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村落研究的传统
(一)日本民俗学家对日本村落的研究
日本的民俗学,最早可以在近世的国学和本草学中找到源头,但真正意义上的研究始于19世纪。新渡户稻造和柳田国男1909年在宫崎县椎叶村进行了民俗调查。柳田把采访得来的狩猎故事进行编辑,出版了《后狩猎词记》,这是柳田民俗学迈出的第一步。1913年,柳田开始创办杂志《乡土研究》,并阅读了从南方熊楠那里借来的高谟的《民俗学手册》(The Handbook of Folklore),从此走上了民俗学的道路。之后,创立了日本民俗学,使日本民俗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而农村也成为其研究的主要领域。
1.南方熊楠的自然村保护论
最早研究日本村落的学者有著名的博物学家、生物学家、民俗学家南方熊楠。他在《日本及日本人》中,发表了“反对神社合并”的意见。他代表村民反对一个行政村只留一个神社的神社合祀令(1906)。他认为,神社的合并,使树木遭到滥伐,自然被破坏,居民生活受到威胁。废除小神社,除了会导致民间信仰的衰退之外,由于剥夺了居民聚会的公共场所,还会导致地域居民连带感的丧失。为此,他发动了反对神社合并的运动。该运动被称为日本生态保护运动的先驱。其间,日本政府推行了一“村”一个神社的政策,以使日本的民间信仰和国家意志结合起来。南方熊楠提出的自然村保护论,主要是为了阻止国家对村落的过分渗透,保护村落的自然生态。南方熊楠从青年时起就在欧美长期生活,掌握了理论扩展的方法。尽管,南方熊楠的民俗学研究,没有产生出影响日本村落研究的深刻理论,但是他的学术思想对后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与柳田国男交情甚笃,向柳田国男推荐了高谟的《民俗学手册》,该书对柳田国男民俗学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民俗学家柳田国男的自然村观
柳田国男1875年出生于日本兵库县神东郡辻川村的松冈操家,13岁时离开故乡,27岁时做了大法官柳田良平的养子,改姓柳田,大学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他有很高的汉学修养,还阅读过不少欧洲的民族学、人类学著作,比如泰勒的《原始文化》、马林诺夫斯基的《原始的性爱》等书籍。柳田国男受高谟的《为历史科学的民俗学》启发,剖析了日本的原始信仰。他融会贯通了东西方文化,融合了本居宣长和平田笃胤的国学研究和西欧的文学以及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方法,形成了其独特的民俗学。早期的作品《远野物语》发表后,被尊称为日本民俗学之父。他的《蜗牛考》中的“方言周圈论”、《乡土生活研究法》中的“重出立证法”为日本民俗学提供了理论与方法论。另外,他还在全国各地推行山村调查和渔村调查。他的著作被后人整理成《柳田国男全集》,全32卷。他的村落研究成就斐然。他的国学基础丰厚,出版了《古事记传》。《古事记》,把日本称为“丰苇原的水穗之国”。根据本居宣长的说法,“水穗”就是指挂满露水的稻穗。柳田国男在《古事记传》中写道,“皇御国中万物诸事优于异国,其中稻谷最甚。时至今日亦优于万国之美,在于它源于神代”,言语中寄托了他对水稻的特殊情怀。柳田国男继承了本居宣长的思想,其民俗学的核心内容就是日本的种稻文化。他在其后的著作《海上之路》(1961)中,对种稻饱含深情,写道:“我年事已高,气力衰竭,恐怕不能再分担过多的工作。但是,唯有种稻的问题,以后还要继续思考下去,还要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就是在这篇文章发表的第二年,即1962年,在柳田国男的倡导下,日本稻作历史研究会成立了。柳田国男还提出了“被建造的村”(建构论)和“自然产生的村”(本体论)的概念。前者指的是随着经济圈的扩大,领主在一定地域内动员居民建立新的村落;后者是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居民的祖先靠自己的力量建立的村落,即村落本来不是由国家建立的,是农民的劳动组织自己营造的。柳田国男的“被建造的村”“自然产生的村”的概念和之后出现的铃木荣太郎的“行政村”“自然村”不同,更强调“自然村”本身的作用。在《采集事业的一个时代》中,他说:“作为公共团体的村的共同体性不能仅靠町村制来维持,村落内部中有保护共同体性的不成文的契约。”柳田国男开创的日本民俗学,开辟了日本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的实证研究道路。
3.日本传统民俗学研究的对象
传统上,日本民俗学研究的对象是以稻作农业为生计模式的“村”,并由此产生了日本民俗文化一元论的观点,其观点就是主张稻作农业是日本农业的核心,稻作农业是日本民俗文化的源头。日本学者的这种认识,某种程度上是受了柳田国男的影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日本进入经济高度成长期后,日本的农村变化巨大;80年代以后,日本社会进入转型期,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同质性减弱。日本民俗学研究由此朝多样性方向发展。
4.日本民俗学研究的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作为民俗学的主要田野工作对象的、封闭性很高的农村逐渐解体。民俗学刚开始盛行的时候,日本人口中,大多数是农村人口,现在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不到10%,农村的生活逐渐都市化了。农村的变化使民俗学者转而开始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在日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民俗学要消亡”的一片议论声中,可以看到都市民俗学和美国民俗学对日本传统民俗学的冲击。90年代以后,日本民俗学受旅游人类学的影响,开始注重地域开发、旅游、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研究。
(二)社会学家的日本村落研究
日本社会学是通过欧美社会学的传播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社会理论和方法主要来自欧美社会学。农村社会学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会学在美国的迅速传播和发展,为人们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农村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起源于美国的农村社会学经历了两种不同的发展途径:一种是以美国芝加哥大学的亨德森(Henderson)为代表的社会学者所进行的农村社会实际问题的研究,其研究采用了科学的社会学方法,注重理论;另一种是根据美国当时农村社会研究的实际需要,完全由实践定向的途径,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纽约大学的贝利(Barley)。他通过实地考察完成的论述美国农村社会生活的报告,是农村社会问题研究的滥觞。之后,在墨西哥大学任教的巴特菲尔德(Butterfield)的《美国农业教育之未垦域》、威斯康星州立大学的高尔宾(Galpin)的《一个农业社区的社会解剖》相继发表,标志着农村社会学在美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美国社会学家多认为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农村社会问题,美国早期的农村社会学家霍桑(Hawthorn)认为,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农村成员的社会化问题。社会化是社会学中的一个概念,主要是个人通过学习群体文化、学习承担社会角色,来发展自己的社会性的过程。霍桑认为,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农村社会成员社会化的条件、社会化的单位、社会化的过程的动力等内容。与霍桑同时代的另一位美国农村社会学家桑德森(Sanderson)认为,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农村的各种社会组织。此外,还有一些美国的农村社会学家主张以农村社会体制或社会系统、农村社会心理为研究对象。这些观点只是突出了农村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某一方面的内容,没有涵盖其全部内容。美籍俄裔社会学家索罗金(Sorkin)认为,农村社会学虽然有自己的特殊范畴,属于乡村社会内研究的任务,但实际上等同于普通社会学。一般认为,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契合了人类学的观点),社会学研究社会的各种现象之间、社会现象与非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从社会现象的反复中发现社会的本质和规律。作为社会学分支的农村社会学,就是要从整体上研究农村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究竟为何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但众多社会学家的研究又表现出明显的一致性,就是从整体的综合的角度去研究农村社会。
尽管日本社会学深受美国社会学的影响,但主要是在本国的民俗学和社会经济史学研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日本农村社会学一经形成,便独放异彩。在日本社会学中,农村社会学是从战前到战后投入研究力量最大的领域,它对日本村落和家族制度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积累的研究成果远远超过社会学其他分支学科,而且具有日本社会学的独创性,其中“家、村理论”是最早出现的村落研究理论,至今仍然具有影响力。
1.日本农村社会学传统理论——“家、村理论”
“家”与“村”,一直就是日本农村社会学和农业经济学的热门研究课题。所谓“家、村理论”,是指受铃木荣太郎、有贺喜左卫门、福武直等影响而形成的日本村落研究理论,它是把日本的农村社会结构的基础单位放在“家”和“村”的层面上来理解和认识的方法论。持该理论的研究者每个人对“家”和“村”的理解和认识,虽然并非没有差异,但是他们多是从基本的“家”的变化构造或“家”与“家”的关系变化对农村构造的影响的视角进行研究的,并产生了各种研究理论:最早的是德富苏峰的町村制实施期的“论说公共心”,其次是柳田国男的“自然村观”、铃木荣太郎的“自然村概念”、有贺喜左卫门的“家联合理论”,还有福武直的“村落构造类型论”、戒能通孝的“生活共同体说”、大岛太郎的“村落共同体论”、神岛二郎的“自然村·拟制村论”、竹内利美的“村落二重构造论”、中村吉治的“村落共同体论”、北条浩的“村落构造论”、鹤见和子的“内发发展理论”、大岛美津子的“地方改良运动论”、神谷力的“村落类型论”、井田良治的“复合的共同体概念”、山崎丈夫的“地缘组织论”、渡边尚志的“村落共同体研究”等。
“二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本、分家关系对日本村落变化的影响很大,这期间,对同族的研究比较盛行。60年代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研究的中心转移到了共同经营、集体栽培、生产组织等农户之间形成的功能集团上。此后,日本农村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组织。新组织是以各个家庭为基本单位而形成的,受家的影响,也受村落的影响。因此,把“家”作为中心的视角的研究方法,能清晰地把握各个时期日本村落的实情。可以说,“家、村理论”是研究日本村落最有效的、经久不衰的理论,这是因为日本农业是以家庭劳动为轴心的小经济。日本农村社会学所面临的是小经济在日本各个时期的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变迁、解体的问题。基于这种认识,本研究仍旧沿用“家、村理论”的研究框架。事实上,如上所述,从最早的铃木荣太郎等创造了“家、村理论”,到后来的渡边尚志,直至现在的細谷昂、小林一穗等的理论,反映了“家、村理论”在日本农村社会中不断发展的历程。后来的研究者在铃木荣太郎的“家、村理论”的基础上,根据现实的情况,不断发展着“家、村理论”。以下,按照日本村落研究时间的顺序,从战前、战后、现在这三个阶段对日本村落研究加以梳理。
(1)战前社会学对日本村落的研究
村落共同社会与家庭共同社会共同构成传统日本村落社会的结构要素,始于德川时代作为大名支配领地的单位而设立的“村”(乡村制度)。德川幕府承袭了战国大名通用的土地调查和此后的太阁检地,直接对领地内持有土地的农民(被称为“本百姓”的独立农民)进行控制,建立起自立农民,形成了村落置于他们直接统治之下的所谓近世乡村制。近世乡村制也成为现代村落研究的出发点。众所周知,日本的现代是以明治维新为起点的。明治维新后的新政权实行了废藩立县、大政返还等维新措施,还实行了地租改革。通过地租改革,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拥有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拥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得到承认的同时,也负有以村为单位缴税的共同责任。1889年,日本政府推行村落合并,把德川时代的几个“部落”或“村落”合并成了行政村。村落是日本社会早就有的社会集团,而柳田国男首次提出的被“创造出来的村落”和“自然出现的村落”的概念,最后演化成铃木荣太郎的“自然村理论”。这一源于日本传统社会的概念,传承和延续着传统日本社会的精髓,是研究日本村落社会乃至日本社会的基本概念。
① 铃木荣太郎的“自然村理论”和“家理论”
在当时的农村调查中,柳田民俗学的方法很盛行。铃木荣太郎和柳田国男交往密切,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有益的东西。当时“社会政策学的研究”正值困难时期,作为新锐社会学研究者的铃木荣太郎开始致力于研究美国农村社会学。当时在美国农村社会学者中,杰尔宾已经指出:“从农村的集团和个人间的社会关系的累积情况看,可以发现某种社会的统一。”铃木荣太郎从美国农村社会学的“集团累积体”的认识受到启发,提出了类似索罗金的,把“累积的集团数量”的范围看成团结紧密的“累积的农村共同体”的主张,该主张在他的《自然村》的理论中得以展示。概括地说,日本农村中的社会集团有行政的地域集团、氏子集团、檀徒集团、近邻集团、经济集团、官制集团、血缘集团、特殊共同利益集团、阶级集团等几种。铃木把日本的村落由小到大分别称为“第一社会地区”“第二社会地区”“第三社会地区”。一般所说的“村”属于第二社会地区;“村”中的“小字”以及“组”属于第一社会地区;现在行政上的町、村等属于第三社会地区。根据铃木荣太郎的说法,日本农村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由于土地的固定性和特殊的婚姻习俗形成的地缘和血缘的重复、共同防卫的需要、一村连带制度、社会的同质等原因,在一定的区域内不得不需要“一致的合作”,其地域范围大体是江户时代的村落,即上述的第一社会地区。村落内有氏神、入会林野、一村共同祈祷、村事务、村内未婚男女的关系、各种互助“惯行”,以及对违反者的制裁制度和新入村定居的约定。铃木荣太郎把这样的村落称为“自然村”。“自然村”后来成为日本农村社会学的传统命题之一。日本农村社会学的传统命题中另外还有一个“家”。铃木还指出“在我国的农村社会构造中,家族和自然村一起成为两个中枢的骨架”。一般来说,家族是“同居共产的相互信赖的近亲者的集团”,是“以个人为中心的横向的关系”。不同的是,在日本,家族是“家庭的纵向关系”。换言之,在日本,“家的社会生活原理是以家族的维系和发展为终极目标的,个人的生活只不过是手段而已”。作为家族的“家”,可以说,是各种集团或者各种关系的积累。“家”不仅仅是集团和社会关系的积累,还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在家庭成员统一的活动中得到认同。为了“家”的维持和发展,对每位成员都有一定的“座位”,而且,每个座位之间的关系都有严格规定,座位的中心是家长。家长是“家”的精神存续和发展的中心。每个成员的行动则必须服从家族的意志。铃木建构了日本农村社会学独特的“家理论”和“自然村理论”,对日本农村社会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② 有贺喜左卫门的“家联合”理论
有贺喜左卫门是日本农村社会学另一位奠基人。他曾就读于东京帝国大学,大学毕业后参加了柳田国男等人的《民族》杂志创刊活动。他和铃木荣太郎一样深受柳田国男的影响,还读过不少人类学方面的书,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对他都有影响。有贺喜左卫门首先肯定了铃木的“自然村”理论。他认为,铃木把日本的村落视为独立的社会统一体的看法至今仍有意义。但他又指出,日本农村社会的统一体绝不仅仅是铃木学说意义上的社会统一体,他认为铃木强调社会统一体的独立特性,有些过头。如果“家”“村”都具有统一性的话,那么“家”和“村”就成了各自独立的统一体,岂不是割断了“家”和“村”之间的必然联系了。有贺把“家”和“村”都理解为“生活组织”,并确认了两者相连的关系,批评了日本民俗学的做法,认为日本民俗学对所搜集的资料的整理不够系统完整,往往是片面的、表面的。他一方面汲取了日本民俗学的现实主义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又不满足于日本民俗学方法的片面性。他吸取了人类学的综合分析方法,认为只有“通过对一个部落的生活组织的综合调查,才能把握该村生活方面的内部关系”,其学说,形成了独特的日本农村社会学。他在《农村社会的研究——名子的赋役》一书中,把上述村落中的各种关系称为“生活组织”,认为它们是农民生活中的创造性的表现,认为本家地主和名子的关系不仅是剥削关系,也是在严酷条件下,由农民的创造性产生的“生活组织”。凡此种种,都表明有贺与民俗学家柳田国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有贺在对日本农村进行专题研究时,提出了“同族团”的概念。所谓同族团是指,独立的“家”与“家”的联合体,其本身虽然不是一个“家”,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家”与“家”的结合的特性是与复合家庭和大家庭相通的。同族之外的地缘关系中,还有“五人组”“葬礼组”和由共同信仰者组成的“讲”以及“小组合”和“大组合”等。在村落里则有“同族团”和“村组”。“同族团”是按照本、末的系谱上下排列的,“村组”则是具有同等关系的横向排列。有贺在《村落共同体和家》一文中,提出了“家联合”的概念——“家联合”是“同族”和“组”之上的概念。有贺认为,所谓的“家联合”是指在日本社会中,承担作为一个生活单位的、有特殊作用的、“家”和其他“家”由某种契机而结合的共同关系,和铃木的“社会关系的重复积累”学说并不相同。他认为“家”和“村”在理论上必然要结合在一起。他的这一观点受到学者的普遍质疑,没有得到认同。尽管如此,有贺的“家联合”的理论贡献的地位也是不可动摇的。可以说,铃木的“家理论”“自然村理论”以及有贺的“同族团理论”“家联合理论”,确定了战后日本农村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路线,成为日本丰富多彩的农村社会研究的源泉,但是由于他们的理论有不少局限性,以后又出现了很多补充和修正“家”“村”理论的修正理论。
(2)战后社会学对日本村落的研究
“二战”后,按照时代发展的阶段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前高速增长时期、高速增长时期和后高速增长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的社会学中,农村理论建构是首要的课题。从20世纪60年代日本开始进入经济高速发展期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纷繁的研究态势。有继承了战前的“家、村理论”研究方法的中野卓、木下谦治,有启用战后研究方法的福武直,还有用“共同体论”的方法的莲见音彦,也有运用“农民分层”理论及“小农论”的岛崎稔、菅野正、細谷昂。尽管有了如此多的实证研究,但在纷繁的“现实”中,理论发展还是滞后的。村落研究的问题意识越来越不清晰。战前农村社会学引入的与“文化”相关联的研究范式已经明显不被人所用,特别是与该领域关系密切的“家”研究明显退步。
20世纪70年代,农村社会变化加剧。学术界对农村社会的研究之前一直沿用“内部原因引发农村变动(内发的发展理论)”的传统分析模式。此后,研究者试图超越这个框架,出现了与都市相关的和与国家政策相关的农村社会的变动研究。随着兼业化和非农户进入农村,都市和农村的地域社会研究也应运而生。20世纪80年代以后,关于日本农村的“家”与“村”的研究再度兴起。1985年,鸟越浩之在《家与村的社会学》中,通过分析“家”与“村”的关系,用具体事例阐述了日本人的基本的价值观和行动模式;1992年,塚本哲人在《现代农村中的家和村》中,以日本东北农村为舞台,通过考察农民生活,描绘了现代日本农村的各个方面。1992年,长谷川昭彦在《地域的社会学——村落的再编与振兴》中,以地域社会的人际关系的理论以及“村落共同体”理论,阐述了地域社会研究的成果。1993年,高岛秀树在《日本的农村地域社会——原型·变动·现状》中,阐述了可以通过理解传统日本农村地域社会中培植起来的社会行动模式和社会的特质来理解日本社会本质的道理。1999年,金泽夏树在《个体与社会——追问农民的现代性》中,阐述了个体在社会中是相互关联的这一观点。个体通常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纯粹的内部问题,是自我管理中的个人问题;另一方面是个体因与周边社会接触而产生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学者,做了各种尝试,试图将传统方法和实证研究结合起来,重新审视“现实”,思考研究课题。其中,莲见音彦提出了有必要继承“家族以及亲属组织”研究中的日本社会特殊性的观点,主张重新研究村落共同体论。战后日本村落研究的第一时期,是从1945年战败到1960年的经济复兴与民主化时期的研究。这一时期,日本从战后初期的混乱状况中摆脱出来,在美国的指导下,进行了“农地改革”、解散财阀和劳动民主化三大改革。民主化改革使战后日本社会的基本框架得以建立。
① 喜多野清一的“亲族论”
日本战败以后,日本农村社会学研究基本上是在战前铃木和有贺所建立的“家、村理论”的基础上,按照继承、吸收、批判的指导思想开展的。其中,及川宏和喜多野清一对“同族团”开展了实证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其研究成果反过来对有贺也有影响。但两者的“家”“村”理论和有贺的理论有很大不同。在学界,喜多野与有贺围绕“家”的问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是对“家”和“家族”的定义。争论发端于户田贞三的《家族构成》一书中对“家”的定义。户田贞三在书中把“家”定义为:“家”是以夫妻以及子女为中心的人数比较少的近亲者在情感上紧密结合的共产的共同体。有贺肯定了户田定义中的“事实上的集团”说法,但不赞成他的“家的基本性质不管是由亲族家庭构成也好,还是家庭中包括其他人也好,基本没有什么变化”的观点。有贺认为:“亲近者之间容易加深感情的原因不仅仅是由于其亲近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共同利害关系中一起共同生活,产生共识的机会多。”喜多野清一的家庭与“家”的定义则是:“所谓家庭……以夫妻结合为核心,由直接亲属结成的小的结合体,几乎所有的民族和时代都存在,而且家庭因具有自然的基础而普遍存在——但不能因此就将其称为自然的、生物的集团——的基本的社会集团……”喜多野清一从韦伯社会学的立场,重新审视了日本的以“家”为基础的家父长主义的抚养共同体的形态。在战后民主化的浪潮中,日本农村社会学也受到韦伯和马克思的影响,喜多野清一认为“家”是权威主义统治的基本形态,“村”是封建的共同体,只有彻底铲除“家”“村”,才能实现日本的现代化和民主化。喜多野清一丰富了“家、村理论”,但又有明显的时代色彩。
② 竹内利美的“讲”“组”“年序组织”的研究
与以往的研究不同,竹内利美把研究的视角投向了亲族集团以及“村组”“邻里组”上。他把村落社会研究的视野扩大了。他的研究是对有贺喜左卫门和喜多野清一的同族研究的补充。竹内所说的“村组”是把“村组”定位在划分基本村落的内部的一定区域中的家户上,按照其居住的关系,组成统一的、同一的集团,拥有特殊的生活关系。其形态上的特质是:①被定位在同一地域的家户的统一的、平等的结合;②划分基本村落内的地域单位几乎是用标准化的方式组织起来的;③通常,同一村内的家户毫无例外地分属于某个“村组”。“组”和“讲”的区别在于,“讲”是针对集团机能而言的名称,“组”是针对组织而言的名称。东北地区就有所谓的“契约讲”。从“讲”的形态方面看,即使在同一个“讲”里,也有村落联合、村落单位、村组单位或者同族单位的不同。有时在一定的区域里划分的标准是性别和年龄。竹内利美列举出了构成村落社会内部体系的基础要素的同族团、亲族以及邻里组织,列举了邻里组织中与家族地位相关的以性别、年龄排序的集团,并指出这些组合的状况制约了近代日本村落的“讲”的构造类型。他在日本东北地区调查的成果是对学界的一个重要贡献。当时在学界,“青年组以及年龄辈分的集团在东北地区并不发达”的观点很盛行,特别是人类学家主张上述观点是理解日本东北和西南村落特性的基础要素,甚至认为它是构成日本民族祖型要素差异学说的出发点。竹内利美以宫城县平地农村的调查为例,对上述学说做出了回应。他认为性别和年龄顺序不同的“家”,形成了村的各集团的阶梯状构造。这个观点与有贺等人的同族团的理论有所不同,可以说是“家”与“村”内在结合的另一个理论,因而备受瞩目。在谈论竹内的农村社会学的特点时,不能不提的是他的小农视角。在日本东北地区的水稻单作地带,由直系的第二代夫妇形成的“小农”,依靠家庭劳力,努力地实现其自立经营的目标。竹内把“生活组织”理解为相对自立的“小农”生活圈中的各种关系。竹内在分析“家”与“村”时,重视在特定历史形态下的社会性制度框架分析。较之过去,竹内为人们提供了理解日本的“家”和“村”的新视角。之后的福武直则把经济基础下的历史发展纳入了研究视野,开创了日本农村社会学的新天地。
③ 福武直等的村落构造类型论
福武直的农村社会学和战前的农村社会学不同,他批判地吸收了战前的理论,以自己的实证分析成果为基础,创立了自己的日本农村社会学学说。他具有鲜明的“研究农村社会的日本的特性是农村民主化,乃至我国的民主化的前提条件”的问题意识,建构了“战后农村社会学论”的方法论。他的主要主张是:日本农村社会学研究主要是进行“以经济构造为基础成立的村落整体的社会构造,即包含着政治构造的村落社会的整体结构”中的“村落的”构造分析。福武直主张,所谓的构造分析方法就是把构成村落社会的“家”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其相关的情况,作为考察重点,阐明其作为基础构造的经济阶层构造和与其不可分割的同族和“组”的社会关系,探究两者的关联性,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村落社会构造和村落政治结构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村落经历了两次重大的社会变动。一次是战后的农地改革,这是从1947年至1950年,在占领军的指导下,为了解决零散佃农的贫困问题而进行的;另一次是从1955年正式开始的日本经济快速发展给农村带来的影响。在这个背景下,以福武直为核心的研究人员,开始了以把握残存的封建遗制以及新的农业政策的落实情况为目的的综合实证调查。在农村构造方面,他们确立了同族结合的东北型农村社会和以“讲”“组”结合的西南型农村社会,并认为前者必将转化为后者,在理论方面有了创新。福武和有贺的研究为综合研究,他们的研究是战后日本农村社会学的一大亮点。作为同族研究,有贺喜左卫门注意到了村的内部中的“家”和“家”的关系以及具体的生活,他认为日本的“村”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同族团村落”,第二种类型是“组结合村落”。福武直批判地继承了有贺喜左卫门的同族研究和“村”的二类型理论。他认为村落社会的结构是由构成村落的“家”的结构所决定的。“家”的结合中有同族结合和“讲”“组”结合,由此形成的村,为“同族结合的村”和“‘讲’‘组’结合的村”。他提出了日本的村落有东北型村落——西南型村落、山间村落——平地村落的观点。之后,江守五夫在1976年出版了《日本村落社会的构造》一书,在继承二分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同族制村落和年龄阶梯制村落的概念。他认为村落在整体上是由长老所统制的,而这种类型存在于日本的非西南地带。蒲生正男1960年出版了《日本人的生活构造序说》(修订版1978年)。他承认了以往的研究成果,明确地继承了东北日本型和西南日本型学说。但是他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加入了阶层的视角。他认为村落中的阶层存在与否,会影响村落的特质。在讨论村落结构问题时,莲见音彦认为,与研究“村”的结构相比,家庭生活、地域生活问题,农民的意识问题,农民组织和与之对抗的地域社会的结构问题,应该是最需要回答的问题。战后第二期是从1960年到1980年的日本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和稳定增长时期。以池田勇人内阁1960年制订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为标志,日本社会从经济发展的准备阶段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在这20年间,日本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
④ 莲见音彦的农村社会的课题与构成
莲见音彦的主要著作有《苦恼的乡村》《现代农村的社会理论》《农村变化与农民意识》《地域社会论——住民生活与社会组织》(共著)等。在1980年的《地域社会论——住民生活与社会组织》中,莲见音彦认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资本主义的再生产结构中,“家”与“村”是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但是“战后的日本资本主义,可以说是以高度的技术为背景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与战前相比有着不同的再生产结构,是与农民生活基础的崩溃同步发展起来的。因此,遭到瓦解的地方的农民生活成为主要的问题。家庭生活问题、地域生活问题、农民的意识问题、农民组织和与之对抗的地域社会的结构问题,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莲见把“家”与“村”的重要意义限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认为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下,战后的“家”与“村”已经失去了重要意义,只有具体的家庭生活问题、地域生活问题、农民的意识问题、农民组织和与之对抗的地域社会的结构问题等才是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事实上这种观点已经成为最近农村社会学研究的主流。但是,当你一走入现实的农村,就会感到,家庭生活的实体依旧是“家”,掌握着地域生活主体的实体依旧是“村”。如果抛开“家”与“村”的意识的话,“村”也就不复存在了。无论是正规的农民组织,还是与农村地域的环境问题等有关的农民志愿者组织,都是在“家”与“村”的框架下开展活动的。所以说,研究日本农村社会不可能离开“家”与“村”。但是,“家”“村”不是一成不变的,伴随着“家”“村”的变化,“家、村理论”不断被扩展。
⑤ 鸟越皓之的《日本社会论——家与村的社会学》
20世纪80年代,鸟越皓之出版了《日本社会论——家与村的社会学》一书。此书是鸟越皓之再度运用“家”与“村”的传统理论研究日本农村社会的佳作。鸟越皓之的农村、地域学论的中心是“家、村理论”。此书的中文译者王颉认为:“《日本社会论——家与村的社会学》从源与流的承继关系上为我们揭示了日本社会、民族和日本人的特征及其形成的背景。独特的‘家’与‘村’构成的早期社会化、继续社会化环境,造就了日本人的群体,进而形成了日本民族,派生出日本社会。这种日本民族固有的、独特的传统与文化,在各种外来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并没有消亡,作为一种极强的民族凝聚力,在当代社会的运行发展中发挥着极端重要的现实作用。《日本社会论——家与村的社会学》的内容涉及家的理论(例如家庭制度、先祖崇拜及日本人的祖灵观、同族及同族团问题等),‘村’的结构(‘村’的理论、村落类型、‘村’的决议形式等),‘村’的生活组织(养子制度、年龄阶梯组织、社会交往等)。”在此之后,塚本哲人的《现代农村中的家和村》也是对传统研究方法的再运用。
第三期是1980年以后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日本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和产业社会,同时这也是日本开始向后现代社会和后产业社会转变的时期。盐原勉指出,这是一个在现代与后现代、产业化与后产业化之间摇摆不定的过渡时期,也是适应信息时代、全球化以及少子、高龄化趋势并转型的时期。
⑥ 塚本哲人的《现代农村中的家和村》
塚本哲人1985年的《现代农村中的家和村》一书,是以“日本东北地区农民的生活意识的实证研究”为题目,从1982年开始在日本东北地区的几个地方做农村研究的调查报告。他认为:战后日本农村研究的课题和方法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原因是农村自身变化的结果,这种变化是社会科学所希望的变化。在“家”以及村落当中已经看不到艰苦度日的农民了。该书运用“家、村理论”,重新探究“家”“村”在当下的意义。可以说,他的研究是传统“家、村理论”的复活。
⑦ 长古川昭彦《地域的社会学——村落的在编与振兴》
长古川昭彦1992年出版的《地域的社会学——村落的在编与振兴》一书是以“村落共同体”为出发点的地域社会研究。该书提出了“村落竞争体”的概念。以往在理解村落时,一般用“村落共同体”的概念,这个概念虽然能使人看到“村落共同体”解体的过程,但是并不能使人充分了解这个时期的农村。长古川用了“竞争体”这个概念。他认为,这一竞争关系和典型的近代化发展阶段的竞争关系有所不同,是包含着共同、协作关系在内的竞争关系,是和近邻的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竞争的结果是在地域社会内部产生了阶层。竞争也使地域社会更加开放,资本主义进一步渗透。然而,当日本社会进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以后,农村内部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业劳动变得轻松了。随之,农民在农业以外的兼职增多,现金收入得到了保障,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这时的农村也有不足的地方,那就是人和人的联系疏远了,近邻也没有什么来往了,共同的插秧和收割也没有了。一年中的仪式活动,仅仅是维持一种形式,有的地方的盂兰盆节等节庆活动也不搞了。农民们开始忙起来,没有人愿意承担村里的兼职工作了,有的人即使是被民主选上了,也会拒绝。村里的无偿劳动变成了有偿劳动。大多数年轻人都进了城,村落里尽剩下些老人。偶尔有些留下的年轻人,也会被找对象难的问题所困扰。青年团组织有些也解散了,村民间的共同性、互助性减少,在村里生活的人变得很孤独。
⑧ 高岛秀树的《日本的农村地域社会——原型、变动、现状》
高岛秀树在《日本的农村地域社会——原型、变动、现状》一书中指出,如今日本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地域社会中,农村地域社会的存在意义被轻视,但是它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重要性依然存在。因为,它是日本地域社会的原型,它在彰显地域社会的基础构造和机能的同时,还彰显着地域社会的变动过程和今天地域社会所背负的问题,通过表面现代化的日本社会的构造和机能、社会的特性来理解传统的农村地域社会,可以探知其深藏的本质。
⑨ 细谷昂、小林一穗等的《关于农民生活中的个体与集团》
《关于农民生活中的个体与集团》是细谷昂、小林一穗、秋叶节夫、中岛信博、伊藤勇等人于1993年共同完成的一部描述日本东北地区的农村社会从战后到20世纪90年代变迁的专著。他们研究的地点是日本山形县的庄内地区,该地方是以种水稻闻名的地区。近世的庄内地区是大小地主汇集的地方,曾经有过日本第一大地主本间家。这些作者研究了战后日本实行民主化以后的新时期的“家”“村”,展示了新时代“家”“村”的特性。书中的“个体”指的是家庭中的个体、村落中的个人以及个体经营者。书中探讨的是在这种意义上的“个体”在“家”和村落中的独立程度,以及怎样实现其独立性。书中的另一个问题是,面对严峻的农业形势,为了克服危机,这种独立的“个体”是怎样发挥其共同性的。作者所说的“集团”就是这个意义上的集团,他还以此观察新时代的“家”和“村”。作者从1984年到1985年前后两次到研究点进行调查,就农户经营和农业生产组织、农业从业形态的多样化和生计构造、农村的闲暇活动的变迁和农户经营、农民生活、意识动态、农民生活中的个体与集团、农村妇女和“家”、务农志向和村落变迁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⑩ 李国庆的《日本农村的社会变迁——富士见町调查》
1999年李国庆的《日本农村的社会变迁——富士见町调查》一书是“一本关于日本农村经济社会现代化的研究专著。该书运用社会学和社会变迁理论对日本农村各个时期的社会变动、农村政策以及日本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做了系统的研究,分析了日本农村现代化的变迁过程”,该书以“日本的一个农业町的变迁为例,描述和分析了地区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与国家农业农村政策的相互作用关系,研究了农业和农村地区工业结构的转变对农民阶层分红和农村社会产生的深刻影响,同时通过对地方行政、村落组织与社会团体、居民社会意识等方面的分析,阐述了非经济因素对经济所发挥的作用,分析了经济、行政与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对于农村的社会整体的稳定性的形成所起的作用,为我们勾勒出了现代化农村的社会结构”。
⑪ 中村吉治的共同体论
1957年中村吉治出版了《日本村落共同体》一书。中村吉治认为,日本的“村”的概念太混乱,有“作为制度的村”“作为生活共同体的村”“自然村”“共同体”“作为景观的集落”等。中村吉治的共同体论的创新点在于,着眼于日本近世中的村落二重构造和共同体的机能分化以及明治时代以后的村落二重构造和共同体的近代性质问题,指出了随着新的组合的产生,旧村落解体、新村落形成的过程,即近代意义上的行政村和自然村的二重构造产生的过程,并用内在的和动态的方法做了说明。“制度的村落”“自然村”“共同体”“农业集落”为“农村”的同义语。共同体经历的三个阶段是:身份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本身并不是封建性的(福武直《村落共同体的构造分析》)。原始时期,出现了血缘集团,同族的血缘集团为氏族。一般认为,日本的中世(镰仓、室町时代)没有村落共同体,近世(江户时代)才开始有。中村吉治通过实地调查认为,近世的日本村落共同体可以解释为“家”和“家”的联系,是广义上的共同体。制度化的村落的联系也属于共同体,“聚落”这样的地域的“聚合体”也是一种共同体。在共同体中,水以及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中村吉治的贡献在于他用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和理解了不同时期的共同体的形态以及变化。
⑫ 家藤井胜的《家和同族的历史社会学》
1997年,日本社会历史学家家藤井胜的《家和同族的历史社会学》一书问世。该书首先梳理了日本近代以来对“家”和同族的研究脉络,详尽介绍了有贺喜左卫门和喜多野清一的理论,以社会学的结构和功能理论为指导,解析了其间的异同。他特别指出,在结构方面,后者更重视血缘,即本源的“家”及“家”在同族形成中的作用;前者则认为非血缘的存在是不可辩驳的事实。作者推崇的是第二代(和有贺等相比)社会学家长谷川善计,认为长谷川侧重于研究“家”在权利、义务的公共功能方面的地位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同族功能,为“家”和同族的研究开拓了新的局面。作者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对日本两个村落的田野调查,阐明了“家”和同族的结构和功能,他指出:日本的“家”和同族的特点,即在整体上“家”是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在对“家”做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后,家藤井胜转入对同族的解析,指出同族是在家庭的基础上形成的,即同族是家庭的扩大形式,但其中拟制血缘制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说,中国村落是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会连结纽带的宗族社会的话,日本的村落则是靠拟制血缘来维系的同族社会;而其同族中的本家和分家关系也不只是上下级的纵向形式,更多的是伙伴关系,这和日本的“家”的继承制度有关。
⑬ 鹤见和子的内发的发展论
1996年鹤见和子出版了《内发的发展论的展开》一书。她认为,内发的发展中,文化遗产,特别是重建传统的过程很重要。传统是某个地区或集团中世代相传继承下来的型(构造)。传统有很多侧面,第一是意识构造的型,包括信仰、价值观等型。第二是世代相传的社会关系,包括家族、村落、都市、村和町的关系。第三是与衣食住有关的技术。她在书中比较了费孝通和柳田国男。她把柳田国男的工作定位为日本的内发发展论的践行活动,费孝通的研究是中国内发发展论的践行活动。鹤见和子还认为,“不是所有的共同体都会阻碍个体的出现”,也有促进个体自立的共同体。鹤见和子高度评价了熊楠和柳田国男。
⑭ 川本彰的家的文化构造
日本著名社会学家川本彰的《日本农村的理论》《农村投资的社会效应》《家的文化结构》,在日本脍炙人口。特别是1978年出版的《家的文化构造》一书,对日本“家”的研究入木三分。他从文化模式的角度分析了日本“家”的结构。对日本农民来说,在传统农村地域社会的“家”的观念中,土地是祖先世代传给子孙的家产。保护世代相传的土地,使之能继续传给子孙的责任人是家长。日本有养子制度,养子分为继承家产养子和供养养子两种。对于日本人来说,家业即家庭的生命,而且是超历史的。日本尊重血缘是为了保障家庭的延续。所以为了家庭的延续有时有必要把非血缘者纳入血缘者的行列里。日本没有固执于生物学血缘的狂热信仰,存在拟制的亲子关系。这种习惯上的社会性血缘拟制关系,根据条件可以无限地扩充到血缘关系中。按照这种原理,可以把村落扩大到一个村,一个村扩大到一个县,形成“县民根性”,进一步还可以扩大到整个国家。最典型的是明治国家体制。在太平洋战争的后期,在国家面临危机的时刻,日本出现了疯狂的状态,在狂热的爱国精神的驱动下产生了神圣家族国家主义。明治民法是以武士家庭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武士式的家庭模式引领庶民家庭,进而又延伸到国家体制建构中,确立了家族国家体制和家族主义意识形态。为了建立国家体制,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神社的合并。伊势神宫供奉着天皇一家的祖先神天照大神。明治四年(1872)五月,日本政府规定了神社的等级,全国神社中,伊势神宫是顶级,以下为官币社(币帛祭祀天神皇祖)、别格官币社(祭祀皇室的功德)、国币社(祭祀国神)的官社,再下面是民社性质的府县社、乡社、村社。最低的是村落中的无格社。官社的经费由国库支出,民社由府县市町村提供祭祀的费用。这样日本政府就把以天皇家的氏神的神宫作为顶点的神社金字塔结构建构起来,确立了天皇制家族国家的信仰体系,其中天皇高高在上。然而,一般庶民的信仰还是对家族中的祖先的信仰,对村落中的氏神的信仰。本来,祖先信仰、氏神信仰都产生于庶民的现实生活中,不是抽象的,而是和村民不可分离的。在日本,没有故乡的山和河流以及风土是不能成为信仰对象的。所以,象征村落结合的氏神信仰如果被破坏的话,村落也将被破坏,村落的破坏会导致家族的破坏。1874年颁布了地租改革条令,规定土地所有者个人要纳税。比封建时代更高额的现金地租,加重了个人的负担,村落的连带关系也遭到了破坏。明治新体制通过破坏现实的“家”“村”,重构了“家”和“家”的关系,并以之作为天皇制国家的基础,国家成了最大的“家”。为了建构这个虚构的家族国家,明治政府强化了家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家族国家体制是在日本血缘关系扩大的基础上被建构起来的,它是时代的、政治谋略的、人工的产物。书中也讲到了日本的家元制度。日本具有独特的家元制度,它一直渗透到宗教界、政界。日本的社会组织和团体,无论大小都贯穿着家元的组织原理,即缘约原理。川本彰《家的文化构造》对“家”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是一种理论性的阐述,但并非实证研究。在他之后,中根千枝也运用“家”“村”的原理,对日本社会进行了研究,写出了著名的《纵向社会的人际关系》一书。
⑮ 中根千枝的《纵向社会的人际关系》
中根千枝1967年出版了《纵向社会的人际关系》一书。书中的“家、村理论”,虽然已经超越了地域社会理论框架,但是,该书中的“家元理论”的基石是“家、村理论”。中根千枝认为,构成“家”的最基本的要素不是继承“家”的长子夫妇和老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形式和家长权,“家”是生活的共同体,是农业经营体,“家”由家成员组成,是明确的社会单位,“家”集团中的人际关系优先于其他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