔(Joni Mitchell,1943-),加拿大民谣、摇滚唱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