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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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皇帝与教皇之争雄

第十二节 十世纪及十一世纪之德国与意大利

一 德国初年之历史及奥托一世之事业

德国与法国历史之不同 查理曼帝国东部之历史,与西部之法兰西不同。凡经中古四百年之竞争,至十三世纪时,吾人遂知“日耳曼人”路易之子孙远不若圣路易辈之能建设王国以贻之于后世。自十三世纪至拿破仑时代,欧洲政治上所谓德国者,实一群大小不同之独立国而已。离今五十余年之前,方有德意志帝国之组织,而普鲁士实为其领袖。

血族公国之起源 试览查理曼卒后百年之德国地图,则知帝国东部四分五裂,为诸地之公者实与君主无以异。此种公国之渊源,已不可考,然有二事焉,足以说明其由来。第一,“日耳曼人”路易之子孙,类皆柔弱而无能,故昔日为查理曼所压制之民族精神,至是重起,群拥戴各族之领袖。第二,当日蛮族入侵,实逼处此,先之以北蛮,继之以摩拉维亚种人,再继之以匈牙利人。其时既无强有力之中央政府,足以保民,则国民之求助于各地领袖,亦势所难 免者矣。

亨利一世 此种公国,德人称之为“血族公国”,林立国中,为患王室。所谓统一,充其量至同盟为止。故九一九年,国内贵族选举萨克森公国之亨利一世为王时(九一九年至九三六年),彼绝不欲有削夺诸公权力之举。其时四境多故,彼实有赖于国内诸公之援助。他日斯拉夫族之压服,及匈牙利人之驱逐,彼实预为之地,不过其子奥托一世即位后,方告成功云。

奥托一世 奥托一世(九三六年至九七三年)世称大王,实德国史中之非常人也。彼虽无废止国内公国之举,然每能夺其地以予其子弟及戚友,同时并减削其权力。例如其弟亨利虽叛乱二次,卒封之为巴伐利亚公。又因其婿康拉德之叛,乃封其有学问之弟科隆大主教白鲁诺为洛林公以代之。旧日之公,或因绝嗣或因叛乱,多丧其公国。诸公国中绝无有贤能之主,世袭罔替者。故诸公国多相继入于国王之手中,而国王亦遂握有任意委任之权利。

匈牙利人之失败及匈牙利、奥地利二国之起源 当十世纪中叶,德国之东北两部界线,尚未分明。易北河外之斯拉夫族,常有骚扰撒克森边疆之举。奥托一世不但抵御之而已;并建设主教教区,如勃兰登堡,哈韦尔贝格等,为他日德意志帝国之政治中心,易北河与奥德河间之殖民及传道事业,莫不因之而促进。而且彼并永阻匈牙利人之入侵。彼于九五五年大败匈牙利人于奥格斯堡附近地方,追逐之以达于德国边疆之上。匈牙利人乃迁居于自有领土中,遂奠民族国家之首基,发达之后,卒成东部欧洲重要动力之一。巴伐利亚公国一分之地,另建奥地利边防区,为他日奥地利帝国发祥之地。

二 神圣罗马帝国之起源

奥托一世干涉意大利之内政 奥托一世之最大功业,应以干涉意大利内政为第一,卒致有称帝之举。欧洲史中之最黑暗者,莫过于八八七年“胖子”查理被废以后意大利及罗马教皇之经验。当日政情,已不甚可考,吾人所知者,唯有斯波莱陀公、弗留利侯及勃艮第诸王先后入即意大利之王位而已。加以回教徒之入侵,益形纷纠,故德国法国虽常有内乱,而较之意大利之扰乱,则和平多矣。“胖子”查理废后之三十年间,意大利王之被教皇加冕而称帝者凡三人。再三十年间西部欧洲遂无皇帝,至奥托一世南下,皇帝之称号方复见于史上。

奥托一世之称帝(九六二年) 其时凡有志之君主,多视意大利为战场。奥托一世于九五一年第一次越阿尔卑斯山而南入意大利,娶某王之寡妇为后。彼虽未行加冕之礼,而世人皆以意大利之王目之。不久其子叛,乃返德国。然十年之后教皇又因求其援助,召之南下。奥托一世急应命而来,尽逐教皇之敌人,教皇乃以帝冕加诸其首,奥托一世遂称皇帝,时九六二年也。

奥托一世称帝之重要 奥托一世之加冕与查理曼之加冕同为中古史极有关系之事。奥托一世既称帝,德国诸王之责任加重,卒因不能胜任而失败。三百年间,德国诸王一面尽力于德国之统一,同时又不能不顾及意大利及罗马教皇。战争频仍,牺牲重大,其结果则一无所得。意大利既不服皇帝之管束,罗马教皇又复建设其独立,而德国本国,亦因之四分五裂,成小邦林立之局。

皇帝所遇困难之一例 奥托一世自身之经验,即足以证明德国皇帝与教皇关系之不幸。奥托一世方北向,教皇即有违反协定之举。新帝遂不得不南返并召集宗教大会以谋教皇之废立。然罗马人不愿迎立奥托一世所拥戴之教皇,奥托一世不得不再返意大利,围罗马城以迫其承认。不数年后,奥托一世又有第三次南征之举,以拥护其所选之教皇。盖其时之教皇又有被罗马人驱逐之事也。

以后诸帝,莫不有屡次南征意大利之举,军费浩大,军事棘手。第一次入意大利加冕,以后则或为废抗命之教皇,或为护忠顺之教皇,干戈屡起。此种远征之结果,每甚纷扰。加以德国国内之诸侯,本有狡焉思逞之志,一旦皇帝远出,益复乘机以扩充其势力。

神圣罗马帝国 奥托一世以后之德国君主,在罗马加冕之后,每弃其“东法兰克种人之王”旧号而不用,自称“罗马人之永远庄严皇帝”。后人名其帝国曰神圣罗马帝国。名义上国祚绵延至八百余年之久,然其与古代罗马帝国之不同,较之查理曼帝国之于罗马帝国尤甚。德国君主既兼领德国与意大利之王位,故除选举教皇权利外,其权力之巨实与皇帝无异。然德国诸帝,每不能在国内建一强有力之国家,徒虚耗其精力于与教皇之竞争。卒致教皇之势力,日盛一日,而所谓帝国者,则仅存其影而已。

三 康拉德二世与亨利三世

帝国之极盛时代 奥托一世以后之继起者,兹不能详述之。若辈与奥托一世同,一面应付迭起之内乱,一面抵御外侮之频仍,而斯拉夫种人之为患尤甚。普通以为帝国之极盛时代为康拉德二世(一〇二四年至一〇三九年)及亨利三世(一〇三九年至一〇五六年)在位时代,此二君实为弗兰哥尼亚朝之始。昔日撒克逊族之帝祚,实止于一〇二四年。

波兰王国 一〇三二年勃艮第王国入附于康拉德二世。勃艮第王国之领土广大而重要,久为帝国之一部分,一面有利于德国意大利二国之交通,一面又为德国与法国之中介。帝国东境之外,斯拉夫种人于十世纪后半期组织波兰王国。波兰王虽尝与皇帝战,而始终承认德国皇帝为其天子。康拉德亦仿奥托之政策,尽力将国内诸公国予其子亨利三世,封之为弗兰哥尼亚,斯瓦比亚及巴伐利亚之公。此实君权基础之最巩固者矣。

亨利三世 康拉德二世及亨利三世虽多能而有为,然十一世纪初半期神圣罗马帝国之得能为西部欧洲强国者,大都缘于当日无对峙之国家。盖法国君主尚未竟其建设中央政府之功,而意大利虽不愿俯首听命于皇帝,然亦始终不愿与他国联合以抗皇帝。

四 教会及其领土

亨利三世与教会 亨利三世所应付之最要问题,莫过于教会之大改革。教会之改革,本已着手进行,假使实行之后,则不但皇帝监督教皇之权力为之一扫而空,即皇帝对于主教及住持之权力,亦复剥夺殆尽。而德国皇帝每予主教及住持以封土,冀其援助帝室者。改革教会之举,虽非直接反对皇帝,然欧洲君主中是受此种改革之影响者,实推德国皇帝为首也。

教会之富有 吾人欲明了教会改革之为何,及因改革而发生之皇帝与教皇之争端,不能不先明了亨利三世时代教会之状况。其时教会势力之衰微,威信之堕落,及内部之瓦解,渐形显著,正与查理曼帝国之瓦解为诸侯封土同。其所以致此之由,则大都因教土领土之广大。君主、诸侯、地主等,向以捐施领地于主教教区及寺院为功德,故西部欧洲之土地,颇有入于教士之手者。

教会领土混入封建制度之中 当地主开始受封或分封其领土时,教会财产自然亦加入封建关系之内。为君主或地主者每分其领土以与教士或俗人。为主教者每为君主或其诸侯之附庸,与其他附庸无异。为住持者亦每纳其寺院于邻近之诸侯,以求其保护,再受其地为封土。

教会封土不世袭 然教会领土与普通封土,有大不同之点一。据教会法律之规定,凡主教及住持均终身不得有妻室,故不能有子孙以传其领土。其结果则拥有领土之教士,一旦去世,不能不另选他人之继之。教会中之习惯,凡主教皆由主教教区中之教士选举之,唯须得人民之批准。“凡由教士选出之主教得人民之承认时,即为教会之正式主教。”至于住持,则据圣·本笃清规之规定,由寺院中修道士选举之。

主教住持之选举权操于诸侯 当时虽有此种之规定,然至十世纪及十一世纪时,主教及住持均由君主及诸侯选派之。形式上主教及住持之选举,一仍昔日方法之旧;然为诸侯者每表示其意中所有之人,如其不然,则每不愿交其领土以予主教或住持。故选举之权,实握诸侯之手。盖为主教者,不但被选而已,而且必经诸侯之“铨叙”及领土之获得也。

叙爵 因为假使为教士而无领土,则将无利益之可言。故封建诸侯实有控制教士之能力。当教士被选之后,诸侯乃行“叙爵”之举。新选之主教与住持,先向诸侯行“臣服之礼”誓为彼之“人”,诸侯乃以封土及权利授与之。财产与宗教威权,似无甚区别。为诸侯者每授主教以指环及手杖为宗教权力之标帜。夫以鲁莽之武人而决定主教之选举,已属可怪,再有授予宗教权力及标帜之权,更为可怪。而有时诸侯并自为主教,则尤为可怪者也。

教会与君主对于财产态度之不同 教会当然以宗教威权为重,而以财产为轻。既唯有教士方有授与宗教威权之权利,则教士当然可以任意任命教士,而不必得俗人之同意。同时为君主者,则每以为凡为主教或住持者,不定皆能管理封建之国家,如十一世纪时代德国诸地之大主教教区及主教教区,即其著例。

主教地位之复杂 总而言之,当日主教之地位,实甚驳杂。一,就教会官吏之地位而论,则主教在教区之内,负有宗教上之义务。凡牧师之选择与授职,诉讼之审判,及仪节之举行等,均主教一人之责也。二,凡属于主教教区之领土,无论其为封土与否,均由主教管理之。三,就封建中附庸之地位而论,则主教对于诸侯,每负有封建之徭役及租税,供给军队之责,亦在其中。四,在德国自十一世纪初年以后,国王每予主教以伯爵之权利。因之为主教者,得征收关税,铸造泉币,及实行其他种种政务。故为主教者任职以后,即有种种权利与义务同时并起。

国王参与叙爵之必要 故一旦禁止国王参予“叙爵”之举,不但有害其封建上之权利,而且剥夺其监督官吏之权力;盖为主教及住持者,事实上每与官吏无异也。而且在德国、法国二国中,国王每利用教士以压制诸侯之势力。故国王对于教士之为何如人,亦有不能不过问之势。

五 教会之流弊

教士之婚娶 此外又有足以危害教会之富源者一事。教会本有禁止教士娶妻之规定,然在十世纪及十一世纪时,则意大利、英国、德国、法国诸地之教士,类皆公然婚娶而无忌。其时正人君子每以此种习惯为教士堕落之明证,以为为教士者应专诚于上帝之侍奉,不应有家室之累也。不特此也,假使教士可以婚娶,则必抱为子孙计之想,教会之财产不且分裂而尽耶?故除非永禁教士不得婚娶,则教会之封土亦将与诸侯之封土同为世袭之区矣。

教会官吏之买卖 除教会领土受封建制度之同化,及教士有婚娶之习惯两种危险外,教会方面并有弱点一焉,即买卖教会官吏是也。假使教士之责任綦重,而收入之为数甚微,则行贿夤缘之事,断不致有发生之倾向。然主教与住持之收入每甚丰巨,而其义务则在正人眼中观之,固甚重大,而不法之徒则每漠视而不理。收入既大,名位既高,而威权又巨,故世家望族莫不争先恐后,以获得教会中之地位为荣。为君主及诸侯者既握有叙爵之权,亦乐得择肥而噬之也。

买卖官吏之罪过 买卖教会官吏之罪过,当时以为最不德者。此种罪过,名曰西门之罪过。所谓西门之罪源于魔术家名西门者,据《使徒行传》中所载,谓彼曾予彼得以金钱,请使徒彼得予以授予神力之权。使徒痛责之,嗣后教会中对于以金钱购买神权者每深恶而痛疾之——“尔之银与尔同亡,因尔思以金钱获得上帝之赐也。”

买卖官吏并非偶然 实则当时之购买教会官吏者,为数并不甚多。而时人之所以必欲得而甘心者,则巨大之收入与地位之荣誉而已。而且君主或诸侯之受贿也,并不以此为卖官鬻爵之举也,不过与教士同享权利而己。中古时代之往来事务,无一不以金钱为伴侣。教会之领土,管理本甚得法;收入本属丰巨。教士之被选为主教或住持者,其收入每较其所需者为多,故为国王者每望其源源接济其空虚之国库也。

下级教士之效尤 故教会中买卖官吏之迹,其来有由,而在当日则亦势所难免者。然此种恶习,流弊极大,不但上级教士有贿赂公行之讥,即下级教士亦有相率效尤之迹。盖主教既费巨大之金钱以得其地位,当然望下级牧师之有所供给。为牧师者,亦往往因实行宗教上之义务——如行浸礼、婚礼及葬礼等——过事诛求,以补其不足。

教皇威信之堕落 当十一世纪初年,教会因广拥领土之故,颇有展入封建制度纷纠状况中之危险。其时教会之官吏有同封建制度中之附庸,而不足以代表教皇领下之国际制度。十世纪中之教皇不但不能伸其势力于阿尔卑斯山之外,即彼之本身亦受中部意大利贵族之束拘。彼之重要,远不若兰姆斯或美因茨之大主教。在十世纪中以教会之柔弱与堕落,而欲使之为欧洲之领袖,诚历史上之非常革命矣。

六 皇帝与教皇争雄之开端

三教皇之纷争 其时罗马城中之巨室,握有选择教皇之权,并利用教皇之权以把持城中之政务。当一〇二四年康拉德二世加冕为帝时,竟有选举俗人为教皇之举。继其后者,为一年仅十龄之童子本笃九世其人,不但年少无知,而且宅心不正。然其族人竟能维持其地位至十年之久,至彼欲娶妻时方止。罗马人闻教皇有婚娶之意,乃大哗,逐而出之。某主教本拥有巨资,至是遂起而代之,不久又有第三者,笃信宗教而有学问,用巨款购得本笃九世之权利,自称圣格列高利六世。

亨利三世之干涉 皇帝亨利三世,鉴于此种情形之不堪,乃有干涉之举。于一〇四六年入意大利,在罗马城之北苏特时地方召集宗教大会,教皇三人中因之被废者二人。教皇圣格列高利六世不但辞职,并手撕其袍而碎之,自承购买教皇地位之罪大恶极。亨利三世乃设法另选德国主教某为教皇,就任之后,即为亨利三世及其后行加冕之礼。

干涉结果之宏大 亨利三世于此时入意大利,并解决三教皇之争持,其结果之宏大,在中古史上极其重要。亨利三世既使罗马教皇脱离意大利政治之漩涡,遂于不知不觉之中建树劲敌一人以与皇帝对垒,百余年后,其势力并驾诸皇帝之上而为西部欧洲最有权势之人。

教皇雄霸西部欧洲之困难 二百年间为教皇者,对于欧洲之安宁,多不甚负责任。原来建设一种国际专制君主国以驻在罗马城之教皇为元首,本非易易。多端困难,不易排除。大主教之于教皇,与封建诸侯之于君主同,每不欲教皇权势之增大,教皇而欲握宗教之大权,非先压服大主教不可。民族趋向,有害于教会之统一,亦非制止之不可。国王诸侯,每享有选择教会官吏之权,亦非剥夺之不可。买卖教会官吏之陋习,急宜革除。教士婚娶之倾向,急宜阻止。全体教士之道德堕落,尤宜挽救。

教皇利奥九世 终亨利三世之世,选择教皇之权,虽操诸皇帝,然皇帝颇有意于教会之改良,并选德国之贤能教士以充任教皇之职。就中最重要者,当推教皇利奥九世(一〇四九年至一〇五四年)其人。观于彼之一生,可见教皇不但可为教会之元首,而且可为国王及皇帝之领袖。利奥九世不愿自承为皇帝所派之教皇。彼以为皇帝固可以援助或保护教皇,然断不能创造教皇。故彼之入罗马也,以信徒自待,遵照教会之陈规由罗马人选举之。

教使 利奥九世曾亲身游历法兰西、德意志及匈牙利诸地,志在召集宗教大会以废止买卖教会官吏及教士婚娶之恶习。然为教皇者,类皆年老力衰,出游之举既困而且险。故利奥九世以后之教皇,每遣教使分布于西部欧洲诸国之中,正与昔日查理曼时代之巡按使同。相传利奥九世之政策,大抵受副助祭希尔德布兰德之影响。希尔德布兰德即他日之有名教皇圣格列高利七世,中古教会之建设,彼实与有功焉。

七 改革教会之动机

教皇尼古拉二世改革选举教皇之方法 教会脱离俗人拘束之第一步,实始于尼古拉二世。彼于一〇五九年下令将选举教皇之权夺诸皇帝及罗马人民之手,以予教皇内阁员。此令之意,显然在于排除一切世俗之干涉。至今选举教皇之权,尚在内阁员之手中。

改革事业之被阻 主张改革者既使教皇脱离俗人之拘束,遂着手于解放全部教会之举。第一,凡娶有妻室之教士禁其执行宗教上之任务,并禁教徒毋得参预若辈之教务。第二,剥夺君主及诸侯选择教士之权,以为此种权力之存在,实教会堕落之最大原因。此种政策所遇之阻力,当然较改革选举教皇方法所遇者为巨。米兰城人民因教皇有驱逐已婚教士之举曾起而作乱,教皇所遣之教使几罹丧身之祸。至于禁止教士不得收受俗人封土之令,则教士与诸侯多不遵命。此种改革事业之艰巨,至一〇七三年希尔德布兰德就教皇之职自称圣格列高利七世时益形显著。

第十三节 圣格列高利七世与亨利四世之冲突

一 教皇之主张

圣格列高利七世所著之《箴言》及其主张 圣格列高利七世著作之中,有文名《箴言》者,将教皇之权力,胪列无遗。其主要者如下:教皇享有独一无二之称号;教皇为唯一之主教,可以废立或迁调其他之主教。凡未得教皇之许可者,无论何种宗教大会均不能代表基督教诸国。罗马教会从未错误,亦永无错误。凡与罗马教会不合者,不得为纯正基督教徒。凡不得教皇赞许之书籍,均不可信。

不特此也,圣格列高利七世并进而主张教皇有为公平起见限制政府之权。彼谓“唯教皇之足,受所有君主之接吻”;教皇可以废止皇帝,而且可以“解除人民对于不公君主之忠顺”。凡上诉于教皇者,无人能定其罪。无人能撤销教皇之命令,而教皇得宣布世俗君主之命令为无效。教皇之行为,无论何人,不得加以判断。

中古时代政府组织之不完备 上述之主张,并非傲慢之要求,实系一种政治原理之表示。主张者亦正不仅圣格列高利七世其人。吾人于批评圣格列高利七世主张之先,不能不注意者有二事:第一,中古时代所谓“国家”并无如吾人今日所有之政府组织。所谓国家,以封建诸侯为代表,本以扰乱秩序为事者也。圣格列高利七世有一次曾谓政权系恶人受魔鬼之主使而发明,此言实鉴于当日君主之行动,有感而发者也。第二,吾人须知圣格列高利七世所要求者,并非由教会管理政府,不过教皇为教徒安宁起见,应有限制恶劣君主及否认不公法律之权。假使失败,则教皇当然有解除人民忠顺恶劣君主之权。

圣格列高利七世实现其主张 圣格列高利七世既被选为教皇,即欲实现其所抱之观念。分遣教使前赴欧洲各国,自后教使一职遂成教皇统御西部欧洲之利器。彼劝法国、英国、德国之君主痛改前非,听其忠告。彼向英国王威廉一世谓教皇与君主均系上帝所建设,为世界上最大之权力,正如日与月为天体中之最大者。唯教皇之权力显然在君权之上,因教皇对于君主负有责任者也。一至末日圣格列高利七世对于君主有同牧童之于羊群不能不负君主行为之责云。彼劝法国王毋再有售卖教会官吏之举,否则将逐之于教会之外,并解除法国人民忠顺之义务云。圣格列高利七世之所以为此,似非抱有世俗之野心,盖亦出诸公平正直之意者也。

二 圣格列高利七世与亨利四世之争执

亨利三世之去世 圣格列高利七世之改革计划,如果实行,其影响必及于欧洲各国。然就当日之状况而论,则教皇与皇帝之争衡,实所难免。兹述其起源如下。德国王亨利三世于一〇五六年去世,遗其后艾格尼丝与六岁之太子以维持其王室之威信,而其时又正当诸侯抗命之秋。

亨利四世之即位 一〇六五年亨利四世年方十五岁,宣布成年亲政。即位之初,即有撒克逊种人之叛乱,一生困难,于是乎始。撒克逊种人宣布亨利四世有建造城堡于其地之举,并遣军队入其地以扰其民。圣格列高利七世颇觉有干涉之义务。以为德国王年少无知,必听信佞臣之言故有压抑撒克逊种人之举。吾人鉴于亨利四世之境遇困难,而彼竟能维持其君主之地位,殊为可异。当撒克逊种人之叛也,亨利四世致函教皇曰:“吾辈获罪于天,而且在尔之前,已不足称为尔之子矣。”然一旦叛乱平靖,彼即忘其服从教皇之言。彼每与教皇所不齿之官吏互相往来,并仍以若辈充任德国之主教,绝不顾教皇之禁令。

俗人叙爵之禁止 圣格列高利七世以前之教皇,曾屡有禁止教士受俗人叙爵之举。圣格列高利七世于一〇七五年重申前令,正与亨利四世开始冲突之时。所谓叙爵,即由君主或诸侯将封土及权利正式转移于新选教士之谓。圣格列高利七世禁止俗人叙爵之举,无异革命。盖主教与住持往往即系世俗政府之官吏。其在德国及意大利,则若辈之权力与伯无异。不但君主之政务有赖若辈而进行,即君主之压制附庸,亦有赖若辈之援助。

亨利四世之愤怒 一〇七五年之末季,圣格列高利七世遣教使三人往见德国王,并函责亨利四世行动之非是。圣格列高利七世明知一纸空文,必难生巨大之影响,故令教使于必要时,可施以恫吓之举。教使向亨利四世述其罪恶之多而且巨,不但应屏诸教会之外,而且应永失其人民忠顺之忱。

圣格列高利七世之被废 教使之出言过激,不但触德国王之怒,而且主教中亦颇有因之反与德国王为友者。一〇七六年亨利四世于沃尔姆斯地方召集宗教大会,德国主教之赴会者数达三分二以上。宣言圣格列高利七世被选之不当,并有种种不德之行,故议决废之。所有主教宣言不再忠顺教皇圣格列高利七世,并公言其已废。德国主教之援助国王,骤闻之似属不伦。实则教士之得为教会之官吏,德国王之力而非教皇之力,故有力助国王之举云。

亨利四世致教皇之函 亨利四世曾致函于圣格列高利七世,力言彼尽心竭力以维护教皇,不意教皇误认其谦恭为恐惧。函末谓:“尔竟敢反抗上帝授予吾辈之主权,尔竟敢剥夺吾辈之主权,抑若吾人得王国于尔之手中。抑若王国与帝国均在尔之手中而不在上帝之手中……我,亨利为奉天承运之王,暨所有主教,敢正告曰:下来,自尔之御座下来,并世世受人之唾骂。”

亨利四世之被废 圣格列高利七世答书曰:“呜呼,第一门徒彼得,其听余言。上帝授余以权力为尔之代表。余根据此端,并为尔教会之名誉及光荣起见,用上帝名义,撤回皇帝亨利之子德国王亨利统治德国及意大利之权,盖彼有侮辱教会之举也。余并解除所有教徒誓忠于彼之义务;且禁止无论何人,不得以国王待之。”又因亨利四世常与教皇所不齿之教士往还之故,再宣布驱逐亨利四世于教会以外。

德国诸侯之态度 亨利四世既被教皇所废,诸事益形棘手。甚至国内教士亦复取旁观之态度。撒克逊种人及德国之诸侯,不但不反对教皇之干涉,而且群思乘机窃发以驱逐亨利四世而易新主。然德国之诸侯卒决议予国王以自新之机会。嗣后亨利四世非与教皇言和,不得行使政治上之职务。如一年之内,不照行者,则以被废论。同时并请教皇赴奥格斯堡与诸侯商议废立亨利四世之事。其时抑若教皇行将实行其监督政府之举焉。

亨利四世之屈服 亨利四世惧,乃急思有以尼教皇之行。于一〇七七年隆冬南下越阿尔卑斯山,中途遇教皇于卡诺沙城堡中,德国王赤足蔽衣立于教皇居室门外凡三日之久,后经近臣之劝告,圣格列高利七世方允开门以纳之。中古教会势力之宏大,即此可见一斑。

三 亨利四世之末年

新王之选举 亨利四世既被赦,德国诸侯殊不满意;盖若辈昔日要求国王与教皇言和之目的,本在于增加国王之困难而已。若辈于是另选新王以代之。嗣后三四年间,国内新旧王党人互相残杀。教皇圣格列高利七世始终严守中立,至一〇八〇年再逐亨利四世于教会之外。宣言剥夺其王权及荣誉,并禁止基督教徒不得服从德国王。

亨利四世之胜利 然此次亨利四世之被逐,与第一次被逐之结果适相反。此次亨利四世被教皇驱逐以后,亲党反因之增加。德国教士再群起以援助国王而废教皇。其时亨利四世之劲敌已阵亡,乃另选教皇携之入意大利,其目的在于拥立新选教皇而自称皇帝。圣格列高利七世用力抵拒之者凡二年,然罗马城终陷落于亨利四世之手。圣格列高利七世乃退走,不久卒。卒之日,曾言曰:“吾爱公平而恨不正,故吾被逐而死。”后世之读史者莫不以其言为确当云。

亨利四世之困难 亨利四世之困难,并不因圣格列高利七世之去世而解除。自后二十年间,亨利四世尽力于维持一己在德国及意大利二地之权利。彼之劲敌之在德国者为撒克逊种人及跋扈之诸侯。其在意大利,则教皇正尽力于国家之建设有同世俗之君主。同时教皇怂恿伦巴底诸城起而反抗皇帝。

意大利及国内之叛乱 德国之内乱尚未尽平,亨利四世于一〇九〇年又因意大利有蠢动之象,率兵南下。不久为意大利人所败,伦巴底诸城遂乘机组织同盟以抗之。一〇九三年,米兰、克雷莫纳、洛迪及皮亚琴察诸城组织攻守同盟以自卫。亨利四世往来于意大利者前后凡七年,无功而归。不意回国之后,其子因被诸侯拥戴之故,竟违抗其父。内乱益甚,亨利四世不得已而退位。一一〇六年卒。

亨利五世之即位 亨利四世卒,其子亨利五世即位(一一〇六至一一二五年),在位之事业,仍以叙爵问题为最大。教皇帕斯加尔二世虽愿承认德国王所选之主教,唯提议圣格列高利七世反对世俗叙爵之命令仍须实行,自后教士不得再向封建诸侯行臣服之礼。一方面亨利五世宣言如教士而不誓忠于君主,则不以领地、市镇、城堡、关税及种种主教特权予之。

俗人叙爵问题之解决(一一二二年) 双方争持既久,卒于一一二二年有《沃尔姆斯之宗教条约》,在德国方面之叙爵之争,遂为之解决。皇帝嗣后允教会得自由选择主教及住持,并允不再授主教与住持以指环及手杖。唯选举之事,须在君主之前举行,而君主得另行授予封土及世俗特权之礼,以王节触其首而已。主教所享之宗教权力,显然由教会中人授予之;君主虽然不予新选教士以世俗之特权,而直接选派之权利则因此剥夺以尽矣。至于皇帝对于教皇,则自亨利四世以来,教皇之就任者多不经皇帝之承认,亦无人视皇帝之承认为必要云。

第十四节 霍亨斯陶芬族诸帝与罗马教皇

一 皇帝腓特烈一世

腓特烈一世 腓特烈一世,世称巴巴洛萨,即“红须”之意,于一一五二年即位为德国王,为德国皇帝中之最有兴趣者;吾人试读其在位之记载,借可知十二世纪中之欧洲状况。自彼即位后,所谓中古之黑暗时代渐告终止。自六世纪至十二世纪之欧洲史,吾人所有之资料,大都根据于修道士所著之纪年史。著作者类皆无知无识毫不经心之辈,而且往往生于后代,见闻不确。至十二世纪末年,史料渐形丰富而复杂。城市生活亦渐有可考之记载,吾人不须再依赖修道士之著作。当时历史家之最具哲学眼光者当推弗赖辛之奥托。著有《腓特烈·巴巴洛萨传》及《世界史》,为吾人研究当时历史之最重要资料。

腓特烈一世之志向,在于恢复旧日罗马帝国之光荣及其势力。彼自命为恺撒、查士丁尼一世、查理曼及奥托大帝之后继者。彼以为帝位之神圣不亚于教皇。当彼被选为皇帝时,曾向教皇宣言帝国“系上帝所授予”,而且并不要求教皇之承认。然彼一生因欲维持其皇帝权利之故,故困难极多。一方面国内诸侯时有跋扈之虞,一方面罗马教皇常有争权之举。如以伦巴底诸城负固不服,无法统御,卒致为诸城所败而一蹶不振。

二 伦巴底诸城之政情

城市之得势 腓特烈一世以前与腓特烈一世以后时代之不同,其最著者,当推城市生活之发达。前此之历史,吾人所闻者皇帝也,教皇也,主教也,及封建诸侯也;自此以后,则城市兴起,足为君主之敌矣。

伦巴底诸城改为民主政体 查理曼去世以后,伦巴底诸城之政权渐入于主教之手,有同诸伯。城中景况,渐形隆盛,势力亦渐伸张于附郭一带之地。工商诸业,既渐发达,富民贫民均渐抱参预政治之心。克雷莫纳曾驱逐其主教,毁其城堡,不再纳其租税。他日亨利四世亦激起鲁卡城反抗其主教,并允自后主教、公、伯等不再干涉其自由。其他诸城亦相继脱去主教之羁绊,城中政权由公民所举之官吏主持之。

诸城之纷争及其文化之发达 城中之工匠界中人绝无参政之机会,故常有叛乱之举。加以城中贵族,时有党争,纷扰特甚。同时各城之间,互争雄长,战事尤频。然意大利诸城虽日处于纷扰状况之中,卒成为工业、学问及艺术之中心,在历史上除古代希腊诸城外,殆难比拟。而且诸城类能维持其独立至数百年之久。伦巴底诸城既有援助教皇之举,腓特烈一世在意大利之困难,因之增加不少。盖教皇与意大利诸城均愿德国王为德国徒拥虚名之君主也。

三 腓特烈一世与伦巴底诸城

腓特烈一世第一次南征意大利 伦巴底诸城中以米兰之势力为最盛,每欲伸其势力于四邻,故极为四邻所不喜。洛迪城中难民二人向新选皇帝申诉米兰之暴虐。腓特烈一世之代表既至其地,竟受侮辱;皇帝之玺,亦被践踏。米兰对于皇帝之态度,与其他诸城同,若皇帝不来干涉其内政,则未始不承认其为天子。腓特烈一世既欲得皇帝之冕,又欲察米兰之用意为何,故于一一五四年有率师南下之举。计腓特烈一世远征意大利者凡六次,此实为其第一遭。

腓特烈一世驻兵于隆卡利亚之平原,接见伦巴底诸城之代表。代表中多陈述其疾苦,对于米兰之傲慢,尤多微词。热那亚城馈腓特烈一世以鸵鸟、狮及鹦鹉诸物,足见当日海上商业之一斑。腓特烈一世听帕维亚之诉苦,即移师围攻托尔托纳并毁其城。乃向罗马城而进,米兰遂乘机攻近邻之城市二三处,以惩其援助皇帝之罪;同时并援助托尔托纳城之公民重建其城。

腓特烈一世与教皇哈德良四世 当腓特烈一世与教皇哈德良四世第一次晤面时,腓特烈一世对于手握教皇马镫一事,颇示犹豫之意,教皇大不悦。腓特烈一世嗣知此系习惯上应为之事,遂不复坚持。时罗马城中适有革命之举,故教皇颇有赖于腓特烈一世之援助。罗马城中之领袖名亚诺尔特者,叛而另组政府。腓特烈一世之援助教皇,虽不甚力,然乱事不久即平。腓特烈一世既加冕称帝之后,即回德国。教皇因困难未尽除而皇帝即舍之不顾,颇为失望。日后又有种种误会,教皇与皇帝之感情益恶。

隆卡利亚大会及其议决案 至一一五八年腓特烈一世再回意大利,开大会于隆卡利亚。自波伦亚地方召集研究《罗马法》者数人及诸城之代表,决定皇帝之权利为何。会议结果宣言皇帝之威权如下:皇帝为公伯之天子;有任命官吏,征收关税及非常军费,铸造钱币之权;并享有渔税、盐税及银矿税。凡个人或城市能证明其巳得皇帝之承认而享有此种权利者,则允其继续享受;否则由皇帝享有之。诸城之权利,类皆继自主教者,故每无从证明皇帝之承认;故此种议决,无异消灭诸城之自由。皇帝之收入当时固大有增加;然此种政策之过度及征税官吏之苛刻,其结果必将激起诸城之反抗。盖驱逐帝国官吏之事,固诸城之生死关头矣。

格雷马与米兰两城被毁 腓特烈一世曾下令格雷马城,命自毁其墙,格雷马不奉命,皇帝遂攻而陷之。令城中人只得孑身走,走既尽,乃纵兵士大肆劫掠而毁之。不久米兰城亦有驱逐皇帝官吏于城外之举。皇帝率兵攻陷之,于一一六二年下令毁其城。许其人民移居于旧城附近之地。不久米兰人民有重建城市之举,足征皇帝之毁坏并不过甚云。

四 腓特烈一世之失败

伦巴底同盟之组织 伦巴底诸城之唯一希望在于联盟,而联盟之举,又复为皇帝明令所禁止者。米兰城被毁之后,诸城即有阴谋联络之迹。克雷莫纳、布雷西亚、曼图亚及贝加摩四城,联合以抗皇帝。米兰城既得教皇及同盟之援助,重建新城。其时腓特烈一世正围攻罗马城以拥戴其所选之教皇,深恐诸城之攻其后,乃于一一六七年北返德国。不久伦巴底同盟并包有维罗纳、皮亚琴察、帕尔玛及其他诸城。同盟诸城并合力另建新城一处,以备屯驻军队为反抗皇帝之用。以教皇亚历山大三世之名名其城曰亚历山大里亚、盖亚历山大三世为反对德国王最力之一人也。

莱尼亚诺之战(一一七六年) 腓特烈一世居德国数年,稍理内政,再南下入意大利。于一一七六年在莱尼亚诺地方为伦巴底同盟军所败,盖腓特烈一世之援军不至,而米兰城又为同盟之领袖颇能尽力于军事故也。皇帝之军队一败之后不能再振。

《康斯坦斯和约》承认诸城之独立 嗣经罗马教皇亚历山大三世之调停,两方开大会于威尼斯订停战之约,至一一八三年乃变为永久之《康斯坦斯和约》。伦巴底诸城恢复其权利,诸城虽承认皇帝为天子,然皇帝不得再有干涉诸城内政之举。并规定腓特烈一世须承认教皇。

归尔甫党势力之来源 自此以后,在意大利方面之反对皇帝党,渐有归尔甫之称。归尔甫一字,自德国卫尔夫族而来。德国昔日有名卫尔夫者,于一〇七〇年被德国王亨利四世封为巴伐利亚公。其子娶北部德国之女公,领土益广。其孙亨利(绰号“傲慢者”)尤傲慢,并入赘撒克森公而为其承继者。因此卫尔夫族遂为霍亨斯陶芬族皇帝诸侯中之最强而且跋扈者。

德国诸大公国之分裂 腓特烈一世既败绩归国,因归尔甫族领袖“雄狮者”亨利(为“傲慢者”亨利之子)不发援军,遂与之战。逐亨利而出之,并分裂撒克森公国。盖彼鉴于诸侯广拥领土之危险,故以分裂旧日之公国为其政策也。

五 亨利六世

霍亨斯陶芬族之势力伸入南部意大利 腓特烈一世于离国从军于十字军之先,封其子亨利六世为意大利王。而且为伸其势力于意大利南部起见,令其子亨利娶那不勒斯及西西里王国之女嗣为后。德国及意大利因之仍复合而为一,为德国王之患。那不勒斯及西西里王国本承认教皇为天子者,德国王与教皇冲突之机,因之复启。其结果则霍亨斯陶芬族卒自取灭亡之祸。

亨利六世之内忧外患 亨利六世(一一九〇年至一一九七年)在位之日甚短,而困难甚多。归尔甫党之领袖“雄狮者”亨利当腓特烈时代曾誓离德国不再为患,至是有返国组织叛乱之举。内乱方靖,亨利六世又不得不南下以救西西里王国。盖是时有诺曼种人名汤克勒者,正有树帜以叛德国王之举也。教皇本视西西里为其封土,至是亦解除该地人民忠顺德国王之义务。同时英国之“狮心王”理查率兵赴圣地,中途亦与唐克雷德同盟。

亨利六世之远征意大利,大为失败。其后为唐克雷德之军队所俘,其军队则沿途多染病而死。而“雄狮者”亨利之子,本为质于亨利六世者,至是亦复遁走。亨利六世于一一九二年方返德国,而国内又叛。幸而英国王理查自圣地返国,偷经德国境,为德国王所获。德国王视英国王为归尔甫党之同盟,要其输巨款以自赎。亨利六世之军饷因之有着,为平定德国及意大利叛乱之用。不久唐克雷德死,南部意大利之王国,复入德国王之手。然德国王始终不能使德国之诸侯承认德国与意大利之联合,及帝位山霍亨斯陶芬族世袭二事也。

教皇英诺森三世 亨利六世正拟建设世界大帝国,其志未竟成而卒,年仅三十二岁,遗其国于其冲龄之子,即他日著名之腓特烈二世也。当亨利六世临终之日,正历史上最著名之教皇即位之秋。当时教皇之政权,几驾查理曼或拿破仑而上之。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时之教会,当于另一章中详述之。兹先述腓特烈二世时代教皇与皇帝之争执。

六 教皇英诺森三世之得势

腓力与奥托争夺德国王位 亨利六世卒后,德国即“变为四面受风鞭策之海”。国内如此之纷扰,如此之破裂,抑若无再恢复和平及秩序之望。亨利六世之弟腓力最初以摄政王自居,然不久被选为罗马人之王后,遂以皇帝自待。不料科隆之大主教召集大会另选“雄狮者”亨利之子不伦瑞克之奥托为德国王。

教皇赞助奥托 昔日归尔甫族与霍亨斯陶芬族之争端,因之重启。二王均求助于教皇英诺森三世,教皇亦公然以仲裁人自命。奥托对于教皇极愿让步;同时教皇亦考虑霍亨斯陶芬族势力之复盛,乃于一二〇一年承认奥托为德国王。奥托致函教皇曰:“吾之王位如无尔手之援助者,早已化为尘土矣。”

教皇与奥托之不和 德国内乱继起,势难收拾,奥托亦渐失国人之望。不意其劲敌腓力于一二〇八年被人所刺而死。教皇乃下令德国之主教及诸侯之援助奥托者,则逐之于教会之外。次年奥托赴罗马城行加冕礼,然因其俨然以意大利之皇帝自居,极为教皇所不喜,盖彼竟有入侵西西里王国之举也。其时西西里王为亨利六世之子腓特烈其人。

英诺森三世为西部欧洲之霸王 英诺森三世至是忽不承认奥托为皇帝,宣言彼实受奥托之欺。教皇决意以腓特烈为皇帝,唯预防其为危险之敌人。当腓特烈于一二一二年被选为王时,凡教皇所要求者,无不满口应允。

英王约翰为教皇之附庸 教皇一面指导帝国之政务,一面并表示其权力于其他各国,而在英国尤著。先是一二〇五年坎特伯雷之修道士不与英国王约翰商议,擅举其主持为大主教。新选之主教急赴罗马城求教皇之承认。同时英国王强迫修道士另选其财政大臣充之。教皇英诺森三世竟均不承认,并召坎特伯雷修道士之代表令其另选史蒂芬兰格顿为大主教。英国王约翰怒甚,尽逐坎特伯雷之修道士于国外,英诺森三世乃下令英国教士一律闭其教堂之门,停止教堂职务,驱逐英国王于教会之外。并谓英国王如不俯首听命者,将夺其王位以予法国之腓力奥古斯都。法国王腓力乃急召募军队为征服英国之备,英国王惧,于一二一三年屈服于教皇。甚至将英国交予教皇,再受之为教皇之封土,英国王至是遂为教皇之诸侯。同时英国王并允每年入贡于教皇。

第四次宗教大会 英诺森三世至是可谓已达其目的。皇帝腓特烈本为教皇所拥戴者,而以其西西里王之地位而论,则为教皇之诸侯,英国王亦然。教皇不但主张而且维持其干涉欧洲诸国内政之权利。一二一五年在罗马城拉特兰宫中开第四次国际大会。主教、住持及君主诸侯与城市代表之赴会者以百计。议决之案类皆关于改革教会排除异端者。并承认腓特烈二世之被选为皇帝,再驱逐奥托于教会之外。

七 皇帝腓特烈二世与教皇

英诺森三世之去世腓特烈二世之即位 一二一六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卒,遗其困难于其后起者,所谓困难即皇帝腓特列第二(一二一二年至一二五〇年)其人也。皇帝本生长于西西里,颇受阿拉伯文化之影响。彼尝反对当时人所抱之观念。故其敌尝诬皇帝为非基督教徒,谓彼尝言摩西、耶稣及摩诃默均系欺骗他人之人。腓特烈二世两目近视、秃首、身材短小;然其组织西西里王国,具征其能力之巨,编订法典为统治南部意大利王国之用。西西里王国组织之完善,君权之伸张,实为欧洲史上第一近世国家也。

皇帝与教皇之冲突 腓特烈二世与教皇之争执,兹不能详赘。教皇不久即知腓特烈二世专心建设一强有力之国家于意大利南部,同时并伸其势力于伦巴底诸城,足为教皇腹心之患。为教皇者以为实逼处此,断不能堪。故皇帝之一举一动,每召教皇之猜疑及反对,且尽其力以破坏皇帝及其族系。

腓特烈二世兼为圣城之王 腓特烈二世于英诺森三世未卒以前,曾有远征圣地之允许,故与教皇争胜之机会,因之大受影响。彼因政务殷繁,故教皇虽屡次督促,而十字军之远征屡次延期而不举。教皇不能再忍,乃逐之于教会之外。腓特烈二世不得已乃起程东征,武功甚盛,再克复圣城耶路撒冷而自为其王。

霍亨斯陶芬族势力之消灭 然腓特烈二世之行动仍屡触教皇之怒。教皇开宗教大会以痛责之。最后教皇并废腓特烈二世而另立德国王。一二五〇年腓特烈二世卒,其子维持西西里王国者数年;不久教皇以西西里王国予法国王圣路易之弟查理·安茹率兵南下入西西里王国,霍亨斯陶芬族之势力,至是乃扫地无余。

腓特烈二世之去世与中古帝国之告终 腓特烈二世既卒,中古欧洲之帝国亦于是告终。虽一二七三年哈布斯堡族之鲁道夫被选为德国王,德国王亦自称为皇帝;然皇帝之南下赴罗马城行加冕之礼者,数人而已。且嗣后为皇帝者亦不再抱征服意大利领土之意。德国内部,四分五裂,所谓君主,徒拥虚名。皇帝无都城,亦无组织完善之政府。

德国与意大利之瓦解 至十三世纪之中叶,吾人渐知德国与意大利均不能如英国、法国之能成为强有力之统一国家。其在德国,则公国也,伯国也,大主教教区也,主教教区也,住持领土也,自由城也,无不形同独立之邦焉。

至于北部意大利诸城,本已独立,互相往还,有同独立之国家。至十四、十五两世纪时,意大利之城市为近世文化发祥之地。威尼斯与佛罗伦萨壤地虽褊小,竟为欧洲当日之重要国家。半岛之中部,虽系教皇之领土,然教皇每不能令其领土中之城市俯首听命。至于意大利南部,则那不勒斯王国为法国人所有,而西西里一岛,则入于西班牙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