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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营养不良的诊断
ESPEN 2006年指南将营养不良分为营养不足及营养过剩,而在此10年后,ESPEN又再次发表了专家共识,提出了营养紊乱(nutrition disorder)的概念及其诊断体系,将营养紊乱分为三类:营养不良(malnutrition)、微量营养素异常(micronutrients abnormalities)、营养过剩(overnutrition)。实际上是将微量营养素异常、过度营养从以前的营养不良内涵中剥离出来,并将营养不良分为饥饿相关性低体重(starvation-related underweight)、恶液质/疾病相关性营养不良(cachexia/disease-related malnutrition)、肌肉减少症(sarcopenia)及虚弱症(frailty)四类,似乎是将营养不良局限为能量及宏量营养素摄入不足或吸收和利用障碍导致的一种状态(图1-4-1)。
图1-4-1 ESPEN的营养紊乱内涵
在2015年的ESPEN专家共识中,还提出了营养不良的诊断标准:①BMI<18.5;②体重下降(与平时体重相比,任何时间的体重下降>10%或3个月内体重下降>5%)及年龄特异性BMI下降(青年人<20,70岁以上老人<22);③体重下降(与平时体重相比,任何时间的体重下降>10%;或3个月内体重下降>5%)及非脂肪体重指数(fat free mass index,FFMI)(女性<15,男性<17)降低。符合上述3条中的任何一条,均可以诊断为营养不良。
为了解决营养不良诊断中上述困境,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综合现有的营养不良诊断方法,分析不同方法的适用范围,遵循集成创新的原则,提出营养不良(特指营养不足)的三级诊断体系,使营养不良的诊断思路非常明确,也非常清晰,具体内容见图1-4-2及表1-4-2。
图1-4-2 营养不良的三级诊断及其干预流程图
表1-4-2 营养不良三级诊断的内涵
解决营养不良的最好也是最快的方法就是给予ONS进行营养治疗,一旦发现出现了营养不良的各种表现,特别是体重下降就应该开始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