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I学术医学中心评审理论与实践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正确识别患者

正确识别患者,是医务人员证实患者的真实身份与其所声称的身份是否绝对相符的过程,对诊疗对象身份的核查,是将正确的治疗和检查用于正确患者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确保各项检查治疗安全准确执行的基础。目前,对患者识别错误在世界各地医院诊疗过程中有时发生。如何建立适合医院不同专业学科特点的正确识别患者的方法?我们认为,应首先基于JCI相应标准含义及对测量要素内涵的理解,制定出客观且便于医务人员落实的措施流程,并付诸实施。

一、JCI标准

IPSG.1医院应制定并实施提高患者身份识别标准的流程。

二、测量要素

1.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

2.在为患者提供治疗和操作前要识别患者身份。

3.任何诊断性操作前要识别患者身份。

三、要素解读

20世纪50年代,由我国护理前辈黎秀芳经过临床实践总结出的“三查七对”制度在全国推广沿用至今,可以讲,以此代替患者的身份识别已广泛烙印于各级医院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当中。由于核对的内容全面具体,无人质疑其本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七对”中除了患者的姓名,其余“六对”均与患者身份无直接关系。JCI标准对正确识别患者首先要求至少确定两种能真实反映患者确定身份的方式,并要求在任何治疗和操作中实现这两种身份确定方式。我们充分考虑大型综合性医院定位、社保政策、信息系统支持程度、不同专科特殊需求的基础上,形成了医院患者身份识别体系。

四、实践分享

(一)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能够识别患者身份的方式有很多,在确定患者双重身份识别方式时,充分考虑能体现患者身份的唯一性和相对稳定性,同时方便患者病案管理及医教研活动,在尽量不改变医务人员工作习惯的前提下,我们选择了患者姓名和住院号,强调少数民族患者父姓的完整性,确保患者身份准确无误。

(二)门(急)诊患者身份识别

门(急)诊是医院患者最大的就诊窗口,由于患者来源于不同的地区,其文化水平、经济状况、教育层次、民族、年龄及对就医环境和流程的知晓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医院留取规定双重身份识别痕迹带来了极大困难。因此,我们结合新疆的地域特点,患者姓名与就诊卡号作为患者身份指标标志;在办理就诊卡时备案患者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信息,以使患者更换或丢失就诊卡时其信息可被查询。门诊部加强导诊人员对患者就诊知识和流程的宣教,保证患者亦明晰其身份识别方式。

(三)特殊患者身份识别

鉴于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的特点,学科体系完整,临床专科门类齐全,也为患者的身份识别带来一些新的探索点,涉及急救中心特殊患者、产科婴儿、辅助生殖门诊患者、新生儿等,我们的做法是:

1.无法确认身份的急诊患者

主要指身份不明(无名患者)、意识障碍或昏迷患者。由于患者病情状况不能提供真实姓名,故我们将入院时的年月日时分暂作为患者姓名符号,如某患者于2015年2月16日18:05分急诊入院,其姓名为:201502161805,且根据患者性别后缀(男)或(女),待患者清醒或其家属核实确认后再办理姓名变更,而就诊卡由分诊护士通过绿色通道予以建立,刷卡后生成就诊卡号,虽然程序烦琐,但同样符合医院规定确认的双重身份识别方式。

2.产科婴儿

由于产科孕妇入院具有与一般住院患者同样的身份识别方式,婴儿出生后入住母婴同室病房,其不具有独立的住院号和姓名,为此,我们采取将婴儿与母亲身份元素捆绑方式,使之既满足标准要素内涵,又符合血缘关系,如:母亲住院号+B(男婴)或+G(女婴),多胞胎按照出生时间的先后顺序一次予以区别,如:(男婴)母亲住院号+B1 B2 B3……,(女婴)母亲住院号+G1 G2 G3……,并佩戴腕带,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3.辅助生殖门诊患者

辅助生殖门诊就诊患者涉及夫妻双方,根据反复多次(或多年)复诊的特点以及主诊医师回顾病历的需要,夫妻双方病历常合并为一份病案,但夫妻必须使用各自的姓名和就诊卡号,并严格核实结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指纹等。

4.新生儿科患者

NICU及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均为收住院患儿,有独立的住院号,而患儿姓名存在两种情况,即:由户口本确认患儿姓名,身份识别同成人,暂未确定的姓名患儿,身份识别为住院号+母亲姓名后缀之女(或之子),由产科转入的新生儿,需更换原腕带识别内容,与新生儿识别要求保持一致,NICU患儿由于缺少母亲对婴儿的监护,加之患儿病情危重,生活、饮食及护理技术操作繁多,极有可能导致腕带的脱落,故要求统一采取手足双腕带制。

5.其他

主要指严重且大面积体表损伤患者,如:大面积烧(烫)伤,严重的复合外伤患者等,应将规范操作流程及全力救治患者放在首位,作为确认患者身份的腕带则可以考虑固定于随患者机体置入的引流管(如:尿管、胃管等),健全体表贴膜等,以免因执意执行腕带制而可能增加感染和再损伤之风险。

五、实践讨论

患者身份识别是确保患者安全的基础,但针对综合性医院不同专科特点的服务对象,确认其身份的方式各不相同,但一定是在医院统一并确定的双重识别内容基础上的衍生,就此,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1.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护理、检查及各种操作前必须以至少两种方式(不包括床号)对患者进行身份确认,对于不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依据的床号,则建议保留其医护人员习惯核查的内容,如:在取消床头卡的基础上保留床号(包括病历资料中的床号);做各种诊疗及操作前除必需的双重身份核查外,不质疑对床号的核查,以满足医护人员已固化的心理安全需求。

2.在医院信息系统与病案管理尚未形成门诊病案与住院病案号统一方案前,可以暂选择两种编号形式+姓名,可通过能证明患者身份的证件号,如身份证号与信息系统进行关联,以实现完整病案的最终目的。

3.腕带是医院接受诊疗的信息识别载体,原则上应规定佩戴位置,因妨碍治疗检查或病情特殊不便佩戴时,可选择其他方式或位置佩戴,但应班班交接并记录。

4.普通科室均采用白色腕带,急诊科患者根据病情分级标准佩戴红、黄、绿、蓝颜色的腕带。对于患者的高危信息或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全院统一使用不同颜色的腕带扣来标识。

5.腕带条形码是确认住院患者身份标志性符号,病区及门(急)诊患者条形码统一规范管理,医务人员利用PDA及扫码枪进行患者身份识别,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的有效手段,医院应舍得这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