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研究十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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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变观

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常与变主要是反映宇宙万物的常住性和变动性的范畴,也用以说明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的客观必然性和偶然性,有时还指驾驭事物变化和掌握社会改革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医学是研究人的健康与非健康及其转归规律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活动的体系,而《黄帝内经》作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奠基之作,无疑必须研究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的“常”与“变”的状态及其转归规律。

(一)古代哲学中的常变观

“常”,有恒久、常则、常住、不变等意义;“变”,有更、改、易、动、化、权等意思,指变易、变化。“常”因有常住、不变之意,而和“静”即静止相通;“变”与动互相包含,而与运动相通。早在殷周时期,人们基于对日月盈昃、四时更迭、风雨雷电、寒暑消长等自然现象的观察、认识和把握,便开始孕育常与变的观念。如《易经》以“易”命名而言,郑玄《周易正义》说:“易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其中,变易,体现宇宙万物永恒运动的本质;不易,说明事物运动可感知、可认识的相对静止状态以及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易简,说明易卦阴阳变化规律本质的非神秘性和简明性。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处于急剧变化之中,孔子看到了变革的社会潮流,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的感叹。老子大概是最早提出“常”这一范畴,并把常与变、动与静作为一对范畴来考察事物运动变化的哲学家,《老子》第十六章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明确认识到万物运动变化存在着不易之常则,即循环往复,返本归根。老子还把事物向反面转化,看成是一个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的变化发展过程,如第六十四章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比较自觉地认识到了“变”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自身活动规律的现象。《管子》的作者也注意到变化之中包含着相对不变的规律,称之为“常”或“则”,如《形势》篇说:“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夏秋冬,不更其节,古今一也。”《易传》在肯定变化的普遍性、绝对性,变化的根本要义是反复、生生、日新的基础上,更为明确地阐述了“常”这一哲学范畴,《易传·系辞上》说:“动静曰常,刚柔断矣。”《恒卦·彖传》也说:“天地之道,恒久不已……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这里的“动静”是变化的意思,就是说在变化中蕴涵着相对不变的常则。正是因为有了常则,变化才有规律可循。抓住了规律,也就是从总体上把握了宇宙。荀子提出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的命题,以比较清晰的语言确立了常变相偶范畴,《荀子·解蔽》说:“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即常与变是对立统一的,体常不变而能穷尽事物的变化,事物的变化是以体常为依据的。战国末年哲学家韩非在常变观上,主要是提出了判定“常”与“变”合理性的标准:“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韩非子·南面》)。即在圣人看来,变或不变,守常或易常,要根据客观情势,即是否有利于国治。也就是说,常与变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好或坏,当变古则变古,当守常则守常。另外,韩非还通过对“道”与“理”的分疏以及二者相互关系的解析,在一定程度上猜测到了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辩证关系。他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总规律,也是殊异的“理”的共同依据;而“理”是表明具体事物的度量的规定性范畴,是每个事物所具有的特殊的内在规律。正如《韩非子·解老》云:“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物可得道也。”“道者,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理体现于道,道寓于理之中,二者密不可分。所以圣人用“执道循理”“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对中国古代的常变学说做出了历史性的总结,提出了超过前人的独特的理论见解,他用朴素辩证法的观点把“常”与“变”统一起来,认为“常以制变,变以贞常,功起矣”(《周易外传》),即常可以制约变,变可以显现常,二者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他指出,变是绝对的,常是相对于变而言的,不过是人们用以把握变的认知方式,“天下固有其至变,而存之于人以为常。尽天下之大变,要于所谋之一疑。因所谋之一疑,通天下之大变。变者非所谋,谋者不知所变,变在天地而常在人”(《周易外传》)。即就客体而言,宇宙万物的变化是无穷的;就主体而言,必须借助于常则才能把握变化的具体过程。王夫之主张“执常以迎变,要变以知常”,“因常而常,因变而变”(《周易外传》),人作为认知主体,一方面应当掌握一般的规律,以应付客体的无穷变化;另一方面又要根据客体的无穷变化,而灵活地掌握一般规律。

(二)《黄帝内经》中的常变观

《黄帝内经》中提到“常”与“变”字分别为160、190次,虽然没有专门讨论二者的关系,但在建构中医理论体系、归纳生命活动规律、总结医疗经验过程中,始终围绕着“常”与“变”的关系而展开,并在对“常”与“变”关系的把握中,充分体现了“常”与“变”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以及以常知变的方法论特点。
1.“常”与“变”的对立统一
《黄帝内经》中的“常”,是指自然界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人体常住性的生理、病理规律,以及诊治疾病的常则。如《素问·六节藏象论》说:“五气更立,各有所胜,盛虚之变,此其常也。”即是就运气的变化规律而言。《素问·刺志论》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则是就人体常住性的生命活动规律而言。《灵枢·五阅五使》说:“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黄帝曰:愿闻其所出,令可为常。岐伯曰:脉出于气口,色见于明堂,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常。”这里的“常”则指观察五官推断五脏功能状态的规律、法则。《黄帝内经》对“变”的定义是“非常则变”,《素问·六节藏象论》说:“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当然,在运气七篇大论中,“变”与“化”相对,其含义与此不同。《素问·天元纪大论》说:“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则具有量变、质变的含义。
《黄帝内经》认为:宇宙万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动而不息”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律,由此而言,可以说变即常,常即变。《黄帝内经》也正是如此来认识人体的生理、病理规律的。如《灵枢·天年》对个体生、长、壮、老、死各阶段脏腑气血功能活动演变规律的总结,《素问·八正神明论》根据日月阴晴圆缺变化对人体气血运行的认识,都反映了变即常,常即变的思想。再如《素问·经络论》对络脉色泽变化的论述:“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随四时而行也。寒多则凝泣,凝泣则青黑;热多则淖泽,淖泽则黄赤,此皆常色,谓之无病。”阳络的色泽随四时更替而变化,秋冬天冷则血凝泣色青黑,春夏天热则血淖泽而色黄赤,这种随四时而变的色泽谓之常色,变即常也;反之,若阳络之色不能随四时而变化,则是不正常的,正常就应该变化,常乃变也。《素问·脉要精微论》“四变之动,脉与之上下”的论述,亦同此例。
“常”与“变”总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常中有变,变以显常,通过变可以把握常。如《素问·移精变气论》说:“理色脉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时、八风、六合,不离其常,以观其妙,以知其要,则色脉是矣。”认为察色切脉是诊病的常规,但常中有变,即色脉随五行、四时、八风变化而变化,故必须通过其变化以把握色脉诊病的规律。又如《灵枢·本脏》为了把握五脏的“常病”,从每一脏的脏器大小、位置高低、形质坚脆、形态端正或偏倾五个方面去分析五脏病变,为分析五脏疾病注入五个方面的“变量”,形成二十五种变化,从中去发现五脏的“常病”,指出:“凡此二十五变者,人之所苦常病。”《素问·气交变大论》概括为:“善言化言变者,通神明之理。”另一方面,变中又有常,常可以制约变。如《灵枢·五变》讨论体质与发病的关系说:“一时遇风,同时得病,其病各异……是谓因形而生病也,五变之纪也。”表面上看,同样的病因,但发病不同,究其本质却是受人体体质之常的影响,体质条件是导致疾病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五变之纪”。有时感受同一邪气,由于病位不同,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病症,但“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常处,而有常名也”(《灵枢·刺节真邪论》)。《素问·四时刺逆从论》指出:“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致病邪气随四时气血变化而侵入,导致疾病的变化不可胜数,也不易把握,但总有不变的常规,把握住四时经气去祛除邪气,就把握了规律。《素问·标本病传论》更深刻地论述了这一关系:“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阴阳、逆从、标本作为把握疾病的规律,可以执一权万,执常达变,就是因为常能制变、处变。
2.执常达变的认知方法
执常达变,是《黄帝内经》力图通过“常”把握“变”,探索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积极的认知方法。《黄帝内经》在掌握了人体正常生命运动的基础上,把“逆顺”和“有余不足”作为推论的依据,以及由常达变的中间环节,以达到由生理推测病理的目的。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从阴阳则生,逆之则死,从之则治,逆之则乱。”即将“逆顺”作为由生理到病理、由常到变的重要因素。《素问·平人气象论》则提出以平人的呼吸与脉动关系为标准,以判断疾病之虚实,指出:“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呼吸定息脉五动,闰以太息,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也。常以不病调病人,医不病,故为病人平息以调之为法。人一呼脉一动,一吸脉一动,曰少气。人一呼脉三动,一吸脉三动而躁,尺热曰病温,尺不热脉滑曰病风,脉涩曰痹。”对疾病的传变,《黄帝内经》总结出了阴阳传变、五行传变、六经传变等模式,通过这些模式推理来知常达变,以测知疾病的变化趋势。如《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论疾病“旦慧、昼安、夕加、夜甚”的变化,即采用了阴阳学说。《素问·玉机真脏论》则以五行生克论病传,总结为:“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素问·热论》论述外感病的传变,则创立了六经传变的模式。《素问·咳论》论咳的传变,尚有三焦传变的萌芽。此外,《黄帝内经》所提出的标本缓急、正治反治、三因制宜等治则,也包含着执常达变的思想。
张介宾在《类经附翼·医易》中结合易学之理,对常变观的论述十分精辟:“以常变言之,则常易不易,太极之理也;变易常易,造化之动也。常易不变,而能应变;变易不常,靡不体常。是常者《易》之体,变者《易》之用;古今不易《易》之体,随时变易《易》之用……由是以推,则属阴属阳者,禀受之常也,或寒或热者,病生之变也;素大素小者,脉赋之常也,忽浮忽沉者,脉应之变也;恒劳恒逸者,居处之常也,乍荣乍辱者,盛衰之变也;瘦肥无改者,体貌之常也,声色顿异者,形容之变也。常者易以知,变者应难识。故以寒治热得其常,热因热用为何物?痛随利减得其常,塞因塞用为何物?检方疗病得其常,圆底方盖为何物?见病治病得其常,不治之治为何物?是以圣人仰观俯察,远求近取,体其常也;进德修业,因事制宜,通其变也。”他认为规则性和变异性是事物运动的两个方面,规则性是事物运动之“常”,而变异性是事物运动之“变”,对于人们的认识来说,“不通变不足以知常,不知常不足以通变”,而一般说来,“常者易以知,变者应难识”,故对“变”应特别下功夫,只有“知常变之道者,庶免乎依样画瓠芦,而可与语医中之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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