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医院系列实用手册:儿科医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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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预防接种

为了预防和消灭疾病,预防接种被认为是健康领域里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儿童接种疫苗是常规保健的一个部分。

一、人工免疫的类型

获得特异性免疫的方式有自然免疫和人工免疫两种。自然免疫是指机体感染病原体后建立的特异性免疫,包括胎儿和新生儿经胎盘或乳汁从母体获得抗体。人工免疫则是通过接种人为使机体获得特异性免疫,包括主动免疫和被动免疫。

1.主动免疫

设法使宿主和致病微生物或其产生的毒素接触,产生免疫应答,合成抗体,产生免疫记忆。以后再与此致病微生物接触时,宿主已有部分防御能力并产生更快而有效的再次免疫应答,着重应答能在显著发病前限制或消灭这种感染。

2.被动免疫

是给人体注射含特异性抗体的免疫血清或细胞因子等制剂,以治疗或紧急预防感染的措施。

二、疫苗类型

1.灭活疫苗

选用免疫原性强的病原体,经人工大量培养后,用理化方法灭活,使之不能感染机体也不能增殖,主要诱导特异性抗体的产生,要维持血清抗体的产生,目前可供应的灭活疫苗包括霍乱、伤寒、钩端螺旋体、百日咳、狂犬病、甲型肝炎和乙性脑炎疫苗等。

2.减毒活疫苗

将病原微生物反复传代,使其产生定向变异,虽保留一定的剩余毒力、免疫原性和繁殖能力,但丧失致病性。活疫苗接种类似隐性感染或轻症感染,减毒病原体在体内有一定的生长繁殖能力,一般只需接种一次。目前应用的减毒活疫苗有卡介苗、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质炎、风疹和水痘疫苗等。

3.多糖疫苗

细菌的多糖和脂多糖是重要的致病物质,因而可用化学方法从病原微生物中提取长链糖分子连接在蛋白质上成为胸腺依赖性抗原,增强多糖的免疫原性。

4.亚单位疫苗

从细菌或病毒培养物中,以生物化学和物理方法去除有害成分和对激发机体保护性免疫无关的成分,保留其有效的免疫原性成分制成的疫苗。

三、计划免疫

(一)免疫程序

1.确定免疫起始月龄

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产生理想免疫反应的最小月龄和疾病侵袭的最小月龄。理想的免疫起始月龄应该是机体来自母体的抗体临近消失,并已具有产生免疫应答能力的月龄。新生儿对结核病没有先天获得免疫,出生后就是易感者,出生后就可以接种卡介苗;生后2个月的婴儿对脊髓灰质炎产生理想的免疫应答即可接种;婴儿虽然有微量百日咳的母体被动抗体,但百日咳危害较大,故出生3个月开始接种百白破混合疫苗;麻疹的胎传抗体在婴儿出生后8个月左右消失,出生后满8个月开始接种麻疹疫苗。

2.确定接种次数

与疫苗性质有关,活疫苗接种后在体内能繁殖,保持一定的抗原水平,产生持久的免疫力。而死疫苗需要多次接种,即必须经抗原的多次刺激才能使抗体形成可靠的免疫力。乙肝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必须基础免疫3针,卡介苗、麻疹疫苗接种1次完成基础免疫。

3.确定接种间隔时间

间隔时间长短对免疫效果有影响,特别是灭活疫苗和含有吸附剂的疫苗。间隔时间要适当,如百白破基础免疫间隔以1个月为最合适。根据疫苗免疫持久性,需要进行加强免疫,年限各异,如百白破混合疫苗完成3针基础免疫后,第2年进行1次加强免疫(表2-5)。

表2-5疫苗免疫程序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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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免疫

是指人体初次、全程和足量地进行某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和麻疹疫苗,预防7种对儿童健康和生命有严重威胁的疾病。不同国家或地区,还可增加疫苗接种的种类,如甲型肝炎、腮腺炎、水痘、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风疹等疫苗。强调初次免疫起始的月龄应按规定而不能提前,在规定的月龄范围内完成基础免疫,必须在18个月内完成5种制品的基础免疫,对于某些特殊人群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区需要接种相应疫苗。

1.卡介苗

初种尽可能在儿童出生4小时内完成,3个月以上、一年级小学生结核菌试验阴性反应者再接种。采用皮内注射,左臂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酒精消毒,待干后,皮内注射0.1ml(含菌量相当于0.05~0.07mg)。凡有活动性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病或其他皮肤病者均不能接种。曾患过结核病、结核素菌试验阳性反应的儿童,不需再接种卡介苗。

2.乙肝疫苗

我国使用的主要有乙型肝炎血源疫苗和乙肝基因工程疫苗两种,适用于所有可能感染乙肝者。接种对象为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易感人群。

(1)剂量:

①未做孕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筛查的地区,所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3针,每次10μg;②已做筛查的地区,按检查结果安排接种: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孕妇的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3针次,每次10μg;阳性者第1针接种30μg,第2、3针均接种10μg;乙肝表面抗原及抗体双阳性孕妇的新生儿,出生后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继之接种3针,每次30μg;③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易感人群,接种3针,每次10μg。

(2)方法:

上臂三角肌内注射,同一手臂不接种其他疫苗。实行“0、1、6”三针免疫接种,即第1针后间隔1、6个月接种第2、第3针。第1、2针为基础免疫,第3针为加强免疫。在执行免疫程序时,第3针接种结合冷链运转,可在与第1针接种间隔5~8个月期间内完成。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的新生儿,第1针接种必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患有发热、急性或严重疾病者及过敏体质者禁用。

3.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

我国现在普遍应用的口服疫苗,是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减毒活疫苗,可产生局部免疫和体液免疫。接种对象为2个月以上的正常儿童。流行期间,可对2个月以上的儿童应急接种,服1次三价活疫苗,可在3~4周内控制流行。出生后满2足月开始口服,连服3次,每次间隔1个月,4岁加强免疫口服1次。糖丸必须低温保存。-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年,4~8℃为5个月,若在20~22℃保存则为10天,30~32℃保存只有2天。服用时须用冷开水溶化喂服或直接喂在儿童嘴里,让糖丸自行含化咽下,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以免影响免疫效果。发热、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孕妇忌服。严重腹泻者暂缓服用。

4.百白破三联制剂

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接种对象为3个月以上正常婴儿。接种方法是臀部外上方1/4处或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婴儿于3足月开始注射,连续3次,每次间隔1个月;加强免疫通常在基础免疫后18~24月龄内进行。疫苗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不得冻结。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有异物、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5.麻疹减毒活疫苗

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麻疹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麻疹。接种对象为出生后8个月以上未患过麻疹的正常儿童。接种方法是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6~7岁加强免疫1次。疫苗不耐热,最适宜的保存温度是8℃以下。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