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但与此同时,中国出口的激增使自身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很多国家认为中国商品抢占了本国产品的市场,抢走了本国工人的就业岗位,因而对中国商品高筑贸易壁垒。
基于许多原因,传统的关税壁垒已经逐渐丧失了其重要地位,目前各经济体实行贸易保护主要依赖非关税壁垒。第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曾经主持过多轮关税减让谈判,乌拉圭回合使各缔约方达成了新的关税减让承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又使新一轮的关税减让很有保障地逐步落实,因而各成员方通过高关税实行贸易保护的目标越来越难以实现。第二,非关税壁垒种类很多,各成员方可以根据特定的情况选择不同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有针对性地对本国/本地区市场进行保护。第三,在贸易自由化观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之下,各成员方都不敢大肆推行贸易保护主义,而非关税壁垒十分隐蔽,且杀伤力很强,受到各成员方的青睐。第四,在GATT时代,各种非关税壁垒的使用条件十分苛刻,而WTO时代,一些苛刻的条件得以放松,这为成员方使用非关税壁垒实行贸易保护提供了有利条件。
反倾销是WTO规则所允许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在每一轮GATT/WTO的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都对反倾销协议进行了修订,而修订的结果是这些国家得以更为便利地实施反倾销 (Blonigen and Prusa,2003)。实际上,在非关税壁垒盛行的情况下,反倾销已经成为各经济体谋求贸易保护的最重要的手段。20世纪80年代初,仅有少数几个经济体使用反倾销措施,而在WTO成立之后,各经济体纷纷使用这种非关税措施实行贸易保护 (Zanardi,2004),而且反倾销在未来仍将继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Bown,2007)。另外,各经济体在进行反倾销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本国/本地区政治经济形势对特定的目标国采取歧视性的措施 (Bown and McCulloch,2005;李坤望和王孝松,2008)。
如今,中国商品在国外遭遇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各经济体反倾销的头号目标国。自1995年WTO成立至2008年6月,中国共遭遇反倾销调查640起,占世界全部反倾销案件的19.4%,而且在对华反倾销案件中,最终导致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件比例很高,达到了69%,而同期世界全部案件中,导致征税的比例仅为63.7%。细分申诉方来看,不仅美国、欧盟等频繁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调查,而且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高举反倾销大旗,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 (见表1-1)。在本章考察的16个申诉方中,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申诉方全部反倾销案件的比例最低为11.9% (印度尼西亚),最高达到了46.3% (哥伦比亚)。在各申诉方对华反倾销案件中,最终导致征税的比例都很高,从37.0% (澳大利亚)至86.0% (土耳其)不等,大多在60%以上。中国商品如此频繁地遭遇反倾销,并且遭受征收反倾销税的比例也如此之高,这给中国出口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阻遏了部分商品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对外贸易绩效。
这就引发了一系列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从理论上讲,判定倾销及损害的条件比较严格,如果完全按照相关定义和法理,大多数反倾销案件很难获得胜诉并导致反倾销税的征收,那么各经济体为何还如此热衷于对中国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最终裁定征收反倾销税的比重如此之高,原因何在?各经济体对华反倾销的背后是否隐藏着共同的动因?大量的产品出口是否是造成被反倾销的唯一原因?中国能否有效应对来自各经济体的反倾销调查?本章试图回答上述一系列问题,剖析中国频繁遭遇反倾销的种种深层次原因,并为中国有效化解反倾销、更好地发展对外贸易提供有益信息。
本章由六部分组成,除引言外,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节对倾销及反倾销问题进行概述,并对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第三节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实,构建本章的理论框架;第四节介绍经验分析方法并对数据进行描述;第五节对计量结果进行分析;第六节为结论性评述,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