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低血容量性休克
低血容量性休克常因短时间内大量出血、体液丢失或积聚于第三间隙引起。由大血管破裂或脏器出血引起的称失血性休克;各种损伤或大手术后同时具有失血及血浆丢失而发生的称创伤性休克。
失血性休克(hemorrhagic shock)多见于大血管破裂,腹部损伤引起的实质性内脏器官(肝、脾)破裂,胃、十二指肠出血,门静脉高压所致的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等。通常在迅速失血超过总血量的20%时,即发生休克。
根据血压和脉率变化估计失血量。一般先快速输入平衡盐溶液和人工胶体液。若血红蛋白浓度大于100g/L可不必输血;低于70g/L可输浓缩红细胞;在70~100g/L时,可根据病人的代偿能力、一般情况和其他器官功能来决定是否输红细胞;急性失血超过总血量的30%可输全血。
对有活动性出血的病人,应迅速控制出血。可先采用非手术方法,如止血带、纤维内镜止血等。若为大血管破裂或实质性内脏器官(脾、肝等)破裂时,应在积极抗休克的同时进行手术,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补液护理是纠正失血性休克的重要保证。补液的种类、量和速度是纠正休克的关键。应迅速建立2条以上静脉通路,快速补充平衡盐溶液,改善组织灌注。但目前认为对于存在活动性出血的病人,补液过多会稀释血液,影响机体内环境,破坏凝血机制,导致新形成的凝血块脱落,不利于止血。因此,出血未控制时,仅需将平均动脉压维持在50~60mmHg即可。
参见本章“第一节 概述”。
创伤性休克(traumatic shock)多见于严重外伤,如大面积撕脱伤、烧伤、挤压伤、全身多发性骨折或大手术等,引起血液或血浆丧失,损伤处炎性肿胀和体液渗出,可导致低血容量。受损组织产生的血管活性物质可致微血管扩展和通透性增高,进一步降低有效循环血量。另外,创伤刺激引起剧痛和神经-内分泌反应,影响心血管功能。
补液量及种类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血流动力学指标、创伤情况等估计。
创伤后剧烈疼痛应适当应用镇痛剂。
骨折病人应妥善固定;对危及生命的损伤,如张力性气胸、连枷胸等,应先紧急处理。
需手术治疗者尽量在血压回升或稳定后进行。
休克病人抵抗力常降低,应早期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由于创伤性休克发病突然,病人缺乏心理准备,大多处于极度不安、恐慌的状态,甚至可能出现情绪性休克。因此,在救护过程中,应理解并鼓励病人表达情绪,以通俗简练、亲切和蔼的语言鼓励及支持病人,并保持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组织抢救工作,树立病人的信心。
现场急救过程中简单而有效的固定骨折部位,缓解病人的疼痛,避免血管、神经的进一步损伤。不必强行将开放性骨折的断端复位,以免污染。
创伤后剧烈疼痛是病人的主要症状之一,可加重休克,应及时予以止痛。由于休克病人的外周循环较差,肌内注射止痛药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可考虑经静脉注射。若病人有呼吸障碍,则禁用吗啡。
创伤性休克后部分病人因胰岛素抵抗而表现出高血糖症,增加了患感染、多发性神经损伤、MODS的风险,甚至导致病人死亡。因此,应严密监测病人血糖变化情况,遵医嘱及时给予胰岛素治疗。
参见本章“第一节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