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4(总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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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综述

中国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程

软件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与灵魂。软件正版化是指软件终端用户使用已取得合法软件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正版软件。完善软件版权保护、实施软件正版化是保证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软件版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通过保护软件版权,增强公众版权意识,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

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国建立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和表彰活动,确保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指导推进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国政府不断完善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软件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中国构建了完善的综合性鼓励使用正版软件配套措施,在软件正版化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的思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从大型企业到中小型企业,逐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保证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可行性和进度。通过实施软件正版化,全社会保护软件版权意识不断增强,软件产业连续多年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软件正版化背景和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为了增强综合国力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现代化进程,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都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中国已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性先导产业和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的核心,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予以大力扶持,其中最基础的一项工作就是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

推进软件正版化对于我国鼓励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软件正版化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鼓励和促进知识与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是企业长期坚持创新的根本机制保证。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通过实施软件正版化,有助于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推动知识、技术等无形要素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要素,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重要作用。

软件正版化在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助于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使软件市场得以有效规范和净化,使软件行业的创新环境切实得到改善和优化,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促进软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是保证软件系统安全运行的客观要求。随着信息化进程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到,软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资产,软件安全是软件系统高速稳定运行的基础。盗版软件在侵害软件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对用户的信息安全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正版软件在售后服务和技术升级方面更有保证,软件正版化在客观上提高了软件系统的安全水平,保证了软件用户的信息安全。

软件正版化是优化投资环境、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内在需要。推进软件正版化、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的体现,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同时,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也是中国政府履行国际义务、践行国际承诺的重要行动,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向国际社会树立了中国坚持使用正版软件、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二、软件正版化基本状况

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自2001年政府机关启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到2013年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经历了13年的软件正版化之路,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

软件正版化工作历程

——政府机关初步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对中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于2002年5月完成了中央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对省、市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部署,并分别于2004年12月、2005年12月完成了省、市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推进和部署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引领下,软件正版化工作向企业推进。2006年4月,国家版权局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9部门组成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此项工作随着国务院加大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力度也在同时加紧推进。

——软件正版化向纵深方向发展。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部署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软件正版化工作向纵深推进。201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1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牵头、15个部委组成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初步构建了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为建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软件正版化成效

——中央政府机关带头作出表率。在2010年开展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中央政府机关积极按照国务院要求,带头实现软件正版化并将此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务院办公厅、中宣部等31家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率先于2010年12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于2011年5月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各地政府全面完成。各地政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级政府机关和市、县级政府机关分别于2012年6月、2013年12月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自2010年10月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以来,中央和地方共四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及杀毒三类软件592.09万套,采购金额34.38亿元,其中操作系统、办公及杀毒三类软件的采购套数分别为139.5万套、371.65万套、80.94万套,采购金额分别为14.74亿元、18.84亿元、0.8亿元。

——行业企业积极推进。在中央政府机关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中国政府扎实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列入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企业29729家,累计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20848家,累计举办培训班1812次,参训企业5.07万家(次),培训人员10.13万人(次)。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煤炭、旅游饭店、网吧、勘察设计、新闻出版等重点行业取得突破性进展。25家大中型企业带头完成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软件产业快速发展。随着软件版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国软件产业连续多年保持稳步快速发展势头。软件产业年产值从2001年的750亿元跃升到2013年的3.1万亿元,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得以优化,效益和结构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中国政府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协调机制。继2007年国务院批复成立“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后,国务院整合政府机关与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于2012年批复同意成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的流入,从资金上保障正版软件的采购,激励与约束机制并行,鼓励使用正版软件,追究使用盗版软件的责任,建立起分工明确、协作有力、配合密切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发挥协调沟通和组织领导作用,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制度体系。同时,还建立了常态化年度检查机制。

各地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地方实际的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成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领导机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出多种适合地方的检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了各具特色、协调灵活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系统的政策体系。中国政府以继承、延续、突破、创新为指导,出台一系列推进软件正版化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了包括以部际联席会议为主导的工作协调,以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为手段的源头治理,以落实软件采购经费为内容的经费保障,以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为基础的资产监管和以专项检查、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在内的相互配合、能够持续、长期稳定的软件正版化政策体系。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使用正版软件积极性。各地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和相关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认识,增强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主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使用正版软件氛围。各地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在线访谈,以及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形式,主动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意义和成效,营造自觉使用正版、抵制盗版的良好氛围。

加强国际交流,营造良好国际形象。中国政府不断增加软件正版化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多双边合作机制和场合,及时梳理、传达和发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加大市场监管,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对各地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相关成员单位对各自监管企业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引入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

三、软件正版化法律法规政策

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推进需要软件著作权法律法规保驾护航。中国政府已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为主、其他法律法规关联辅助的软件保护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保障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护软件著作权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为软件著作权提供了全面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将计算机软件列为法定作品类型,纳入著作权保护客体范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盗版软件侵权行为纳入刑事处罚体系,明确将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或销售明知是计算机软件侵权复制品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著作权行政执法提供相关依据,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保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权益的维护。

——专门法规的出台深化了软件的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一部专门针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规,旨在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该条例明确将使用正版软件列为软件使用者的法定义务。详细界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就其适用与保护范围、享有权利与期限、许可转让等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就侵权行为及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的重要法规。

——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是网络时代软件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因应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网络传播权进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而生的,专门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提供保护。该条例共27条,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避风港原则、版权管理技术等内容,对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计算机软件的创作传播、推动软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有重要意义。

——软件登记办法的出台促进了软件著作权交易。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增强中国信息产业的创新竞争能力,鼓励软件登记,国家版权局2002年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就有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问题进行相关规定。

此外,《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计算机软件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推进软件正版化政策制度

软件正版化政策与软件正版化工作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共同促进中国软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建立软件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建立了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以加大资金支持和拓宽融资渠道为主要内容的投融资政策,以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为主导的税收政策,以科技创新支持计划和研发中心建设计划为核心的产业技术政策,以信贷支持和信用保险为支撑的出口政策,以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股权激励机制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政策,以多层次人才培养和全球化人才战略为关键的人才培养与吸引政策,以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建设和加大对走私、盗版软件的打击力度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规范软件市场秩序和加强反垄断工作为重点的市场政策。

——建立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了以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软件行为、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制度。

——建立软件正版化源头治理机制。由原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的操作系统软件。《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上述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保障了操作系统软件正版化。

——建立正版软件经费预算制度。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和《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政府机关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经费纳入预算,并规定了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建立了正版软件经费预算制度。

——建立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办公软件配置标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企业开展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审定出版了《软件资产管理手册》,规范和完善了配置、使用、处置和监督等软件资产管理重点环节。建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正版软件监督检查制度。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对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结果要纳入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建立了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制度,连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每年的督促检查机制,有机构成了正版软件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国资委负责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为有效推进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保证。自2006年起,国资委根据整体推动、分步实施、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加强宣传培训、开展软件资产管理试点等措施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建立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国资委推动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组织中央企业做好集中谈判,以更低的价格和更优的服务实现软件正版化;二是要求中央企业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有条件的企业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三是要求中央企业结合本企业特点,从管理理念、制度建设、软件应用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建立或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中央企业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对使用正版化软件的认识,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采取了从源头上杜绝使用盗版的有效措施,加强了软件资产的管理和制度建设,正在逐步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

——建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规章制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推进银行业软件正版化与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有机结合,在《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中明确软件正版化要求,并将软件正版化融入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常态化工作,一方面将软件正版化纳入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有效传导监管要求,另一方面每年结合信息科技现场检查工作开展银行机构软件正版化情况核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了证券期货行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和协调推进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软件正版化”相关条款与要求写入保监会出台的《保险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指引(试行)》和《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制度中,要求保险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软件正版化规章制度。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措施

在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进程中,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各地区和各部门都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国务院全面部署

国务院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软件产业的发展,发布实施了一系列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国务院要求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国务院不断加大指导力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要求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

部际联席会议积极推进

——建章立制,着眼长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晰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根据国务院划定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强化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15个成员单位着眼于软件正版化的长远发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在软件产业政策、财政经费、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审计、反不正当竞争、培训宣传等重点领域建章立制。

——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每年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年的工作内容、重点、工作目标及责任落实等。在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细化中央、省、市、县政府机关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依次分步推进。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脚踏实地地推进,确保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强化组织协调,合力推进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相关督促检查和宣传表彰。

中央企业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中起到了带头作用,国资委每年召开“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会议”,按照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加大力度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组织协调工作,要求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及所属子企业制定出年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目标落实、任务落实,切实从组织上保障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协同推进。

——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实效。部际联席会议每年坚持对中央政府机关以及各地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督促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工作进度。自2011年以来,部际联席会议共派出59个督查组,每年对中央政府机关和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2次督促检查。通过强化督查,有力保障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到实处。

——重拳出击,打击侵权盗版。中国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自2010年以来,国务院在每季度召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部署。200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相互协作,持续部署并开展打击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迄今为止,共开展了9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的“剑网行动”,有效规范了软件版权经营秩序,营造了软件正版化的良好社会环境。对轰动一时的“番茄花园案”的严厉惩办,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严厉打击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

——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亲自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分管领导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形成了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积极部署实施的推进格局。

——典型示范,扎实推进。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过程中,各部门、各地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涌现了一些典型做法。中宣部“使用正版、统筹推进”、农业部“集中部署、集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效管理、长期保持”、国资委“正版化与信息化协调推进”等模式成为中央政府机关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范例。借助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各地区不甘落后,上海、浙江、广西、山东、四川、江苏6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检查整改工作。上海“明确分工、共享信息、层层负责、落实到人”、浙江“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统谈价格、多样化采购”、广西“加强保障、集中推进、狠抓落实”、山东“组织保障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创新工作思路、三级齐头并进”、四川“落实责任、强化实施、健全机制”、江苏“统一采购、奖励补贴、长效管理”等模式成为各地政府机关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典范。其中,山东省青岛市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保护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塑造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西藏自治区克服地域、资金的困难,也提前完成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所属行业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及时总结企业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并在企业中广泛推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的版权保护意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启动实施后,涌现出了一批使用正版软件的先进典型企业。为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迄今为止,部际联席会议先后授予了423家企业“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称号,通过典型示范,企业软件正版化逐步由点到面向纵深推进。

——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每年均组织多个督查组,对本地区各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实地多轮、全面的督查。各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本地区各级政府按时完成检查整改,狠抓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2013年,江西开展了三次督促检查,分别对82个省直机关和11个地市级政府进行了实地检查,有力推动了本省市工作的落实。

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了多种适合地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导和检查方式。有的地方确定一定数量的目标企业,并对企业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处罚违规企业;有的地方要求完成软件正版化的企业报送软件正版化开展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并确定进一步整改检查的目标企业;有的地方组织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正版软件的目标企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的地方教育、执法并重,对目标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对多次警告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其实施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有的地方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有机结合,搭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纠纷调处、沟通协调平台,促进企业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验收。广大企业的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理念得到认同。

——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在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之后,大力推进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软件采购经费预算、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建设方面巩固工作成果,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广西建立起软件采购经费预算、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使用责任追究等制度,利用正版软件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区软件正版化相关信息进行管理。

结束语

软件盗版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打击软件盗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方面已经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很好地履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责任,赢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与赞赏。但是中国并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用30多年的时间就基本建立起发达国家用100多年时间才逐步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一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建立现代软件正版化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软件版权保护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构成了制约。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信息产业仍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软件应用所依托的载体与传播手段更趋多样与复杂,软件侵权的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加大了软件版权保护的难度,这些都是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必须面对的挑战。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软件盗版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中国的信息化建设正在不断推进,软件产业正在高速发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可以确信,在总结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领、企业示范、社会参与,全面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的各项举措,进一步把软件正版化工作向纵深推进,中国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必将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迈上新的台阶,为中国软件产业发展、为中国信息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