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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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货币数量论

本章第三节的内容表明:人们的储蓄量必须和他们的投资量相等。这一结论意味着人们必须把他们的储蓄全部用于投资。为什么如此?传统的西方经济学使用货币数量论来加以说明。

货币数量论在西方由来已久,休谟、斯密、李嘉图等都支持货币数量论。到了凯恩斯生活的年代,该理论存在着意思大致相同的两种表达形式:一种为美国费雪教授的交换方程,另一种是剑桥大学的现款存量说。由于后者比较容易和凯恩斯自己的货币学说相对照,我们在这里以后者作为当时的货币数量论的代表。现款存量说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达出来:

式(3.1)中的M是一个社会全部居民(包括企业)所持有的现款(货币)量的总和;P为该社会的价格水平,用价格指数加以表示;Y为该社会的实际国民收入;ρ为一个常数,其数值取决于该社会的风俗习惯和经济运行的情况。

式(3.1)企图说明,为什么一个社会的居民总是把他们收入的一部分以现款(货币)的形式保留在手中。假设Y=100亿元, P=1.2, -,那么,M=12亿元。这就是说,该社会居民把他们货币收入的110以现款的形式持有在手中。

为什么该社会的居民把他们收入的一定比例保持在手中?对此,凯恩斯的老师马歇尔解释道:“人们需要货币主要并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使他们能以便利的方式持有随时能使用的一般购买力。”马歇尔.货币、信用和商业.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924:38.

既然如此,他们应该持有多少这种货币形式的一般购买力?对此,马歇尔又写道:“在社会的任何情况下,人们都认为,有必要把他们收入的一个比例部分以现款(货币)的形式保存在手中。这一比例可以是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较大比例的存放在手中的现款可以使他们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更加容易、更加方便,以及更加处于有利的地位。但是,与此同时,这样做又使他们把收入置于无利可图的地步。如果他们把这笔钱用于购买一件家具,那么,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乐趣;如果将其用于机器或畜牧方面的投资,他们则可以获得更多的货币收入。”同①45.

由此可见,根据传统西方学者的说法,人们需要在手中存放一定量的货币仅仅是为了它的一般购买力,从而能使交易更加方便地进行。换言之,货币只能起着交易媒介的作用。因此,“合乎理性”的人,即寻求最大利益的人,不会在手中存放多余的货币。因为这种货币既不会给他带来由于购买消费品而得到的效用(享受),也不会给他带来由于进行投资而得到的收益。这就是说,人们把销售产品时得到的货币不是用于消费,便是用于投资,或者对二者同时进行。换言之,即使在使用货币的情况下,萨伊定律所指的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的说法依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