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胎儿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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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全世界85%的出生缺陷婴儿发生在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出生缺陷发生率约1.5%,每年有80万~120万出生缺陷儿出生。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不仅影响了我国人群整体素质的提高,更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出生缺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卫生问题。胎儿畸形的筛查和产前诊断可降低部分出生缺陷率,是重要的出生缺陷预防措施。超声影像技术飞速发展,可用于观察胎儿生长发育及筛查诊断胎儿重大畸形,以其无创、便捷和高效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产前筛查及诊断,有助于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全民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有助于解决这一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省市地区、各医院间超声筛查和诊断水平差距很大,如何制定并实施恰当的诊疗规范、提高中国产前超声筛查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本《中国胎儿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基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的防治研究——严重胎儿结构异常影像学产前筛查和诊断新技术的研究(2006BAI05A04)”和十二五国际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出生缺陷防治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基于基层医院的胎儿孕早中期超声筛查方案的评价研究(2014BAI06B05)”的研究成果而制定,由十余家省级产前诊断中心的专家共同起草完成,制定了标准化的产前超声筛查和专业化的产前影像学诊断的操作规范,并建立了中国人群胎儿生物学参数。
本规范系统介绍了胎儿颅脑、颜面部、胸腔、心脏、腹部、泌尿系统、脊柱、骨骼系统、胎儿附属物的超声检查规范,并包含了早孕超声检查、双胎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异常的产科临床处理等内容,以期对各位从事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超声同仁的临床及研究工作有所借鉴和帮助。
姜玉新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