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放射性粒子治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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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颅内肿瘤

第一节 概  述

颅内肿瘤(Intracranial tumors)可划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肿瘤两大类。原发性肿瘤发生于脑组织、脑膜、脑神经、垂体、血管及残余胚胎组织,年发病率为7.8~12.5/10万人,种类繁多。NCCN指南所涉及主要是神经系统恶性肿瘤,包括低级别浸润性星形细胞瘤、少突胶质细胞瘤、室管膜瘤;高级别星形细胞瘤包括胶质母细胞瘤;颅内转移瘤、癌性/淋巴瘤性脑膜炎;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以及椎管内转移瘤。继发性肿瘤是指身体其他部位恶性肿瘤转移或者直接侵入颅内。如果仅仅从治疗的角度,可分为良性肿瘤、交界性(变形性)肿瘤、恶性肿瘤。良性肿瘤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占位压迫,交界性(变形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除了占位压迫之外,还呈进行性生长,并可发生局部或远处转移,甚至对患者造成致命性伤害,传统治疗方法一般为内科保守如降低颅内压、外科手术切除、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等。
颅内肿瘤,尤其是交界性(变形性)肿瘤、恶性肿瘤、转移性肿瘤,是临床治疗的难点,虽然不断涌现出新的治疗技术和手段,但是,只有部分患者的局部控制率和生存期得到改善。内放射治疗属放射治疗的一部分,特点鲜明,丰富了颅内肿瘤的治疗方法,为其治疗探讨了新途径。

(胡效坤 刘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