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通史:第四卷 转型时期:18世纪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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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托利党的保守时期

从1782年诺斯内阁垮台到1815年反法战争结束的约30年时间,是英国国内政治转向的时期。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前,发迹于辉格党的小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the Younger)摆脱了君主对于国务的干涉,在内政外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开辟了“小皮特时代”。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其后英法关系恶化,促使以小皮特为首的一批政治家从辉格党转向托利党,改革的进程也戛然而止。此后直到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托利党长期把持政权,小皮特及其追随者日益保守和僵化,他们坚决反对任何变革,变成了“旧制度”的坚定捍卫者。法国大革命造成英国政治向保守方向转变,这是此时期英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特征。

诺斯政府垮台后,任命辉格党人组阁成为乔治三世的唯一选择。不过,辉格党实际上处于分裂状态,其中两个主要派别是查塔姆派和罗金汉派。老威廉·皮特领导的查塔姆派是“亲君派”,把忠君、爱国置于首要地位,他们鼓吹“非党主义”,强调政府应超越党派界限,1766年,该派受乔治三世拉拢而组阁。罗金汉派自认为是发动“光荣革命”的老辉格党人的继承人,他们反对王权扩张,要求抵制王室影响,强调政党作用,主张建立单一政党的政府,因为“这既符合英国宪政传统,又符合国民利益要求”。该派著名政论家埃德蒙·伯克提出政党政府的思想。他认为在组建政府前,党人应该团结一致保卫宪政,抵制违背宪政的政府制度;为达此目标,党人须占据政府重要职位,并将其政策建立在议会赞同以及公众认可的基础之上。伯克的政治学说为处于反对派地位的罗金汉派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促使该派逐渐转变为议会中首个“有组织的反对党”。

罗金汉派起初在议会只有五六十人,18世纪80年代后增长到八九十人。罗金汉派在国内主张削弱王权、限制王室年金,建立高效廉洁政府;对外他们反对在北美实施高压政策,主张通过谈判结束冲突。罗金汉派的纲领得到一些较小派别的支持,一些独立议员支持罗金汉派,使其势力大增。另一方面,1778年老皮特去世后,查塔姆派受谢尔本和小皮特的领导,称谢尔本派,但势力大为削弱。1782年3月,乔治三世任命罗金汉及谢尔本组建联合内阁,由罗金汉派占主导地位。

两派为争夺内阁控制权而激烈斗争。几个月后罗金汉去世,年轻的查尔斯·福克斯成为该派领袖,改称福克斯派。乔治三世命谢尔本出任首相,福克斯不满,与伯克等人宣布退出内阁,结盟诺斯领导下的“国王之友”派,成为下院中强大的反对派。1783年2月24日,就在下院辩论有关英美停战的《巴黎和约》(Treaty of Paris)时,福克斯派与诺斯派联合提出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击败政府,造成谢尔本内阁垮台。随后乔治三世任命波特兰公爵(Duke of Portland)组阁,但实权掌握在福克斯和诺斯手中。

几届政府在削弱王权、净化政府方面还是做了一些事。罗金汉虽然仅当政三个多月,但在伯克的倡导下推行了多项有效改革,包括:剥夺数千名由王室任命的税务官及征税官的选举权,废除40多个闲散官职,削减王室年金及其他费用;此外,议会剥夺10多名政府承包商的议员资格,重创了王室的影响力。政府还规定:主计大臣的个人财产应该与政府收入截然分开,而政府收入则存放于英格兰银行的官方账户。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王权,强化了议会对公共财政的控制,提升了议会及政府的影响力。

谢尔本在内政外交方面也有一些作为。在内政方面,政府推行以提高政府效率及减轻国家负担为目标的行政改革,内容包括:降低国债利息,建立减债基金以赎回国债,重振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简化税收种类,降低税收额度。为刺激对外贸易,政府还降低了关税,推动贸易自由化。在外交方面,“追求和平成为政府最紧迫的任务”,通过谈判英美缔结了《巴黎和约》,但在英国下院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并造成谢尔本内阁垮台。福克斯诺斯内阁之组成纯粹是为了执政,因为两派在政治纲领上几乎完全对立,只是因为反对谢尔本而走到了一起。不过,由于在下院拥有多数,《巴黎和约》一字不动地在议会获得通过,英国承认北美独立,以此换取和平。为限制东印度公司的权力,1783年12月政府提出《印度法》(Indian Bil),将公司属地的管治权以及殖民地官员的任命权,由东印度公司转移到英国政府任命的委员会手中。人们很快发现这个委员会中多数是福克斯派和诺斯派成员,其中还有诺斯的儿子。任人唯亲的行为引起公司董事会及伦敦工商业巨头的不满,但法案依旧在政府控制下的下院获得通过。当法案提交上院表决时,乔治三世公开反对,他甚至说支持《印度法》的人不仅不是他的朋友,而且会被看作是他的敌人。在君主的强硬表态下《印度法》被上院否决;12月18日,在福克斯、诺斯还未及做出反应时,乔治三世宣布解散内阁,并在几天后任命小皮特组阁。

24岁的小皮特是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他发迹于辉格党政治世家,是老皮特的儿子;小皮特对政党政治态度冷淡,提倡在公众及议会的支持下建立代表国民利益而非政党利益的包容政府,这种“爱国者”的形象使他获得了乔治三世的青睐。不过,由于难以控制议会下院,小皮特的政治基础并不稳固,对政府构成强大压力和挑战的,依然是以福克斯为首的反对派。福克斯不仅质疑君主不顾下院多数解散政府的合法性,而且在下院多次提出反对小皮特内阁的动议。在小皮特与福克斯反对派的斗争中,1784年”3月25日解散议会成为这出戏的最后一幕”。接下来的新的大选,用乔治三世的话来说,其结果“比原先最为乐观的预期还要好”。小皮特的支持者获取多数,超过福克斯派200个席位以上。随后,在小皮特的操纵下,一批在工商业发家的巨富被乔治三世册封为贵族,从而控制了上院。由此,小皮特的根基终于稳固了。

一直到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小皮特始终以“改革者”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他大张旗鼓地进行改革,企图实现“国家的复兴”。

在各项改革中经济改革最有成效。1784年英国国债达到2.43亿镑,年利息就达900万镑,相当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政府每年财政赤字高达200万镑。为此,政府设立专门的偿债基金,每年从政府收入中划出100万镑用于还债。这项改革成效显著,1786-1793年间,英国国债减少了1000万镑,极大地恢复了公众对政府财政的信心。为增加政府收入,政府出台严厉的法律来打击走私,并大幅度削减商品进口税,如茶税从119%骤降至25%,葡萄酒、白酒以及烟草税也大幅度降低,从而使走私无利可图。同时,政府对各类奢侈品开征新税,涉及马匹、雇佣仆人、出租马车、窗户、帽子、缎带、蜡烛、钟表等。1792年小皮特宣称,新税给政府增加约100万镑的年收入。作为自由主义理论的信奉者,小皮特政府在推动自由贸易方面也做出了努力。1786年,英法签订商约,将关税降至10%-15%之间。法国的葡萄酒、白兰地,英国的纺织品、陶器、金属制品等均在关税调整范围之内。关税的降低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增长。1783-1790年间,英国商品进口额翻了一番,达2000万镑,而出口额也从1250万镑增加到2000万镑。

在政府改革方面,小皮特将冗官闲职的薪俸由王室支出改为政府开支,进一步削弱了王室的影响力;对于那些因人而设的冗官,政府采取延缓策略,即一旦在任的官员去世,其职位也随之去除。为节约开支,政府在强化税收征管体制的同时,也大大削减了税务官的规模,1784-1793年间,约400个税务官的职位被削减。1787年政府还设立了隶属于财政部的“联合基金”(Consolidated Fund),一切关税和消费税等直接进入联合基金账户;政府各部门的开销,以及各类官员的薪俸,均须由财政部审批并发放。

小皮特甚至提出议会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选举权将扩大到年收入40先令的公簿持有农及租地农(以前是40先令自由持有农);取消36个衰败选邑,将其席位分配给伦敦及各郡,政府为此向拥有这些选邑的贵族支付100万镑。这个提案受到君主、内阁部分成员和下院保守派的反对,因此以248∶174票被否决。从此后,小皮特就不再提议会改革了。1788乔治三世突发疯癫病,福克斯等提出《摄政法》(Regency Act),获下院通过。由于福克斯与王储有亲密的私人关系,人们普遍猜测小皮特内阁必将垮台。但1789年2月乔治三世突然康复了,所以在法案提交上院表决的最后关头,摄政危机瞬间化解。随后,小皮特借机解除了不少在摄政危机中倒戈的阁员职务,又排挤内阁中的异己者,从而强化了首相的控制权。此后乔治三世的健康状况时好时坏,疯癫病间歇发作,君主对政事的干预越来越少了。到法国大革命时期,内阁权力越来越集中到小皮特手中,有学者为此指出:小皮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首相,在某种意义上,他可能也是近代责任制政府的始作俑者。

法国大革命刚爆发时,英国各界都为之鼓舞。福克斯指出:“巴士底狱的陷落是世界历史上所发生的最伟大的事件,而法国新宪法草案则是任何时代或国家建立在人类整体基础之上的最宏伟、最壮丽的自由大厦。”牧师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认为,英国“光荣革命的事业还未完成”,而法国革命“将成为这场跨越世界的变革的先导”。小皮特公开宣称:法国动荡的局势终将平息下去,法国人“将享受到的那种自由正是我所崇敬的”。对绝大多数英国人而言,“法国人在仿效英国的光荣革命,试图建立一种有限君主制,为其争取那些基本的自由”,因此他们支持法国大革命。但随着君主制的覆灭及共和国的建立,平等、自由等理念迅速传播,威胁到英国的政治体制,英国思想界也因此引发了激烈的辩论。辩论双方是以埃德蒙·伯克为首的保守派和以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为首的激进派,有学者认为:“这是英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意识形态论争中最有决定意义的一场论战”,其结果对英国的政党政治及政府决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1790年伯克发表《法国革命感想录》(中译《法国革命论》)(Reflectionson the French Revolution),公开表达对革命前景的担忧。伯克认为,法国革命与英国的“光荣革命”有本质的区别:“光荣革命”捍卫的是传统和秩序,而法国大革命却是以残暴的方式摧毁传统。伯克指出:“法国革命乃是世界上迄今所曾发生过的最为惊人的事件。……在这场轻率而又残暴的奇异的混乱中,一切事物似乎都脱离了自然,各式各样的罪行和各式各样的愚蠢都搅在了一起。”伯克预言:法国革命中抽象的表面的平等以及对旧制度的彻底摧毁,将不会造就一个和平、安宁、有保障的新秩序,只会造成“流血、战争、暴政以及对人权的篡夺”。在伯克看来,法国革命乃“哲学式的革命”,他不掩饰对革命的反感:“我对革命——它那信号往往都是从布道坛上发出的——感到厌恶。”伯克的言论造成辉格党内部的分裂,也推动了18世纪90年代后英国政治的保守化。

针对伯克的言论,激进主义思想家托马斯·潘恩在1791-1792年间发表《人权论》(The Rights of Man),对伯克做出全面回应。潘恩认为,依据自然法则,“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并且具有平等的天赋权利”。但“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宪政只维护世袭的君主和贵族,捍卫不平等和非正义,而公然压制人的自然权利。英国君主制由世袭产生,它侵犯了后人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其最大的荒谬性在于:“它把君主变成一个任何儿童或白痴都能担任的职位。”与之形成对照,法国大革命建立的“代议制民主”,即共和制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这不仅在于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宗旨,而且它“唯一真正的基础,是平等的权利。人人都有权投一票……富人的权利并不比穷人多”。为此,潘恩大力弘扬法国大革命,讴歌法国的民主制度;他倡导英国以法国为榜样,终结君主制,建立共和国。《人权论》出版后一周之内卖出5万册,1791年再版6次,到1793年时发行量已超过20万册,创造了英国出版史上的记录。《人权论》成为英国民众激进主义的“圣经”,推动了议会改革运动的发展。

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以及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论战,造成辉格党内部的分裂及其长时期的衰微。在小皮特的领导下,保守力量在保守主义的旗帜下集结起来,完成了托利党的重建与复兴,并把持政权达40年之久。辉格党则不断分裂,最终形成两大派:以福克斯和查尔斯·格雷(Charles Gray)为代表的激进派,以伯克和波特兰公爵为代表的保守派。前者始终支持法国革命,反对英国参与反法战争,并在国内倡导议会改革;后者敌视法国革命,支持参与反法战争,镇压国内民众运动,反对进行议会改革。随着法国革命中流血、暴力事件的增加,辉格党的分裂公开化了。1792年4月,激进派在格雷的领导下建立“人民之友社”(Association of the Friends of the People),并提出议会改革的具体方案。福克斯相信乔治三世和小皮特对英国宪政及自由的威胁,要远远大于法国革命所带来的威胁,因此对改革方案表示赞成。伯克、波特兰公爵对党内的激进化倾向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应该把维护英国宪政及秩序放在首位,“任何善意的改革都将导致革命和骚乱”。

1793年5月,在英法交战的状态下,格雷又提出议会改革方案,造成辉格党的直接分裂。福克斯公开表示反对小皮特的战争政策,支持格雷改革;伯克、波特兰公爵则支持政府对法开战,反对任何改革。在下院表决中,由于辉格党保守派投反对票,改革方案以282∶41的大比差票数被否决。两个月后两派正式分裂:波特兰公爵带领近百名辉格党议员投靠小皮特,其中4人、包括波特兰进入政府;福克斯领导的辉格党残余在下院仅拥有约60个席位,一直到19世纪初才增加到80-90个席位。这次分裂使辉格党势力大衰,但正如福克斯所指出的,这对辉格党来说是个新的开端,辉格党变得更加纯洁、在重大问题上更能保持行动一致了。

此后二十余年间,福克斯领导的辉格党成为议会中坚定的反对派,对政府的内政外交进行猛烈的抨击。1793年英法交战后,小皮特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出台一系列高压政策,打击以议会改革为目标的各类改革运动,进而剥夺和平时期民众所享有的自由权利。辉格党则自称是英国宪政的捍卫者,支持改革派的政治活动,反对政府的高压措施。1795-1796年间辉格党在全国范围内发起请愿活动,有13万人在94份请愿书上签名,反对政府的高压政策。1797年5月,格雷在下院再次提出议会改革动议,内容包括取消衰败选邑,在各郡设立单一选区,实行户主选举权,每三年召开一次议会。提案再次以256∶91的大比差票数被否决,尽管如此,辉格党却一直在为其政治理念斗争,而处于逆境中的民众激进主义,也因辉格党对议会改革的坚守而看到了希望。

19世纪初,托利党内部出现分化,格伦维尔派成为下院中的“新反对派”,并与福克斯领导的“老反对派”实行暂时的联合。联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福克斯派在战争问题上转变态度引起的。1803年5月,当法国撕毁《亚眠和约》(Treaty of Amiens)、导致战争再起时,福克斯改变态度,宣布支持对法战争。此外,两派都指责小皮特和阿丁顿(Addington)内阁屈从于乔治三世的压力、终止天主教解放事业。1805年4月8日,两派联合弹劾了涉嫌腐败的海军大臣亨利·邓达斯(Henry Dundas),给小皮特政府很大打击。1806年小皮特去世,乔治三世不得已接受反对派上台,组建“全人才内阁”。

1806-1807年的“全人才内阁”是福克斯派和格伦维尔派的联合内阁。辉格党结束了十多年来的长期在野,极大地振奋了党内士气。外交大臣福克斯曾力推与法国和解,但他的突然去世使这一努力无果而终,而查尔斯·格雷则成为辉格党新一代领导人。1807年,在向天主教徒征兵的问题上政府与君主意见分歧,乔治三世趁机解散了“全人才内阁”;辉格党的执政如昙花一现,此后辉格党又有二十余年处于在野地位。

与辉格党的衰落相对照,法国大革命给托利党重建带来了契机。在乔治三世继位之初,尽管有学者认为“托利党几乎不存在了”,但在议会下院,托利党依然控制着100多个席位。乔治三世个人统治期间,由于君主排斥政党,所以尽管有个别托利党贵族以“国王之友”的身份进入内阁,但总体上看,托利党内部派别混杂、组织涣散,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几乎不存在统一的组织机构,更缺乏有权威的领导人。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由于政局变化,托利党迅速完成复兴与重建,伯克和小皮特在这一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重建的指导思想是伯克的保守主义政治哲学。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伯克渐趋保守并投入托利党阵营,眼见大革命时期英国改革运动风起云涌,对英国宪政造成冲击,伯克发表了《法国革命感想录》,对激进主义做出回应,为英国的制度做辩护。伯克的思想核心体现为以下几点:首先是对传统的尊重。伯克认为,传统是由祖先留下的,“我们祖先的智慧是一份值得敬仰的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遗产,它不应随着世代传递而轻易改变”,因此,应“尊敬你们的前人,你们也就学会了尊重你们自己”。其次是对自由与秩序的看法。在伯克看来,秩序是自由的条件,有秩序才有自由,没有秩序谈不上自由,只会有暴力和混乱。秩序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为:秩序有助于自由,自由有赖于秩序。第三是对于权利的认识。伯克认为,人的权利并非来自任何空洞或抽象的契约,而是来自于人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权利不由天赋,而是人所赋予的,是历代人们智慧的结晶所赋予的,是由传统所形成的。因此,“对于政治权利的讨论离不开这些权利的历史以及人们在社会中的活动”。第四是坚决反对革命。伯克认为,“一场革命都是有思想的和善良的人们的最后不得已的办法”,由于小小的过失就动辄发动革命,会使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因此,伯克认为法国革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法国旧制度虽非完美无缺,却远远没有沦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法国彻底抛弃旧制度,“是在做无本生意”。最后是对“光荣革命”以后英国宪政的态度。伯克认为,“光荣革命”后的英国政体是完美的,没有必要再做改变;伯克不反对变革,但在他看来,只有到迫不得已时才可对现存制度进行变革,并且“也只能局限于有毛病的部分,局限于有必要做出改动的部分……目标是从原有的社会因素中创建新的国家秩序”。伯克对于法国革命、自由与秩序、“光荣革命”及英国宪政等问题的看法,构成了一整套保守主义的政治观,从而为托利党的重建提供了理论指导。

《法国革命感想录》出版后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第一周售出7000册,以后又屡屡再版。该书不仅被托利党人奉为圭臬,而且对英国执政者影响很大。乔治三世称这是“一本好书,每个绅士都应该读一读”。小皮特也逐渐接受他的观点,形成个人政治观念的转变,并成为新的托利党领导者。小皮特在英国历史上是一位充满矛盾的政治家。从政治取向上看,尽管不少学者将小皮特奉为“托利党的重建者”,但他出身于辉格党世家,更愿将自己看作是捍卫“光荣革命”传统的独立辉格党人,也许他想向世人表明自己不是像“国王之友”那样的托利党人。但与辉格党人不同的是,小皮特坚称国家利益高于政党,讨厌党派活动,力图将政府建立在非党基础上;同时他认为君主是英国宪政的一个组成部分,维持与君主的良好关系是政府得以平稳运转的重要条件。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小皮特政权转向保守:在内政方面,18世纪80年代以来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改革措施随即终止,政府出台一系列高压法令,对国内改革运动实行镇压;在外交方面,小皮特政府对法国大革命取敌视态度,最终领导了对法战争。小皮特的内外政策在议会内外赢得多数人支持,这样,当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波及英国时,几乎所有托利党人都投入政府支持者的行列中,并将小皮特奉为该党领袖。辉格党内的保守派,即波特兰公爵、伯克等领导的辉格党人也加入小皮特阵营,从而强化了保守党政权的基础。这样,到18世纪90年代初,小皮特派、原托利党人、辉格党保守派实现了融合,这支重组的政治力量成为新托利党的主体,一度涣散的托利党也由此而实现了重建与复兴。

英国学者弗兰克·奥格尔曼(Frank O'Gorman)曾说:“只要小皮特一息尚存,新托利党就不可能产生。”但事实上小皮特领导的政治力量完全具备政党的特征,之所以将其称为“新托利党”,是因为在当时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上,他们与在野的福克斯派辉格党人几乎完全对立,这些问题包括:议会改革问题、英国宪政问题、法国革命问题、反法战争问题等;这种对立恰恰是两党制的重要表征。

然而在1801年,小皮特在天主教解放问题上与乔治三世严重对立,导致了小皮特政府的垮台,被称为“新托利党”的政治势力在下院开始分裂。这种“树倒猢狲散”的局面却也说明小皮特及其支持者确实还没有组建成真正的政党。下院托利党分为这样几派:对党派政治相对淡漠的小皮特派,约60人;阿丁顿派,约30-40人;格伦维尔派,约20-30人;乔治·坎宁(George Canning)派,约10-15人。这些派别在不少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在一个根本问题上立场一致,即反对议会改革,维护现存法律和秩序。后来经过十多年的整合,到1812年,四派中的三派在利物浦勋爵(Lord Liverpool)的领导下联合起来(格伦维尔派到1821年才加入政府),由此标志新托利党正式形成。

小皮特下台后,1801-1804年阿丁顿继任。这只是一个过渡政府,虽然有君主的支持,但一直得不到下院多数席位。1804年,由于遭到格伦维尔派、小皮特派、坎宁派及辉格党福克斯派的一致反对,阿丁顿辞职,小皮特再次执政。小皮特在组阁问题上依然坚持非党原则,试图组建一个基础广泛、包含所有党派在内的联合政府。小皮特甚至提议让福克斯担任外交大臣,但由于乔治三世的反对而未果。由于福克斯派和格伦维尔派被排除在外,这届政府的基础极为狭窄,被讽称为“比利”内阁。在两年执政期间,小皮特未能将托利党势力联合起来,而福克斯领导下的反对派却由于23名格伦维尔派议员的加入而力量大增,占了议会中大约150个席位。这使得下院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成为反对派上台组阁的基础。

1806年小皮特因病去世,波特兰公爵成为该派领袖,但其支持者逐渐抛弃对领袖个人的忠诚,而开始了从派别向政党的转变。在1806-1807年的“全人才内阁”时期,小皮特派逐渐认识到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保持联合一致行动的重要性。1807年波特兰组阁,意味着小皮特派重新执政;此后直到1830年议会改革前夕,托利党内的各派别轮流执政。1807年,波特兰公爵为巩固新政权而举行大选,到这时,人们不再用首相或领袖的名字来称呼政治派别了,“托利”与“辉格”的称谓又流行起来,体现着“政党制度的变化正在发生”。格雷领导下的福克斯派及其支持者被称为“辉格党”,与之相对的各派政治势力被统称为“托利党”。在格伦维尔派的支持下,处于在野地位的辉格党于19世纪初先后提出过天主教解放法案以及议会改革法案,但均被压倒优势所否决,改革的事业屡屡受挫。

为了对抗辉格党的改革诉求,托利各派逐渐联合。斯宾塞·珀西瓦尔(Spencer Perceval)当政时期,开始将托利各派别纳入政府,实现了党内的初步联合。1810年珀西瓦尔宣称:本届政府将以小皮特为榜样,但皮特先生不再是“我们的唯一代表了,这个名字的魔力已大大消失。我们得以依赖的原则是对公众的忠诚以及对君主的拥戴,正是这一原则促使我们团结起来,并给我们以力量支持”。这些言论体现出托利党的政党意识日益清楚;1812年利物浦勋爵担任首相后,托利党各派别最终联合成一体,完成了法国大革命之后托利党重建的过程。

托利党的意识形态核心是这样一些原则:忠于教会与王权,保卫国家安全,维护法律与秩序。到1815年反法战争结束时,这些原则转化为托利党各派所共同拥戴的政党纲领,即“托利主义”。18、19世纪交接时,“托利主义”在现实政治中的体现是:反对议会改革,反对天主教解放,反对废除奴隶贸易。“这种政治上的反动与其自称的维护国家制度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成为所谓“托利精神”的核心。即便在和平时代来临后,托利党依然抗拒各种变革,成为“旧制度”的坚定捍卫者。

纵观法国大革命后几十年间两党的起落沉浮便不难发现:首先,托利党的重建与复兴、辉格党的分裂与失势,在很大程度上与法国大革命这种外在因素有关。其次,在现代政党政治完全成形前,尽管政党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大,但王权有时也会对政党的命运产生影响。由于两党对王权的态度有差异,乔治三世青睐托利党而厌倦辉格党。法国大革命期间,乔治三世通过行使内阁遴选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托利党的长期主政以及辉格党的长期在野。最后,托利党与辉格党在政治上的分野逐渐明晰。总体上看,托利党反对法国大革命,支持并推动反法战争,尊重“国王与教会”,反对天主教解放,维护传统的宪政,反对议会改革;与之相反,辉格党同情法国大革命,谋求英法和平,反对王权和王室的秘密影响力,倡导天主教解放,支持议会改革。正因为在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上的两党分歧,所以联合执政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政党政治的排他性显露出来了,到19世纪30年代议会改革后,现代政党政治终成定局。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的二十余年时间,也是英国政治全面保守的时代。此间,托利党长期控制政坛。在外交方面,从对法国大革命的观望态度转向干涉,最终卷入反法战争;在内政方面,面对风起云涌的改革运动,颁布一系列高压法令,实施严厉镇压,把英国推到历史上最为保守的时代。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初,小皮特政府作为一个旁观者冷静地观望海峡对岸发生的一切。1790年10月小皮特还说:“本国将继续坚持中立政策,这也是迄今为止在关于法国内部纷争方面我们所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循的政策。"1792年奥地利和普鲁士对法宣战,英国政府依然不为所动,小皮特甚至认为:“从欧洲形势来看,……目前这个时刻使得我们更有理由期待15年的和平局面。"1793年初法王路易十六被处死,法国占领奥属尼德兰和荷兰,自18世纪以来一直维持的欧洲大陆均势被打破,这促使英国最终卷入反法战争。1793-1814年间,英国先后组织起七次反法联盟,联合普鲁士、奥地利、俄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共同对付法国。从根本上说,反法战争“是17世纪末以来,英国和法国争夺商业和殖民霸权的继续”;但另一方面,这也是一场英法意识形态之战,正如伯克所说:“我们与之作战的是一则武装起来的信条”,“法国大革命旨在摧毁所有古老的政权”,自由、平等是这个信条的政治武器。反法战争以英国胜利而告终,随后确立的维也纳体系恢复了革命之前欧洲各国的疆界,英国维系的均势局面也恢复了。

战争破坏了英国国内各项改革所需要的和平环境,正如内阁大臣亨利·邓达斯所说:“在风暴来临的季节里,没有人会去修补房子。”于是,小皮特政府不仅中断了此前的各项改革进程,而且为维护既定秩序而采取一系列高压政策,打压国内改革运动。托马斯·潘恩的《人权论》是改革运动的指导思想,小皮特政府对此实施严厉打击。1792年,政府颁布两项反煽动性著作的王室敕令,要求民众自觉抵制煽动性著作,并授权法官对其作者及印刷者实施追踪调查,可采取直接行动。《人权论》被定性为煽动性著作,各地不仅将查获的《人权论》公开销毁,而且严惩该书的发行者和传播者;法庭以煽动叛乱为名,对逃亡在外的潘恩实施起诉,判其“煽动罪”成立。随后,诸多改革派人士因传播潘恩的思想而受审,包括潘恩著作的发行人乔丹和蒙丝。1793年,苏格兰“国民大会”改革派领袖托马斯·米尔(Thomas Muir)和托马斯·帕尔默(Thomas Palmer)因传播潘恩的思想而受到审判,两人均被流放到澳大利亚。1794年后,下院一个专门委员会甚至把“传播潘恩原则”作为改革运动的罪名,从而为打压激进主义提供了依据。

法国大革命期间,英国各阶层的改革派人士非常活跃,他们成立各种激进组织,着力进行宣传鼓动。在贵族阶层里,格雷领导辉格党改革派于1792年成立“人民之友社”,其目标是“使辉格党在改革的争论中占据主动,对于那些极端激进分子做到以智取胜,并由此而控制改革舆论的主流”。该组织多次在下院提出议会改革的动议,虽然均被否决,但显然对整个改革运动有很大鼓舞作用。中等阶级在大革命前后也成立了形形色色的激进组织,影响较大的有“革命社”(Revolution Society)、“宪法知识会”(Society for Constitutional Information)、“宪政会”(Constitutional Society)等。1788年成立的“光荣革命社”以非国教徒为主体,该组织要求废除阻碍非国教徒参政的《市政团体法》(Corporation Act)与《宣誓法》(Test Act),提倡人民主权,主张英法两国改革派“共同行动”,保障公民自由和宗教自由。1780年由约翰·卡特赖特(John Cartwright)成立的“宪法知识会”在大革命期间非常活跃,它以向民众普及宪政知识、倡导议会改革、废除奴隶贸易为目标,在《人权论》的出版与传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1791年起,“宪政会”在英国不少城镇建立起来,其目标是推动议会改革、扩大公民权利。在“宪政会”看来,“每一个人生而具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非经人民的多数同意并参与制定,所有的法律和条令都不公平”。苏格兰改革派也在18世纪90年代初行动起来。他们先后召开两次“国民大会”,不仅提出了议会改革的方案,而且倡导大规模的请愿运动,并致力于与英格兰下层激进组织、特别是“伦敦通讯会”(London Corresponding Society)联合行动。在大革命的风暴中,英国工人阶级也行动起来,成立了自己的组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1792年1月由托马斯·哈迪(Thomas Hardy)牵头成立的“伦敦通讯会”。该组织倡导议会改革,认为“一旦恢复每年大选,一旦议会由一切人公正地推选出来,人民就将重新分享国家的治理”,而所有的“疾苦统统将随之而去”。伦敦通讯会以年度议会选举及成年男子普选权为主张,反映了社会下层的诉求,在工人阶级中引起广泛共鸣。

面对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改革运动,保守派认为威胁到了英国的宪政与秩序,于是展开针锋相对的行动,试图阻止激进的潮流。这首先体现在民间出现的保守组织身上,它们反对法国大革命,支持英国君主制宪政。1792年11月,约翰·里夫斯(John Reeves)在“皇冠与锚”酒店成立“保卫自由与财产、反对共和派与平等派协会”(Association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Liberty and Property and Against Republicans and Levellers),亦称“里夫斯协会”(Reeves Society)。很快,该组织在全国建立起100多个分会,至1793年,各地里夫斯协会多达2000多个。该协会的宗旨是支持君主和政府,维护宪政与秩序,反对改革派的变革努力。协会的成员,在农村主要是地主、乡绅和约曼农,在城镇主要是商人、企业主、专业人士,此外还有国教会教士。由于他们是各地的社会精英,因此很自然地成为“旧制度”的维护者。

从1794年起,政府方面就授权内政部以任何方式瓦解激进组织,包括私拆信件、派遣奸细渗透等。当年就有41名改革派领袖被捕受审,其中包括伦敦通讯会领袖哈迪和约翰·霍恩·图克(John Horne Tooke),他们被控以叛逆罪,但由于证据不足和民众的压力而被释放。为加大打击力度,在小皮特政府的操纵下,议会以“无政府主义的危险威胁着英国”为由,两度中止《人身保护法》(1794年5月——1795年7月;1798年4月——1801年3月)。在该法停止实施期间,任何被指控犯有叛逆罪者,经一位国务大臣或六位枢密院成员签署逮捕令,即可立即逮捕并提交审判。在《人身保护法》第一阶段暂停期间,英格兰有20多名激进分子因叛逆罪而受审,一些人被处死,另一些人被判流放,还有一些人被判监禁。《人身保护法》的暂时中止在英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它侵害了英国人自古以来引以为豪的人身权利。

1795年,为反对政府的高压政策,改革派在伦敦组织10多万人的大游行,并袭击了乔治三世乘坐的马车,这反而给政府提升镇压级别提供了借口。于是政府先后颁布两项法案,其一是《叛逆行为法》(Treasonable Practices Act)。法案规定,任何人如企图刺杀、伤害、侮辱、诅咒、辱骂、蔑视君主及其继承者,将被视为重大叛逆罪,可不经司法程序而直接处死;任何人如果鼓动民众憎恨君主及其继承者、反对王国政府和宪法,将被视为重大不良行为,可判处七年流放。其二是《煽动集会法》(Seditious Meetings Act)。法案规定,凡举行50人以上集会,须提前在报刊上公告其时间、地点及目的,并得到治安法官批准,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集会”,治安法官有权驱散,拒不解散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包括处以罚金、监禁、流放乃至处死。这两项法案将英国人享有的言论及集会自由完全取消;进而在1799年,议会通过《反对非法结社及团体法》(Act Against Unlawful Combinations and Confederacies),明确禁止各种民众组织包括伦敦通讯会、宪法知识会在内的公开活动,不久议会又通过《结社法》(Combination Act),完全取缔了各类工人组织。

1797年4月,停泊在斯皮特黑德(Spithead)和诺尔(Nore)港口军舰上的水兵发动起义。起义者要求改善水兵待遇,还要求政府进行议会改革,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政府严酷镇压了起义,36名水兵被处死,另有300多名被判鞭笞,或发配到海外殖民地终身服役。随后,议会又通过针对秘密组织的《非法宣誓法》(Act Against Unlawful Oath),对拒绝效忠当局、进行非法宣誓的人加大打击力度。1798年政府镇压了“联合爱尔兰人”(United Irishmen)发动的反英大起义,并将领导者以叛国罪予以审判,领导人之一科伊利(Coigley)被处决。为加强对爱尔兰的控制,180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与爱尔兰合并的法案,规定自1801年1月1日起取消爱尔兰议会,爱尔兰可以向英国议会派遣100名下议员和32名贵族上议员。经由这项法案,英国强行兼并了爱尔兰。

在一系列严酷立法的打击下,改革运动逐渐衰落下去:来自贵族阶层和中等阶级的改革派开始退缩了,而来自社会下层,尤其是工人阶级的改革派虽然一直在抗争,但最终被无情地摧垮。1794-1800年间,小皮特政府成功地将法国大革命引起的英国激进政治边缘化了。

继小皮特之后,托利党不同派别长期执政,并全面继承小皮特的衣钵,推行保守主义政治。战争带来了经济萧条,引发农村中的农民暴动和城镇中以破坏机器为目的的卢德运动(Luddite Movement),政府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对这些活动进行严厉的镇压。辉格党政治家在1809-1810年间提出议会改革方案,尽管相对于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改革要求其言辞已非常温和,但托利党人依然联合起来加以反对,致使改革提案一再被否决。这个时候的托利党政府,“对内抵制变革、对外反对革命的立场没有丝毫的变化。小皮特的追随者已经把托利党带上一条危险的路,这就是不愿对现状作任何改变,哪怕变化非常小,而且有利于维护秩序也罢”。

总之,从18世纪90年代起,到19世纪30年代初,英国政权长期处于托利党的控制之下,而小皮特开创的保守主义政治因而也延续下来。其核心原则是:对外反对法国革命,对内抵制任何变革,这一原则被后来的托利党人所继承,并得到进一步强化。政治保守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对外战争的影响。在英法交战、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打败传播革命理念的法国,抵制和镇压国内要求改革的反政府势力,这一政府政策在英国社会上层、中层以及部分下层中具有深厚的基础,这反过来也是托利党人长期执政的根源所在。不过,反法战争结束后、英国不再面临外来威胁之时,托利党政府却出于惯性而继续推行保守主义政策,抵制任何变革的要求,这就有点不合时宜了。在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以议会改革为目标的激进主义运动的冲击下,托利党政权的根基正逐步受到侵蚀,其最终垮台也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