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动态及其空间效应: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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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动态效应研究标靶与路线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意产业对城市空间重构的作用机理研究:以沪、杭、甬为例(批准号41301110)”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大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空间调控模式研究(批准号13YJC790107)”的支持下,本书从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群落的成长和衰退的微观动态出发,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地理格局的演变,揭示了产业空间动态背后的“创造性破坏”驱动因素,指明了产业动态之于城市—区域重塑的空间效应,突出了多尺度空间力量的重要作用。本书以企业视角研究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企业群集格局演变,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丰富和发展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地理学研究。

一、科学问题

本书试图回答城市与区域发展视域文化创意产业动态研究的三大科学命题。第一,文化创意活动自身有着怎样的发展规律?在不同城市尤其是在城市群地区体现出怎样的发展特征?第二,不同城市,文化创意企业地理格局与城市和区域有着怎样的互动规律和驱动因素?第三,在城市群背景下,文化创意活动强调创意流和项目式生产网络整合形成文化创意生产网络,是否会促进城市和区域形成新形态?如果是,那么对于广泛分布于这个城市群各城市的文化创意企业应当采取怎样的管治思路和方案?

二、研究内容

本书以人文—经济地理学、产业经济学的原理为理论基础;选用“理论研究—假设建构—案例验证—理论总结应用”的研究逻辑;充分利用企业空间动态定量分析方法等对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群集、文化创意企业生产网络进行空间性分析、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等数理统计、空间分析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方法;兼顾理论分析与案例验证相结合的研究手段;以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企业动态为研究对象。

1.文化创意产业理论及动态分析

理清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概念、统计范畴,阐释创意阶层、创意城市、城市群结构等理论,文献计量分析中外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热点及其学术群体、文化创意产业与城市—区域发展关系、文化创意产业地理格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科技驱动,构建文化创意产业群集重塑城市—区域的分析框架。

2.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城市关系的理论解析

溯源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区位脉络,甄别文化创意产业生产的过程特性,识别文化创意产业群集与城市的位序规模、职能、空间等结构之间的关系。

3.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评估

产业发展需要各种资源支撑,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基础设施资源等。评估产业发展条件是分析长江三角洲文化创意产业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关系的前提。因此,梳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评估理论和方法,构建评估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的指标体系,定量识别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的核心因子,尤其重点剖析了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人才引力、文化资本的多尺度地域差异。

4.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增长态势和文化创意企业空间动态研究

基于文化创意产业增速、行业构成、发展效率、地域特点,定量诠释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增长趋势与效率分异。随后,基于文化创意企业的经济普查数据,利用区位熵、空间基尼系数、E-G指数、空间自相关等方法刻画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浙江省各市文化创意企业地理格局及其变化特征。

5.长江三角洲地区南翼文化创意企业动态的驱动因素研究

构建文化创意企业区位模型,采用因子分析、多元回归来识别文化创意企业动态的驱动因素,进而利用结构主义诠释各因素的作用机制,并重点以浙江省信息业、设计业为对象解析和佐证文化创意企业动态的分析逻辑。

6.基于产业园和上市公司生产网络微观分析文化创意产业动态的空间效应

追溯文化创意产业园概念,梳理产业园分类,构建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属性数据库,空间分析产业园层面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地理格局及其变化,透视文化创意产业地理格局的空间效应,继而以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园生长模式的类型效益差异分析,佐证文化创意产业园之于城市—区域发展的效益。

基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总体状态和园区层面地理格局分析,选取文化创意产业中典型企业,分析其生产网络,通过文化创意企业上市公司总部和分公司数据的社会网络分析,刻画长江三角洲地区典型文化创意企业的网络格局,透视文化创意产业如何影响长江三角洲城市位序规模和产业结构变化,实现了从产业动态分析转向产业空间效应诠释。

三、研究区域、数据源与方法

(一)研究区域概况

长江三角洲是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也是中国最早跻身世界级城市群行列的地区,学界从不同研究角度对该经济区提出了诸如长三角经济区、长三角城市群、长三角都市圈等概念,且不同概念下又有“小长三角”“大长三角”“泛长三角”等说法。本书所指长江三角洲是上海市,浙江的杭州、宁波、绍兴、嘉兴、台州、湖州、舟山7个城市和江苏的苏州、无锡、南通、常州、镇江、南京、扬州、泰州8个城市,共计涵盖16个城市的长三角地域范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在“十一五”就已重视发展创意产业,特别是沪、杭、宁等城市在“十二五”大量建设创意产业园,2015年末各市建有创意产业园数分别为上海230家、杭州128家、南京45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不仅在产业战略上重视创意经济的机遇与挑战,创意产业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且城际差距逐年减少,而且已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意产业竞合发展格局。马仁锋.中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创意产业发展趋势及效应分析[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4,23(1):1-9.当然,本书个别章节以长江三角洲南翼为具体分范围,主要是浙江省行政管辖地域单元。

(二)长江三角洲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时间较短,在国内发展尚未成熟。学界对其认识和理解尚有较大争论,官方也尚未提出国家层面统一的具体概念和分类标准,从而造成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统一性的缺失,而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城市在实际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过程中,从谋求产业标准话语权角度出发,依据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和自身城市发展需求来制定城市层面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由于城市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条件也不尽一致。因此,城市层面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源于不同城市自身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解析,自然出现总体相似、细节交叉的情况。另外,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城市受行政区划和经济、文化地位的影响,形成三个核心城市:上海、杭州、南京,相对而言这三个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在受到全域城市群影响的同时,行政方面还受到各自省会城市更大的影响,特别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在起步阶段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推行的情况,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他非核心城市并未提出自身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而是模糊、淡化这一概念,在实际规划发展中大都采用核心城市的标准。

表1-3-3-1梳理了长江三角洲核心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上海将文化创意产业分十类,分别是:媒体业、艺术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时尚业、建筑设计业、工业设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杭州则分为八类:信息服务业、动漫游戏业、设计服务业、现代传媒业、艺术品业、教育培训业、文化休闲旅游业、文化会展业。南京分为十类:建筑设计、广播影视、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设计、动漫游戏、广告设计、时尚设计、表演艺术、出版发行、工业设计。表中可看出上海、杭州、南京的分类标准之间的差异,表象上主要是由产业之间的不同划分产生。如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设计业,南京分类较细致,分为5类:建筑设计、计算机软件设计、广告设计、时尚设计、工业设计;上海划分为2类:建筑设计业、工业设计业;而杭州仅仅划分为设计服务业。实际上这些分类都源于不同城市对文化创意产业不同行业核心的不同认知。南京划分出计算机软件设计而没有再分,表明南京的分类标准认知中计算机软件设计是其核心主要部分;上海则细分出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并且没有将其与设计行业分类相融合,表明在其分类认知中软件开发设计仅仅是软件业的一部分,不全是核心部分,而且与计算机软件行业相关联的网络信息行业也是重要的一部分,相关衍生行业内容与数量也较为丰富,并在此基础上划分出了网络信息业。这种不同的认知既与城市自身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类型和数量有关,也与城市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未来发展的规划和自身发展定位有关。

表1-3-3-1 长三角核心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

注:数据源自各地市政府官方网站

分类标准发布时间,上海和杭州在2005年发布,南京则于2006年发布。南京在《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杭州和上海分别推出了自己城市的分类标准,南京也势在必行。可见,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受到杭州、上海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符合自己定位和特色的分类标准,这表明这些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并不是完全不兼容;相反,除了自身特色和需求,大部分内容是共通的。总体来看,长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分类尚未形成统一标准,但核心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而且在产业发展中被具体实践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这些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对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就本书而言,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涵盖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然而核心城市的分类标准仅是城市层面的,针对性较强,对长江三角洲来说未免力不从心,特别是省级行政区划对行政区内和区外城市的影响力不同,从而所受分类标准影响力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进而导致产业结构分析出现偏差,这无疑是研究所要力图避免的。因此,本书从便于综合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全域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出发,考量核心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的参考意义,从核心城市的城市层面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中提炼归纳出区域性的、城市群层面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这一分类将文化创意产业主要行业分为五类:①软件及计算机;②设计咨询;③休闲娱乐;④传媒;⑤时尚艺术及文艺会展。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具有良好的兼容性,不同行业之间存在交叉。因此对于这五类的划分,本书除了考虑涵盖已有分类标准中的行业外,还对产业名称进一步明确为以某一产业自身发展为目的的才能归为该类。当然,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南翼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内容均以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口径为基准。

(三)研究内容、数据源及方法

学界对于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层面文化创意产业格局分析较少,采用数据大多从统计年鉴等处提取,采用方法也主要是主成分分析、空间自相关分析、区位熵、空间基尼系数等。本书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各层面数据均整理汇总到2015年,特别是在园区数据方面深入挖掘自2005年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各项属性。在分析方法方面,对经济普查的文化创意产业数据分析时,采用4种以上的主流产业空间集聚研究方法,如表1-3-3-2所示。

表1-3-3-2 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方法和所需数据及其来源

本书从产业动态的地理格局演变视角探究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与城市—区域之间的关系机制,重点刻画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条件、增长态势与空间动态,分析文化创意企业动态与企业空间动态驱动因素,甄别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动态在产业园、企业生产网络两个微观层面的地理格局演变的空间功效,阐明城市—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如何发生牵引作用,推动城市群的规模、空间、职能等结构重塑。这将丰富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是如何影响城市内部结构转换、进而如何完成城市群结构升级的相关理论探索,从而为城市政府制定产业规划方案提供科学参考,也有助于实现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内部文化创意产业协调发展,增强长江三角洲的国际竞争实力,实现城市产业与空间的双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