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管理制度
介入超声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应由所在医院医务和训练部门总体负责,组织并制定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法。科室具体承担,为教学活动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科室主官为教学事项总责任人,做好教学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定责成科室教学主管,制定科室相关教学内容,并组织实施(图1-3-3-6)。教学对象应当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并按照国家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医院对各级执业医师及实习生、进修生、轮转生、规培生和研究生不同层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
针对不同层次的受教对象,拟定不同的可实现的教学目标,达到因材施教、分层教育、逐步提高的目的。由教学组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管。
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化培训等有关规定,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为目标,实施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内容。介入超声医生首先应当是一个合格的超声诊断医生,应具备基本的超声扫查和一定的超声诊断技能,熟知超声介入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的介入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初级超声介入诊疗项目,包括浅表器官病变的穿刺活检、胸腹腔及大静脉的置管、肝肾囊肿的固化治疗等简单的介入操作。辅助完成较危险脏器病变的穿刺活检、心包及胆管胆囊肾盂的置管,辅助完成超声引导下的肿瘤消融治疗等。
应以副高职专业技术标准为目标,以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四新”知识为内容,注意针对性、先进性与实用性,积极学习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中级的介入超声医生应具备熟练的超声扫查技术和较高的超声诊断水平,熟知介入超声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介入操作技能,指导下级医生完成超声介入常规诊疗操作,能够独立完成有一定难度的超声介入诊疗项目,包括较危险脏器病变的穿刺活检、心包及胆管、胆囊、肾盂的置管,能够完成常见的、位置相对安全的肝、肾、甲状腺、子宫、乳腺等肿瘤超声引导下的消融治疗等。
以本专业、本学科先进水平为目标,开展以更新知识、提高新技术应用为主要内容的诊疗项目。高级别超声介入医生应具备熟练的超声扫查技术和疑难病例的超声诊断水平,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介入超声技术,跟踪国内、国际文献,教学中以教授新技术、新方法为主,使其达到能够指导下级医生完成各种介入超声诊疗项目,独立完成具有较高难度的各种实体肿瘤的超声引导下穿刺、消融治疗并能够开创本领域新技术的水平。
依据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要求及实施细则,任期内完成各项数质量指标,包括毕业1年内参加十五项基本护理技能操作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完成护理服务礼仪培训,定期参加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作为介入超声专科护士,应掌握介入超声基础理论知识,能熟练配合医生进行介入超声专科检查,掌握常规介入诊疗相关知识宣教。按要求完成重症监护室轮转学习。
熟练掌握介入超声专科理论知识,熟练配合介入超声专科诊疗操作,学习、开展介入超声专科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专科健康知识讲座,结合临床实际开展护理科研,解决临床疑难复杂问题。获得临床护理教学资质,参与护理教学工作,组织教学查房、护理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承担实习生带教工作。按要求完成急诊监护室及手术室轮转学习。参加肿瘤专科护士资质培训并获得资质。掌握超声引导下经外周静脉穿刺的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PICC)置管术并获得资质。
掌握介入超声相关学术发展动态与前沿,组织专科护理专题讲座,发挥护理学科带头人作用。参与制定专科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组织指导抢救护理配合,处理临床复杂疑难护理问题。对专科疑难复杂手术护理配合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专科手术创新,对病患开展个体化心理疏导。负责专科护理教学工作,制订教学计划,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自考生、进修生及肿瘤专科护士带教工作,组织教学查房及疑难病例讨论。组织领导专科护理科研课题设计与实施,结合临床需求进行专利设计与申报。
考核由2~3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制定标准考题和标准答案。考核内容侧重临床操作能力,兼顾其基本原则和原理解答。表1-3-3-3和表1-3-3-4是本科医疗和护理考核表,无论医生还是护士,在正式进入临床之前,必须接受教学考核。
对于考核合格后的学员,准入独立进行介入诊疗的各级医务人员,尚需要建立并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已达到落实三级检诊制度,确保临床安全和预期医疗效果的最终医疗目的。在临床实践中,对于培训考核的初、中、高级医务人员,在实施介入超声诊疗操作的过程中,相应的指导教师或上级医生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超声介入诊疗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同时,教学组不定期抽查、督促考核的进行和规范。
对于研究生、进修生、论证生、实习生,均需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标准,如《研究生管理规定》《进修生、轮转生、规培生管理规定》《研究生毕业答辩规定》等,保证“四生”教学的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