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医师队伍服务能力及多点执业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3年末,全国卫生技术人员721.1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3.5万人,增长8.0%。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79.5万人(其中全科医生14.6万人),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246.6万人和261.6万人。2013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537.1万人(占54.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1.4万人(占35.9%)。与上年比较,两类机构卫生人员均有所增加。2013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28.5%,大专占38.7%,中专占30.0%,高中及以下占2.7%。与2012年相比,本科及以上提高1.8个百分点,大专提高1.1个百分点,中专下降2.3百分点,高中及以下下降0.7个百分点。2013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6人,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1.83和1.94人。2013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07人。
尽管我国卫生从业人员比重逐年递增,但医生队伍从业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卫生人员编制过少,整个卫生机构缺编严重;卫生工作服务半径大、点多、面广、线长;运行成本高,任务繁重。卫生系统专业人员年龄老化,人才短缺,缺乏学科专业技术带头人,人才梯队断层现象十分严重,优秀人才难以引进;工作强度较大,待遇相对较低,致使人才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因此应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推动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日趋完善,中央财政自2014年起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专项资金支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政策的推进,首次实现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有效衔接。
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3.1亿人次,比上年增加4.2亿人次(增长6.1%)。2013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4次。2013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27.4亿人次(占3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2亿人次(占59.1%),其他医疗机构2.5亿人次(占3.4%)。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2.0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2.1亿人次。2013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4.6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8%),民营医院2.9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6%)。2013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6.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1.0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2.8%,所占比重与上年持平。
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9215万人,比上年增加1358万人(增长7.6%),年住院率为14.1%。2013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4007万人(占7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00万人(占22.4%),其他医疗机构907万人(占4.7%)。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280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46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31万人。2013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2315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7.9%),民营医院1692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2.1%)。2013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3人次和住院2.6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6人次和住院2.7床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略有增加。
2013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9.0%,其中:公立医院93.5%。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0.7个百分点)。2013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8日(其中:公立医院10.0日),比上年缩短0.2日。医疗服务效率稳步提高,医疗服务利用快速增长。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医师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医师多点执业。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
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如下总体要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坚持放管结合,制定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政策,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师执业和管理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对如下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1)多点执业的医师资格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
(2)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关系: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劳务协议,鼓励通过补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师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
(3)医师多点执业的劳务协议:医师与执业的医疗机构在协议中应当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试点。
(4)医师多点执业医疗责任承担: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5)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在特殊情况下,如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服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安排。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形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多点执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医疗机构内部规定情形的,由当事医疗机构依据本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合同或协议进行处理。
未来几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根据各地实际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尽快研究制订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国家选择若干重点联系省份,加强跟踪指导。各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省级联系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探索简化注册审批手续,促进人才流动。鼓励支持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坚持强化基层,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要明确政策给予支持和鼓励。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风险保险制度。完善多点执业医师职称晋升办法。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监管制度。提高医师执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实行医师多点执业信息公开。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医师执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创造良好环境。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宣传医师多点执业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争取广大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当前,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赋予了医院学科建设新的政策与使命,医院学科建设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呈现出功能平台化、人才多元化、信息一体化、建设系统化、管理规范化的发展趋势。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以重大疾病、重要器官、关键技术为引领,学科向两级化发展;由注重科研创新构建专业技术特色,向学科平台化发展;由注重学科带头人与梯队建设,向人才队伍多元化发展;由注重医学技术信息服务,向服务与创新的一体化发展;由注重重点医学学科的带动效应,向学科建设系统化发展;由注重资源投入与经济效益产出,向学科管理规范化发展。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临床学科可持续发展、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布局,2010年4月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是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服务”要求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引导医院将建设与发展重心转移到维护公益性质、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的内涵建设上来,促进医疗质量提高和医药费用的合理控制。对于大型综合性医院而言,建设与发展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有利于形成专科优势,进而带动医院其他科室建设和技术发展,从而促进医院全面建设,提高医院整体水平,对医院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研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医学院校的支持,缩小区域、院校和学科专业之间培养水平的差距。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发展非常迅猛,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平衡。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和大医院集中,而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卫生资源总体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是“看病难”的根源。各地需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快推进社区首诊制试点,加大基层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加强医疗需求管理和政策引导,逐步实现防治结合、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提高诊疗效果。要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乡和乡村一体化,引导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流动,带动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二、护理队伍服务能力及挑战
随着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优质护理服务的扎实稳步推进,我国护理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护士条例》以来,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14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数量超过300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95万人,全国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4。2013年注册护士278.3万人,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08年的1.25提高到了2.05,已达到WHO提出的每千人口应有2名护士的标准。医院临床护士配置也大幅增加。护士队伍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8.6%,是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见图4-1。
护士队伍学历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12年底,护士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总数的56%(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10.6%),比2005年提高了24.4个百分点。护士队伍从以中专为主体转向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多层次教育的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大力开展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等领域的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加快专科护理骨干培养,护士队伍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随着基层护士待遇不断得到保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力量进一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注册护士数从2010年46.7万人增长至2012年52.8万人,增长幅度明显。其中各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注册护士数由2010年10.6万人增长至2012年12.9万人;各地区乡镇卫生院注册护士数由2010年21.8万人增长至2012年24.7万人。
护理队伍在日常护理工作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埃博拉疫情防治和尼泊尔8.1级地震的医疗救治中,我国护士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护士条例》实施以来,广大护理工作者全面履行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护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特别是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积极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以改革临床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注重护理服务内涵建设,提高了护理服务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专业、优质的整体护理。自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来,至2015年底,三级医院所有病房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至少80%的地市级医院和至少40%的县级医院有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结合科室实际,充分体现专科特色,有条件的医院在门(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院为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所负责患者的疾病特点和生理、心理、社会需求,对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
护理工作服务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患者疾病的急性期诊疗、重症期监护、慢性期康复以及临终期照顾与关怀的各个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疗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快速发展,广大护理工作者逐步拓展护理服务领域,走进社区和家庭,走进护理院、康复医院和老年病医院,为患者提供慢病管理、长期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护理事业改革发展面临很多新情况、新挑战。人口老龄化、快速城镇化、生育政策调整等进一步激发了医疗和护理需求,为发展护理健康服务提供了机遇;深化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对丰富护理服务内涵和外延、提高护理管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也为解决长期束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提供了契机。加快推进护理事业的发展应把握当前形势,抓住机遇,不断审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积极解决。
2011年初护理学已被列入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新修订学科目录,成为与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平行的一级学科。2013年4月中华护理学会正式加入国际护士会(ICN)并成为其会员,中国护理事业从此真正迈上世界舞台。护士队伍的建设、服务能力的提高和护理领域的拓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护理学成为一级学科后,应加快护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密切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发展具有护理专业特色的教育模式,制定科研型和专业型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护理学科特色的人才队伍,促进护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目前我国部分医院仍存在对护理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忽视优质护理服务的内涵建设的问题;护理管理者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基本上仍是经验式管理,与当前护理工作发展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需要不相适应;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护理服务价格不能充分体现护理专业的价值;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等诸多因素都影响了临床护理内涵的建设。在学科自主的条件下,应培养高级护理人才,发展高级护理实践,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
学科建设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和推动力,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前提和拉动力。目前我国护理学科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缺乏学科领域特色,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还存在较大局限。今后应创新研究方法和手段,用循证护理方法指导临床实践,促进护理学知识体系的完善,加快学科发展进程,促进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
三、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及挑战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3年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2.6万人(占全国卫生人员总数8.4%)。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08人。与上年比较,公共卫生人员数量有所增加。
2003年“非典”之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公共卫生的重要性,特别强调要加强培养高素质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技术人才。国务院2007年5月批准的《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和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都强调了公共卫生人才在该领域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竞争加剧,新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凸显,不明原因传染病的预防控制难度增加,对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我国该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问题。
我国公共卫生事业投入较少,总体而言,政府“重医疗,轻预防”的传统观念仍没有彻底转变。投入不足是造成大量人才流失的原因之一,也影响到公共卫生职能的发挥。
目前,基层一、二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才不足。邓建华、王重建等对贵州省、河南省部分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力资源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贫困地区吸引优秀人才存在一定困难,疾病控制机构人员数与国家要求的编制标准相差甚远。县(市)疾病控制机构还存在年龄断层、年龄老化的现象。另外,由于缺乏激励政策,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去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就业。同时,人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不足,国家急需培养既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又懂管理的适用性、综合性公共卫生人才,面向基层需要的定向医学教育与培训不足,为基层定向培养卫生人才,缓解卫生人才缺乏局面的压力仍然存在。
目前公共卫生人才流动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人才流动的效果并不理想,这必定会在人才的使用上造成一定的浪费和损耗。人才流动常见的原因之一是当前在公共卫生领域推行的绩效工资制度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工作人员积极性无法提高。绩效工资总额封顶、额度低,无法发挥激励效应;工作任务量化难,绩效考核欠客观,往往流于形式。为降低行政成本,绩效工资的分配实际上简化为按职称、年资分配的传统方式;基础性工资与奖励性工资百分比设置不合理,财政拨款只保证基础性工资,而奖励性部分往往经费难以到位,严重挫伤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公共卫生的专业知识涉及预防医学各学科及卫生经济、行为科学、伦理学、管理科学、社会学等交叉学科;同时,在公共卫生人才管理理论中,强调了卫生人力资源需要在不断地教育和知识更新中才能发展壮大,因此,该领域对人才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我国卫生人力千人口拥有量优于部分发达国家,但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高级专业人才缺乏,特别缺乏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2013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05.75万例,死亡1630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26%;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09%。2013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25.80/10万,死亡率为1.20/10万。2013年,全国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35.9万例,死亡29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29%。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28%(见表4-1)。2013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48.07/10万,死亡率为0.02/10万。
2013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5.6%,产后访视率93.5%。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2013年住院分娩率为99.5%(市99.9%,县99.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市提高0.2个百分点,县提高0.4个百分点)。2013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7%,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9.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1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0‰,其中:城市6.0‰,农村14.5‰;婴儿死亡率9.5‰,其中:城市5.2‰,农村11.3‰;新生儿死亡率6.3‰,其中:城市3.7‰,农村7.3‰。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13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3.2/10万,其中:城市22.4/10万,农村23.6/10万。与上年相比,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5.0%、羊水栓塞占11.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9.2%、合并心脏病占9.2%;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9.3%、羊水栓塞占13.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2.1%、合并心脏病占7.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实施区域从60%的县扩大到全国所有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全部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实现全国全覆盖。2013年全国共为1182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到92%。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而言是要进行卫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卫生人力结构,吸引高素质人才,引入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公共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发展依然面临很多挑战。
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其建设应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相适应。同时,岗位设置合理可以使人员结构优化,从而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要依据国家政策,制定符合公共卫生服务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积极呼吁有关管理者,争取科研立项、人才培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加快绩效工资改革的推行、相关政策的实施;制定科学合理具有量化的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我国公共卫生人才具有不同的结构特点,应根据专业领域、工作范围等把考核内容进行匹配、细化、组合,从而真正保证人才的基本利益,有效提升公共卫生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公共卫生服务由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两部分组成,应明确公共卫生人员与临床医生的责任分工。同时,可借助临床力量对公共卫生人员突发性疾病的防控及配合诊治方面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他们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只有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有机结合,“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形成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机制,才能提高我国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真正实践“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提供多元的人才开发培训及实践学习,制定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激励政策,通过提高工作待遇、提供更多学习机会等方式,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消除医学生到基层后无法再向高层机构流动的担心,减少人才下基层锻炼的阻力。建立市区级公共卫生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并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在科研、进修、挂职等方面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