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的概念框架和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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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献综述

2.1 国内研究现状

2.1.1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历史发展与现状问题

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根据与空间相关系的程度,我国总体规划体系包含了非空间规划和空间规划两个系列。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最高层次的非空间规划,侧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国土空间规划即是最高层次的空间规划,是对全部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规划,主要任务是处理人、资源、环境的关系(何芳,2004)。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大体包括了四个层次:主体功能区规划、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综合性专项规划、开发建设性的具体规划,如图2.1所示。

图2.1 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从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角度看,中国国土开发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与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如表2.1所示。总体上,国土的开发路径呈现出:从流域主导到产业主导,再到城市主导,再到生态主导的转变特性,具有阶段性、非线性、积淀式的发展特征,显示出主导力量交互、协同演进以及交错的开发路线。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土开发空间格局如表2.2所示(孙久文,2011)。

表2.1 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国土开发特征之间的关系

表2.2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发展

从政治地理角度看,中国国土开发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受到政治地理的历史局限。中国由东部沿海到东部三大平原,再到广阔的高原和盆地,再到西部的青藏高原,从东向西随着海拔的变化而形成三级台阶的地貌。一是由于青藏高原和西部沙漠等造成的自然地理障碍,从而减弱乃至阻隔中国与其他欧亚地区的互动交流。二是古代中国表现出了极强的大陆帝国倾向,限制我国东部沿海的发展,导致国土开发的双重局限性。三是能源分布不均匀性促使世界各国采取种种应对措施和政策,形成特有的地缘经济与政治格局(朱四海,2010)。

21世纪以来,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我国在西部、东北、中部和东部四大地区分别展开了国土开发空间格局,各地区的开发重点如表2.3所示。

表2.3 中国地区四大空间格局的开发重点

众多学者通过现场调查,对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沈阳、重庆、安徽、福建、山西、深圳、宁夏、湘南、陕西、三峡库区等区域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都充分显示了地方性和多样性(谭立萍,2014;洪辉,2010;刘丰有,2014;肖金成,2011;李建功,2013;王越、彭胜巍,2014;杨美玲,2014;谢守红,2001;邓小荣,2010;李同昇,2011;王永艳,2014)。

对于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刘洋(2011)、肖金成(2012)、欧阳慧(2014)、杨伟民(2008)、喻锋(2013)、曹英志(2014)等学者,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归纳总结,如表2.4所示。

表2.4 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存在的突出问题

除了国土空间规划本身存在的问题外,我国国土规划体系与管理中也存在弊病(牛慧恩,2004;胡序威,2006)。国家规划体系中,客观上也存在着既互相依赖又各有侧重的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两大系列。这与我国空间规划发展所处的初级阶段有关,也与以往计划经济和部门权力制衡模式有关,还与财政体制不合理有关,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受“部门权力制衡”传统管理模式路径依赖的制约,空间规划的多部门主导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规划内容重复和规划空间重叠问题,未来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为不同区域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2.1.2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的模式和对策

总体上,国内以优化模式为主题词,系统探索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模式问题的直接研究较少,但仍有大量有意义和富有成效的涉及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模式的研究。樊杰(2013)认为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是建立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对国土空间格局的完善,即“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海洋强国”。

大量学者从变化过程探索优化模式,通过模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时空变化过程,预测分析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探索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变化的基本特征、区域规律、驱动力和驱动机制,从而探索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的路径、方向和模式(喻锋、张丽君、李晓波等,2014;肖金成,2012;宋晓玲,2013;梁小青,2008;李响,2012;刘金英,2013;黄征学,2012)。不少学者从区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探索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模式,例如多极核圈域开发、多极核网络开发等(刘慧、高晓路,2008;刘静暖、刘宁,2013;申玉铭、毛汉英,2004;胡序威,2006)。

从主体功能区视角探索优化模式,规范空间开发秩序,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从而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不少学者进行了系统而有借鉴价值的研究(吕芳,2008;刘世斌,2013;徐宁,2011;王元生,2007;张向龙,2012;程力,2014;宋庆龙,2011;王永艳,2014;杜黎明,2007;周文,2008;韩仲秋、杜国明,2012)。从主体功能区定位出发,可以优化开发区域的服务业集聚格局(罗海平,2013),优化开发区域的生态功能布局(李永华,2009;王雪,2014),优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空间格局(何爱红,2009),从而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以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庞立平,2007;郑延涛,2008)。

从建模的视角探索优化模式,大部分建模都是在GIS技术的支持下进行的。主要模型和方法有:元胞自动机、系统动力学模型、智能体、多目标规划、神经网络、蚁群算法、耦合模型、情景分析模型、优化配置模型、综合评价模型等(喻锋、张丽君、李晓波等,2014;邓祥征、林英志,2009;闫勇,2011;吴次芳,2003)。通过建立各种数学模型,能较好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也能较好地实现多目标的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王东祥(2007)提出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定位;确立空间规划的龙头地位。还有不少学者认为应该从体制机制、财政政策、民主管理政策等综合的角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申兵,2012;郑延涛,2008;欧阳慧,2012;汪阳红,2012;田明,2012)。针对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从规划方案、规划管理体制、政策建议等三个角度来看分别有以下几种优化思路,见表2.5。

表2.5 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对策

2.1.3 对国外国土空间规划模式的研究和借鉴

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中国社会凸显两个明显转向(苗长虹,2002、2003、2005):一是社会文化转向,二是后现代转向,国土规划概念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历程。随着国家区域战略的变化、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博弈表面化和复杂化,“效率与公平”逐渐嵌入国土规划的研究理念,规划背后的利益协调问题开始引起学者的关注。

刘慧等(2008)通过对日本、美国、法国、荷兰、墨西哥五个国家国土开发规划实践的分析总结,凝练出点—轴—面开发、多极核圈域开发、多极核网络开发、面状区域开发四种国土空间开发模式,认为要重视国际化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影响,探讨或关注与周边国家和邻近区域的合作,甚至联合制定国土规划。

蔡玉梅(2011)的研究指出,国外空间规划模式主要包括不编制国家空间规划的地方空间规划主导模式,实行空间发展战略的国家规划模式,综合发展型的国家空间规划模式等三种类型。

朱金鹤等(2012)通过总结美国、法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取得的成就,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促进规划编制主体的广泛参与,健全规则运作体系,创新协调与合作机制等建议。

徐曙光等(2010)以丹麦空间规划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空间规划层次,指出哥本哈根的“手指形态规划”已经被证明是一个具有极高效率的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很有指导意义。

谢敏(2009)则借鉴德国空间规划体系对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提出以下建议:完善国土规划体系结构,明晰各层级规划的功能作用;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消除区域冲突;提高国土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程度。

陈利(2012)通过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提出可从规划理念和思路,协调机制和实施政策,内容调整和规划方法,规划体系和公众参与四个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中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徐雅贞等(2012)通过介绍美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要的区域政策和特殊区域的治理等,提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区域划分体系,加大地方自主权,建立第三机构,提供公共信息。

通过分析德国、英国、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国土开发整治与规划的工作,申玉铭等(2004)认为国外的主要经验有:重视国土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土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土规划的广泛参与性。并由此得出对我国开展相关工作的启示:(1)重视和加强国土整治是新形势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2)将国土规划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3)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作机制;(4)谋求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5)国土整治与规划工作的时序性;(6)规划方法手段的信息化;(7)国土规划的长期性和复杂性;(8)强化国土规划的调控和管理。

赵崔莉等(2009)研究分析了濑户内海的开发举措: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因时合理布局工业。通过上述措施,濑户内海实现了:(1)重化工业获得大发展;(2)产业结构得到优化;(3)牵引带动作用增强。由此,借鉴濑户内海经验为促进辽宁沿海国土开发提供新的借鉴:(1)科学编制规划,统筹国土开发;(2)依托中心城市,促进组群发展;(3)突出发展重点,优化产业结构;(4)节约集约用地,缓解资源约束;(5)合理制定政策,加强政策协调;(6)加强生态保护,构建宜居环境。

2.1.4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理论的应用研究

吴次芳(2003)认为早期的国土规划理论研究多具有分离的特点,主要有农业、工业和市场等区位论,中心地理论,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外部性理论,地域分工理论,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理论,共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

樊杰等(2013)结合近年来中科院经济地理学和区域发展研究团队围绕国土开发的学术创新与应用实践,重点讨论了基于经济—生态—社会综合效益和生产—分配—消费立体系统的区域发展均衡模型,阐释人—地系统相互作用的自然对人文作用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基于地域功能成因理论与识别方法尝试开展的综合地理区划,以及纳入面状形态完善点—轴系统理论和利用三种功能空间比例关系表达空间结构。

杨玉文等(2009)从生态经济学的视角,指出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展应侧重以稳态经济思想为指导,重点开发区发展侧重以生态经济效率理论为指导,限制开发区发展侧重以生态经济和自然资本投资理论为指导,禁止开发区发展侧重以生态环境价值论和公共物品及外部性理论为指导的理论框架及对应的发展模式。

蔡银萤等(2011)较详尽地梳理总结了国内外国土空间规划管制体系的成本效益约束及溢出效应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发展动态,指出其研究主要集中在规划管制的发展模式和演替阶段、政策动机及理论依据等方面,认为我国国土规制体系是低效的。

“点—轴系统”理论建立在德国地理学家瓦尔特·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基础上,这是社会经济空间结构(组织)的理论之一,也是空间规划、国土开发和生产力布局的理论模式。陆大道(2002)指出“点—轴系统”理论在国土空间开发和区域发展实践中已取得巨大成效,还分析了该理论的形成机理,并比较了其与增长极理论和网络开发模式的异同。

劳尔·普雷维什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中心—外围”理论,随后又有藤田昌久、克鲁格曼等学者对其理论进行不断深入和完善。秦岭(2010)探讨了中心—外围理论、点轴开发理论等区域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应用。

GIS技术也是国土空间规划中常用的技术。刘纪远等(2009)以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动态为核心的人类—环境耦合系统,基于遥感卫星数据获取的土地信息,分析了21世纪初我国土地空间变化格局。

姜广辉等(2011)从服务于主体功能区编制的角度,综合运用GIS空间分析、信息熵等方法,以北京市为例,分析了空间结构变化,提出调整空间结构和规范空间秩序的原则和建议。

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唐长春等(2013)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了适宜性的综合评价。他们根据“3步骤4原则”首次界定长江流域覆盖的县级行政区域范围,从长江流域实际出发,采用Delphi与AHP层次分析方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724个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的长江流域综合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知识与GIS空间聚类方法进行单因子分级评价,运用动态加权求和法建立测度模型开展综合评价,构建耦合差系数模型进行人口—经济空间耦合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