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老年人养老资源现状分析
老龄化的现状和趋势是我们面临的客观背景和条件。而众所周知,人口老龄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问题,解决各种问题需要相关的各类资源,尤其是在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下,中国老年人生活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家庭所提供的资源,本章将对中国在养老方面具有的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现状进行概要分析。
(一)家庭养老资源
家庭是为老年人提供支持的重要支柱,在我国,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方式。家庭成员对于满足老年人经济、照料、精神等多方面的需求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养老资源状况如何?家庭在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支持方面具有哪些优势或面临哪些挑战?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hina Lon-gitudinal Aging Social Survey,以下简称CLASS,该调查介绍详见本书附录)为分析家庭养老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来源,家庭养老资源大致可从家庭规模、成员构成、婚姻状况、居住方式、子女状况等方面衡量,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的家庭养老资源状况及特点如下:
我国老年人空巢化的程度加剧,普遍的子女流迁使子女照顾老年人面临现实困难。子女数量和代际间的居住方式往往是家庭养老资源的基础。调查发现,我国老年人的平均健在子女数为3.08人,子女外出流动普遍,老年空巢独居家庭比例上升。2014年被调查老年人的平均家庭规模为3.27人,老年人同吃住的家庭成员数以2人为主,约为40%。调查还发现,目前居住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已达47.53%,其中独居老人占9.63%,老年夫妻户占37.90%。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夫妻户比例上升9.02个百分点,独居户上升0.21个百分点,而二代户和三代户分别下降7.15个、6.32个百分点,说明我国老年人空巢化的程度加剧,空巢化趋势明显。子女是家庭养老的主要资源,从调查结果来看,被访老年人平均健在子女数为3.02个,其中儿子1.55个,女儿1.47个,但子女的迁移流动比较普遍,老年人的子女中在调查时已离开家半年以上的子女占30.6%,其中约6成子女在省内居住,约4成子女在省外居住。代际之间的居住分离使很多家庭成员照顾老人面临现实困难。
子女提供的经济支持是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在家庭成员给老年人提供的经济支持方面,从全国来看,老年人生活来源最主要的三项分别为自己的养老金(46.0%)、子女的资助(24.2%)以及自己劳动或工作所得(15.7%),子女资助依然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子女资助在其所有生活来源中占32.48%,是首位生活来源,子女的经济供养在我国农村地区还在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有近40%的农村老年人以家庭成员的资助为主要生活来源,约八成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子女的资助是农村老年人首位生活来源。为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一直是家庭养老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有80.1%的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包括各类实物的折合),只有19.9%的子女不给老人钱财,远高于老年人给子女经济支持的比例。
配偶和子女在照料老年人方面依然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对于有照料需求的老人,92.71%的老年人的首要照料者是家庭成员,配偶、儿子、女儿和儿媳在照顾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在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首要照料者中,高龄老人需要别人照料的比例(24.36%)远高出老年人总体水平(7.66%),增龄所带来的丧偶率提高使得年龄越大的老人越依赖子女的照料,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作为老年人首要照料者的比例从60~69岁的23.29%提高到80岁及以上的71.95%。随着高龄化的发展,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数量和比例将越来越高,这必将加剧家庭照料负担,如何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料支持已刻不容缓。
尽管有大量的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分离,但代际间的互动和情感关系尚好。情感关怀和精神慰藉是家庭成员在养老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在与子女的情感交流方面,超过八成的老年人认为与子女感情亲近,仅少量老人难以与子女保持交流与沟通。此次调查采用了与子女打电话的频率和与子女见面频率这两个问题来了解代际间的联系与交流状况。结果显示,代际交流情况总体较好,绝大部分老年人与子女经常保持电话沟通,但仍有10%左右的老人不能与子女保持交流与沟通,老年人对其与子女感情亲近度的评价比较积极。从老年人与子女见面的频率来看,过去一年中几乎天天见面的比例达到29.30%,但一年见面几次的比例也占到了28.10%,几乎没有见面的比例为4.50%。超过80%的老年人觉得与子女的感情亲近,认为子女关心自己,这表明绝大多数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比较亲近融洽的。关于老年人对其与子女感情亲近度评价的具体情况,86.8%的老年人觉得与子女的感情亲近,认为一般的占9.7%,不亲近的仅1.7%,1.8%的老人对此问题无法回答,这说明大部分的老年人对其与子女感情亲近度的评价比较积极。
(二)社会养老资源
随着老龄化的发展,家庭已无力满足老年人更多、更全面的需求,社会养老既是对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也是应对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以来,我国致力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并取得了巨大进展,社会养老资源日益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依托。根据2014年CLASS调查数据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养老设施、社会服务等社会养老资源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的社会养老资源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首先,超过80%的城乡老年人领取了养老金,不同地区养老金标准差异较大,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难以依靠养老金生活。2014年我国大部分老年人拥有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比例为85.90%。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主要生活来源中来自离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提高了约22个百分点,依靠子女、配偶等家人资助的比例降低了13.7个百分点,而靠自己劳动工作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比例则降低了近13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91.25%的城市老年人领取养老金,且71.93%的城市老年人的最主要生活来源是养老金;农村老年人中虽然有70.79%的人领取养老金,但仅有17.22%能够依靠养老金生活。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养老金差别大,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各类老年人养老金的中位数,从高到低依次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年人的养老金(30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2300元/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金(1070.9元/月),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中位数仅为60元/月,难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次调查还发现,老年人中领取低保的比例为6.62%,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领取比例(8.74%)高于居住在城市的老年人领取比例(4.70%),最低生活保障对于贫困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保证基本生活具有托底的作用。
其次,城乡养老设施覆盖率存在较大差距,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使用率较低。养老设施是衡量社会养老资源的重要指标,也是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或居家养老的前提条件。2014年CLASS调查分别从社区和个人两个层面调查了老年人生活场所附近的养老设施。结果呈现:城市社区养老院的覆盖率为21.22%,农村仅为10.33%;托老所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在城市的覆盖率达到28.52%,农村仅为5%;有养老院或敬老院的农村为10.47%,也远低于城市的覆盖率。养老院、托老所等是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化照料服务的主要机构和场所。相比较而言,我国社区医院、医疗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的覆盖率比较高,城市为83.53%,农村达到90.46%。此外,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文娱健身、社会参与需求的各类场所和设施在城乡之间也有很大差别,其中城市的健身设施、公园、老年活动室覆盖率远高于农村,说明农村老年人的身体与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设施还需加强建设。同时,老年人使用社区养老服务的比例也比较低,在多项社区养老服务中,使用率最高为上门探访,仅为3.91%,其次是上门做家务、老年人服务热线、陪同看病等,分别为2.05%、1.03%和0.91%。从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养老服务来看,排在前三位的是上门做家务、陪同看病和上门探访。城市老年人对于上门做家务的需求最高,而农村老年人对于陪同看病的需求最高。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既与他们的实际需要有关,也与当前社区服务的提供情况和老年人对服务的认知情况有关。
最后,约有30%的老年人享受的老年优待、高龄津贴等老年福利在各地区之间差异显著。老年社会优待主要是通过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优待项目设施和服务帮助老年人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在本次调查中,老年社会优待的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在本地是否享受减/免费乘坐公交车、游览公园等公共服务。2014年,我国30.11%的老人享受了老年优待。年龄是影响老年人是否享受优待的重要因素,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的比例达到44.2%,而60~64岁的老年人中则仅有14.81%享受优待。对于老年人获得的社会福利,以高龄津贴和近年来很多地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为例,我国80岁及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的比例为13.64%。高龄津贴在各个地区的覆盖率有很大差距,在被调查的28个省区中,高龄津贴覆盖率最高的贵州达到59.38%,上海、江苏和河南也有超过一半的高龄老人领取了高龄津贴,而内蒙古、宁夏、青海、云南、广东和浙江等地区的高龄津贴覆盖率较低,尚不足10%。此外,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券)的老年人比例仅为0.45%,说明此项政策措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