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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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狼少年(1)

鹏伯伯这一天向我讨要他的渔网。恰巧唐庆华不在家,我拉下他整我的那张渔网,满脸歉意地将它送还给了鹏伯伯。接过网,鹏伯伯叹了口气,却只是说我家那条贱狗没有年轻时遇到的一条白狼那样英勇无畏。那白狼生下八个小崽子就死了,但它救活了一个男孩。

这男孩没有名字,他只知道自己姓“严”。他走进房间,过了一会儿,手里多了一个日记本。

这是他记录男孩事迹的唯一证明。

这个日记本中当然包含男孩告诉鹏伯伯他的身世这一内容。他于是深吸一口气,讲了起来――

冬天的一个夜晚,北风呼啸,狂风怒号,大雪纷纷而下,覆盖住没有花草的地面,树木皆变成素白色,夹杂着一声又一声的嘶吼声,划过黑幕般的天空。今晚将是死亡之夜。

妈妈和爸爸齐心协力地护着男孩,不让他落入饥饿的豺群中去。打头的豺发出“隆隆”声,每只豺的毛发都直立起来了。爸爸将男孩推到妈妈怀里,蹲下身抓起一把雪,直冲向这些不知好歹的豺群中。“严······宾!不······要·....·不!”

妈妈焦急地大声喊叫。

奥塞,是这座落夕山最后一只白狼。它忠诚于严氏一家。

用力冲向前去,它奋起直追,不顾一切地向爸爸那个方向跑:爸爸己经进入了豺群,头豺又吼了一声,全体直刷刷对准他。奥赛冲过去时,发现已经迟了――爸爸被一只母豺咬中了要害,没有挣扎灵魂就飘上了天。

妈妈见状,感到一丝不祥的预感。一个劲向山上冲去,可是,头豺跑得比他快,一头撞倒了她。怀中的男孩,哇哇大哭起来。今夜我们就真得这样,成为豺的晚餐吗?

奥赛扑向头豺,头豺敏捷一跃便躲开了,在他不注意时咬下他一整块狼肉。

“奥……赛,奥……赛!”妈妈无力地呼唤着奥赛。

它避开豺群的围攻,向妈妈移去,“快把孩子带走,我不行了!”。奥赛眼里含着泪光,叼住男孩的衣服向那间破木屋冲去。男孩回头望了望,豺群的影子已淡成了一条黄线。

时隔15年,男孩15岁了。

冬日的阳光照在小木屋旁,几只鸟在雪上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突然,一个庞然大物挡在他们的面前。小鸟们呼地飞走了,却留下了他们的小脚印。奥赛无趣地叹了一声,然后蹦哒到小栅栏旁,用爪子掏着雪。踏上的男孩睡得很香,他梦见他的父母微笑着向他走来,牵起他的手,带他到城市里逛街。这时画面转换了――一群豺露出了邪恶的笑容,爸爸和妈妈一起被吃掉……

他猛地睁开眼,发现只是一个噩梦罢了。

光着膀子站起身,洗漱完毕后便推开了门,啊,雪!下雪了!”男孩兴奋地叫了起来。“奥赛,你在干什么?”男孩望着奥赛问。奥赛干笑几声,慢慢的扭过头,男孩快步上前,“你这么喜欢藏我的小木鞋吗?又想让我给你挠痒痒?”

拿起木鞋轻轻抖掉上面的雪,男孩忍不住的笑了。奥赛不好意思地将身子扭过去,故意不看他。男孩摸了摸它的毛,那是一种顺滑感。使人感到心旷神怡的感觉,蓬松的狼毛如棉花般柔软自然,垂下的尾巴有时竟可以像狗一样摆动,只是为男孩一人。

太阳的轮子已经滚到最高处,等着过一会儿的下滑。

此时的小木屋已经裸露出它原本的土灰色。杂毛猫坐在屋顶,饶有兴趣地看着风景。木屋前的奥赛抬头望着他。“哟,主人对你挺好的嘛!”他不屑地对奥赛说。“管你什么事!”奥赛反驳了一句。其实他们两个都是动物中的精(类比一下那个叫唐庆华的贱狗。)只是为了隐瞒事实和不破坏森林自然的规律。男孩已经出去干农活了。所以家中只留下他一只白狼。杂毛从屋顶上跳下来,语调轻缓地说:“奥赛,你已经老了。不能再这样围绕着那个人类。如果那个人类对你起了贪心,破开你的肚子,把原本属于你的那一部分给抢走了,那么后果会很惨。”这只猫话一说完,立刻在奥赛脸上亲了一下。奥赛冷着脸接受了。

男孩轮作回来,看见死赖不走的杂毛。累了一个星期了,居然还不走!杂毛,你死TA死TA了。男孩手里刚好有个棍子。“今天非剥了你的皮不可!”正当杂毛感觉到自己要遭殃的时候,男孩竟然对他笑了笑说。“我骗你的。你也会笑吗?你跟奥赛好像。它也能笑呢。”

杂毛长长的吐了口气,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中午便是最暖和的时光。男孩和一只白狼,一只杂毛猫,喝着美味的青菜汤,仿佛在享受着阳光的无私奉献。脆嫩的青菜,鲜美的鱼汤,再带上几颗红果子(草莓),几颗蓝果子(桑葚),甚至还有雪,统统流入这三个家伙的肚子里。男孩匆匆吃完“自创严氏菜肴青菜汤”,并又从后房拿出干农活用的锄头、铲子什么的。对白狼和杂毛猫说了声拜拜后,又向着田地走去。奥赛,又一次看到他瘦小的身子一点一点的变淡,直到缩成一个点,最后终于消失了。

他这时突然感觉肚子一动,疼了起来。杂杂毛一脸茫然地望着此时捂着肚子,地上趴着,眼睛紧闭着的奥赛,一丝担心在他的脑子里转了一圈,随即而来的害怕却占据了大半个脑袋。以他的推断奥赛也许会年老而死。只是因为奥赛这只白狼恋上了那个男孩。在精中,如果自己对某个人类有好感的话,或者真正意义上的恋上,那么他会在最重要的那一天死去。精死去了,可以轮回,但需要等整整500年。500年啊!那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

岁月总是这样流逝飞快,

你若能留在人间,

我愿一直守护你,

你若离去,残花凋零,

我会陪你进入500年的轮回,

直到你与我重逢为止。

城里的某一个角落,有个鬼鬼祟祟、长着比野草还茂密的乌黑发亮的胡子的男人,正拿着手机在跟某人聊着什么,脸上时时挂着笑容。

“哦好的,我上去。”老板挂断电话,心里十分喜悦――落夕山上有一群罕见的白狼崽,卖掉一定能搞到大量的钱,到时候……

杂毛正如它说的那样,陪着奥赛的灵魂一起在半空中飘荡着。

而严氏男孩却不知道,将有一场灾难降临在奥赛的八个宝贝上。可是这次,你不得不低头了啊!

夜临人间。八个幼崽安然地挤在后屋的茅草堆里,相互取暖。这时,“轰轰”声突然响起,男孩猛地惊醒。

用一根火柴点燃蜡烛,男孩用力推开门。

“贼!放开它们!放开!放开!”他嘶吼着,像刚苏醒的老虎;喘息着,像跳动的心脏。男孩生平第一次生这么大的气,因为,那是他最好的朋友最爱的东西。

“这是奥赛的,不是你们的!来自噪杂的、城市里的贱人!”男孩丢掉蜡烛,向一群人冲去――为首的老板李平立刻用肥胖的身体挡住他前进。他依然用力向前挤,可是他力气太小了,面对李平这样身材魁梧的成年人,他更显得不堪一击。他最终还是被李平打趴在地下,动弹不得。

李平一掌打在男孩的头部,他惨叫一声,倒在雪上。

小布、树离、柳月……他在快要丧失意识的一瞬间,他脑海里想象出了几个小幼崽的模样,然后渐渐没了意识,脑袋里一片黑……

第二天,雪下得很大,将昏迷中的男孩唤醒了。慢慢睁开眼,他发现有什么肉内的东西在不断地舔着他。男孩转过头――茫草!最小的白狼!那群人竟然没有抓走它?

“你藏哪里去了?”他问。

茫草小跑到茅草堆后面,过了一会儿又一路小跑地回来了。

呵,身材小占优势,原来藏在这里。

男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茫草一脸的焦急,好想在说:兄弟都被抓走了!快去追啊!男孩心领神会,从后房拿出一块木板,上面系上一条绳子――芒草咬住绳子,“嗖”地向那群野蛮人最后一次离开的方向跑去,男孩就站在板上指挥它向前冲――这是最简单的雪橇,却以雷霆般的速度冲下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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