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管理规范与质控标准(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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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放射科人员、设备和技术准入要求

第一节 放射科人员准入要求

一、放射科诊断部门人员准入要求
(一)放射科诊断医师准入要求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独立从事医学影像诊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审核报告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二级以下医院,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根据需要独立从事普通放射诊断工作。

4.正常工作时间外(如夜间)或二级以下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放射科主任或医院授权的高年资住院医师签发诊断报告。

5.从事CT、MRI诊断的人员,需具备医师CT上岗证和MRI上岗证(现为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二)放射科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放射科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并已取得医学影像技士或技师以上职称。

3.从事CT、MRI、DSA和乳腺摄影的技师需分别具有CT技师上岗证、MRI技师上岗证、DSA技师上岗证和乳腺技师上岗证(现为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三)放射科护士准入要求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二、放射科介入诊疗部门人员准入要求
(一)综合介入诊疗医师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或与开展的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3.有3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4.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5.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5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经卫生部综合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医师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有3年以上内科、外科或医学影像介入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5.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5年以上内科、外科或者医学影像介入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卫生行政部门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神经血管介入诊疗医师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专业。

3.有3年以上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或医学影像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神经外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内科、放射科至少各9个月的培训。神经内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放射科至少各9个月的培训。医学影像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和神经内科至少各9个月的培训。

5.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专业技士及其他技术人员

1.通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取得 《放射人员工作许可证》。定期进行放射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接受辐射剂量检测。

2.技师需具备DSA技师上岗证(现为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3.护士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4.经过相关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