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与创新:浙江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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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 从“双下沉、两提升”突破

马跃明


“以前看病难、看病贵,往往是小病扛、大病拖,现在看病更便捷、负担更轻了。”近年来,在浙江各地经常可以听到老百姓的称赞。

近年来,浙江以“双下沉、两提升”为主线,深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率先实现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市、区)全覆盖,率先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加快形成健康浙江建设的体制新优势,给百姓看病就医带来诸多实惠。

今年上半年,浙江被列为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再次推进综合医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对全国有示范意义的样本。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普惠共享

衢州市柯城区七里乡村民唐七良,发现肝癌复发,通过和省肿瘤医院结对的家门口医院——柯城区人民医院,微创介入手术,整个治疗时间不过半个小时,除去报销、大病补助,老唐只付了3000元左右。

这些让多少患者做梦也没想到的场景,在浙江各县域医院频频出现。

回应人民群众“家门口有名医坐诊”“挂号不用排队”“减少就医奔波”等期盼,2013年6月,浙江启动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着力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提高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拉开了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大幕。

全省15家省级、39家市级三甲医院与122家县级医院“联姻”合作办医,全省89个县(市、区)实现城市三甲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

从2013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开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省级医院和基层医院;2014年,浙江下发《浙江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考核办法(试行)》,量化评价指标,明确效果要求;2015年,浙江将“双下沉”列为省委2015年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城市医院人、财、物有效下沉。

“双下沉”给基层医院留下了一支“不走的”省市级专家医疗队。县级医院通过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心电检查、慢病管理等区域共享中心,设立基层住院分部和专家门诊,定期下基层带教查房,构建技术协作合作体等多种形式,努力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对乡镇的全覆盖。老百姓“足不出县”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县域皆有名院、县院皆有专家”成为现实。

“双下沉、两提升”的最终指向,是实现分级诊疗。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丽水等7个市、47个县(市、区)相继开展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覆盖了70%的地市和近50%的县(市、区)。

在此基础上,浙江出台《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让责任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全省规范签约人数达到710万人。提出到2020年,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服务的责任医生。

由此,一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得以建立。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了11.57%,基层诊疗人次占比上升了2.21个百分点,签约居民满意率达81%。

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药品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60%。降幅缘何那么大?

2011年,浙江明确提出以“药品零差价”为切入点,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4月1日,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彻底切断存在多年的“以药补医”的生存模式。

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合理上调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10%的收入差额,由医院通过改进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等措施自行消化,9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补偿,并及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

同时,浙江强力推进药品采购供应机制改革。2015年7月起,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4个市和省级医院开展试点。通过改革,探索建立药品分类采购、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管新机制,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采购交易平台。目前,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已实施药品采购新机制,药品采购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011年以来,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8.7%;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年均增长均为4.5%,得到较好控制;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比例连续多年实现零增长。其中,2015年省属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分别增长3.85%、0.9%,增幅同比进一步下降。

各医院加快传统就医流程信息化改造,快步推进浙江智慧医疗建设,推动影像、检验、心电、病理和远程会诊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并探索建立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共享平台登记办证服务平台。

2015年7月30日,舟山群岛网络医院正式上线启用。舟山海岛居民看病问诊无需到医院排队,只需通过视频就能约到三甲医院的专家名医。临床会诊、心电诊断、医学影像检查等也能在海岛上完成。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首批确定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等6家医院为试点单位,应用全国首个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医快付,大大节省了医保患者排队付费时间。

积极构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2016年2月3日从丽水市中心医院出院的遂昌县车前村村民曾仙媛说:“门诊报销50%,住院报销70%,拿着社保卡刷一刷,缴费、结算都办妥了!方便又实惠。”

52岁的曾仙媛患心脏病多年,以前住院费报销比率只有30%,报销流程走完要几个月;现在缴费、报销直接刷卡一次性搞定,报销比率最高达到80%。

曾仙媛切身感受到的变化,就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并轨的成果。在浙江全省,不分城乡、不分身份,全体居民同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彻底打破了长期以来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早在2014年底,浙江就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职能、制度、经办并轨。到2015年底,全省职工医保参保199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3202万人,总参保率达到95%,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更趋公平,近年来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也稳步提高。”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我省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从2012年的489元提高到2015年的785元,县域内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从2012年的35%提高到50%左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2012年的62%提高到75%左右。

2015年,浙江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全覆盖。在城乡医保制度整合的基础上,浙江进一步提高政策含金量,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将格列卫、赫赛汀等15种大病治疗必需、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明确大病保险阶段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近年来,我省已经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减轻了重病患者的家庭负担。2016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5190万,参保率维持在96%左右。

2016年7月,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省医保将在国内率先推出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政策,结余资金可以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的医疗保健费用。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明确目标,统一参保范围、资金筹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和医保监管,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

案例评析

为推进医疗资源均等化,浙江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创新路径、手段和内容,着力解决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和服务能力薄弱、资源配置失衡等问题。通过合作办医、共建城乡医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各类医学人才下沉,补齐基层卫生人才短板;推动三甲医院资金下沉,建设县级分院,共建专病中心,运用经济纽带实现合作办医长效化;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充分发挥了医改政策叠加效应。实施四年多来,共有54家省、市级三甲医院与122家县级医院合作办医,组建医疗共同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力提升了县级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医疗水平,提升了老百姓就医满意度。2016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发文将该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