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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方法:
空腹取静脉血、留尿,分别测血糖和尿糖,后将75克葡萄糖溶在250~300毫升水中,在5分钟内饮完,服糖后30分、1小时、2小时和3小时时再取血、留尿,分别测血糖和尿糖。(所用葡萄糖应为无水葡萄糖75克,含单结晶水的葡萄糖相当于82.5克)。
如果没有条件做糖耐量试验可以用简单的馒头试验代替,2两(100克)馒头在10分钟时间内吃完,从吃第1口开始计时,两小时后抽血测量(但这只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如有可能仍应做糖耐量试验)。
OGTT结果的判定:
(1)餐后2小时血糖(PG2h)小于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为正常。
(2)餐后2小时血糖(PG2h)大于或等于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但小于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为糖耐量低减(IGT)。
(3)空腹血糖大于或等于7.0毫摩尔/升(126毫克/分升)或PG2h大于或等于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为糖尿病。
(4) OGTT的结果有一定的变异性,即同一受试者相隔几日后重复测定,结果可能不同,餐后血糖相差可达25%,从而影响糖耐量低减(IGT)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