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现场救护的“生命链”
“生命链”的概念
“生命链”,是指从危重急伤病员突发意外伤害现场(第一目击者)开始,直到得到专业医护人员救治,并且在院内获得专业治疗的整个抢救系列而组成相互关联的环节序列链,由五个互相联系的环节组成,是挽救生命的一条链。“生命链”普及、实施得越广泛,危重急伤病员获救的成功率就越高。“生命链”五个环节为:
早期通路
早期心肺复苏
早期心脏除颤
早期高级生命支持
综合性心脏骤停后治疗
对于抢救生命,特别是针对心脏骤停,五个环节缺一不可,环环相扣,尽早实施,就可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
(一)早期通路
“生命链”的第一个早期,又称早期医学救援服务。包括对患者发病时最初症状的识别,鼓励患者自己意识到危急情况,并且呼叫当地急救系统。通俗地说,早期通路就是尽早拨打急救电话120。
电话里必须要讲清楚的几件事:
1.病人的性别、年龄。
2.病人目前的状况表现:有无昏迷、疼痛、外伤等。
3.事发现场的详细地址,最好说明附近明显醒目标志物。
4.有数名伤病员时,需要说明伤害性质(如中毒、车祸、游泳、触电等)、受伤人数、候车地点。
5.已经采取何种措施。
6.打电话人的姓名、身份、联系电话。
(二)早期心肺复苏
“生命链”的第二个早期,这里是指第一目击者为心脏骤停的伤病员尽早实施现场心肺复苏术。
(三)早期心脏电除颤
“生命链”的第三个早期,是指尽早为心脏骤停的伤病员实施心脏电除颤。电除颤就是利用高能电脉冲直接或经胸壁作用于心脏,消除异位心律失常,恢复窦性心律的方法。这是最容易促进生存的环节。根据《2015年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当可以立即取得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时,对于有目击的成人心脏骤停,应尽快使用除颤器。若成人在未受监控的情况下发生心脏骤停,或不能立即取得AED时,应在他人前往获取以及准备AED的时候开始心肺复苏,而且视患者情况,应在设备可供使用后尽快尝试进行除颤。这需要争取在基层医疗单位及重要场所广泛配备AED,并且培训大量的基层医护人员掌握使用AED,以提高心脏骤停伤病员的生存率。关于心脏电除颤的内容本手册不作详细叙述。
(四)早期高级生命支持
“生命链”的第四个早期,是指专业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尽早让伤病员获得利用专业器械或药物的救治,使得生命支持的效果更可靠。
(五)综合性心脏骤停后治疗
“生命链”的第五个环节,是指自主循环恢复后的患者到医院后,给予其系统性治疗和多学科联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