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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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源共享制度

一、信息使用与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制度
1.加强信息化管理部门与医院各信息使用科室的沟通协调,发挥医院信息化快速高效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2.征求各科室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水平。
3.计算机室每年深入科室一次,收集各科室对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并及时反馈系统厂家。
4.新软件招标前征求使用科室功能需求,确保采购软件的实用性。
5.经常与其他医院信息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国内外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其他医院信息化建设优势,借鉴先进的信息化建设经验,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6.积极协调有关科室、部门,配合做好系统升级、变更工作,共同做好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运行水平。
7.定期汇总各科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情况,杜绝计算机违规使用。
8.定期进行医院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二、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1.遵守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2.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及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3.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审批制度,确保医院在互联网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4.在医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经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在互联网发布,网站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要进行登记,由计算机室存档。
5.网站管理员需随时检查医院网站,信息发布后及时核查,发现发布的公告、新闻中含有违反本规定的内容,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三、医院内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
1.医院内网发布的信息主要用于院内工作。
2.发布的信息应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科室发布信息,内容需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计算机室。
4.发布信息需经计算机室主任审核、签字,发布重大消息需报分管院长、计算机室主任审签,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发布。
5.保证医院内网发布的信息健康、安全、真实,传播正能量,杜绝负面效应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