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二 文本
《楚辞·天问》,素称千古奇文,历来研究的人不少,也提出不少疑问。比如说,这长篇史诗,真的是屈原的作品吗?就算是吧,汉儒传抄,多用隶书,与楚国文字不同;传抄过程会出误吗?如果会,出误在哪里?宋儒研究骚经的,会加上自出主意的增删吗?我们怎么知道?有没有不同的版本?错简呢?若次序错了,后人怎样理解?各类疑难,属校雠学的范畴;今天所说的作者真伪、版本考订、编排、时代,等等,全包含在内。清儒重考据,在这方面贡献特别多。
《政治学》,是公元前300多年的作品。很自然,后世读者,也会碰上类似的疑问。本来,一般文本解说,大可不理会校雠的东西,因为那是“技术问题”。不过,我倒愿在这里略花笔墨,谈谈这个。一来这样做本身颇有意思,二来这确使读者能较有条理、较深入地明白亚氏学说,及其传承的过程。
在亚氏芸芸众作品中,这一部问题特别多,原因也不难明白。首先,作者并没有“成书”的初衷,全书也没有自始至终一气呵成的写作形式。它是几组演讲,或者说,是演讲后辑成的文章,笼统串在一个大题目下面,但看来并无计划整合成书的。最大的可能,是亚氏自己的笔记或讲稿;古代文献学家用的字眼是akroasis(英文多写作course of lectures)。〔这和我们的《论语》又不一样。众所周知,《论语》并不是孔子自己的作品;那是他的门生听了他的言论和教诲,然后辑录下来,分条别目,留传后世的。所以“作者”多人,来源则一。荀卿的作品也类似。〕这样推想,不无道理。本书初出现,是在罗马;那是公元后的事,亚氏殁后几百年了。以他当时的名气,如果早在雅典成书,世人不可能不知晓。更奇特的是,拿此书与亚氏其他作品相比,差异很大。这反映了那不大可能是他一贯的写书作风;虽然,他没有另一本近似的论政作品,可供后人并排参照。
如是,有一些问题值得读者思考一下。比如说:我们今天看到的版本,一字一句都是亚氏本人的吗?历代编者传抄古经,有没有破坏了原文原意?有没有加上自己的东西?有没有改动原稿的某种次序?最基本的问题是:这是亚氏的作品吗?在我国传统中,这是“伪经”考证问题。幸亏这问题不存在,不然我们在这里要“叫停”了。从来学者考据,都认为此乃亚氏手笔无疑。真伪无疑,就得考虑其他。亚氏原书,分八卷;卷下不分节。大家今天读到的,有卷有节,卷节上还有标题;这全是后人编进去的。不同版本,会有不同节数,节的长短也有出入。不过,这不影响大家理解;而且总的来说,这类差异出现次数不多。兼且,附上标题,以醒眉目,对读者来说,大有好处。
假定说,卷下的节不是问题了,那各卷本身呢?大家读到的八卷,是亚氏原本的排列次序吗?还是后人校编时重新安排的?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会影响我们的理解吗?如果《政治学》只是一个主题下的一系列笔记或文章,甚或是演讲记录,那亚氏留下的,会是个自然的序列。但事实不是这样。八卷书由三大范畴组成。第一组是政治科学——包括经济学——的原则陈述,并及前贤诸家理论。那大约对应一到三卷。第二组是实际评论,列出不同类型的政体,分别论其优劣,示为政者如何采长补短,并及不同国家中的公民。那大致上是四到六卷。第三组综合原则与实际,尝试建构实际可行的理想政体;主要建构途径,是教育。这是七、八两卷。
我们问,这三组序列,是否是最合逻辑的铺排?如果不是,那我们是否该按逻辑来移动它?这是多年来最困扰学者的难题。到今天,也没有全面共识。译者往往按个人选择,定卷节次序;版本不一,次序有异。我们也许不能一举解决;要大家明白,总得说个道理。先细致一点铺排。全书三组,大约可分成六大类:
甲 家庭与城邦 卷一
乙 各家论最佳政体 卷二
丙 城邦和政体 卷三
丁 政体类别:何者亡之何者兴之 卷四、卷五
戊 政治制度:民主制与富权制 卷六
己 理想政体与教育 卷七、卷八
亚氏在书中,不叫作卷,而叫作methodos,原意是“探讨”。(英文多作enquiry或section。)
顺序排列,我们当然有甲乙丙丁戊己的次序。要尝试面对眼前的困难,让我们来做个假定。假定八卷在我们手中,本身没有序列。以今天的逻辑,我们会怎样排列?按分三组的想法吧。第一组,也许可以称为“社会政治理论的一般原则”;下置的,会是甲和丙;两个都是谈城邦原则的。第二组,可以是“政治理想”;下置的,是乙和己;两者都论理型的理论与实际。第三组,可以是“政治制度”或“政治体制”;下置的,是丁和戊;两者都涉及现实运作。这样,次序就改了,变成是甲丙乙己丁戊。就卷列,是一三二七八四五六。
这也不是唯一的可能。长期以来,本书的编纂者,都把“政治制度”放在“政治理想”前面。理由是:应该先研究实际运作,看清制度上的优劣,然后才尝试设计制度上的理想方案。如果依这个想法,那二、三两组的次序,就会倒转过来,成了甲丙丁戊乙己。就卷列,是一三四五六二七八。
玩这个假定游戏,是希望推敲一下,使有助于大家明白,这么多年来,各编者按什么原则,用怎样的思路,去安排这八卷书。其实,今天我们最有可能见到的,也就是说,编/译者根据个人的理路,不照古代留传下来的顺序版,自行改动卷列次序的,不是上举两个可能,而是把二、三两组互换。那是甲乙丙己丁戊的排列。就卷列,当然是一二三七八四五六了。这情况,在中西译本中都有出现。各学者这样做,倒不是凭空假定的,而是有文本上的根据。最主要的理由,是亚氏在卷三结束时提到说,下一个阶段,是要处理理想国度的论题;而这个论题,他在卷中已揭开序幕。而卷七开卷时的用语,与卷三的结语几乎一样。不少人就觉得,很自然地,七、八两卷当跟在卷三后了。
不过,读者也可以见到,我们有很好的理由,不采用这个调动。最简单地说,不论顺序排次是出于亚氏本人,抑或出于他的门生,又或者是古代的编者,都不曾更动原来次序。质疑之风,主要起自19世纪。两千年来的学术传统,历来学者的考订,保留了原次序。这传统本身,当值得尊重。这固然是个“守成论”的说法。近人可能觉得,这说法不够“科学”,不够严谨。其实有更坚实的论点,就是文本互证。在七、八两卷中,谈到亚氏同时代的某些政治事件,都发生在较晚时期。从年份推断,这两卷是最后成稿的,放在书后比较合理。这是某种归纳推断,也是亚氏常用的论述形式。进一步说,把这两卷移置中部,对全书论点——不论在逻辑上还是行文连贯性、肌理脉络上,都不见得有好处。就附在卷三后,还是跟卷二分开;而卷二,也是谈理想城邦的理论与实际的。不仅如此,这样安插,打断了原来的顺流:原来的卷三,是对宪政的一般探讨;原来的四、五、六卷,论不同宪政下的具体情形。在不同的论证点上,更可以见到好几段卷四的文字,是指向卷三所述的内容的,直像卷三是卷四的“先行者”,读者(或听众)会有记忆犹新的感觉。
还有一点。这七、八两卷,是探讨可能范围内的理想国度的,特别强调教化。但十分奇怪,亚氏在那里,完全没有提到理想国度的法律、政体,甚至老百姓的活动;好像这些都已“具备”了(在四到六卷),而教化,正在补足已具备但不完备的国家。因为,那些他审视的不同政体所缺乏的,正是他的教化!
拿八卷来顺次看一遍,可粗略得出下述印象:亚氏一开始探讨的,是国家的社会基础,也就是出于自然的基础——家庭。家庭,是自然之道的“产品”;所以国家是建立在自然的推移上的。用刚才的分组,这是甲。甲结束时讨论的,是婚姻与女性地位。很自然,这是乙开始时的论题。接着他说何以反驳柏氏在这点上的见解,以及柏氏的乌托邦。然后从柏氏的又论到其他论者的乌托邦。这个角度,又把他带到接近理想型的现存国度。可他明白,离开了家庭这个自然基础,他还是要在人为的基础上,找出他的国家理论,并论说各类政体。这个理论,就是丙。从简单的逻辑推断,谈过政体的理论,当继之以论对实际政体的研究。这研究,就是丁和戊。积累了那么多材料,他剩下来要做的,该是建立自己概念中的理想国度了。这就是他接下来的尝试,也可看作整个论题的终结。这是己。
刚才说,最后两卷,是在亚氏晚期成稿的。那有没有一个可能,即他晚期和早期,属不同时代。时代不同,想法有异,不足为奇。但这第三组,和前两组脱了节,根本不属于这个系统。若然,早该分拆开来,各自成书。简言之,七、八两卷不该附在卷六之后。欧洲19世纪到20世纪的论者,很喜欢从这个角度看作品。不少人认为,前期黑格尔和后期黑格尔,判若两人;所以他的哲学,早年晚年出入很大。就是马克思,也有早期晚期之分,也有理论殊异之说。这可以引用到当前的讨论上来吗?
应该不可以。文本中有很多客观证据,尤其是卷章之间的相互指向和呼应,把各部分织成一个整体,足见上下各卷,属同时代。何况,全书上下,引用不少当时的历史发展和事件,还有那些注文,在在反映出,各部分都是在亚氏生命中同时期成稿的。(当然,同时期并不就是同一年。)我们留意文本中各类证据,不难察觉全书内在的某种逻辑连贯性。也许它不是近代思想家愿意选取的逻辑,却不能否认它有着某种逻辑,是我们能够明了的,更是亚氏或他的编者所选取的。站在读者的立场看,我们当尊重这个逻辑,相信本书的组成是个整体,是作者有意在一定时段内开展出来的。
刚提过,同一时期,并不必然是同一年代:八卷书,是在不同年代辑成的。毫无疑问,各卷各节,不像梯田那样层次分明;某些卷到了最后,没有完成(第八卷最为明显;第六卷也是这样)。也不必怀疑,某些卷之间转接过渡并不“和谐顺利”。(例如:卷二、卷五完结时,终段很长,像有后人增补文字;卷八尾段,也有类似痕迹。)有的地方,口吻和重点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固然,主题不同,可能导致这种情况;但有些斧凿痕迹明显的,尤其是加插的历史事件记述,以及与当下讨论无甚关系的文字,很可能是他的学生或编者加进去的。(卷一第十一节就是一例。)这些都是问题,都值得读者留意。
但就算在今天,号称文明科学的今天,大家享用各种先进设备,从校对到印刷,都十分精细了,那类事,还不是一样发生?何况亚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那是手稿只是卷轴的年代。我们做读者的,给予同情和谅解,对学习有好处。口吻与重点有异,未必因为年代问题,也可能是内容背景的问题。甚至在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的摇摆,也不必牵涉前期后期的争论,而是对理想体制与现实制度的讨论。可见同一个人,在同一时段,有着同一理念,还是可以写出不同的作品的。
全面考虑之后,我们认为,保留传统次序——甲乙丙丁戊己,胜过19世纪学者选取的新次序——甲乙丙己丁戊。大体上说,文本整体铺排良好,格调上、肌理上,都像一件作品,能自成一格。书中论点极为贯通——尽管在不同的地方有些技术上的难题。当然有瑕疵;但就像后人对司马迁书的评语:小疵无伤大雅。从这个角度看,《政治学》是亚氏的大作,一本相当完整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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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年,贝克尔本(Bekker ed.)在柏林出版,咸称近世最完备的编本。《政治学》原稿八卷仍旧,下分节段,附上编码。编码,很早就有了;但希腊文原稿,是没有分节的。后世译者,大体上都跟随这个系统。说大体上,是因为有些译者更动了八卷的次序——我们在上节讨论过了。而且,不同的译者会有不一样的节段;更动多少不一,也不致太影响读者的理解,但也有。中译本有从原文译过来的,也有从英译本再译成中文的。所以,中译本也有不同的节段。还有,所有译本的卷节,不论中文外文,都有译者所加的标题。既然译者取舍不同,译本所分节段不一,那节段附上的标题,也就本本不同了。如果某卷下分的节段繁多,那么标题文字就不少。有的译者又每节附上自己的摘要。因此,译本的目录页有时变得冗长累赘。
译者得忠于文本。假如文本卷下分十八节,译者也要分十八节译出,附上十八个标题。他没有增删的权利。注者不一样,他的责任,在向读者解说经典原意,当然带有推敲的成分。可他较有弹性,他可以选择:认为重要的,详加解释;只属事实的——比如说只是史事陈述或细节,他可轻轻跳过。解读作品,不像教初中生读古文,要一字一句地训诂。译者,却必须一字一句无误译出。
下列大纲的铺排,意在给读者一个概念,略知本书内容。倒不是说,解说文字是亦步亦趋,完全按铺排来下笔的。
卷一 从人到城邦
(一)论城邦的组成
城邦的起端
家·村·
自然与人事
(二)论家政
奴隶理论
财产理论
家政理论
卷二 理想国度的批评
(一)对柏拉图的批评(之一)
(二)对柏拉图的批评(之二)
(三)对其他乌托邦式政治的批评
卷三 公民与政体
(一)公民的界说
(二)从公民到国家
(三)政体的分类
(四)政体的论辩(之一)
(五)政体的论辩(之二)
卷四 混合政体与中庸政治
(一)多数与少数
(二)什么是混合政体
(三)“最佳政体”的追求
(四)“三权”的问题
卷五 政体的动荡与保全
(一)动荡的成因
(二)个别政体的观察
(三)失序与维系(之一)
(四)失序与维系(之二)
卷六 怎样建立政体
(一)建立多数政体
(二)建立少数政体
卷七 美好的国度
(一)从头看
(二)前论:城邦与个人
(三)中论:配备的重要
(四)后论:教育概说与序曲
卷八 理想国度的教育
(一)序曲的延续
(二)运动:体格教育
(三)音乐:品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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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常的做法,是这样的:作者或译者,第一次碰上引文名词,觉得有必要解释的,他就在该页正文下,用注文形式写出。这是最传统的,相信也是最便于读者阅读的方式。在本书中多数情况下,我采用了这一方式。不过,有几个重要的名词,读者若能先有概念再读内文,会有助于理解。兼且,为了先厘清概念,解释应稍为细致;一旦注文长了,放在注脚很不便。经考虑后,还是觉得先在这里略做解说较为妥当,就在“校雠”部分下笔了。
(1)polis 最贴合原义的译名,是城。人人都叫作城邦,已经成了定称,那就叫城邦吧。但城邦,是从英文city-state 译过来的,也不能算错;因为城是城市,指社会,或者是未有完整政体的社会,那是“私”的,邦是邦国,指国家,那是“公”的。而polis直译是city,不是city-state,却兼有公私两层意义,所以叫城邦,也可以。还有一些别解,但我们现时的解释,大致足够了。用中国古代传统去看,古人称城,今人谓市;古称长安城,洛阳城,今称天津市,广州市。《史记》记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相征伐,有“乐毅下齐七十余城”之说;叫城,不叫城市。城邦的“邦”,指的是国家。有好些译者干脆把polis译为“国家”。可这也有困难,今天说的国家,是个政治法律体,原则上它不涉个人文化道德的层面。这跟古代希腊的想法很不一样。
那为什么叫城邦?在雅典,有个小小的山丘,上建有殿堂城堡(citadel);主要宗教政治活动,都在那里举行。(雅典人称之为acropolis,即卫城。)环绕周围有居民,可以说是市中心或“内城”吧。再外一层是住宅区,就说“外城”吧。(这地方叫asty,在山脚。)有点像今天的都市近郊。本来polis指的,只是内城部分;后来慢慢扩大,包括了外城。到了公元前5世纪,就连住在郊外耕地(agros)上的,也纳进去,形成了大雅典区。但活动的中心,仍在内城。所以重点还在殿堂,虽然名称已包括了全部。这看来和近代的都市扩展,有点相像。
但它有很独特之处。在亚氏的认识里,人是万物之灵,是有理性的。所以人,按着自然之道,会有意愿追求那福乐的、崇高的生命。城邦的责任,是化民成俗,是教民成德;所以城邦,正是使人能成德的地方。这样,城邦不能很大,因为它的管治,是按着公民的气质品格来实施的。它需要公民互相认识,互相了解性格优劣所在。又得按着这个来设计政治制度。城邦是个“小社区”。
今天说国家,背后指的是权力;这跟国家性质没有关系。城邦,固然是整个社区的最高权力行使,但它同时是个公民共享的、共同生活的群体。无论政体形式,在同一政体下的公民,仍是享有同一习性和风尚。这和我们说的国家很不一样。
polis又不当叫作社会。虽然它具有群体和社区的特质,但它是个政治组织。古代作者,都把它看作政治性质的团体。社会则没有那层意义。
现代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多数用语是从英文译过来的。例如,politics是政治,political是政治(性质)的,political science是政治科学,polity是政体,politic是合(政治)时宜的,合当政者口味的——今天的术语叫“政治正确”,politician是政治家。这些名词,全都从希腊文译过来,全都是polis一词的衍生物。我们在内文遇上时,会逐一介绍。至于公民(或国民)的citizen,原指住在city 里的人,也就是polis的原义。
(2)physis 前面提过,那是自然,或自然之道;用在“物性”上,我们会说自然的轨序(或法则);用在“人事”上,我们有时会说自然的推移。现在说的physis和physikos,是从拉丁文转成英文的nature和natural,中文说“自然”和“自然的”。但我们说自然,容易联想到起始的,物理现象的,生物和非生物界的,等等。有时甚至有初生的、原始的感觉。希腊的用语要丰富很多。它是起源,也是成长、发展等;动词用的phyein,英文一般译作to grow,to develop。所以自然是指向“目标”的,它形容人或事发展到最圆熟境地的特性。说一个人吧:自然之道,是看着这个人从初生向前迈进(成长),经历各阶段的发展(成长),终于成长完整,做个堂堂正正的人。亚氏所谓自然,是指整个自然发展的步骤。
不仅在《政治学》中,就是在《伦理学》和《修辞学》中,亚氏的用语含义,始终如一。我们要记着,他说的自然,并不就是我们日常口语所表达的意思,而是更高层次的。正因为它意味着某种价值,“自然”具有的位格,差不多就是个准则,可用来衡量其他,包括人与事。
(3)nomos 在很多命题上,这是指人为的,不从自然产生的,所以与自然之道相对。可是,它也可以是和自然相辅相成的。在本书中,nomos多数情况下都解作法律。古代希腊人认为,上古世代的贤人立法者,给后世留下美好的典章制度,使大家能有秩序有规范但又有自由地生活,那是了不起的创制。法律,是最早的人为创制。如果要从词源考究,nomos的原义是委派、分配、划分等;而一个政治机构或政治团体的nomos,就是给该团体委定、划定其地域与边界的意思。复数的nomoi,就是那划定的法则。
可以想象,那样的法则,是很概括的准则。所谓无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规矩。我们说法律,不光是指立法产生的成文法,还指社会公义的“普通”法。但希腊人所谓的公义,是一种哲学概念,也是一种道德范畴。用现代术语说,它是法律的精神,所以并不全然是法理的,也是伦理的。读西方法制史可知,今天的成文法,多从习惯法固定下来而成。习惯法的背后,就是大众接受的伦理行为。正因为是大众接受的,不是天授的或统治者随意强行的,所以具有公义基础。孔子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与不正,亦规矩者。
(4)demos 在上文(1)中,我们指出,在城郊的地方——主要是耕地,叫agros;在那里的行政区域,一般叫demoi,住在那里的人,叫demotai。当这些人集合起来,一起到城中议事,或立法,或做陪审员等,这个团体的统称,叫demos。所以这个词,有译作群众,有作平民,有作黎民百姓(古称犁民百姓,更合),有作众人,等等。原义就是住在郊外的人,或泛指农业人口。早期的英译名,用的词是populace,masses,multitude等,称people是近世的用法。又因为住在内城的不少人,都参与在这demos里面,慢慢就都叫“人民”了。
一个附带的重要名词,是demokratia。-kratia,即英文的-cracy,是管治、统治的意思。现代的通行称谓,是个直译法,即democracy。(近似的像aristocracy,bureaucracy,autocracy等,都是配在某词后面;而词源是kratos。)
(5)politeia 英文的polity,是个音译词。今天都称政体。柏氏的《理想国》,或叫《共和国》,是从西塞罗的Res Publica转成Republic而来的。柏氏本来起的书名,就叫Politeia,即政体。但亚氏用这个词,有两重意义。通论时,指的是泛称的政体;专论时,指的是某特定形式的混合政体。一是理想型的,一是实际可行的最佳模式,特别是富人与穷人组成的混合体。但在英译本中,两种情况下都用同一个词。而英译名,有用polity的,有用constitution的,有用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的。中译者如果不察,就会闹笑话。如果紧贴某些英译而全叫“宪法”或“宪体”,就更不合了。
因为,一说“宪法”,人人自然联想到一部有板有眼、条理分明的文献,里面罗列了政府权限和职位,公民权利和义务,等等。但亚氏说的,不只是这个。随了职权的分配,政体还包括了它伦理层面的意义:它是共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政体,会塑造出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同时是公民教育的一环。
(6)douloi 英文一般译作slaves,中文是奴隶。郭沫若的《奴隶制时代》说周代以前没有封建制度,所以殷商社会还保留了蓄奴制度。从甲骨文可知,殷人有用人牲祭祀;人牲,用的是奴隶。这是文字中看到的奴隶社会。现代人都不曾见过奴隶,对奴隶的表面印象,多从小说、电影、图片得来;特别是从后两者。很多人的直接反应,会认为奴隶是衣衫褴褛,给手镣脚铐扣着,还加上铁链的。身旁永远有手持皮鞭吆喝的人。奴隶的生活,像牲畜。主奴生活在两个世界。充满戏剧效果渲染的电影,使这幅奴隶图像,烙印在差不多每个人的脑海中。
我们在这里介绍的,是古代西方的奴隶情况。远的不说,清代诸臣,自称奴才。希腊人在统治者面前,却从不卑躬。清室贵族对家奴,辱骂鞭挞,甚至操杀生大权。普通人家的奴婢,待遇如何,读《红楼梦》足见。正是因为这样,我们要特别说明,古代希腊的奴隶,是怎么一回事。Douloi指的是家奴;另有一个指农奴的,是perioikoi。亚氏的理论,谈的是家奴。先论这个。
雅典的奴隶和主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尽管生活条件不同。用现代的标准评说,奴隶的生活,可谓是“不难受”的。在家中,他们被视如家庭成员;从表面看,你无法判别他们的身份;一者没有黥布,二者穿着与他人无异。法律保障他们不受虐待。主人不能伤害他们的身体;未经定罪也不能处死。在家中,听主人吩咐干活,是有工钱的。积蓄够了,可以“赎身”,也就是买回自己的自由。这常发生。雅典的警察,是奴隶充当的;某些低下层的公务员,比如信差,也雇用他们来做。
曾经有古典学者举出例子说,如果在公元前4世纪,你在雅典街头漫步,与路人发生争执,引起冲突。你以为对方是个奴隶,揍他。扭上法院。但很可能他是个雅典公民。那是说,奴隶并不是个衣衫破烂,永远困在房中不见天日的人。正因如此,他们没有什么自卑感。有些古代剧作家和史学家,更说奴隶“骄傲”,“满有不知自己身份低微的嚣张”。柏氏不满民主,一个原因是雅典城充斥着赎身的奴隶;他们成了自由人,有参与权,却没有知识和教养。
在讨论亚氏书中卷一论奴隶前,读者先有个了解,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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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整个导论的最后一节,也是本章的结尾;谈译本。先稍做解释。
大家会觉得诧异:介绍译本,通常放在参考资料部分,那是在书的最后才出现的;怎么会在这里见到?答案有几点:第一,这一章是接近校雠学的。版本校订与比较,属校雠学范畴,放在一起可以连贯。第二,百年来,国人在这方面下的功夫,不多。放在书前,大家比较容易看到,我国翻译事业的艰辛与沧桑,同时有个自我提点的作用。第三,21世纪的中国,懂古希腊文的人,大概屈指可数。不必说古代文字,就是近代英文吧,在学校里学过的可能不少,但能用英文阅读经典的,还是很少。多数人仍然要依赖中文来阅读,来了解世界。如果推断合理,那大家还得用中译本来学习。可以用英文做学术研究、探讨问题的,不必读中译本,更不会看这本书。对绝大多数读者来说,中译本还是十分重要。特别放在书前介绍,也许能给大家一点指引。至少,读者会知道一点情况,有个比较。
在下面,我会按照出版时序,就所见的,略做介绍。
(一)亚里士多德著,《政治论》(四册),吴颂皋、吴旭初译,编入“万有文库”丛书,1931年4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三年后,合为一册。数月后,于1935年再版。名重译版,因为两位译者说明,那是从B. Jowett的英译本译过来的。该书当时已编进“汉译世界学术名著”系列。Jowett的原译本,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两位吴君所据,乃此牛津版。论文字,这个版本最佳。且比较古雅,文白混用。但按英文译,遇上原译文有争议处,或对英文的中译不能完整表达原文处,读者当小心。
(二)亚里士多德著,《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淦克超译,编进“自由太平洋大学文库”,1965年3月,台北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出版。三年后,改成水牛出版社出版,编进“水牛大学丛书”。1999年再版,列入“社会科学丛书”。此书也是重译本。淦君并没有说明原译,互校后发现,他是从巴克(E. Barker)本译过来的。巴克很小心,遇有希英两文有出入的,会详加说明。淦君译本较省,全部略掉。亚氏原书八卷,就所见的所有英译本都是全译本。固然,八卷次序会有不同。这点我在上节解释过了。但淦译本只到第六卷,就停了。最后两卷何去,不得而知。淦君本人在前言中也没有交代这是节译本,也没有告诉读者何以最后两卷“失踪”。仅看这本而不知就里的,会以为亚氏书只有六卷。
(三)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颜一、秦典华译,编入《亚里士多德选集》。2003年12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据“出版说明”,这本书本来是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共十卷)中的一卷。后应需求,选了几本编入(选集),以单行本形式出版。译本不是重译,而是据罗斯(W. D. Ross)的《牛津古典本文》译出。该书行文,较适合一般现代读者。注文不多,较简洁。又,颜一君据《全集》第九卷(《政治学》)、第十卷(《雅典政制》),合成一卷,另行出版。他依原文但略有改动,又增添了注释,附加索引。在书前更有他署名的“序言”,名“智谋与公正”。这些,在上书是没有的。该书按国际学术通则,用贝克尔标准本的页码和行数,并有汉语拼音的希腊语注文,较上本翔实。
同书的繁体字版,交由台北知书房出版社发行。2003年10月第一版。不过,在书的封面背页,有介绍文字说苗力田主编的现代汉语译本,是“据《洛布古典丛书》希腊本文”译出的。该丛书即现流通的洛布古典丛书(Loeb Classical Library)。但洛布本的英译者,是H. 拉克姆,不是W. D. 罗斯。那究竟用的是哪一个版本?
(四)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编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系列,200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初版,在1965年。43年间,重印了九次。稍为仔细读过本书后,觉得值得略做介绍。
论文字,它不及双吴本;论简洁,它不及颜本。但论铺排仔细全面,章节摘要完备,各类考证翔实,注文精密妥当,并详列按地名、按人名、按题旨所附注解等,本书首屈一指。它还标出历来的钞本、注疏本,古今校本译本,可谓粲然大备矣。说这个吴本是最佳版本,不为过。一般相信,编进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系列的,会是最好的译本。看来不无道理。
从求知角度看,这译本却有很多谜。
例如,书前以商务编辑部名义发表的“出版说明”,提到“五十年代起”,陆续推出经典译本,扩大丛书阵容。但早在30年代,王云五主政商务时,已有这系列。抗战初起,上海商务厂遭日寇炸毁,系列停止出版。50年代后宣告恢复;真正发展是在“文革”后的日子。到了今天,却只字不提早年已具雏形的“汉译”系列。前人开创的功劳,今天的读者不应知道?
例如,书前的序,是吴恩裕写的。全书自始至终,无译者一字的导论,或前言,或序。更奇怪的是,无一字介绍他。吴寿彭的内容,客观正确,有学术的认真。吴恩裕的序,却像一篇奉命写的官样书评,给当时的编辑加插到书前似的。任何人细读全文,一定发觉吴恩裕的序,充满意识形态,似是用“政治正确”的姿态来满足“当时的需求”。序文与译文,格格不入。在序文中,更无一字提及译文,也无一字提及吴寿彭君。如果说序文是译者恳请学人好友赐的,这肯定不是。
吴恩裕君去世前曾公开发表文章,表示不满早年受委屈,奉命写诸多“违心论”,又不许他有自己的研究。当然是后话了。至于序文是否“奉命”撰写,今天已无从稽考。从学术角度说,该文今天仍放书前,很不恰当。相比之下,颜君写在人民大学版的序,恰当多了。
据译者吴君表明,他是从纽曼(W. Newman)本的希腊文原文译出的。纽曼本可说是英语世界中,研究亚氏《政治学》的登峰造极之作。吴君态度严肃可见。但这么重要的一部古典作品,这么严谨全面的一部译本,译者名字竟然无人知晓,能不称奇?正因为这样,引发起我的求证心,追寻吴君的足迹。他的生平,不须在此介绍;读者有兴趣,可径从网上搜寻。在这里只能“点题”。
吴君20年代中,从上海交大毕业,是个工程师。1950年后,随一位外国人习希腊文。自己在古典学问和考据学上,痛下苦功。日后贡献,全凭自修得来。也因为这样,学界中人看他不起,把他叫“界外人”。又因为他曾在国民政府治下当过小县长,有了“政治问题”,反右时给划为“右派”。作品无法发表。后得胡乔木、陆定一的帮助,译书交商务印书馆出版,始见天日。
有个说法,称吴君为“当代中国翻译亚里士多德的第一人”。商务版的亚氏译书,多是他翻译的。费孝通自称十分佩服吴君,说他是中国近代的“士大夫”,叫他“稀有金属”,因“中国没有几个”。可惜,到了今天,吴寿彭的名字,除了三五位老前辈熟知外,已经湮没无闻。
唐玄奘译了“西经”,流芳百世。吴寿彭译了“西经”,寂寂无名。前辈付出了无比的精神心血,给国人介绍了亚氏的经典作品。我们读亚氏书,总当惦记他的辛劳。
上述译本,各有特色。因源出版本不同,各译本中章节有异,译名也不一。但大体上不致影响读者理解原作的。适当的时候,我会稍做比较解释。为简便计,引述(一)时,称“双吴本”;(二)称“淦本”;(三)称“颜本”(指《全集》本);(四)称“吴君本”。正因为中外文译本都有章节不同、标题各异的情况;我们解说时,是顺序而不分节段。而且,也考虑到:(1)部分内容读者可以自己明白的,不必赘言;(2)部分是史实铺陈;(3)不是所有论点都值得讨论;但大体上主要重点都会仔细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