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剂 量
【歌诀】量效正比,变或效异,超量可害,牢记心底。
【含义】剂量,即药剂的用药量,一般是指单味药的成人内服一日用量。也有指在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
【单位换算】中药的计量单位,历代相异,古今有别。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位进制,即1斤=16两=160钱。现今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采用公制,即1kg=1000g。为了方便处方和配药,特别是古方剂量的换算,通常按规定以近似值进行换算,即1两(16位制)=30g,1钱=3g,1分=0.3g,1厘=0.03g。
单味中药的成人每日内服常用剂量,除峻烈药、毒性药和某些精制品外,一般干品药为3~9g,部分为15~30g。书中各单味药所标用量即此。
【确定依据】药剂量的确定依据,主要有四个方面:
1.依据药物的性质与性能确定 从饮片质量角度说,质优力强者,用量宜小些;质次力不足者,用量可大些。从饮片质地角度说,花叶类质轻之品用量宜轻,金石、贝壳类质重之品用量宜重;干品用量宜轻,鲜品用量宜重。从药物气味角度说,气味平淡作用缓和的药,用量宜重;气味浓厚作用峻猛的药,用量宜轻。从药物有毒无毒角度说,有毒药,应严格控制剂量,不得超出安全范围;无毒药,剂量变化幅度较大,可适当增加用量。
2.依据药物的使用方法确定 主要有三个方面:从方药配伍角度说,单味应用时剂量宜大,复方应用时剂量宜小;在方中作主药时用量宜稍大,而作辅药时则用量宜小些。从药物剂型角度说,入汤剂时用量宜大;入丸散剂时用量宜小。从使用目的角度说,某些药因用量不同可出现不同作用,故可据不同使用目的增减用量。如以槟榔行气消积用6~15g即可,而驱绦虫则需用60~120g。
3.参考患者情况确定 主要有六个方面:按体质说,在以祛邪为主时,体强者用量宜重,体弱者用量宜轻。以补虚为主时,脾胃强健者,用量宜稍大;脾胃虚弱者,用量宜轻小。按年龄角度说,小儿发育未全,老人气血渐衰,对药物耐受力均较弱,故用量宜减小;而青壮年气血旺盛,对药物耐受力较强,故用量宜大些。5岁以下的小儿通常用成人量的1/4,5岁以上可按成人量减半用。按性别角度说,一般说男女用量差别不大,但在妇女月经期、妊娠期,投用活血化瘀药则宜减量。按病程说,新病正气损伤较轻,用量可稍重;久病正气损伤较重,用量宜轻些。按病势说,病急病重者用量宜重,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按生活习惯与职业说,如以辛热药疗疾,平时不喜食辛辣热物或常处高温下作业的人用量宜轻,反之则用量宜重。
4.因时、因地制宜 即依据气候的冷暖和地域的干燥或潮湿增减用量等。
【量效关系】药物的使用剂量常影响其效能与治疗效果,概之主要有三:
1.量效成正比 一般说,药物的作用随其使用剂量的增加而增强。量大则力强,量小则力弱。如人参,大剂量用能大补元气,治气虚欲脱;而常量或小剂量使用则补脾肺之气,治一般的体虚气弱。大黄,大量用能峻泻,治热结便秘之重症;而小剂量用则缓泻,治热结便秘之轻症。黄连,大剂量用能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治湿热火毒诸证;而小剂量(3g以下)用则清热燥湿兼健胃,治脾胃虚弱兼湿热或郁火者。
2.量变效亦变 在常用中药中,部分药物的作用随使用剂量的增减而发生变化。如生白术,常量使用能健脾益气、燥湿利水,治脾虚夹湿之溏泄;而大量使用则健脾益气、缓通大便,治脾虚气弱之虚秘。
3.超量可生毒 如前所说,中药的用量是否适当,是确定其有毒无毒的关键,未超出人体对其的最大承受量即为无毒,超过则为有毒。如苦杏仁有小毒,主要是因其所含的苦杏仁苷,在苦杏仁酶的作用下能分解出氢氰酸所致。从理论计算,通常每1g生苦杏仁约可产生2.5mg氢氰酸,而氢氰酸为偏性非常突出的剧毒物质。在极微剂量时,就能轻度抑制呼吸中枢而显示止咳平喘的治疗作用;而在稍大剂量时,则对人产生伤害,致死量为0.05g。依此推算,成人对生苦杏仁的最大耐受量(一次量)是20g(约50个),若超过这个量,又是研末冲服,则有导致中毒的危险。由此可知,对生苦杏仁,若用量在10~20g之间,即为“无毒”;而超过20g,则为“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