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与一个文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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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出身

“如果不理解温莎镇或者整个佛蒙特州对麦克斯意味着什么,就不是真正理解他。那是深深插在传统乡村美国的树桩,而他人生舞台的前景,从许多方面来看都与之相去甚远。”范·怀克·布鲁克斯在《场景与肖像》(Scenes and Portraits)中写道。珀金斯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纽约城或其周边地区度过的,但新英格兰严苛的价值观是他性格的核心。他有许多新英格兰人特有的怪癖和偏见。他的行为和文学鉴赏力可能任性顽固,甚至驽钝守旧。但是,布鲁克斯相信,温莎镇和它所代表的一切使他在内心深处保持着“直率、不为偏见所左右、不为次要感觉所影响、果断、有生气”的品质。麦克斯是一个性格中充满双重性的新英格兰人。

他于1884年9月20日在曼哈顿的第二大道第14街出生,全名叫威廉·麦克斯韦尔·埃瓦茨·珀金斯,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两个大家族的继承人。布鲁克斯说他“几乎没见过别的美国人像他这样明显体现出美国历史的进程,所以你会看到历史仍然作用于他。有时候这种作用并不那么令人愉快,因为他的心思永远处于内战的状态”。

布鲁克斯说,那是1642年英国内战中共和派与保皇派之间的战斗,它穿越大西洋,来到了八代之后的珀金斯心中,他的内心一直没有结束这场战争。如果说父亲这一系家族让他成为“一个浪漫、爱冒险的孩子,懒散、优雅、坦率,充满欢乐、可爱和动物般自然的魅力”,母亲这一系家族则使他相信凡事必须付出努力——“在格格不入的环境中生活,”布鲁克斯说,“当他人生中遭遇危机时,[战争的]……这一面或那一面总会冒出来。”

威尔士人约翰·埃瓦茨是麦克斯维尔·珀金斯第一个移民到北美新世界的祖先。这个契约佣工于1635年登船,在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安顿下来,并于1638年成为自由人。一个半世纪后,他只剩下一个直系后代——耶利米·埃瓦茨。耶利米·埃瓦茨生于1782年,毕业于耶鲁学院,在纽黑文当执业律师。他是一个严谨、清心寡欲的虔诚教徒。他的同时代人评价他“过于坚持正直,因而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律师”。他娶了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康涅狄格州代表之一罗杰·谢尔曼寡居的女儿梅海塔布尔·巴恩斯。他们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顿定居下来,他在那里担任正统的基督教公理会会刊《盛装卫士》(Panoplist)的主编,从此开始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传教布道的事业中。但他也没有把“传教”局限在宗教事务上,由于在一次外出传教时宣传废除奴隶制度,他在佐治亚州蹲了一年监狱。1818年3月初,他在离开萨凡纳的途中得知,他的儿子——威廉·麦克斯维尔·埃瓦茨——出生了。

威廉于1833年入耶鲁大学求学,参与创办了《耶鲁文学杂志》。他以优异成绩毕业后,再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当时刚被哈佛录取、正在写海上冒险回忆录《船上两年》的理查德·亨利·达纳[1]后来回忆说:“我在那里求学期间听到的最成功的演讲……是威廉·麦克斯维尔·埃瓦茨面对一大群本科生做的演讲。如果他不能成才,他将是我认识的年轻人中最令人失望的。”1843年,埃瓦茨与海伦·密涅瓦·沃德纳在她的家乡温莎镇成婚。接下来的二十年中,他们生了七个儿子,五个女儿。

埃瓦茨没有辜负达纳的期望。他在纽约市的律师工作在1855年受到全国的关注,因为他把占自己所有财产四分之一的1000美元捐给了废奴运动。到1889年他最后一次出庭时,他已经参与多起考验宪法基本原则的诉讼审判。《美国传记大辞典》称他是这一代中“三起大案例的英雄”,即日内瓦仲裁案、1876年蒂尔登-海斯总统选举案、安德鲁·约翰逊总统[2]弹劾案。三起审判他都胜诉,因而确保了美国内战中对北方联邦作战的其他国家向联邦支付赔款,帮助一个在大选中没有赢得多数直接选票的候选人当上了总统,还维护了一个总统继续其任期的权利。

埃瓦茨在准备辩护时,总是向一些渊博的朋友征询意见。他常常找亨利·亚当斯[3],后者在他以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写道:“有疑问时,厘清思路最快的办法就是讨论,埃瓦茨就执意要讨论。日复一日,开车时,吃饭时,走路时,他总要挑起亚当斯来反驳自己的观点。他说他需要一块铁砧,好让他锤炼思想。”1877年,海耶斯总统[4]任命埃瓦茨为国务卿。纽约州议会两度选他为联邦参议员。

从华盛顿退休后,埃瓦茨就回到佛蒙特州,在那里高高在上指挥家庭事务。他位于温莎的“白宫”里面光线昏暗,乱糟糟地堆满了东西,包括埃瓦茨家族许多镶金框的祖先肖像画,还有一座他自己穿着参议员宽长袍的大理石半身雕像。

丰富多彩的珀金斯家族在《美国传记大辞典》中占据的篇幅几乎与严肃的埃瓦茨家族一样多,不过大多数埃瓦茨家族成员都不怎么看得起珀金斯们。比麦克斯小九岁的表弟一直说:“珀金斯家的人政治观点不对,宗教信仰不对,连在墓地里安葬的地方也不对。”

麦克斯的爷爷查尔斯·卡拉汉·珀金斯继承了父母的财富和性情,自然而然成为家乡波士顿的艺术界颇有影响的朋友。他的祖先埃德蒙·珀金斯1650年移民到新英格兰地区,是一位富有而乐善好施的商人——东印度公司的巨头,他的好几个儿子在大革命时期都是亲英分子。查尔斯1843年毕业于哈佛时,已经对绘画流露出浓厚的兴趣。他拒绝按照惯例从事家族生意,而是出国游历,决心把自己对美术的爱好提升为认真的学习。在罗马,他混迹于当时的好些重要画家中间,可由于天赋有限,他只能当一个业余画家。最后他醒悟过来,成不了画家,至少他可以为阐释艺术贡献自己的力量。就这样,他成了美国第一位艺术评论家。1855年,他和纽约的弗朗西丝·D.布鲁恩结婚。珀金斯与欧洲的勃朗宁夫妇和波士顿的朗费罗保持着密切联系,写过六篇关于欧洲雕塑的重要研究论文。

到查尔斯·珀金斯的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时,家产差不多被他花光了。他举家搬到新英格兰,和埃瓦茨参议员成了朋友。查尔斯的第二个儿子爱德华·克利福德和埃瓦茨参议员是哈佛法学院的校友,他因而认识并爱上了参议员的女儿伊丽莎白。1882年,两人都年满二十四岁,在温莎镇结婚了。

伊丽莎白是一个高贵温婉的女子,据说她走路的幅度从来不变,既不慢得好像漫无目的,也不快得失去闺秀风范,同时双手交叠握在身前。在华盛顿,她常常扮演父亲宴请客人时的女主人角色。她的丈夫性格更自由活泼。两人搬到新泽西州的普莱恩菲尔德居住,身为律师的爱德华每天开着当地第一辆蒸汽汽车来去火车站,在普莱恩菲尔德与纽约之间往返上下班。十三年间,他们生了六个孩子。妻子从不强求孩子品行良好,但总是期望他们如此;丈夫则是个慈父。

两个家族截然相反的个性特征集中体现在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威廉·麦克斯维尔·埃瓦茨·珀金斯身上。他既具有珀金斯家的艺术气质,也遗传了埃瓦茨家的严肃纪律。童年时的麦克斯就已展露出艺术家的才华和新英格兰人的见识。

每到星期日晚上,爱德华·珀金斯都会给全家人朗读。“我们全都围坐在爸爸跟前,听他读《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和《玫瑰与戒指》,”麦克斯最小的妹妹范妮回忆道,“我们都哈哈大笑,因为即便那时候,传奇故事也那么夸张。”

对麦克斯和他的哥哥爱德华,父亲专门给他们朗读法国书,由他自己翻译成英语,这样他的法语也不至于生疏。两个孩子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三剑客》、马尔博将军的《回忆录》和埃克曼-夏特良的《1813年征兵》等传奇故事中。麦克斯渐渐迷上了军事,尤其是拿破仑的英雄事迹。

麦克斯十六岁进了新罕布什尔州的圣保罗私立学校念书,但第二年就为了纾解家里经济紧张而退学回了家。当时,也就是1902年10月末,麦克斯的父亲固执地不肯穿大衣,结果不幸染上肺炎,三天后就去世了,终年四十四岁。爱德华·克利福德·珀金斯没有一点积蓄,好在他的遗孀和六个孩子还可以依靠各种家族共同基金,过着比较舒适的生活。麦克斯在普莱恩菲尔德的利尔学校完成了中学教育。

当时,家里的长子爱德华已经去哈佛念书了,所以该由麦克斯坐在餐桌的主座上。出于新英格兰人的本能,他掩藏起丧父之痛,尽可能多地担当起父亲的责任。他觉得在困境中,他必须在全家人面前做好坚强的表率。他带着爱,严格地管教弟弟妹妹,而他们对他也很敬畏。一天早上做完祷告,他母亲情不自禁地哭了,他拍着母亲的肩膀安慰她,直到她停止哭泣。几十年后,他对自己的一个孩子说:“人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为了让他的爸爸高兴。”

少年麦克斯自然也经历过初恋。“今天下午我终于吻了一个漂亮女孩,”1900年,他写信告诉范·怀克·布鲁克斯,“我好说歹说足足跟她磨了三个小时,她终于同意了。”好几个夏天他在长岛的南安普敦给孩子当家教,十六岁时还到新罕布什尔州的切斯特菲尔德夏令营打工当辅导员。一天,他带着几个孩子在森林里远足,突然听到可怕的叫喊声。他让孩子们回营地,自己去寻找叫喊声从哪里来。他来到一个粮仓,看见一个女人站在门口,正在和两个抓着她手臂的男人挣扎。其中一人说:“你要干什么?”麦克斯答道:“我来救这位女士。”许多年以后,当麦克斯再讲述这个故事时,他笑得身子直晃。原来这个女人是震颤性谵妄发作,那两个男人只是要把她架到屋子里。

第二年夏天发生的一件小事将影响他的一生。一天下午,他和一个比他小的男孩汤姆·麦克莱利在温莎的一个深水池塘游泳。汤姆游泳技术很差,游到一半就慌了,双手紧紧抱住麦克斯的脖子。两个人一起往下沉。麦克斯挣脱以后就往岸边游。这时他想到了汤姆。一回头看到汤姆脸朝下浮在水面。麦克斯又游回去,抓着汤姆的手腕把他拖上岸,然后双手按他的肚子,直到把水从汤姆的嘴里按出来。过了一会儿,汤姆恢复了知觉。两个孩子说好不把这件事说出去。但麦克斯一辈子都没有忘。

多年以后,他唯一一次对朋友说起这件事。在汤姆快淹死的那个瞬间,他看到自己“出自本能的粗心、不负责任和怯懦”。他承认:“我十七岁那年因为在这件小得不值一提的事情面前曾经手足无措而意识到这些缺点,于是我决心一辈子都要遵守誓言:绝不逃避责任。”珀金斯郑重立下誓言,很快,无私与责任感成为珀金斯行为道德判断的标准。

和珀金斯家族的历代祖先一样,麦克斯去哈佛求学。在那里他舍弃了从来不用的名字“威廉”,以区别于祖先。他是1907届毕业生,大四那年他写道:

在我心中,大学是拓展自我、克服偏见、以独立眼光看世界的地方。在这里,男孩子第一次自立。过去,是别人塑造他,现在他必须塑造自我。他必须与旧观念决裂。

来到哈佛后,真正吸引他的是社交生活。“我喜欢‘交际’,当社交明星,”他在大学作业《各色景致》一文中写道,“我也希望穿好衣服,交许多朋友,在咖啡馆里抽烟喝酒,看轻歌剧时坐在前排。”他那时一头浓密的金发,从某些角度看去有一种精致的漂亮;换一些角度看,他也蛮引人注目的,但不是英俊。文学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在他的毕业年刊的照片中看到的,是一张貌似珀金斯儿时的偶像、当炮兵中尉时的青年拿破仑的脸——“同样敏感的大嘴巴,同样的高额头下一只同样的鹰钩鼻,还有一对同样贴近脑袋的大耳朵”。

大学一年级那年的11月,珀金斯在哈佛-耶鲁对抗赛后因为跟一个喝醉酒撒野的同学在一起而被关进了监狱。12月,他的成绩令他成为班上第一个受到留校试读处分的人。这是“社交”给他带来的殊荣,他一辈子都得意洋洋地记着。

珀金斯在坎布里奇[5]颇为好斗。和有钱人家的同学不同,他在哈佛手头拮据,暑假打工,常觉得自己穿得破破烂烂的。他为埃瓦茨和珀金斯家族感到自豪,还喜欢说:“他们有些人富有,有些人贫穷,可你永远分不清谁富谁穷。”而在大学里,他感到家族的尊严好像丧失殆尽了。那并没有影响别人怎样看待他,可麦克斯从此养成了新英格兰人害怕不劳而获的心理。“别人帮了你,你的一小部分就属于他了。”他曾这样对三女儿解释说。后者还进而回忆:“他有一个好朋友家住长岛的一幢豪宅,常常盛情邀请他周末去玩。我父亲虽然很想去,可他没有去,因为他付不起给管家的小费。”

珀金斯不去同学家,但几乎每个周末都穿着袖口磨损的衬衫,步行去舅舅普雷斯科特·埃瓦茨牧师家。普雷斯科特·埃瓦茨是坎布里奇教区的教区长。“麦克斯似乎永远喜欢和家人在一起,”牧师的儿子理查德回忆道,“我们一起下棋,吃晚饭,还常常大声争论,谈的大都是社会问题,譬如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哪个更重要。不过我们都知道,他星期天晚上和我们在一起也是一种省钱的办法。”

“男人根据他们参加的俱乐部来衡量社会成功度。”高年级生珀金斯写道。同样毕业于哈佛的普雷斯科特舅舅得知麦克斯受邀加入福克斯俱乐部(Fox Club)但付不起会员费后,就开了一张支票给他,承担了这些费用。麦克斯犹豫着接受了,因为他说,在哈佛,“俱乐部之重要不言而喻”。

珀金斯也加入了校园文学杂志《哈佛之声》(Havard Advocate)编辑部,并擢升为编辑。他为杂志写的文章大都讽刺绅士派头和哈佛学生的生活。在一篇题为《论姑娘与献殷勤》的文章中,他写道:“权威人士证实,男人尊重女人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杆标尺……关于这个至少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世上不仅没有两个姑娘是一样的,连一个姑娘,除了最最纯粹的巧合,在不同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麦克斯在哈佛还有三个朋友经常给《哈佛之声》写稿:诗人约翰·霍尔·惠洛克、大学还没毕业写的剧本《救世主内尔》就成为百老汇热门剧的爱德华·谢尔顿(Edward Sheldon)、范·怀克·布鲁克斯。

布鲁克斯说他继珀金斯之后从普莱恩菲尔德来到哈佛求学是因为“我似乎一直都觉得,我天生就是作家,而我以为哈佛就是出作家的大学”。麦克斯比布鲁克斯高一级,他毫无保留地介绍这个同乡好友认识了每一个应该认识的人。两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泡在珀金斯最喜欢的坎布里奇文学俱乐部——铁笔俱乐部(The Stylus)里。他们合住在温斯洛普街41号一幢淡黄色的木结构房屋里。布鲁克斯说,当时,珀金斯满脑子都是一种清教徒式的“克伦威尔”精神。有一段时间,珀金斯经常在早上六点把布鲁克斯叫醒,给他朗读赫伯特·斯宾塞和其他哲学家的作品。他偶尔跟威廉·詹姆斯教授一样,穿一件时髦的诺福克夹克衫,但通常都穿着阴郁的灰色和黑色衣服。

麦克斯选择学习经济学。布鲁克斯相信,他这么做正是因为“他不喜欢知道火车票价、火灾保险统计之类的数据”。这一选择是他外祖父埃瓦茨的格言的发挥:“对于我取得的成功,我骄傲的不是做了我喜欢做的事,而是做好了我不喜欢做的事。”因为这种在困境中锤炼品德的新英格兰人思维方式,麦克斯搬到了铁笔俱乐部的楼上,住在一间阁楼里,里面只有一张小床,一张桌子,他常常通宵学习。多年后珀金斯才意识到:“我以为选择政治经济学这种我讨厌的学科为专业是磨炼自律心,还以为无论我喜爱的文学课程可能让我学到什么,我以后自然而然会学到,实际上我这样是放弃了自己的教育。”麦克斯始终没能全部读完他自己喜欢的书。譬如,他一辈子都为自己对莎士比亚作品的粗浅知识而感到尴尬。

铁笔俱乐部之外,麦克斯从“科佩的圈子”受到的文学启蒙最多。科佩(Copey)是查尔斯·唐桑德·科普兰教授(Charles Townsend Copeland)的外号。他在哈佛居住了四十年,大多数哈佛人,无论是不是他的学生,都记得这个来自缅因州加莱城的小个子,他戴着一副金属边眼镜,有一颗圆脑袋——冬天戴一顶圆顶窄边礼帽,夏天则是一顶硬草帽。在加入哈佛大学英文系前,他已经放弃了曾经的演艺事业,从哈佛法学院退学,还在《波士顿邮报》工作过七年。他既非典型的知识分子,也没有学究气,但他就是有一种神奇的热情把书教好。对科佩来说,一行一行地讲解十四行诗还不如表演十四行诗呢。这个坏脾气的传统反叛者,无论观众有多少,他都要夸张地表演,因而风靡哈佛。学生们蜂拥而至听他朗诵英语经典名著,参加他宽松自由的文学讨论课。不过科佩拥有这样的声望理所应当:他能赋予最枯燥沉闷的古典名著以生气。

科普兰教大一英文课时是珀金斯的老师,这位年轻教授讲授文学的方法激起了麦克斯的兴趣。当科佩负责教授写作分析课“英文十二讲”时,珀金斯马上申请成为规定的三十名听课学生的一员。“科佩不是那种喜欢教室里学生很拥挤的教授,”沃尔特·李普曼[6]在一篇怀念科普兰的文章中写道,“他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总是与对他感兴趣的每一个人保持着特殊的关系。”

他的教书方法我记忆犹新[李普曼具体写道],我觉得那更像是一种手段不限的摔跤比赛,而不是普普通通的讲课。过程是这样的:你接到通知到霍利斯楼他的宿舍去,还要求你带上写好的稿子。他告诉你怎样读自己写的稿子。很快你开始觉得周围好像有长长的手指在黑暗中穿过层层脂肪和软毛,摸到你的骨头和肌肉。你可以反抗但是最终,他总是把你剥得赤条条只剩下自己。然后他轻轻拍拍剩下鼻青脸肿的人,逼他们开始真正自己的写作。

和科普兰教授一交上朋友,珀金斯就专心上他的课。科佩对他的影响日益增长,这当然也有助于发挥他的编辑天分。到大四的时候,麦克斯许多课程的学习成绩都是优等。更重要的是,他也像科普兰那样爱上了写作。“说实话,”麦克斯多年后写信对科佩说,“我从你这里学到的比在哈佛学到的所有加起来的都多。”

麦克斯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在波士顿灯塔街开办一所女子进修学校的玛丽·丘奇小姐请科普兰推荐一个学生去给她学校的高年级学生上作文课。科普兰点了珀金斯。他所教的十二个女孩中,有一位玛乔丽·默顿·普林斯对这个比她们大不了几岁的二十二岁青年印象很深:“每次他来上课,我们都着了迷似的坐着。在他看来,我们肯定都成了哑巴。他谈起写作来就好像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我们都像他的奴隶一样卖力地上课。过了几个星期,麦克斯上课时戴起了一副深色眼镜。我们都知道他这是为了避免看我们时感到尴尬,因为我们所有人都直勾勾地看着他,眼神迷离。”

麦克斯于1907年6月从哈佛毕业,因为在经济学方面学习出色而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在他的朋友圈中,只有他没有在毕业典礼后去欧洲游历,而是直接去工作了。他没有考虑当律师(虽然他有三个兄弟相继成了律师)。相反,他去了波士顿民政局,为穷人服务。麦克斯得在晚上教俄国和波兰移民英语,白天巡访各区,但他也有许多时间读书、学习打字。到这年夏天结束,他就到温莎休憩几天,然后去纽约寻找报社的工作。范·怀克·布鲁克斯说:“无疑,当过报人的科佩曾令麦克斯想到报社工作。”

当时,要在好的报社谋到一份工作得靠个人关系。珀金斯认识《纽约时报》总编辑的儿子。不过后来证明这层关系跟没有也差不了多少。《纽约时报》虽然雇了他,但给他派任务的是本地版编辑,而不是总编辑。这个本地版编辑喜欢用他自己的记者。麦克斯只能干“机动工作”——也就是那种每天傍晚六点钟到凌晨三点在办公室里晃悠,等待自杀、失火等夜间突发事件的记者。珀金斯坐了三个月通宵,瞪着那个本地版编辑,心想:“这人知道报社每周付我15美元工资吗?”

接着,麦克斯被调去跑警务条线,报道所有与警察、案件有关的新闻,从唐人街的凶杀案到下东区的拒付房租纠纷,诸如此类。不久,他被提升为正式的《纽约时报》记者。他独家报道了皇家邮轮共和号在楠塔基特岛撞击沉没事件,也报道了威廉·詹宁斯·布莱恩[7]在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最后一次竞选演说。

麦克斯积极去做任何有危险的报道。他在纽约州新新监狱采访时被卡在电刑椅上;还有一次,他坐在冠军赛车手乔治·罗宾逊驾驶的16号赛车上,见证了他破纪录的、时速60英里的试车。但是,珀金斯写的稿子极少能像社会新闻那样上报纸头版。

他喜欢自己过的独立生活,因而经常拿他在只供应冷水的公寓里“过苦日子”打趣,说他“只能去哈佛校友俱乐部洗热水澡”。几年后,珀金斯对科佩班上的一个同学说:“当你养成了报纸记者那样的精神习惯时,你的写作就完了,它会害你。报纸记者写稿必须要求的快速和粗疏对于更高层次的写作终究是致命的;但我考虑更多的是记者对各种事件都投入相当的兴趣,无论事件是否真正重要。他是记录者,仅此而已。他不管事物表面之下是什么。”麦克斯仍然对这个被他称为“从业者与最有力量的日用品——文字——打交道的一种职业”感兴趣,但开始对记者不固定的工作时间和无法推迟的截稿感到疲倦。

在《纽约时报》那几年,他已开始和路易丝·桑德斯(Louis Sanders)约会。他是多年前在普莱恩菲尔德的舞蹈班上认识这个姑娘的。路易丝来自普莱恩菲尔德的一个名门望族。她曾这样写她母亲:“非常美丽——比我们居住的那个郊区小城里的任何一个母亲都美丽得多。”路易丝的父亲威廉·劳伦斯·桑德斯从过政,当过工程师,也经商。他是伍德罗·威尔逊总统[8]的朋友,曾两度当选普莱恩菲尔德市长。他在压缩空气实验基础上拥有了十二项重要发明专利,因而成为英格索尔-兰德公司首任总裁。他总是要求两个孩子“学学金钱的价值”,并希望每一件事都是“现实”的。

每年复活节星期日,桑德斯一家把马群关进马房,步行去教堂。路易丝非常喜爱复活节仪式,尤其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某一年的复活节,她的帽子特别漂亮:那是一顶深绿色草帽,缀有一圈草叶和红色小玫瑰。那年复活节,她第一次对教堂有了认识;她注意到蓝色的穹顶上闪闪发光的银星。在天堂的蓝色穹顶下,她把手放在面前的教堂长椅上,想着她的复活节帽子。在桑德斯一家前面三排的长椅上,坐着珀金斯一家。路易丝的视线落在了麦克斯身上。后来她承认:“因为他抬头看着蓝色穹顶和星星,似乎想知道他应该去理解什么。”

几年后,桑德斯家的女儿们都还没到十五岁,她们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桑德斯先生很爱女儿,但他对旅行的热情高于一切。有时候他带着孩子们到国外生活几个月,但他越来越频繁地独自远行。待在家里的女孩子们由一位家庭女教师照顾,她反复对路易丝说:“真可惜你长得不如你姐姐漂亮呀。”

有一段时间,路易丝很自闭。多年以后当麦克斯开始真正被她吸引时,她已经破壳而出,要发挥自己的才华和热情,当一名演员。那时候,路易丝出落得很漂亮了,身材娇小窈窕,有一双细长的杏仁眼,一头浅褐色的头发,还有迷人的笑容和一只小巧笔挺的鼻子。她父亲把一间马房改成她的剧场。渐渐的,她因为那些业余演出和她自己写的剧本而在普莱恩菲尔德出名了。

麦克斯在路易丝身上看到了赏心悦目的女性美。她聪明,幽默,和他稳重的性格相比,她轻快善变。精力充沛的她也可能是任性、爱虚荣的,伶牙俐齿令人不可捉摸。她常凭意气用事,有一个女儿说她“有一种不经逻辑思考就作决定的神奇诀窍”。

1909年,路易丝邀请麦克斯到她们家在新泽西环海镇(Sea Girt)的房子参加游泳聚会,野餐。之后,麦克斯第一次认真考虑向路易丝求婚。他回到纽约,给她写信说他把一身睡衣落在她家了。路易丝没找着,但发现了别人的一件游泳服。“这是你的睡衣,”她解释道,“恐怕它被海水浸泡后变得值钱而奇怪了。”

麦克斯开始邀请路易丝去温莎度周末。有一次,他妹妹范妮窥见他们俩坐在客厅里。两人之间握着一个针垫,正努力把扎在里面的针都拔出来。“我想他们根本没有低头看手里的东西,”范妮说,“而只是注视着彼此的眼睛,就像坠入爱河的样子。”

麦克斯·珀金斯对女性有许多看法,正面负面的都有。他最喜欢的一句俗话说,不结婚的男人是胆小鬼,正如结了婚的女人。他相信,过了一定年龄,男人还不结婚只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女人开始物色丈夫是为了避免流言蜚语或别人的同情。但麦克斯性格中的矛盾之处似乎被路易丝平衡了。他在她身上看到了理想妻子的所有品质。他的浪漫与她的美貌相合,也满足了她对安全感的需要;他的睿智又让他预见到一生将与她斗智,他乐于如此。而路易丝呢,她称麦克斯为“我的希腊神”。

1909年冬天,麦克斯开始寻找一个时间固定的工作。他听说查尔斯·斯克里伯纳出版社广告部要招人,得到了与该社老板面试的机会。麦克斯知道他在哈佛有位老师巴雷特·温德尔(Barrett Wendell)是查尔斯·斯克里伯纳的老朋友,于是在面试前请老师写了一封推荐信给斯克里伯纳。巴雷特·温德尔同意了。

亲爱的查尔斯:

请容我个人向你介绍麦克斯韦尔·珀金斯。像我这样的老家伙对年轻人一般是不了解的,虽然我们应该了解。不过我和麦克斯的父亲很熟;如果我没有记错,你也应该在多年前就认识了他的母亲——埃瓦茨先生的女儿。这个年轻人的四位祖父母我都认识,也很敬重他们。所以当他来到哈佛,要青出于蓝赢得尊重,并非易事。但他未堕家风,愉快地做到了。他具有优秀全面的条件,是一个真正值得信赖的人。

“当然,也许最适合推荐我的人是我在《纽约时报》的上司,”珀金斯在与斯克里伯纳就广告经理一职面谈后写信对他说,“如果没有他们的推荐,我几乎不敢指望您跟我说的这个职位。但我自己还在桥上,不能把桥烧了。我还没有向同事透露离开报业的打算。但如果您认为报社编辑的推荐有助于我胜任此空缺,我马上就请他们写。”

麦克斯一边等待斯克里伯纳的回复,一边继续在《纽约时报》工作。1910年初春的一天晚上,他被派往鲍威利区(Bowery)做采访。有个胆大包天的窃贼在鲍威利储蓄银行街对面租了一间空置的商铺,然后挖一条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快挖到头的时候地道塌了,把他堵在了里面。珀金斯的任务是每隔半小时向报社通报警方挖掘工作的进展。离现场最近的电话在街对面私人开的酒馆里。警方通宵在挖,珀金斯觉得坐在酒馆里反复用电话挺尴尬的,于是每打一次电话就要一杯酒。等到那个窃贼被挖出来拘捕时,天都快亮了。麦克斯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筋疲力尽。过了几个小时,他的同屋巴里·贝内菲尔德叫醒了他,转告他斯克里伯纳先生想在当天上午九点见他。

这次见面麦克斯非常疲惫,明显不在状态。不过斯克里伯纳对这个年轻人的诚恳留下了深刻印象。珀金斯在之前给他的信中已解释他为什么要这份工作:

我知道,人们通常有充分理由去怀疑一个新闻记者会想要稳定的生活质量。他们认为他不能安心过朝九晚五、不那么刺激的生活。如果您也这么想,我想告诉您的是,我不仅天生就爱好图书,并深受书的影响,而且我非常渴望这份工作,过一种正常的生活;我有年轻人最充分的理由渴望这样的生活,并且相信一旦拥有,会好好珍惜。

珀金斯如愿成为斯克里伯纳出版社的广告经理,并很快进入角色。

1910年12月31日中午,他与路易丝·桑德斯在普莱恩菲尔德市圣十字圣公会教堂,在那些银星下结婚。威廉·桑德斯送给这个新女婿的结婚礼物是一块金表,从那天起,珀金斯就一直戴着它。随着他的听力逐年下降,珀金斯把表抬到听力较弱的左耳旁,然后由远及近地慢慢移动,听齿轮嘀嗒声。这成了他测自己听力的习惯。

麦克斯和路易丝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科尼什度蜜月,住麦克斯一个表哥的小别墅,与温莎镇隔河相望。路易丝的父亲跟女儿们有言在先,谁结婚就送谁一套房子做嫁妆。虽然珀金斯感到有些不安,他们还是接受了这一馈赠,并在回到新泽西州后,住进了北普莱恩菲尔德墨瑟大街95号一幢朴素的小房子中。他们刚住下就把所有银盘、面包篮等结婚礼物带进来,还买了一座三十英寸高的“米罗的维纳斯”大理石雕像,成了家里最喜爱的摆设。

珀金斯对新工作和正常的作息时间感到很满意。斯克里伯纳出版社广告经理的工作要有想象力(虽然未必要想象得太大胆),对文学作品要有鉴赏的直觉,还要对读者会买什么样的书有感觉。麦克斯把大学里的经济学训练抛诸脑后,有时候会为他所喜欢的书投入超出预算的广告宣传费。1914年,有位编辑辞职离开斯克里伯纳出版社,与人合伙创业去了。查尔斯·斯克里伯纳此时已对珀金斯的工作情况有了很深的印象,便把他调到五楼的编辑部。麦克斯的哥哥爱德华回忆说:“他过去常说,他们让他当编辑,才使得整个公司没有破产。”

差不多到麦克斯当上编辑的时候,他和路易丝已经生了三个孩子——都是女儿。1911年出生的大女儿以路易丝的母亲贝莎为名。两年后二女儿诞生时,麦克斯想叫她阿斯库特尼,也就是佛蒙特州他喜爱的那座山的名字。路易丝不同意,给她取了麦克斯母亲的名字“伊丽莎白”,后来又因为小妹妹叫她名字口齿不清而得了小名“莎比”。过了两年又生了三女儿路易丝·埃尔维娅,小名“佩吉”。

1916年夏,麦克斯志愿参加美国后备役骑兵部队,编入普莱恩菲尔德连队,被派到墨西哥边境。路易丝的姐姐坚持认为路易丝和麦克斯住不起父亲送给他们的房子,提出跟珀金斯一家换房子。所以麦克斯回到新泽西不久,一家人就收拾家什,带着那座维纳斯雕像搬进了洛克维大街112号。路易丝在客厅壁炉对面的墙上,用蓝、金色哥特字体描绘了一行她丈夫撰写的警句:“成熟男人欲望少。”

两年后,四女儿出生了。8月的一天早上,麦克斯在普莱恩菲尔德家中的楼梯上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多年以后他写道:“我对自己说,那肯定是男孩。上帝为了补偿我没上过战场的遗憾,派给我一个男孩。”得知结果后,他发给他母亲的电报只有一个词:“女孩。”女儿取名“简”。

身处五个女人之中,麦克斯乐于摆出一副厌恶女人的酷样。对于反复遇到别人说他没有儿子的事,他冷酷地说:“哦不,我们有过儿子,不过每次生儿子就把他淹死。”每当听说哪个已婚男人要死了,他总是说:“是他老婆杀了他。”这当然更多是他那段时期的一种幽默,而不是真的憎恶女人。

珀金斯发现自己的妻子令人生畏。路易丝有用不完的精力,固执、坚决的性格丝毫不亚于其丈夫。照文学史学者安德鲁·特恩布尔(Andrew Turnbull)的看法,他们的恋爱婚姻有点像“苏格兰教授与巴黎女店员的结合”。两人强烈的个性形成了一场独特的两性战争。一开始,亲戚们对他俩的争论窃窃私语,说他们“正在磨合”,但局势很快就明朗了,他们的关系比这更严重。婚姻的浪漫消失了。麦克斯的情感藏到了新英格兰人矜持的石墙之后,而路易丝总是情绪外露。她要他尊重她渴望的表演事业,而他认定女人不应该在舞台上抛头露面。在婚礼前,麦克斯就要求路易丝保证:放弃搞戏剧的念头。

路易丝还得忍受其他不公。埃瓦茨家的人常常看不起珀金斯家的人,对路易丝·桑德斯也是绝对的蔑视。“在我们看来她就是戏子之类的人,浓妆艳抹的——真是一个喜欢男人、猎取战利品的人,”某个埃瓦茨家族的人这样说,“我们最不希望麦克斯娶的就是这种女人。”男人们喜欢她,但在之后的多年中,所有道德观念狭隘的女人都注视着路易丝的一举一动,似乎巴不得看到她有什么不检点行为。

事实上,路易丝比埃瓦茨家的任何人都老练,而且善良得多。温莎的族人视她的举止为目中无人。他们见不得她有一个富有的父亲能容许她挥霍。和他们一样,麦克斯也曾受过教导:自己挣来的钱财比别人赠与的更宝贵。路易丝大概花钱比较随意,而麦克斯则节俭惯了。但只要麦克斯的母亲对路易丝的持家能力表示不满,他就急忙辩护:“妈妈,我娶路易丝不是要一个管家婆,而是要一个伴侣。”

路易丝负责照看女儿们,虽然有时她会开小差。她依然不甘于仅仅待在家里抚养四个孩子。不写儿童剧本的时候,她就忙着搞业余戏剧,或者重新装修家居。结婚初期,麦克斯写信对范·怀克·布鲁克斯说:“路易丝能把一个小陋室变得赛过宫殿。”

女儿是麦克斯的最爱,她们也很黏他。每天晚上他都为她们朗读,起初是简单的诗歌,随着她们年龄增长,再是复杂一些的十九世纪小说。大女儿贝莎深受麦克斯所宣扬的浪漫主义价值观影响,以至于有好多年她一直想长大后成为一名骑士——麦克斯为此买了玩具剑和盔甲供她训练。莎比说她想看看房子燃烧的样子,他就往家里的一个玩具屋塞满纸,放了一把火烧了。看着火焰冲出窗户、屋顶塌落,她很开心。冬天,他戴上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的羊毛头罩,带着佩吉坐雪橇穿过白雪皑皑的漫漫群山。“麦克斯叔叔给他的女孩们立了各种各样严格的规矩,”他的一个侄子说,“可一条都没有执行过。”

无论何时离家在外,哪怕只是在办公室,麦克斯觉得无精打采就给家人写信,让自己的心与她们在一起。每年林肯诞辰纪念日,他都坚持要尽责的秘书艾尔玛·威科夫来上班,打字完成他精心写给家人并画了插图的情人节卡。要是家人去了温莎,他就尽量每天晚上给至少一个女儿写信。其中有些信堪称出色的作品,写满他自编的童话故事。这种表达爱的方式任何孩子都能明白。他曾写信对莎比说:“爸爸如果没有孩子就一点都没有乐趣了。再怎么费劲都没用。无论在哪里他都会想,‘对啊,只有我的小姑娘们在这儿,才会开心啊,可现在她们不在,这里有什么好呢?’他时刻想着她们。也许他会去看某些雕像,可它们根本没往他心里去——他看到的是他的小姑娘们,在远方玩耍。等到他收到她们的来信,他才开心起来。”到了夏季,他就尽可能去温莎和在那里度假的家人会合。从“天堂”归来,他总是精神焕发,准备好对付杂乱的办公桌上积压的书稿。

注释

[1]理查德·亨利·达纳(Richard Henry Dana,1815—1882),美国律师、政治家、作家,回忆录《船上两年》讲述自己的航海经历,为美国文学经典。

[2]安德鲁·约翰逊(Andrew Johnson,1808—1875),美国第十七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遇刺身亡后继任。

[3]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1838—1918),美国历史学家,出身显赫的政治世家,内战后成为著名政治记者,在华盛顿和波士顿的府邸为美国知识界名流会聚之地。

[4]卢瑟福·B.海耶斯(Rutherford B.Hayes,1822—1893),美国第十九任总统。

[5]坎布里奇(Cambridge),又译“剑桥”,哈佛大学所在地。

[6]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1889—1974),美国作家、记者,最早介绍冷战概念的政治评论家,两度获得普利策新闻奖。

[7]威廉·詹宁斯·布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1860—1925),美国政治家、律师,以雄辩著称,曾三次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均失败。

[8]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1856—1924),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1912年获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击败西奥多·罗斯福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