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将超过1个月未好或反复发作的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2007年卫生部发文件建立疼痛科,指定疼痛科诊疗范围是“慢性疼痛”。所以建立一支专业医师队伍,专门去诊断、治疗和服务于慢性疼痛患者。人体各系统的疾病都需不同专科的医师去关注的,如心血管科、神经科、内分泌科、风湿科、骨科等,疼痛科诊疗的主要是感觉神经系统的慢性损伤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