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对话心理学系列:意象对话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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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心理现实

第一节 心理经验

意象对话理论的第一个基本命题是:任何心理活动的基础是心理经验。(心理学家罗杰斯有一个类似的命题:每个人存在于以他自己为中心的不断改变的体验世界中。作者和罗杰斯基本一致,唯一的区别是:我认为这个体验世界未必“以他自己为中心”。)
所谓心理经验,指的是我们觉察到的,但是还没有对之进行任何进一步的信息加工的那些内容。
心理经验并不是指“客观物质世界”,而是指我们心理世界中的内容。客观物质世界中存在的事物,如果没有在我们的心理世界中产生任何影响,那么对心理学来说,它就没有任何意义。
而且从理论上说,心理经验必须是被人觉察到的。完全没有被觉察到的,不能成为心理经验。有些因素对我们的行为有影响,但是我们常常对它们没有觉察。比如,血液循环的自动调节,热的时候汗液分泌增加,冷的时候毛发竖起和发抖……当人对这些活动完全没有意识的时候,都不是心理经验。因为,在我们完全没有意识的时候,这些活动只是一种机械性的活动,没有进入心的领域。虽然这些行为能达到生物性的功能,冷的时候发抖能增加体内的热度,但是在一个人完全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并不能说这个发抖的人“有潜意识要活下去的动机,所以让自己发抖”。实际上,在这个情况下的人发抖并没有进行任何心理操作,发抖只是一种无条件的生理反射。
但是,实际上心理经验大多在我们的日常意识所觉察的领域之外。这看起来似乎有矛盾,这个矛盾也正是精神分析理论刚刚提出的时候,哲学家们所提出的质疑——如果潜意识是我们不能意识到的,它为什么可以称作心理活动?而精神分析理论提出,人的确可以有一些潜意识的心理活动,可以在自己没有意识到(也就是没有觉察)的情况下,表现出有明确动机和指向性的行为。这个假设也已经得到了实证心理学的证实。这怎么解释?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的论述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他强调“对自己的经验开放”是心理健康的要素,提出“大部分的治疗过程是当事人不断地发现他正在体验到此前他一直没能意识到的、没能作为自身一部分所拥有的那些情感和态度”。问题是,体验的成分不是情感和态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吗?如果这个人一直没能意识到,这些东西怎么能说是“情感和态度”?罗杰斯和弗洛伊德一样,承认我们会扭曲或压抑某些“对自我构成威胁的经验”。但是,如果我们对它们完全没有觉察,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它们将“对自我构成威胁”?
在作者看来,最合理的解释是:对这些“潜意识活动”或“对自我构成威胁的经验”,人是有低水平的觉察的,只不过因觉察的程度很低,或者因受到压抑,这些低水平的觉察不能进入我们日常的意识主体。只是对于我们日常的意识主体来说,它们是“潜意识的”。因此,心理经验还是被(潜在)觉察到了的。

第二节 觉察:可以不通过信息加工吗?

我们的心理经验定义,是它还没有经过进一步的信息加工。初步的信息加工实际上可以在材料进入心理领域前就完成,比如,在眼球的结构中,已经对光线进行了加工。我们所说的没有进一步的信息加工,是说它们进入心理领域之后并没有接受信息加工。
但是,这可能吗?我们有可能不加工而直接觉察心理经验本身吗?
在东方文化中,人们提出这是可能的。只不过我们直接觉察到的心理经验本身,是不可以用任何方式来言说的。因为有言说就是有信息加工,被加工后的就不再是直接的心理经验了。
作者同意这样的观点,即使没有信息加工,人们也一样可以觉察。觉察是一种最基本的能力,我们可以不做任何信息加工就觉察到我们内心中能经验到的一切。例如,当我们面对夕阳西下的天空时,我们可以通过信息加工过程,并利用一些符号来认知,这时我们可以识别出哪个是太阳、哪个是云、哪个是鸟、哪朵云偏圆、哪朵则是近乎长条形的。但是我们也有可能在少有的时刻,完全忘记这一切语词、概念,我们只是让这所有的景象映照在我们的心中,并且任由它唤起我们心中一种复杂的、无可名状的感受。马斯洛或会称此为“存在认知”,但是实际上这并不是一种“认知”,这只是一种“观照”,一种无信息加工的觉察。
英国心理学家米尔纳的一段描述,可以很好地展示什么是这种观照和观照下的直接的心理经验:
“一天我漫不经心地望着一群鸥鸟从高空飞过,我对它们毫无兴趣,因为我只把它们认作‘鸥鸟’。突然,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一片光明。对于司空见惯的东西的厌倦感骤然变成一种深深的宁静和快意,而我的全部注意力一下就被鸥鸟吸引住了,整齐的飞行队形,明快的节奏,还有它们的翩然的翱翔,宛如优美的舞姿。”
认作“鸥鸟”是一种信息加工,而米尔纳发现,这样的方式“都是由大脑支配的,仿佛就像一座禁锢我自己的高塔……”而人们“可以走出塔外,使自己同正在发生的事情融为一体”,“伸出意识的触角,搭在所观察的事物上”。作者认为,“整齐的飞行队形,明快的节奏,还有它们的翩然的翱翔宛如优美的舞姿”,“深深的宁静和快意”——这些描述,实际上还是后来经过信息加工的产物,在她观看的时刻,实际上内心中并没有这些词汇,而只是在观看和感受。在这些时候她所见的就是无信息加工的、直接的心理经验。
美国心理学家阿瑞提曾经提出过一种“无定形认识”或称“内觉”,也大略类似于我们所说的心理经验。内觉大略是一种“感受”、“气氛”、“氛围”等,是“不能用形象、语词、思维或任何动作表达出来的”。他指出,“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病人经常提起早年两到四岁学会成人语言之前的童幼时期所发生的内觉体验”。不过,他对内觉的解释与我们不同,他认为内觉是一种被压抑后退到无形式的状态的内容,而我们则认为实际上在被认知前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还有,他所描述的“内觉”中,觉察的强度不够,从而使内觉不清晰,使内觉忽有忽无。而实际上,心理经验有时候是可以非常明确地被觉察的。
总之,在没有任何信息加工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觉察到心理经验——有时是不清晰的(这就是内觉),有时则是清晰的(如在米尔纳举的例子中)。

第三节 通过符号化的觉察

信息加工过程把心理经验变成了符号,而这个过程也是在符号存在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的。任何信息加工实际上都是“符号化”。
例如,我们看到一种黑白色的样子,认出这是一个字母——这就是一个认知过程。黑白色反映到我们心里,只是一种心理经验,我们把这个经验或者是和我们头脑中的字母模板进行匹配,或者是进行特征识别。于是便知道,这是“A”。在这个过程中,“模板”或“特征”都是符号,而用符号来处理这个黑白色的样子时,这些黑白色就被我们看作“A”这样一个符号,也就是把本身并不是符号的黑白色的东西(当然,“黑”和“白”也已经是符号了,最好这两个字也不用。但作者是没有办法的,书就是用符号组成的,书不可能直接传达心理经验)说成是符号,这就是所谓的符号化过程。
心理经验是流动不居的,永远不一样的,而符号则是有固定性的。符号化的过程,就是把流动的心理经验用符号固定下来的过程。心理经验是新鲜的,而符号总是陈旧性的。符号化的过程,就是把新的经验归于旧的经验中的过程。这个过程永远是近似性的、不完全的,因为我们在这个时刻看到的具体的A,永远不可能和模板完全一样,在模板匹配或特征识别的过程中,心理经验总有一些部分被忽略。
通过符号化,我们觉察到了符号,例如“A”。
这个觉察就是意识,这个觉察的对象就是最基本的心理内容。这些符号相互关联,形成符号体系,主观心理世界就此产生。
我们大多数人很少能清晰地接触到心理经验,我们的心理内容大多都是经过信息加工或符号化的事物,我们的主观心理世界是一个由符号构成的世界。对大多数人来说,通过符号化实现的是一种简化了的、模式化了的觉察,我们觉察的世界实际上并不是世界的真相。
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借助符号化促进我们对直接心理经验的观照。米尔纳有一次在得不到直接的心理经验的时候,自语到:“我看见一栋立在红色天竺葵丛中的白色房子,我听见一个小孩的低声吟唱。”而在这个时候,“这句最简单的咒语似乎却沟通了我与世界的联系”。随即她又有了对所看到事物的很多直接的心理经验。那一句话并没有隔断世界和她的联系,反而成为了一个“诱发物”。

第四节 心理现实及其相对性

在主观心理世界中存在的各种内容,并不是如人们所以为的,完全可以“任意”改变。不仅客观物质世界有不可更改的规律,主观心理活动也有其规律性,并不可以“任意”改变。研究这些规律,就是心理学的任务。
这些有规律性的、不可任意改变的心理内容,以及这些心理内容构成的心理世界,构成了我们的心理活动的背景——心理现实。“现实”一词的意义即指它们有实在性,有自己的特点、规律。
人们比较容易理解的是物质世界的现实性,我们称之为客观现实。我房子里的桌子是客观现实,有实在性,因此我不能希望它凭空消失。如果要消失,必须按照物质世界的规律,比如用火烧掉它。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必然会产生一些二氧化碳。而人们有时会误以为心理的、主观的内容不具备现实性,误以为我们想什么、产生什么情绪等是自主的,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如荣格在论述原始意象的时候所指出的,这些原始意象虽然是心理的产物,但是它们的形态、特点和转化等都有自己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不可以随意改变的,它们就是心理现实。
心理现实是符号化过程对心理经验进行加工后的产物,我们必须注意到,它不可能由心理经验单方面决定。对同样的经验,符号化的过程不同,最后人们所看到的心理现实也不同。例如有一个双关图形,既可以看作一个少女,也可以看作一个老妇人。图形本身映照在心里的影像就是一个心理经验,而分辨这个图形“画的是什么?”就是符号化过程,而不同的人则可能把它或看作少女,或看作老妇人,或先看作少女后看作老妇人,或先看作老妇人后看作少女,大家所看到的少女或老妇人就是他们当时心中的心理现实。因此,即使面对同样的刺激,而且产生了同样的心理经验,人们却可以形成不同的心理现实。我们的世界就是一个“多关图形”,不同的人对它会有不同的符号化,从而建构每个人各自不同的心理现实。
我们可以用物理学中的现象说明心理现实的这些特性。和心理学一样,物理现象也是两个侧面的内容结合的产物。例如,我们如果想问“某个物体是不是在运动?”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这个物体有一种状态,但是这个状态是不是运动,则还需要先确定观察者所在的参考系。如果观察者所在的参考系和这个物体有相对的运动,则这个观察者会说,这个物体在运动;否则他就会说没有运动。运动存在与否是由物质本身和观察者所在参考系这两个因素决定的。
心理经验相当于物质的状态,符号化的过程相当于选择参考系,而心理现实则相当于运动。因此,如果我们问某个心理现实是不是存在,我们也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答案将取决于心理经验和符号化的方式。
对同样的心理经验,不同的符号化方式,可能看到不同的心理现实。这些不同的心理现实之间,不能说哪一个对,哪一个错。就如匀速运动的火车上的人说,我脚下的地板是静止的。火车外的人说,他脚下的地板在运动。并没有谁的话是错误的。
参考本章后专栏:“他爱她吗?——论爱情的相对性”。

第五节 会心、理解和传达

人们的交流主要是通过各种符号,而不是直接的心理经验。通常我们不可能直接感受到别人的感受。
各种符号一定程度上可以表达心理经验,因此人们可以互相理解。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每个人使用符号的方式都有所不同。从大的不同来说,不同民族也许会有不同的语言文字;就算用同样的文字,不同民族也有不同的认识事物的习惯方式。从小的不同来说,即使是同一民族,同样的小环境,每一个人的经历不同,对同样的符号的理解也不完全相同。
一个人把自己的心理经验符号化后,表达给另一个人。另一个人看或者听到后,会按照自己的符号与心理经验的关系去体会。结果是,这个人自以为知道对方的“感受”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实际上这个人的感受和那个人的感受却是有差距的。
这就是存在主义心理学家所发现的问题——人和人之间的根本性的隔绝。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是孤独的。
但是是不是正如我们能直接观照自己的心理经验一样,我们也可以直接观照别人的经验?作者认为这是可能的,罗杰斯所说的“共情”中就包含了这样的一个心理活动。罗杰斯对共情的解释是:“治疗师每时每刻体验到的情感和个人的意义正好就是当事人现在的体验,他似乎从当事人的‘内心’洞察到这些情感和意义,就如同他就是当事人一样,而且能够成功地把这种理解传达给他的当事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罗杰斯所说的共情至少包括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体验或洞察,另一个是传达。这里的体验和洞察并不是通过任何推理、判断和猜测来得知当事人的感受,而是用另一种更直接的方式——“从当事人的内心洞察”。
有些心理学家已经提出,我们可以把共情的这两个阶段分别开。作者认为我们不妨给这两个阶段各起一个术语,第一个阶段不妨称为“会心”,第二个阶段则称为“传达”。更精确地说,这中间还有一个阶段,就是心理治疗师对会心中感受到的心理经验的符号化过程,只有在这个过程的基础上,他才能有所传达。因此,本书认为共情应当由三个基本过程组成:会心、理解和传达。
罗杰斯的共情并没有真正被心理治疗者普遍理解。有人以为共情就是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角度去思考,还有人以为共情是想象当事人的感受。作者认为这都不是共情。因为不论你多么设身处地,都不可能完全和当事人一样,他有很多你不可能知道的历史、价值观等,你不可能体验到“正好”和他一样的体验。而共情则可以“正好”和当事人一样的体验。在设身处地地思考对方的时候,不论你的了解和对方的真正思想多么近似,你总会有一种“隔了一层”的感觉,因为你毕竟不是他。但是在共情的时刻,却并没有这样隔了一层的感觉——因此,在共情的时刻,实际上我们可以打破存在主义心理学误以为不能突破的人的基本孤独感。很多心理治疗者不理解共情,并不是因为智力的问题,而是他们还没有机会体验到共情的存在。
共情,或者说共情中的会心阶段,是指人和人之间有一种直接的心理经验的交流,并不是通过任何语言、形象和动作交流。正是这个交流把人和人的心联系在一起。东方人把这个方法叫作“心有灵犀”。

专栏

他爱她吗?——论爱情的相对性
电影《大话西游》中有一个被看作经典的镜头:紫霞仙子爱着男主人公至尊宝,但是至尊宝是“有老婆的”,而且也不愿意和紫霞恋爱,紫霞一怒之下把剑指向了至尊宝的咽喉。在这个危急的时刻,至尊宝说了一段充满感情的骗人的话,说自己是爱着紫霞的。紫霞感动之下,不但没有杀至尊宝,反而决定为至尊宝去冒险寻回他需要的月光宝盒。
过了一段时间后,至尊宝机缘巧合遇到了“未来的老婆”白晶晶。在临近结婚的时候,他却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紫霞,但是为时已晚。在他决定出家的时候,他重复了以前骗紫霞的那一段话,这一次他相信自己是真的爱她了。
但是,如果我们更认真地看,事情并非这样简单:在至尊宝“欺骗”紫霞的时候,实际上他的内心或者说潜意识中,对紫霞已经有了感情。虽然他自己不承认这个感情的存在,更不承认这感情就是爱情,但是,这感情存在的迹象是非常明显的。正是借助这个感情的存在,他骗紫霞的时候,假话才有可能说得像真的一样。用我的“子人格”理论去解释,就是至尊宝有一个子人格对紫霞有很真的感情,而另一个占主导的想欺骗紫霞的子人格正是借助这个有真情的子人格才有可能成功,这是一种“借真推假”的策略。
能“借真推假”,就说明有“真”存在。我们也可以说,那个对紫霞有感情的子人格也并不是白白被利用的,他实际上也在利用这个机会,让自己能表达对紫霞的感情。所以在“骗子”子人格“借真推假”的时候,另一个子人格却在“借假推真”。所以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说紫霞受骗了,在某种意义上,她看到了至尊宝潜意识中对她的感情,而这是至尊宝自己没有意识到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至尊宝被自己欺骗了,他以为自己对紫霞没有多少感情,但是实际却恰恰相反。
那么,至尊宝爱紫霞吗?从他自己意识中的看法是:不爱。从他自己潜意识中的表现看,有感情。从紫霞的意识中看是:爱。而紫霞潜意识中也知道,他不爱。
哪一个是“真理”呢?
要回答上面的问题,先要确定的是,至尊宝潜意识中的那个感情,是不是爱情,这就需要我们先确定:什么是爱情?
我不打算把关于什么是爱情的种种说法一一陈列,那将会是一个非常繁琐的任务。我只说一个人们都会承认的现实,那就是,对于什么是爱情,这个世界上实际并没有所有人都同意的定义。不同的人,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对爱情的看法都是不同的。
爱情并没有一个实体,它不是一座人人都能看见的房子,也不是一座山或者一条河流,爱情是人们对自己心中的某种感情的称呼。什么样的一种感情应该叫作爱情,大家的看法是不同的。而且,他们也很难建立对爱情的共同定义。对山、河、房子是比较容易建立基本一致的定义的,看到山、河和房子的时候,我们的知觉大致是相同的。所以可以说,当我们有这样的知觉时,外界的那个东西就是山、河或者房子。但是,每个人的感情世界一般只有自己能感受到,别人往往并不能直接感受到(除了和他心通的人)。所以,当我说,我现在这个感情就是爱情的时候,别人并不知道我现在的感情是什么样子的。因此,不能用他的感情和我的感情做直接的对照。所以,我们建立的“爱情”概念,都是对自己的某种感情的设定,是在自己有某种感情的时候,对自己说“这就是爱情”。而不同的人之间,同样说是爱情时,所指的内心感情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爱情并没有一个实体,它只是我们对某种内心感受或者感情所加以定义的产物。
有的人说,我爱某某,实际上是因为某某有钱、有地位或者有名望。在其他人看来,这不能叫作爱情。有的人所说的爱情主要是一种性的冲动或者性冲动的变种(弗洛伊德就认为,爱情是性的欲望未能充分满足所造成的)。虽然性的力量是爱情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成分,但是也有人承认这不是爱情的全部。有的人的爱情主要是一种友好和相互依恋,而另外的人也许把爱情当作非常刺激的一种游戏……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这个词使用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义,没有哪一个爱情的定义可以得到一致赞同,甚至没有大致相同的意见。如果有大致相同的意见,我们就有理由把那个相同的意见采纳为爱情的定义。但是既然没有,我们必须承认,“爱情”这个词没有公认的定义。
一个群体也许会对爱情有大致相同的定义,这种情况下,对这个群体来说,什么是爱情就有了一个标准。比如,一个民族在一个时期中,可能有一个大致相同的爱情观。或者,作为心理学家,我们也可以把某种情感定义为爱情,如果得到了大多数心理学家的同意,这个定义也可以大致上用作爱情的标准。因此,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的回答应当是:被某一群体定义或者说认定为爱情的那些情感就是爱情。
即使只有小范围的公认,当爱情有了一个定义后,问题又回到了怎么确定它是否存在之上。某种感情被一个群体定义为爱情,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他是不是有这种感情,这种感情是不是大家叫作爱情的那一种,这同样是一个难于判断的问题。发现有了某种感情,又认定这种感情就是大家叫作爱情的那一种,才是有了爱情。
我们必须明确的一点是,“爱情”的产生,一是要有一个作为认定目标的感情存在,二是要有一个“认定”的过程存在。一般人容易有的错误想法,是以为只要有第一个“感情”的存在,就有爱情存在了,后一个“认定”过程只是对一个客观存在的“爱情”的认识过程而已。如果我们有哲学头脑,就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在自己和别的任何人都没有发现有某种感情存在于某人身上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说这个感情存在。即使他自己或者别人发现了有一个感情存在,在它没有被“认定”为爱情时,固然这个感情存在,但是它并不是爱情。爱情是一个认定的产物,而不是客观的事物。
至尊宝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紫霞有感情,那么这个潜意识中的感情是不是“爱情”呢?在至尊宝没有发现自己有感情的时候,这个问题对他是无意义的。
如果这个感情他自己虽然不知道,但是在他所在的群体中其他人(包括紫霞)的眼中,这个感情存在而且是符合大家公认的对爱情的定义,大家可以说“至尊宝有爱情但是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不是应该叫作真理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有一种不需要认定就能存在的爱情。因为,这个时候至尊宝虽然没有进行认定,但是其他人做了认定,所以对这些进行了认定的人来说,至尊宝的爱情是存在的。
至尊宝没有做认定,对他来说,这个爱情就不存在。
如果有人说,虽然紫霞和其他人都认为至尊宝有对紫霞的爱情,但是,我以第三者的观点看,那个感情实际上的确不是爱情,而是友谊或者依赖。那么,我们并不能说这个人的观点就是“客观”的,因为他也不过是一个人,我们只能说,对这个人来说,至尊宝对紫霞没有爱情。
如果这个感情他自己发现了,但是不认为是爱情,只认为是友谊、内疚、欣赏或者是其他什么感情。那么对他来说,这个感情也不是爱情。电影中,在发现了有感情的时候,至尊宝一开始也不认为那是爱情,而认为那不过是一种欺骗了对方的“内疚”感而已。那么,这时候,至尊宝是不是已经爱上了紫霞呢?紫霞认为是,至尊宝认为不是,其他人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不是……没有哪一个人有特权说自己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因而没有哪一种观点是“客观真理”。应该说,从认为是的那些人视角看,至尊宝是爱着紫霞;从认为不是的那些人的视角看,至尊宝没有爱。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对爱情的定义和对至尊宝不同的了解下,结论因人而异。在认识论的角度上,我们没有理由说哪个是“更正确的”,因为在这些不同的人的视角外,并不存在一个绝对正确的视角。而且,在没有认定过程的时候,爱情就不能说存在。如果我们说,在谁(包括所有当事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有爱情存在,这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话。
物理学曾经有一个阶段,人们以为这世界上存在着“绝对静止”的点,可以用这个静止的地方作为参考系,就能知道哪些东西是运动的。最早,人们以为大地是绝对静止的,后来发现大地不是静止的,地球在自转的同时也围绕太阳运转。太阳也不是静止的,它也在转动。物理学家也曾经假设宇宙有一个绝对静止的“以太”,后来发现“以太”也并不存在。因此,一个物体是否静止,并没有绝对的真理。在不同的参考系,我们对一个物体是不是静止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在茫茫宇宙中,两个宇航员相对运动。每个宇航员都可以把自己说成是静止的,而把对方说成是运动的。这两个观点并不能说一个是真理而另一个是谬误,实际上,真理是取决于参考系的。在宇航员A的参考系中,A看到的是一个真理,而在宇航员B那里,看到的也是一个同等有效的不同的真理。
心理学中,人们还隐约有物理学中早被放弃的错误想法,似乎有一个“客观”真理存在。实际上,客观真理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在不同心理参考系中看到的真理。至尊宝对紫霞的爱情是不是存在?在不同参考系中会有不同的答案,不同的真理。
有趣的是,感情也并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实体。它所具有的心理能量是不变的,但是,这个能量可以转变为不同的形式。
我们的认知过程,可以改变感情的形式。正如沙赫特在实验中发现的,当一个人注射了肾上腺素而有一个激动的时候,如果他和一群快乐的人在一起,他就会比别人更快乐;而如果他和愤怒的人在一起,他就会比别人更愤怒——肾上腺素唤起了心理能量,使得他一定会有更强的感情,而这个感情是快乐还是愤怒,则会受到他对自己“应该”是什么情绪的认知的影响。
定义“这就是爱情”,对内心的感情和感受也是有影响的。它造成了一个人此时心中的感情和过去听到过的那些“爱情”相互作用,和自己关于爱情的认知相互作用。也就是说,当你把此时心中的某些感情“认同”于“爱情”时,这些感情就会和过去关于爱情的知识、感情和行为相互作用,产生转化,转化为更像这个人自己心目中的爱情。“这是爱情”是一个咒语,把“这个感情”和“爱情”说成是一样的,于是“这个感情”就会变成了“爱情”的形式。也许,至尊宝对紫霞的感情原来真的只是内疚、怜悯、友爱或者其他什么感情,但是,在他突然认定说“却原来我是爱她的”这个瞬间,这些随便什么感情就都开始转变,转变成他心目中的爱情。
还有一个问题,至尊宝和紫霞没有遇到,但是也值得去做分析。
一对恋人分手了,女孩子(或男孩子)伤心之余,产生了一个想法:他(或她)也许根本就没有爱过我。
在他们没有分手的时候,这个女孩子并不是这样想的。她那时相信对方很爱她,而他也相信自己爱她。按照我们前述的标准,当时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
现在不同了,因为女孩子不仅相信他现在不爱自己,也认为他原来的感情也不是爱情。
他过去的种种基于感情的行动,在过去她说成是爱情的表现,而现在她却都有了新的解释——那些只是性欲,或者是友情,或者只是一种寂寞时的感情游戏。
对她来说,过去的那些到底是不是爱呢?假如他们没有分手,她当然说那些是爱情;而在分手后,她就说不是。虽然过去的事情和感情都是一模一样的,说法却有两种。
有人会说,过去的当然是爱情,只不过现在她不承认了而已。
这个看法是有问题的,爱情本来就是一个认定的产物,现在她认定过去的那些感情不是爱情,外人凭什么说是呢?
如果我们同意说,这不是爱情,过去它明明是爱情的啊。
对这个佯谬,解决的方法实际上很简单:在过去她认为是的时候,它是爱情;现在她认为不是了,则它就不是了。就像火车外的一个人,虽然一直坐在那里,火车上的人,原来看他是静止的,后来火车一开动,火车上的人就看他是运动的了。如果我们把火车作为参考系,虽然那个人没有变化,但是火车上看他的运动状态就变化了。过去那个时段的对方的那种感情,虽然就是那个样子的,但是,女孩子换了参考系,得到的结论当然不同。
我们可以用一个假设来进一步说明。过去的某个时候,那个男子说他爱她。假设当时她心中有两个灵魂,她1认为他的确爱自己,她2认为他并不是真爱。那么,我们只能说,在她1的参考系看有爱,在她2的参考系看没有。如果当时的她就是她1,但是没有她2说话,而现在的她就是她2,那么事情不就是这样吗——她1认为有爱,她2认为没有。
如果在现在,她2说话,她1也说话了。她1说:过去他还是爱我的。那么,过去他是不是爱她就有两个答案,一个是不爱,另一个是爱。我们也没有办法说这个是对那个是错。
“过去他到底是不是爱过她?”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答案取决于我们问的是谁,是她1、她2还是作为第三者的心理学家,谁都有自己的答案。
我思考这些问题,除了理论上的意义外,还有一部分是为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中了解了这个道理,可以避免心理学家的专断。心理学家不要因为自己认为对方之间的感情是爱情或者不是爱情,就强迫或者隐蔽地诱导来访者接受心理学家自己的观点;更不能因为对方不接受就暗地生气。因为你的观点,也许只是你在你的参考系中的结论,本来就不适合对方,对方的抗拒实际上很有对方的道理。
这并不是说我们什么都不能做,只是我们要在了解对方的参考系,对方心目中的真理,对方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改变她的观点的情况下去工作。只有如此,哲理上的通透才能带来真正的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