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东都成周的营建和中央政权的创设
一 迁移殷贵族到洛邑
(一)周公推行迁移殷贵族的政策
原来武王设置三监,目的在于监督“殷臣”,防止殷贵族的叛乱,但是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相反地,到一定时机,三监就与殷贵族一起发动叛乱了。周公在平定三监和武庚的叛乱之后,就接受这个教训,决定改变对殷及多方贵族就地监督的办法,把他们集中迁移到一定的地点,以便加强监督、管理和利用。因此,大规模地强迫迁移殷贵族以及多方的贵族,就成为周公巩固周朝统治的一项重要措施。
周公把殷贵族迁到洛邑一带,是在平定三监和武庚叛乱之后就进行的,并不是在建筑成周大城以后才进行的。关于这点,《逸周书·作雒解》讲得很明确。《作雒解》说周公在击溃殷的叛乱之后,在征熊盈族十七国的同时,“俘殷献民迁于九里”。孔晁注:“九里,成周之地。”九里在今河南偃师东南,嵩山西北,在成周的东南。洛阳以东,汉魏故城的东北,相传又是殷贵族迁移地区。《东观汉记·鲍永传》说:“赐洛阳上商里宅”(清代武英殿刊本卷十四)。《后汉书·鲍永传》也说:“赐永洛阳商里宅”。李注:《东汉记》曰:赐洛阳上商里宅。陆机《洛阳记》曰:上商里在洛阳东北,本殷顽人所居,故曰上商里宅也。”说明成周的东北郊外,也是殷贵族徙居之地。
一九五二年洛阳东郊进行考古发掘,在摆驾路口、下瑶村西区和东大寺区,都发现了殷人墓葬。一共发掘了二十座墓葬,多数是中型墓,都被盗掘过,遗物大部被盗。从其出土陶器(如鬲、豆、罍、瓿、盂等)器型来看,与河南安阳大司空村的晚期殷墓、洛阳西郊及陕西长安普渡村的早期周墓出土的相同。可以断定为西周早期的墓葬。从其墓形、椁顶的画幔、墓底的腰坑埋有犬骨以及出土铜弓饰、铜铲、铅戈等物来看,是沿袭殷的礼俗的。但是,墓室作覆斗形,墓道方折作曲尺形、两旁有耳室,墓室倒向(墓室在南而墓道在北),是殷墟墓葬中所不见的,是迁居洛邑的殷人墓的特点。下瑶村西区的一五九号墓,出土有铜铲一件和铅戈(残)四件。铜铲与安阳大司空村殷墓出土的形式全同,惟较小而铜质不精,不能实用。铅戈也属殷的形式,但是不可实用的明器。这些墓中显然缺乏觚、爵之类酒器的随葬品,陶器中也没有酒器式样。因此推定这些墓葬属于迁到洛阳的“殷顽民”的。
《汉书·地理志》沿用《公羊传》之说,以为周的王城即汉的河南县,周的成周即汉的洛阳,成周是“周公迁殷民”之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成周是周的东都的名称,王城只是成周城西边的宫城,因有周王所居王宫而得名。王城与成周不该相距四五十里。在周公未主持营建成周大城以前,此地早有洛邑存在。依据《逸周书·度邑解》,武王早就有在此营建东都的计划,《史记·周本纪》还说:武王“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当时洛邑又称洛师。《召诰》谓三月乙卯“周公朝(早)至于洛”,《洛诰》又记周公说:“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洛邑之所以又称洛师,当是由于周朝于此驻屯大军的缘故。周公在这里主持营建新邑,主要依靠迁来的殷贵族的力量。《召诰》说周公曾“用书命(即册命)庶殷”“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庶殷”即指殷贵族。说明在成周末营建以前,“庶殷”早已被迁到洛邑的郊外地区,包括《逸周书·作雒解》所说的九里在内。
周公在摄政第三年平定东夷,特别是“践奄”以后,加紧进行迁移殷贵族及多方贵族的工作。《书序》说:“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史记·周本纪》也说:“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说明当时迁移殷及多方贵族的地点有多处,洛邑只是比较集中之处。正因为当时大量迁移殷及多方贵族,成王和周公从“践奄”回来,在镐京作《多方》,着重对被迁多方贵族诰诫。《书序》说:“成王归自奄,在宗周,诰庶邦,作《多方》。”所谓“多方”,主要是指殷所属许多方国诸侯及其贵族。《多方》开头说:“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殷侯”指殷之诸侯。“尹民”可能是“尹氏”之误,指一般官长。《召诰》载:“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早)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说明当时被迁居到洛邑,参与兴建成周大城的“庶殷”,其首领,就是各种等级的殷的诸侯,包括“侯、甸、男、邦伯”等级称谓。《尚书·酒诰》中追述到殷的贵族,有所谓“外服”和“内服”:“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君”原误作“居”,从王国维改正)。”所谓“外服”,是指分封在外的各种等级的诸侯。所谓“内服”,是指在京畿任职的各种官员。大盂鼎载:“惟殷边侯田(甸),(与)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所谓“殷边”即指殷的“外服”,“侯田(甸)”也指殷的诸侯;所谓“殷正百辟”,就是泛指殷的“内服”的百官。从此可知,当时迁移到洛邑的殷贵族中包括许多“外服”的贵族,就是分封在外的诸侯及其所属的贵族。
迁移到洛邑的殷贵族,也包括一部分殷的“内服”的贵族,在人数比例上,恐怕只占少数。《多士》一篇,先后有两段诰命,每一段诰命之首都有“王若曰”或“王曰”。第一段诰命是“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明确指“四国多方”的殷贵族;第二段诰命是“猷告尔有方多士,暨殷多士”,把“有方多士”放在“殷多士”的前面。“有方多士”是指殷所封方国的贵族,也就是“外服”的贵族;“殷多士”是指“内服”的贵族。所谓“多士”,是对贵族的泛称,包括各等贵族在内。
周公迁移殷贵族的地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上面所说的,把他们集中迁移到洛邑;另一方面,就是分批配给主要的姬姓贵族的封君,让封君带往远处的封国去。关于这点留待后面讲分封制的时候再说。周公推行这种政策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防止殷贵族发动叛乱,削除殷贵族在原住址的势力,减少他们对周朝的威胁,而且是为了利用殷贵族,作为加强周朝在东方以及分封出去的封君的统治力量。
(二)告诫迁居洛邑的殷贵族的《多方》和《多士》
周公迁移殷贵族到洛邑的政策,我们可以从周公用“王命”诰诫殷贵族的《多方》和《多士》中看到。《多方》作于周公摄政三年,是成王和周公“践奄”之后,回到宗周(镐京),对迁移的四国(指四方)多方(指诸侯)及殷贵族发出的诰诫。《多士》则作于周公归政之后一年,周公奉命留守成周、主持东都政务以后,在成周对殷贵族用王命发出的诰诫,具有重申前命的性质。《多士》谈到“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就是指前三年发布的《多方》。《多士》又说:“予惟不尔杀,惟时(是)命有申(申谓重申)。”很明白地指出这点。所以《多士》和《多方》的内容基本相同,有不少重复的训话。《书序》和《周本纪》都把《多士》的著作列在《多方》之前。《书序》说:“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事实上,成周未建成以前,早就迁殷贵族到这一带地方,建成以后又有更多的殷贵族被迁来。郑玄说:“成王元年三月,周公自王城初往成周之邑,用成王命,告殷之众士以抚安之”(孔颖达《正义》所引)。郑氏以为周公归政成王后一年,成王曾改元,所以说成王元年。伪《孔传》说:“周公致政明年三月,始于新邑洛,用王命告商王之众士。”与郑玄说相同。看来郑玄所说当时周公从王城“初往成周之邑”不确。《多士》开头说:“惟三月周公初于(往也)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结合《洛诰》来看,周公摄政五年成周建成,举行庆功的“殷见之礼”。在这年年底,成王回归镐京,准备即王位,周公该回到镐京参与成王即位典礼。到三月周公初次往成周,开始主持东都政务,为了安抚迁居到成周四郊的殷贵族,重复宣布周王朝对待殷贵族的安抚政策。
周公所反复宣布的对待殷贵族的政策,对西周初年巩固统治和发展社会经济以及完成全国的统一,都是起着重大作用的。从《多方》和《多士》两篇内容来看,当时对待殷贵族的政策,主要有下列四点:
(1)为了从思想上安定殷贵族,宣称周之代殷,出于天命,并提出了一套贵族的“革命”理论,“革命”是指天命的变革。
《多方》和《多士》都把周之代殷,和殷之代夏,相提并论。《多方》把王朝的君王称为“民主”(谓民之主),认为作为“民主”是由天命的,是由天选定的。因为夏的“大淫昏”和“甲(狎)于内乱”,“乃胥(胥谓相互)惟虐于民”,天就更求新的“民主”来代替(“天惟时求民主”),降天命给成汤,伐灭夏桀,由成汤“简代夏作民主”。同样的,因为“商后王(指纣)逸厥逸(逸谓荒淫),图(谋也)厥其政不蠲烝(不清明)”,天给予五年的等待,终于由夏(周自称为夏)的子孙作“民主”。五年是指文王七年去世,到十一年(即武王四年)灭商,首尾五年。
《多方》提出了贵族的“民主”理论,认为作为“民主”的君王出于天命选定,而天选定的“民主”是要变革的,主要看君王的行为如何。《多方》说:“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圣人和狂人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圣人不恭敬从事可以变为狂人,狂人能恭敬从事就变成圣人。原来因为是圣人而由天授命作“民主”的,变成狂人就得改换“民主”了。
《多士》又提出了贵族的“革命”理论,认为夏“大淫泆有辞(有辞谓有罪状)”,天就命令“成汤革夏”;而且“殷革夏命”,载在殷的典册,“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同样的,周革殷命,出于“我有周佑命(佑命谓助行天命),将(将谓奉行)天明威”,“非我小国敢弋(弋谓夺取)殷命”;就是把殷贵族从东迁居到西(指迁居洛邑),也是出于天命。《多士》说:“予惟时(是)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不康宁谓使你们不安定),时(是)惟天命。”
(2)为了从经济上安定殷贵族,宣称给予永久的住宅和田地,勉励他们努力经营,保持长久的事业。
《多方》说:“今尔尚宅(居住)尔宅,畋(耕治)尔田,尔曷(何)不惠(顺从)王熙(光大)天之命。”又说:“尔乃自时(是)洛邑,尚永力(努力)畋尔田,天惟畀矜(怜悯)尔,我有周(指周朝)惟其大介(善也)赉(赏赐)尔。”前一段是说,有了宅田,应该顺从王命和天命;后一段是说,努力经营田地,将得到天的爱怜和周朝的奖赏。说明当时周朝对迁到洛邑的殷贵族都分配有田宅,从而争取他们服从和效劳。《多士》最后有一大段讲到这点:
今朕作大邑于兹洛(指建成成周大城),予惟四方罔攸宾(“宾”通“摈”,“罔攸宾”是说不会有所摈弃)。亦惟尔多士(指殷贵族),攸服奔走(服役而效劳),臣(臣服)我多逊(顺从)。尔乃尚有尔土(指得有土地),尔乃尚宁幹止(安于事业与居处)。……今尔惟时(是)宅尔邑,继尔居,尔厥(其)有幹(事业)有年(丰收)于兹洛,尔小子(子孙)乃兴(兴旺),从尔迁。
这一段诰诫的话,说明成周大城建成以后,不会对殷贵族摈弃的,只要殷贵族能够服役而效劳,可以继续居住,得有土地,保有事业而得到丰收。
(3)为了在政治上安定殷贵族,宣称如果努力经营田地,勤于事业,可以选拔到朝廷担任官职。
《多士》说:“今尔又曰:夏迪(进也)简(选择)在王庭,有服(官职)在百僚(官署)。予一人惟听用德(谓只用有德之人),予敢求尔于天邑商(“天邑商”即大邑商,指商的京畿)。”说明当时一些被迁的殷贵族对周朝表示不满,认为过去殷灭夏之后,夏贵族还有被进选到殷的王廷任职的,也有任职于许多官署的。现在成王给予答复,表示只能选用有德之人,将从商京畿的贵族中选拔。《多方》还明确指出:“尔惟克勤乃事”(能勤于职守),“穆穆(恭敬地)在乃位”,“尚永力畋尔田,天惟畀矜尔,我有周惟其大介赉尔,迪简在王庭,尚尔事有服在大僚。”这是说,殷贵族如果能够勤劳而忠于职守,努力经营田地,就可得周朝的嘉奖,选拔到王廷任官职,在大官署中担任工作。这是安抚和利用殷贵族来加强周朝统治的政策手段。
(4)为了防止殷贵族不听命,宣布对不听命的,将要判处刑罚,或流放远处。
《多方》说:“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指不服从下达的命令的),我乃其大罚殛之(殛谓诛杀)。非我有周秉德不康宁(谓不是我们周朝不使你们安宁),乃惟尔自速辜(谓是你们自己招来祸害)。”又说:“尔乃惟逸(放荡)惟颇(歪邪),大远王命,则惟尔多方探(自取)天之威,我则致天之罚,离逖(远徙)尔土。”前一段是说不服从命令将要诛杀,这是自己招罪。后一段是说不听王命,将要处罚,剥夺土地,流放远处。《多士》所说,没有像《多方》那么严厉,也还说:“尔不克敬,尔不啻(不但)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这是说,不恭敬从事,不但不给田宅,还要处罚。
从上述四点看来,当时周朝对待殷贵族,采用了迁移、集中管理和安抚、使用相结合的政策。
(三)对殷贵族的管理和使用
周朝建设东都成周,由周公坐镇,加强了对东方地区的统治和管理,同时也加强了对迁到洛邑附近的殷贵族的监督和管理。《书序》说:“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郑玄信从成周在王城之东五十里之说,说“东郊成周”是指“成周在近郊五十里”(《周礼·地官·载师》正义引),是错误的。君陈是周公的次子(《坊记》郑注),伯禽封于鲁,由君陈“世守采地”(郑玄《诗谱》),也就是说世袭了周公的封爵。君陈的“君”是尊称,犹如召公奭又称君奭。周公死后,成王重视对成周东郊所住殷贵族的管理工作,所以继续命令君陈在成周“分正东郊”。伪《孔传》解释“分正东郊”说:“命君陈分居正东郊成周之邑里官司。”成周东郊正是殷贵族集中居住之地,“分正”当是分设长官加强管理的意思。《礼记·坊记》引《君陈》说:“尔有嘉谋嘉猷(猷,道也),入告尔君于内,女(汝)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于是乎惟良显哉。”这是成王命令君陈,加强对成周东郊的官长的教导,要做到“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礼记·坊记》)。
《书序》又说:“康王命作册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史记·周本纪》相同,惟“作册”作“作策”,《书序》原脱“公”字,从《周本纪》校补)。毕公即毕公高,文王之子,封于毕(今陕西咸阳东北),这时任太史之职,作册原是史官之名。伪《孔传》解释“分居里成周郊”说:“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这样把“成周郊”解释为“成定东周郊境”,显然不妥。“成周郊”即指成周的郊区,也当指殷贵族集中居住之处。“分居里”当指编制殷贵族分别居住的乡里的簿册,以便加强管理。当时已有按里登记居民的制度。《国语·周语上》记载仲山父谏周宣王的话,讲到“司民协孤终”,韦昭注:“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如果此说确实,司民当是太史寮所属官员。
西周时代王朝的国都和诸侯的国都,都有征收军赋、征发兵役的制度。王朝的军队有三支,即“西六”、“成周八”和“殷八”。“西六”屯驻于西都丰镐,“殷八”屯驻于牧(即牧野附近的牧邑),“成周八”屯驻于成周,亦称“成”。“成周八”的骨干,当然是周贵族。周在克殷以后,就在洛邑驻屯有军队,所以洛邑又称洛师。成周八的大多数甲士,当是就地征发迁居洛邑的殷贵族编成。前引《多士》,勉励殷的“多士”能服役“奔走”。充当“成周八”的甲士,重要任务就是需要他们服役“奔走”。当时“成周八”的甲士的编制,如同其他国都的军队编制一样,是和郊区的乡里编制密切结合的。前引《多方》和《多士》,讲到迁居洛邑的殷贵族都是分配有田宅的,都是要“畋尔田”的,这种分配田地以及耕作的工作是由司土的官掌管的。因此“成周八”中,就设有“冢司土”的官。曶壶载:“王乎(呼)尹氏(史官)册命曶曰:更(赓)乃祖考作,冢司土于成周八。”
前引《多方》和《多士》,周朝表示要从殷贵族中选拔人才到朝廷任职,而且要选到“大僚”任职。的确,西周初年曾选拔一些殷贵族中知识分子到周的太史寮任职。例如制作令簋的作册令,和制作作册大方鼎的作册大,是父子关系,这些铜器铭文的末尾都有“册”图像作为族徽。他们是殷贵族,世代担任“作册”之职。又如一九七六年陕西扶风庄白家村出土窖藏微氏家族铜器,许多器铭有“”族徽,其中史墙盘记述到他们原是殷贵族,武王克殷以后,烈祖来见武王,武王命令周公把他收留于周(岐周),此后世代在周朝担任官职。史墙盘记述:“(粤)武王既伐殷,(微)史(使)剌(烈)祖迺(乃)来见武王,武王则令(命)周公舍(宇)于周卑处。”钟有铭文大体相同,只是“于周卑处”作“以五十颂处”。唐兰以为“颂”与“通”同音通用,《司马法》:“井十为通”,“颂”即十井之地,五十颂即五百井,也即五百方里(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文物》一九七八年第三期)。我们认为这个解释未必确切,周朝收容投靠的亡国之臣,固然有“畋尔田”、“宅尔邑”的优待,但不可能分配给面积如此大的土地。
重用投奔来的殷贵族中知识分子,是周朝从文王以来的一贯政策。文王任用殷臣辛甲为太史,武王接纳殷内史向挚,就是显著的例子(见第一编第三章第二节)。《诗经·大雅·文王》说:
穆穆(仪表端庄)文王,於(叹词)缉熙(奋发前进)敬止(语词)。假(大也)哉天命,有商(商朝)孙子。商之孙子,其丽(数目)不亿(十万为亿)。上帝既命(谓上帝既命文王),侯(乃)于周服(服从于周)。
侯服于周,天命靡常(靡常谓无常)。殷士(士谓“多士”)肤敏(黾勉努力),裸(灌酒于神前)将(献上祭品)于京(镐京)。厥作裸将,常服黼(绣有黑白相间花纹的礼服)冔(礼帽)。王之荩(进用)臣(指被进用为周臣的殷贵族),无念尔祖(要求殷贵族不再思念其祖先)。
无念尔祖,聿(惟)修厥德。永言(读为“焉”)配命(合于天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未丧师是指未失败,即国家兴盛时期),克(能)配上帝,宜鉴于殷(谓应以殷朝灭亡为鉴戒),骏(大也)命不易(谓天命不可改易)。
这是一首祭祀文王的诗,一方面歌颂文王的得到代替殷朝的天命,得到“济济多士”的帮助,称赞“多士”是“维周之桢”(骨干);另一方面如上文所引,诰诫已经成为“王之荩臣”的“殷士”,要求他们勉力祭祀于周朝的宗庙,不再思念自己的祖先,要以殷朝灭亡为鉴戒,认识到天命不可改易,遵照天命而臣服于周。由此可知,西周初期镐京朝廷里所使用的殷贵族的数量是不少的,周朝一方面使用他们,一方面对他们还颇有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