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很抱歉打扰你
那些日子,门铃不常响,只要一响,我就躲进里屋去。惟有听到那种响个不停的铃,我才会蹑手蹑脚地踩着地毯走到门口,门上有个猫眼。我们防卫森严,门闩和百叶窗,单闩锁和榫眼,高高的防盗窗,一应俱全。透过猫眼,我看见一个心烦意乱的男人,身上穿一件皱巴巴的银灰色正装:三十多岁,亚洲人。他从门口往后退了几步,正在四下张望,看看对面那扇锁上的门,看看上面积满灰尘的大理石阶梯。他拍拍自己的口袋,掏出一团捏成球状的手帕,在脸上抹了一通。他的表情实在是忧虑得很,弄得满脸的汗水简直像是泪水。我打开了门。
门一开,他就举起双手,好像为了表示他手无寸铁,他的手帕像一面白旗子那样垂下来。“女士!”瓷砖墙上的光斑斑驳驳、影影绰绰,在这样的光线中,我的肤色一定是骇人的惨白。可他深吸一口气,猛地拽了一下皱巴巴的外套,抬起一只手理理头发,然后像变戏法似的递来他的名片。“穆罕默德·伊甲兹。做进出口的。很抱歉,打扰了你的午后时光。我彻底迷路了。能让我用一下你的电话吗?”
我往旁边一站,让他进屋。我确确实实露出了微笑。考虑到后面发生的事,我只能猜测我当时确实笑了。“没问题。只要今天电话管用就行。”
我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边走边说:一单要紧的生意,他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只是还得与客户见上一面,时间——他挽起袖子,看看他的假劳力士表——时间快到了;地址他是有的——他再次拍拍口袋——可是那办公室却不在它应该在的地方。他飞快地对着电话讲阿拉伯语,流利,咄咄逼人,他的眉毛挑起来,最后摇摇头;他放下听筒,惋惜地看看它;接着又抬起头看我,脸上浮起一抹酸涩的笑。嘴没长好,我想。差一点就能算个英俊的男人了,可就差那么一点:清瘦,面如土色,轻易就能放倒。“女士,我欠你的情,”他说。“我得马上冲过去。”
我想给他帮点什么忙——让他用洗手间?放松一下歇歇脚?我不知道该如何措辞。“梳洗”,这个荒唐的词儿从脑海里浮现出来。可他此时已经作势冲向门口——尽管,看刚才那个电话挂断时的情势,我猜想,在他要去的那个地方,他们并不像他那样渴望见面。“这个发疯的城市,”他说,“他们老是在街上挖来挖去,东搬西挪。很抱歉这样闯进来,打搅你的隐私。”在客厅里,他又四下里扫视了一番,还往楼上瞥了一眼。“只有英国人才会帮你。”他飞奔穿过客厅,费力地推开外面那扇带着沉重铁网的大门,一时间,麦地那大街上单调的市声涌进来。门转回原位,他走了。我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融入一阵压抑的静默中。空调咯咯作响,就像一个年迈的亲戚在漫不经心地咳嗽。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杀虫剂气味,有时候我一边走一边喷,这玩意会环绕在我周围,像轻盈的薄雾,像面纱。我又拿出短语手册和磁带。第五课:我住在吉达[1]。我今天忙着。真主赐予你力量!
下午我丈夫回家时,我告诉他:“有个迷路的男人进来过。巴基斯坦人。生意人。我让他进来打了个电话。”
丈夫没做声。空调又发出了干咳的声音。他走进浴室,赶走几只蟑螂,开始冲凉。再出来时,他光着身子滴着水,往床上一躺,瞪着天花板。第二天,我就把那张名片扔进了垃圾桶。
那天下午门铃又响了。伊甲兹回来,又是道歉又是解释,谢谢我救了他。我给他泡了一杯速溶咖啡,他坐下来跟我聊了点他自己的事。
这些事情发生在一九八三年六月。当时我在沙特阿拉伯已经待了六个月。我的丈夫供职于一家本部在多伦多的地质顾问公司,后来被他们临时借调到矿物资源部。他大多数同事都给安置在家属“大院”,每套房子大小不一,可是单身汉和像我们这样没孩子的夫妻就只能将就,有什么就住什么。这是我们住过的第二套公寓。此前住在这里的那个美国单身汉刚刚匆匆搬走。这栋楼有四套公寓,一位沙特公务员携妻儿住在楼上;第四套空置;在底楼,跟我们的公寓隔着走道相望的位置住着一个巴基斯坦会计,替一位政府部长工作,处理他的个人财务。单身汉以前间或会在走道或者楼梯上撞见这两家的女眷——一个一身黑袍,从头裹到脚,另一个面纱半遮——单身汉的一句“哈罗”(也可能就是一声“嗨”),给她们的生活多少增添了一点儿亮色。
除此之外,并没有迹象表明他有行为失检之处。可他还是遭到了投诉,只好走人,于是我们搬进去,取而代之。以沙特标准衡量,这套公寓小得很。地毯是米黄色的,米白的墙纸上有淡淡的波浪图案,几乎看不出来。窗户上装着重重的木制百叶板,你得在里面转动手柄才能把百叶板合上。就算百叶板张开的时候,光线还是昏暗,从早到晚我都得开着带状灯。几个房间均以深色木制双开门相隔,门重得就像棺材盖。我觉得就像是住进了殡仪馆,身边堆满样品,而那些虫子里的机会主义者,纷纷扑到灯上把自己炸熟。
他毕业于迈阿密商科学校,伊甲兹说,他的业务,他目前的主营业务,是瓶装水。那单生意顺利吗,昨天那单?他闪烁其词——显然,事情没那么简单。他单手挥了挥——得给它点儿时间,给它点儿时间。
我那会儿在这座城里还没什么朋友。社交生活——尽管不太像样——均以私家宅院为中心;没有影院、剧场和演讲厅。体育场倒是有的,但没有女人的份。不允许出现“混合聚会”。沙特人不能跟外国劳工混在一起。前者看不起后者,觉得他们都是有用的坏人,不过白皮肤、讲英文的外籍人士好歹在这类人里占据最高等级。别人——比如伊甲兹——就属于“第三世界国民”,一旦贴上这块标签,他们就得面对各种各样的刻薄、侮辱,还会在日常琐事中遭遇错综复杂的状况。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通常在商店里打工,要不就是做点儿小生意。菲律宾人在建筑工地上干活。从泰国来的男人扫大街。大胡子也门人坐在上锁的商店门外的人行道上,他们的裙子皱巴巴,长满毛的腿伸在外面,他们的人字拖鞋离那些嗖嗖驶过的汽车只有几英寸远。
我结婚了,伊甲兹说,娶了个美国人;你得见见她。也许,他说,也许你能帮帮她,你明白吗?依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吉达惯常的风俗,让夫妻们老待在一起。在这座城里,女人没什么动力可言;她们拿不到驾驶执照,而雇得起司机的只有富人。所以想出门的夫妻就得一起行动。我觉得伊甲兹和我丈夫是交不上朋友的。伊甲兹太好动,神经兮兮。动不动就笑起来。他老是拽衣领,扭动他那双被皮鞋夹痛的脚,老是在那块假劳力士表上轻轻敲打;老是在道歉。我们的公寓就在港口边上,他说,跟我哥嫂住在一起,不过他刚回迈阿密,而我妈刚过来看我们,我太太来自美国,我们有一子一女,一个六岁,一个八岁。他伸手摸出钱包,给我看一个长得怪模怪样、脑袋尖尖的小男孩。“萨利姆。”
临走前,他再次感谢我信任他,让他走进我的屋子。呃,他说,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话说回来,把急于求助的陌生人往坏里想,这不是英国人的处事方式。他在门口握住我的手。就这样吧,我想。我多少有点意识到:最好到此为止。
因为人总是被别人观察着:他们俯视着你,而不是清晰准确地看见你,认得你。我的巴基斯坦邻居亚什敏每回走到我们两家中间的地带时,都会飞快地在一头鬈发上裹一条头巾,双眼窥视门口周围;她的动作紧张而机警,在大理石地面上跳来跳去,脑袋不时向两边转动,担心有人恰恰就在这个时候挤进这扇重重的、临街的大门。有时候,我被从门缝里吹进来、积在大理石地面上的灰尘惹恼,抄起一把长扫帚走出家门,来到这栋楼的门厅里。此时,如果我的那位沙特男邻居从二楼下来去拿车,他就会一边从我挥舞的扫帚上跨过去,一边别过头,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他是在用“视而不见”向另一个男人的妻子表示尊重。
我拿不准伊甲兹对我是不是也怀有这样的尊重。我们的情形不合常规,很容易引发误解:我有了一个会在下午登门拜访的客人。他也许认为,只有那种动辄喜欢拿自己冒险的女人才会允许一个陌生人走进她的屋子。不过,对于他可能会怎么想,我不能妄加猜测。当然啦,一所迈阿密的商科学校,还有那些他在西方待过的日子,会让我的态度在他眼里显得不那么异常吧?他现在算是认识我了,言谈松弛下来,充满了他拿来自嘲的冷笑话;不过,他还是喜欢抖动双脚,喜欢拽衣领,喜欢用手指敲。听磁带的时候,我发觉第十九课已经预先讲到了与他类似的情形:我把地址告诉司机,可等我们抵达时,却发现这个地址根本没有什么房子。我希望用轻描淡写的友好态度(我也确实仅止于此)向他表明,我们的关系完全可以简单明了,因为他对我根本就没有魅力可言——乏善可陈到简直让我有点抱歉的地步。事情就是到这一步开始变得糟糕的——我觉得我必须证明他认定我具有的那种国民性是准确无误的,所以我绝不能看轻他,不能拒绝一段友情,以免他以为我这样做是因为他来自第三世界国家。
他的第二次乃至第三次来访都是一种打扰,简直让人恼火。在这座城市里没什么选择,我早已决定把我的孤独抱在怀里,悉心照料。那些日子我正病着,还接受了一套反应剧烈的药物疗程,不仅头痛目眩、听力下降,而且哪怕在饥饿状态中也吃不下东西。那些药很贵,得从英国进口;我丈夫的公司用快件送过来。消息走漏出去,公司里别家的妻子就断定我吃的是治疗不育的药;可这事我并不知道,于是我们聊天的氛围就变得异常古怪,我甚至感觉到了一点险恶的意味。我被迫参加公司社交活动时,她们为什么老是要说起那些曾经流产过、如今孩子在童车上活蹦乱跳的女人?一个年长的女人悄悄透露,她的两个孩子都是领养的;我看着她们,心里想,耶稣啊,从哪里领养的?动物园吗?我的巴基斯坦邻居也掺和进来,嘀嘀咕咕,说我很快就要有孩子了——她听到了传闻,可我否认了她的暗示,指出她其实是自己怀了头胎,想找个伴儿。平时的上午我多半会看到她,休息时喝杯咖啡聊个天,我宁可把话题引到伊斯兰教上,这轻而易举;她受过教育,热衷于指导别人。六月六日:“和我的邻居共度两小时,”我在日记里写道,“拓宽了文化鸿沟。”
第二天,丈夫把机票带回家,还有七周后我们首次回国探亲要用的出境签证。六月九日,周四:“在我的头上发现一根白发。”国内正有一场大选,我们彻夜不眠,收听BBC世界通讯社报告选举结果。我们把灯一关,那个杂货商的女儿[2]就在我的梦里和着《利利布蕾落》[3]的曲调跳吉格舞。周五放假,我们一觉睡到中午,直到祷告广播响起。斋月开始了。六月十五日,周三:“读《三度轮回》[4],偶尔呕吐。”
十六日,跟我们隔着门厅相望的邻居出门朝圣,穿一身白色长袍。走之前他们按了我们的门铃:“需要我们从麦加给你们捎点东西吗?”六月十九日,我实在想换换花样,就把起居室里的家具挪了一下位置,然后记下一笔:“没有明显改善。”我写我陷在“既难受又烦人的念头”里,可我没说清楚到底是什么念头。我把自己描述成“燥热、恶心且郁闷”。七月四日我肯定开心了一点,因为我一边熨衣服一边听《英雄交响曲》。可是,七月十日早上,我先起床,煮咖啡,然后走进起居室,发现那些家具似乎在努力自己挪回原位。一把扶手椅向左歪倒,好像在醉醺醺地舞蹈;椅子底部有一侧抵住地毯,但另一侧的一只脚在空中,完全靠一只脆弱的废纸篓边缘保持微妙的平衡。我张大嘴巴,冲回卧室;那天是公共假期,我丈夫正半梦半醒着。我冲着他喋喋不休。他静静地起床,戴上眼镜,跟我出去。他站到起居室门口。他四下看了看,然后毫不犹豫地告诉我,这事跟他无关。他走进浴室。我听到他关上门,咒骂蟑螂,打开淋浴。后来我说我肯定是梦游了。你觉得是这么回事吧?你觉得是我干的?七月十二日:“搞破坏的梦又来了。”
麻烦的是,伊甲兹知道我在家;我还怎么到别处去呢?有一天下午,我把他晾在门厅里,他不停地按门铃,接下来的那次,我让他进屋,他问我上回去了哪里;我说,“啊,抱歉,我当时肯定是去邻居家串门了。”看得出来,他并不相信我,他那么悲伤地看着我,搞得我一下子就心软了。吉达让他烦恼,令他受辱,他说他想念美国,他想念造访伦敦的那些时光,他得马上去一次,休息休息;他问我们什么时候走呢,也许咱们可以在那里见个面?我解释说,我的家并不在伦敦,这话让他吃了一惊;他似乎猜疑这是我的托辞,就跟他按门铃我不理是一回事。“我能弄到出境签证的,”他又说了一遍。“在那里碰个头。那里没有这些……”他指指那些像棺材盖似的门,那些沉重而任性的家具。
那天他把我逗得笑起来,因为他提到他的第一个女朋友,美国姑娘,绰号叫斑点。三言两语就能描述出她的样子,活泼时髦,皮肤被阳光晒成棕色,某天,她突然脱下上衣,赤裸的乳房弹跳着贴到他身上,终结了他那苍白孱弱的童贞,让他震惊不已。当时他感受到的畏惧,触碰到她时油然而生的惊恐……还有他那有失颜面的表现……回想起这些事,他禁不住用指关节直敲脑门。我想我当时听得入了神。一个大男人能有多少机会讲这些事?我说给丈夫听,想逗他笑一笑,可他没笑。通常,为了帮他一把,我总是赶在他从部里回到家之前用吸尘器吸蟑螂。他脱下衣服,掉头就走。我听到浴室里水花飞溅。第十九课:你结婚了吗?对,我妻子跟我在一起,她正站在房间角落里。我想象着那些集尘袋里的蟑螂,此刻正在黑暗中挣扎。
我回到餐桌旁,刚才我正在桌边写一篇幽默小说。这事没人知道,我从来没跟公司里别人的太太提起过,而且几乎都不怎么提醒自己我在写。我在带状灯底下涂涂写写,一直写到要开车出去买食品了才停下。你只能在日落祷告和晚间祷告之间买东西;万一你弄错了时间,那么第一次祷告广播响起,店铺就会砰的一声降下闸门,要么把你困在店里,要么关在门外,只好待在又热又潮的停车场。来自“扬善除恶委员会”的志愿者会在商业区里巡逻。
七月底伊甲兹带上他一家人来喝茶。玛丽——贝丝是一个小个子女人,不过看起来她皮肤底下都浮肿着;没精打采,满脸雀斑,羸弱无力,一头褪色的红发,她那副样子就好像把自己卷成一团躲起来,根本就不习惯开口说话。他有个沉默不语的女儿,眼睛像黝黑的星星,为了出门做客,别别扭扭地套上一件白色褶边连衣裙。六岁的萨利姆有个尖尖的脑袋,每个动作都踌躇不定,就好像他的四肢随时会咔嚓折断似的。他的眼神颇有戒心;而玛丽——贝丝几乎一直在避开我的视线。伊甲兹跟她说过什么?说他要带她去看一个女人,他有点希望她也能变得跟这女人一样?这个下午过得不太愉快。我好歹应付到了结束,因为有一股强烈的希望一直支撑着我:我已经打完了包,马上就能飞回家了。前一天,当我走进自己存放衣服的备用间时,眼前又出现了让我沮丧的一幕。那排定制衣橱的门——就跟别的“棺材盖”一样又大又结实——被人动过了,铰链松脱;它们的位置都给挪动了,如今只有下面那排铰链还连着,上面那一半门就像是在一台摇摇晃晃的机器上张开的翅膀。
八月一日,雷电交加,暴雨滂沱,我们在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机场起飞,飞行途中颠簸得厉害。其实我对玛丽——贝丝其人其事颇为好奇,挺想再见到她的,可是,另一半的我恨不得她和伊甲兹从此消失。
十一月末,我把我写的书留给一个经纪人,然后回到吉达。当初离开吉达之前我跟我的沙特邻居会过面,她是一个年轻的妈妈,闲暇时在一所女子大学里上点文学课。女性接受的教育通常被人看成一件奢侈品,一道装饰,一种丈夫可以拿来夸耀自己宽容大度的方式;穆尼拉几乎连作业都完不成,于是我常常会在将近午时前上楼,替她做作业,而她穿着家常衣服坐在地板上一边看埃及肥皂剧一边嗑瓜子。我们三个女人成了每天将近午时的朋友;我想,还是让她们观察我,等我走以后再谈论我为好。亚什敏和我一起上楼要容易一点,因为如果让穆尼拉下楼,那她就得穿戴整套面纱和长袍;更何况,一到楼梯上的公共地带,她还得提心吊胆、踌躇不定,弄不好就会有哪个大街上的男人窜进大门喊一声“嗨”。亚什敏是个娇小的女人,就像一幅波斯细密画上的公主;她比我年轻,衣着体面,一丝不苟,再加上教养好、有分寸,更添一道光泽。穆尼拉十九岁,长相有种粗率而热切的美,皮肤白皙,头发长而浓密,在静电作用下劈啪作响,她似乎一直在过着一种离群索居却不乏活力的生活;她笑起来喉咙里发出沙哑的爆裂声。她和亚什敏坐在垫子上,却给我一张椅子;这是她们坚持的。她们招待我雀巢咖啡,尽管我宁可喝一杯浑浊的当地饮料。我听说过咖啡因治偏头痛多少有点效果;有几个晚上,我失眠,神经质地走来走去,斜倚在墙上,直到拂晓时分的祷告广播才把我送上了床,躺在床上仍然发疯般地想着我可能写出什么样的书来。
十二月六日,伊甲兹按响了门铃。久别重逢,他高兴得很;他微笑着说,“现在你比以前更像‘斑点’啦。”我猛地一阵警觉;这种话,这种话以前可没说过。我比她苗条,他说,长得也好看——我开的药已经有所减少,最近也常常晒晒太阳,我想就是阳光起的作用。然而,“不,你确实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他说。有个公司职员的太太也这么说。她想,毫无疑问,我到底还是怀上了孩子。
我把伊甲兹领进了起居室,他跟在我后面一个劲地恭维,还煮了咖啡。“也许是因为我的书,”我一边说一边坐下来。“你瞧,我写了一本书……”我越说越轻。这不是他的世界。在吉达没人会读书。你在店里什么都能买到,除了酒精和书架。尽管我的邻居亚什敏是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可她说自从结婚以后还从来没读过一本书;她每天晚上都忙着张罗晚宴。我取得了一点成功,我解释道,或者说我希望能取得一点成功,你瞧我写了一本小说,有个经纪人把书拿走了。
“是本故事书?给孩子看的?”
“给大人。”
“你在度假的时候写的?”
“不是,我一直在写。”我觉得这么说不够坦率。我不用去应付门铃的时候才能写。
“你丈夫会花钱帮你出版吗?”
“不会,走运的话,会有人替我付钱。一家出版社。经纪人希望能卖掉它。”
“这个经纪人,你是在哪里认识他的?”
我没法说清是通过《作家艺术家年鉴》。“在伦敦。他办公室。”
“可你并不住在伦敦啊,”伊甲兹说,就好像发了个好球直接得分。他在我的故事里找到了漏洞。“没准他人不好呢。没准他会把你的钱偷走。”
我当然看得出,在他的世界里,“经纪人”这个词还涵盖了某些宽泛的、招人讨厌的门类。可是,写在他名片上的“进出口”又当如何呢?在我听来这可未必是什么体面正直的词儿。我想争辩几句;我还是对他提起“斑点”耿耿于怀;伊甲兹似乎毫无预兆地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契约条款。“我可不这么想。我没给他钱。他的公司,很出名。”他们公司的办公室在哪里?伊甲兹吸吸鼻子,我继续解释,努力想替自己正名;可话说回来,我为什么会觉得办公室在威廉第四街就能保证他们的人品靠谱?伊甲兹很熟悉伦敦。“地铁坐到查令十字街站下吧?”他看上去仍然有点被冒犯到的样子。“特拉法尔加广场附近?”
伊甲兹又咕哝了一句。“你是一个人去他们那里的?”
我没法宽慰他。我递给他一块饼干。我不指望他理解我在从事什么,可他似乎对另一个男人进入我的生活深感悲伤。“玛丽——贝丝好吗?”我问道。
“她得了一种肾病。”
我很震惊。“严重吗?”
他抬起肩膀;不是耸肩,更像是转动关节,好像想缓解某处老伤。“她得回美国治病。挺好。我好歹也算摆脱她了。”
我望向别处。我没想到这一层。“真替你难过,你过得不开心。”
“你看,我真的不知道她有什么问题,”他不耐烦地说,“她老是悲悲切切,老是在拖地板。”
“你知道,对于女人而言,这里可不是那种很容易生活的地方。”
可他能听懂吗?他火冒三丈,说,“她想要一辆大汽车。我就弄了辆大汽车。她还想要我干什么?”
十二月六日:“伊甲兹待得太久了,”日记上这么写道。第二天他又来了。他刚用那样的口气说过他老婆——又用那样的口气把我跟那位曾在迈阿密岁月中与他相亲相爱的斑点放在一起比较——我觉得我不应该再见他了。可他早就酝酿了一个计划,不肯放手。我应该跟我丈夫一起参加一场晚宴,见见他家里人,还有几个他的生意伙伴。我走之前他就一直在谈论这个计划,我知道他对这事特别重视。如果可以,我是乐意帮他一点忙的;如果他能张罗一场国际聚会,如果——我们就直截了当吧——他能够引见几个白人朋友,那么,在他的客户面前,他就更像是个阅历丰富、老于世故的人了。现在机会来了。他的嫂子已经在忙着做菜了,他说。我也想见见她;我挺佩服这些生活在亚洲的移民社群,佩服他们在几种语言之间穿梭的勃勃雄心,佩服他们忍受冷眼和抵制的方式,而且我也想看看她到底更西方化还是更东方化,还是成了另一种风格。“我们得安排好来往交通,”伊甲兹说,“我周四过来,趁你丈夫在家。四点。我得告诉他路怎么走。”我点点头。画地图没什么用。他们没准又会把街道东搬西挪。
十二月八日的会面不太成功。伊甲兹非但迟到,而且似乎对此浑然不觉。我丈夫先是作为一家之主用最简短的方式客套了一下,然后在扶手椅上坐定,就是那把前一阵子差点飘到空中的椅子。他不动声色却颇为警觉,似乎想要趁此机会终结所有的胡思乱想,从家具到客人到任何别的方面。伊甲兹坐在沙发边缘,大腿上洒满他从蜜糖果仁千层酥上剥落的碎屑,手里耍弄着叉子和咖啡杯。等那场晚宴结束之后,他说,几乎在第二天他就要飞到美国出差。“我会经过伦敦。找点乐子。就是放松一下,三四天。”
我丈夫肯定是为了不让自己太无聊,所以开口问他在伦敦是否有朋友。“很老的朋友啦,”伊甲兹一边说,一边把那些碎屑拂到地毯上。“住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你知道的吧?”
我的心一沉;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那几个月,那段几乎见不到一点自然光的日子已经从我身上剥离,坠落。伊甲兹临走时——他一直在门槛边上徘徊,给出更详细更完美的交通路线指导——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走进浴室,踢走蟑螂,躲到流淌的温水下面。然后我用一条毛巾裹住全身,躺到床上,四周一团漆黑。我能听见丈夫——我希望是他,不是那把扶手椅——在起居室里来回走动。在那段日子里,有时候我一闭上眼睛,就觉得目光转了个方向,看见自己脑壳里的景象。我能看见自己大脑的两个半球。它们的结构错综复杂,呈灰褐色。
* * *
那套港口边的家庭公寓里充满了烧菜的气味,房间里挤满各种家具。每件家具表面都贴着照片,地毯上叠着地毯。那是个炎热的夜晚,空调机卖力运转,发出干咳的声音,机器往外吐着水,仿佛要把肺里塞满的霉菌孢子和各种致病细菌都咳出来似的。桌布轻软,流苏重垂,我不停地用手指摩挲这些流苏,人造毛的手感,就像泰迪熊的耳朵;这些流苏让我略感放松,但我还是感觉到四周气氛紧张。一位体形肥硕、举止粗鲁的老太太在桌边主持宴会,下巴很长,发出格格咬牙的声音;她活像昆廷·马塞斯的那幅《丑陋的女公爵》[5],只不过她穿的是一身镶着闪光珠片的纱丽罢了。他嫂子是个聪明而尖刻的女人,不管说什么词儿,一律加上一点嘲讽的调子。我知道为什么;显然,从她那意味深长的眼神里,能看出伊甲兹跟她谈论过我,在某些方面对我颇为推崇;如果他想让我当他的下一任妻子,那我现在的表现也并不比他的原配高明。当她发现我几乎没碰过手边的食物时,她的鄙夷就愈发彻底了;我一直在微笑点头,左推右挡,嘴里嚼一片欧芹叶,小口抿着芬达汽水。我倒是想吃呢,可她哪怕在小餐巾上放两块石头恐怕也比现在好点。伊甲兹是不是像其他沙特人一样,以为西式婚姻形同儿戏?是不是认为西方人只凭心血来潮就能走到一起,然后一时冲动就可以分手?他以为我的丈夫也像他渴望丢下玛丽——贝丝那样,恨不得马上甩掉我?从他的角度看,这一晚过得很糟糕。他告诉我,他本来指望能有两个超市经理来,他们都是有购买力的重要人物;现在晚间祷告已经结束,路上的车辆又动起来了,整条巴勒斯坦路和滨海大道沿线的交通灯都在变绿,从拇指大街到百事立交桥,整座城市都忙忙碌碌,可是他们人在哪里?汗水从他脸上滴下来。手指猛戳电话按键。“OK,他有事情拖住了?他动身了吗?他现在来了吗?”他放下听筒,凝视着电话机,仿佛希望它能像某种宠物鸟一样,冲着他吱吱喳喳地叫起来。“这里没人把时间当回事,”他讲了一句笑话,拽了一下衣领。他嫂子耸耸肩,嘴唇向下咧了咧。她一刻不停,穿一身桃红色雪纺绸,得意洋洋地在房间里穿来穿去,每回从厨房回来都端来满满一盘菜;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许,有哪个浑身油烟的女仆正在哭,眼泪滴到菜盘上。那个沉默不语的老太太占下了桌上的一大半菜,她把那些盘子拖到自己跟前,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一攻克,直到盘子在她孜孜以求的手指底下露出盘底的图案来;你一旦把视线移开,再回头时盘子就已经干干净净。有时候,电话响起来:“OK,他们快到了,”伊甲兹嚷起来。十分钟以后,他的眉头又皱起来。“也许他们迷路了。”
“他们当然是迷路了,”嫂子嘴里哼哼唧唧。她吃吃窃笑,自得其乐。十九课,翻译下列句子:只要他倒着拿地图,就永远也别想找到那栋房子。他们今天早上出发去旅游,但现在还没抵达目的地。看起来,你想到任何地方都没什么希望,这课本承认了这一点。当然,其实我并不是在学阿拉伯语,我没那份耐心;我只是翻翻那些课文,寻找没准我用得上的词汇。那一晚我们待了很久很久,一直等着那两位从未打算现身的客人;末了,伊甲兹倍受打击,一脸阴郁,把我们送到门口。我听到我丈夫深深吸了一口潮湿的空气。“我们再也不用来了,”我安慰他道,在车里,我说,“你得考虑一下他的感受。”没有回答。
十二月十三日:日记里说“黑暗、熨衣服以及下水道气味”弄得我十分压抑。我再也没法放《英雄交响曲》音带了,因为它卡在录音机里绕了几圈。闲暇时我给《雾都孤儿》的前四十章做了综述,帮我楼上的邻居交差。三天以后我“心绪严重紊乱,躁动不安”,读《利特尔顿——哈特——戴维斯书信集》[6]。那一周的下半周我跟邻居亚什敏一起做过饭。我还记录了“一个下午,充满愈来愈灰暗的痛苦。”伊甲兹还在国外,我发觉当我不用担心门铃响起时,连呼吸都顺畅了一些。十二月十六日,我读《哲学家的小学生》[7],还到楼上去看了看我自己的学生。穆尼拉拿了我的四十章综述,一边翻,一边打开电视机。“济贫院是什么地方?”我试图解释英国的济贫法,可她表情呆滞;她从来没听说过贫穷。她大声嚷嚷,喊得震耳欲聋,把她的女佣叫出来,那姑娘——一个精疲力竭的印尼人——领来了穆尼拉的女儿,好转移我的话题。那孩子分量重表情也重,刚刚开始学会用自己的力气走路、跺脚,挥舞着双手想抓住家具。她老是嘴里咕哝着一屁股摔倒在地上,然后抓着沙发费力地站起来;垫子从她身边滑走,她向后绊一跤,那个长满瓶塞钻式鬈发的大脑袋磕在地板上,只好躺着哭。穆尼拉冲着她大笑:“真是个白皮肤的小黑鬼,是不是?”她的扁平鼻子不是我家传给她的,她解释道。那肥嘟嘟的嘴唇也不是。那是我丈夫家里的问题,不过,当然啦,他们总是怪我。
一九八四年一月二日:我们去了哈立德·宾·瓦利德大街上一家昏暗的小饭店,坐在一座格栅屏风背后的“家庭区”里。那个房间的大部分地盘上都是男人们在吃饭。在外面吃饭更像是一种姿态而非出于喜爱;你得狼吞虎咽地把饭吃完,因为一旦没了酒和与此相关的礼节,根本就没有什么能让速度降下来。那些侍应生根本就不知道男人与女人一起吃饭并不只是为了果腹,让他们引以为豪的是:你刚吃完一份他们就拿走盘子,再砰地扔下另一盘,恨不得马上把你赶回到尘土飞扬的大街上。那蒙着灰尘的橘红色灯光从早到晚都亮着,就像是出现在一部蹩脚的科幻电影里的闪电;街上车辆始终在咆哮,轰隆作响;我越来越害怕交通事故,这里事故经常发生,每次我们在晚上开车出去,我都能看见桥梁和立交桥底部有裂口;在我眼里它们就像是圆形露天剧场,交通意外在这里粉墨登场,火花四溅,最终黯然收场。有时候,我一走出公寓就开始发抖。我觉得这是我吃的药在作祟;剂量又增加了。看到别人的妻子时,我觉得她们好像没这些麻烦。她们谈论着儿童戏水池,还有她们以前在香港住过的日子。她们结伴去露天市场买珠宝,在她们瘦削的、被阳光晒成棕色的胳膊上戴一串叮当作响的镯子,就像是一堆冰块在彼此碰撞。情人节,我们去参加一场奶酪派对;你得想象一下那些好酒。我开心地滔滔不绝;威廉第四街来了一封信,告诉我小说已经卖掉了。我丈夫的老板在他的荷兰球形干酪上插上一根冷餐牙签,赫然出现在我面前:“你丈夫告诉我你要出版一本书。那肯定花了他不少钱吧。”
伊甲兹,我猜,还在美国。毕竟,除了生意,他还得解决他的婚姻问题。直到三月十七日圣帕特里克节,他才再度出现在我的日记里。我写道:“电话,很不想接。”出于礼貌,我问他生意怎么样;跟以往一样,他闪烁其词。他要跟我讲别的事:“我已经摆脱了玛丽—贝丝。她走了。”
“孩子怎么办?”
“萨利姆跟我过。女孩嘛,无所谓。如果她想要,就把她带走好了。”
“伊甲兹,瞧,我得说再见了。我听见门铃响了。”这谎话说得有多傻。
“谁啊?”
天,难道他觉得我能透过墙壁看到外面?我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压根就忘了门口根本就没人。“没准是我邻居。”我温和地说。
“很快就来见你,”伊甲兹说。
那天晚上,我下定决心,我再也没法忍受了。我觉得哪怕再跟他多喝一杯咖啡,我也没法忍受了。可我想不出办法了结这件事,对此,我给自己找的借口是:我被周遭的社区环境搞得不可救药。我没法自己亲口对伊甲兹摊牌。我身上还是缺乏当面浇他一盆冷水的勇气。可是,只要一想起他,我的心就羞愧地扭作一团,这羞愧既是因为我行事总是那么没有章法,也因为他说过的那些夸张描述他生活经历的可怜的小谎话,还因为我们居然阴差阳错地跌进了这样的境地;我想到他的嫂子,想到她的桃红色雪纺绸和往下撇的嘴唇。
第二天,我丈夫回到家,我让他坐下,主动挑起话题。我要他写信给伊甲兹,请他以后再也不要上门找我了,因为我害怕左邻右舍发觉他常来,会得出什么错误的结论:他应该知道,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很危险。我丈夫一直听着我把话说完。你没必要写很多,我恳求道,他会懂。我其实应该可以自己解决的,但没人准许我这么做,这超出我的能力,至少看起来是这样。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那么刺耳,那么烦躁;我正在做一件我曾经那么奋力挣扎着想避免的事情,我躲到这把社区风俗的保护伞下面,用一种软弱而可鄙、十足女人气的方式,甩掉了一个我自己亲手制造的问题。
这些我丈夫都看在眼里。可他没说什么。他站起身,去淋浴。他躺在一团漆黑中,木制百叶窗将午后的刺眼光芒一丝不漏地隔绝于室外。我躺在他身边。晚间祷告广播把我从小睡中唤醒。丈夫已经起床写信了。我记得他锁上公文包时发出啪嗒一声响。
我从没问过他在信里写了什么,反正不管写了什么,这一招很管用——没有什么下笔极度克制的便条从门缝里塞进来,也没有一通满怀歉意的电话。只有沉默。日记还在写,但伊甲兹从里面消失了。我读了《被释放的祖克曼》、《现在与过去》和《酒瓶工厂一游》[8]。公司的邮箱不翼而飞,里面的新一批邮件全没了。你通常以为邮箱是一个固定不变的玩意,不会自己由着性子到处流浪,可是,好多天之后,那邮箱找到了,在一个很远的邮局里,我猜,既然家具自己会动,那么邮箱当然也可以。五月十日,我们为一个合同到期便溜之大吉的家伙开了告别派对。“跳舞时摔了一跤,扭伤脚踝。”五月十一日:脚踝绑上绷带,“看电影《德州电锯杀人狂》。”
我在吉达还得待很长时间。后来,我直到一九八六年春天才离开。那时我们已经又搬过两次家,围着这座城市转了一圈,最后落脚在外围,住进高速公路边上的一个大院里。我再也没听说过我那位客人的下落。那个曾经困在阿尔——苏鲁尔街角公寓的女人就像是个跟我有点关系的陌生人,我问自己,她当初到底应该怎么做,到底怎么做才能处理得更好。比如,她应该把那些药都扔掉;如今,不到万不得已人们是不会用这些药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它们会让你恐惧、耳聋、恶心。但是伊甲兹呢?她首先就不该把门打开。所谓勇气,最要紧的部分就是判断力;她总是这么说。即便已经过去这么久,还是很难准确地抓住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试着把当时的情况写下来,可我发觉自己总是忍不住要把名字改掉,以免触碰那份内疚。我不知道,吉达是不是让我在某些事情上永远处于失衡状态,永远偏离垂直,惩罚我永远把生活看歪。我永远也拿不准,门能不能一直关好,一直固定在铰链上,我也不知道,入夜,在我关掉灯以后,房子是不是能保持安静,那些家具会不会在黑暗中嬉闹玩耍。
(2009年发表于《伦敦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