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肆意的女孩
自御风一事结束已过五百年,当初血色恐怖的场景已经变成百姓口中神秘的传说,少有人再记得曾有神辉降临,曾有人为此付出生命。
玄玉门,云林锋上。
一道闪着亮光的碎片从天空的一方飞驰而至,落到层层云团后的亭台楼榭内,引得花田内的百花一阵颤动,花香四溢。
再往后,那道光穿过一道石门,落到一处撰写着繁复的咒文光阵内,阵中已经聚齐了些许碎片。
阵前,一男一女正端详着阵中场景,石门被推来,走进的冲着里面的人道,“晏化,你在这么盯着什么都说不出来我可要以为你守了这么多年把眼睛守坏了。”
晏化搂着自家夫人的腰睨了眼满嘴跑火车的常曦,时间长了不揍皮痒痒了,旁的不知道,常曦对这阵法可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当初君晟凌冒险做了这个不成熟的阵法,代价差点要了他的命,虽然之后让他改了改能将君晟凌和佩篱取出的碎片吸引到阵中控制住,不至于再长途跋涉送一趟,还能防止半路被截胡再出什么幺蛾子,但是要彻底恢复,就必须等到所有碎片集齐,和残破的铃铛一起投入阵中。
“这几年碎片归来的间隔越来越久了。”永媚道。
“无妨,只要还有碎片归来,那就证明他们起码还活着,没遇到什么东西要了他们的命。”晏化摸摸夫人的脑袋,又看向阵法细细端详起来,距离上一次来碎片的数量明显多了,不过这些年那些在殿下活着的时候偏偏使绊子的人这些年一直安安分分的什么也没干,是真的以为殿下就这样死了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若是真的因为殿下已经死了倒是好事,若不是,才是麻烦,至于娄霍之事,碧荥查了五百余年都没有一点推进,这件事让人不得不担忧。
“嗯,佩篱倒是不妨事,君晟凌开始为了加快恢复不仅把君家翻了个底朝天,还去夜家缴了趟浑水,没想到倒是因祸得福,修为涨了没涨虽不一定,也顺便把碎片推回来几个。”常曦眼里浸着的全是对君晟凌的满意。
“对对对,该去的都去了,妖族都去过一趟也没去红叶哪里一趟。”永媚叹息,也不知道君晟凌再想什么,该去的都去了,咋就不去红叶哪里瞧瞧,提前打好预防针也比之后婆媳见面互殴要好吧。
几人聊着天的功夫,有一颗碎片飘入,晏化动了动站的有些坚硬的身体,牵着永媚准备离开。
“这就走啊?”常曦道。
“日子还长,不如去锻炼锻炼那几个小鬼。”
谭龙、哲宇、卞一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寒颤,似有刁民想害我?!
......
五百年过去,修仙百年前的残破被一点一点修复,又有一批新人踏上旅程,东南方的秘境开了有些时日,不少门派子弟或多或少收获了点东西,就在他们准备整装离开的时候,秘境忽然发生振动,脚下的土地龟裂,所有人受不住的往下坠去,有少许参加过几百年前惑妖秘境的修者在坠落时面如土色,心中哀怨,终究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要亡命于此。
地面塌陷之后,有些有准备的稳稳的落了地,没有准备的先晕了去,晚了一步看见眼前的美景,塌陷之后的秘境与之前重林深深,潮湿满是胀气的环境不同,此处,山峰耸立、草木林立,偶尔也会窜出一些小兽,看到不速之客快速的溜掉,但也有些倒霉的,被坠落的石头砸伤或者砸死,砸死的无法辨析他们的修为,但是那些砸伤的,周身灵气四溢,修为倒也在紫境以上。
就在一众修士对新出现的空间叹为观止时,不远处一个穿着雷云派弟子服的男子面上阴沉如墨,周遭耳朵气压低了又低,围在他周围的弟子大气不敢出,静等着训话。
男子修长的手抵着剑柄,因为太过用力微微泛白,男子喉咙间传来一道低沉的冷嘲,“丢了?李牧,带她来之前我说过什么?”
被点名的李牧,身体一僵,身子弓的更低了,声音颤抖,“要,要保证她的安全,不得离开视线半步,她若出事,当,当,以死谢罪。”
“原来,你记得啊?”男子抵着剑柄的手慢慢推开一点剑锋,李牧就像被死神压住一样,立马跪在地方疯狂磕头。
“师兄赎罪,师兄赎罪,在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把小姐安全带回来。”
带着威压的手掌放在肩膀上,宣告他命运的话响起,“可以,把她全须全尾的带回来,伤一点,就去自裁吧,哦对了,把自己收拾收拾,要不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
活落,男子转身就走,擦过手的帕子随风飘远。
原地,李牧被剩下的弟子扶起,看着男子被簇拥着离开,李牧攥着拳头,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自古江山辈有才人,南邵,就是这个才人。
御风死前,他就以雍国天才的身份拜入受人侧目,自从御风死后,御风的位置就由南邵的师傅入座,他也从不知那辈的师弟变成了备受拥簇的师兄,短短几百年,修为更是猛增,在修炼上的造诣已经远非他们能比,更何况因为修者身份,雍国一直保留着他雍国皇子的权威,不论朝堂如何更迭。
李牧受了斥责,也无处怪旁人,怪也怪他自己在修炼上没有悟性,只能攀附着别人活,以前是谭龙,现在是南邵,待遇也是天差地别,若不是谭龙离了雷云派,他现在也不会过着提着脑袋的生活。
这次丢掉的人,是南邵如珠如宝的小妹,是新朝的小公主,本来他这号人入了修仙路就不该与过去的生活有什么牵扯,尤其是皇室还是一群没有仙缘的人,可偏偏多年前他心血来潮回去了一趟,回来之后整个人除了修炼又多了个喜欢的东西,不但收集稀奇古怪的东西送回去,这一次还破天荒的把人也带上来,本来一没什么危险,直到小姑娘突然想要去瞧之前抓的那只小狐狸,便从南邵的身边窜到队伍里去瞧,他被派跟在身边,一阵地动山摇之后人就不见了。
“李师兄。”身后,有人喊了他一声。
“说。”
“小公主要看的那只狐狸也不见了,如实小狐狸和公主在一起的话,当初为了防止那狐狸逃跑不好抓,我们不是用追踪粉吗?也许,可以一试。”
李牧恍然,他怎么把这事忘了,就算公主和狐狸不在一起,但也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快点,把东西弄好,想活命都快点。”
......
某处山洞里的水滴声滴答滴答的响着,一些爬行动物探着头往里面瞧了一眼,猛的又跑开,啪的一声,一滴水珠落到洞中依靠着石壁虚弱的少年沾染泥泞的额头上,额头上空清凉的水滴顺着潮湿光滑的石壁带着万钧的力量砸了下来,少年眼睫颤动,缓缓睁开眼,又疲惫的闭上,耳边除了水滴的声音就只有自己的呼吸声,心口就像被凿开了个洞一样,堵不住,填不满,顺着胳膊流下的血液染红了脚下的水潭,血水随着涓涓细流流向山洞外,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却又挣扎着不肯妥协,还没有,还没找到,她还在等我,不能,不能睡。
忽然,一道白色的残影掠进来,先站在洞口观望了两眼,来回踱步,时不时往后看一眼,又似乎是下了决心一样,往洞口更深处走来。
走的近了,它才看见洞里躺着个男子,它歪了歪脑袋,似乎危险的讯号是从他身上传来的,但是脑子中忽然想起快把它薅脱毛的小姑娘,不由一激灵,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伸头来。
又往前一步,白狐跳到男子的三步远处,刚抬起前爪准备再走,被一道冰冷裹挟着杀意的声音打断。
“滚。”
一次字带着不可反驳的命令语气,白狐从爪子底到耳朵尖泛起惧意,这个人比抓它的那个男人更恐怖,就在它想退时,山洞外传来一连串铃铛的声音,还伴随着一道清亮的女声。
“哎呀,小狐狸,当我的宠物又不亏,虽然你有点笨吧,但我不在意,你还是出来吧,躲到山洞里,这不是明智的选择哦。”
靠着树木站着的小姑娘穿着一身红色的异族服饰,露着细细的腰肢,衣摆处一圈小铃铛随着她的动作发出响声,脚踝处也挂着一串金色铃铛,小姑娘抬手去遮阳光,红色的薄纱长袖顺着纤细的手臂露出一小节雪白,秀美的脸上一双黑亮的眼闪着势在必得的光亮。
“不出来,那我就亲自去抓你哦!”给里面的小狐狸发出预告,小姑娘从腰间的储物袋中翻了又翻,终于翻出个可以抓狐狸的网子。
小姑娘手里转着网子,一边心里赞同着皇兄的好东西,一边沿着错落的石头往下跳,渐渐走近洞。
刚走进洞口,小姑娘就被一道白光刺了一下,待缓和过来,小姑娘看清面前的一些,立刻变了脸色,对着里面大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