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浙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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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设美丽中国是执政党对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庄严承诺,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构成,是改善民生和创造幸福生活的时代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美丽中国”有着特定的内涵和丰富的实践内容。“美丽中国”指的是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其旨意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和科学发展。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追求的目标,转变生产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优化人文环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内容,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

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整体意义的文明,生态环境治理不仅需要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而且需要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一致行动。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必须解决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地方政府在面对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污染时必须从“分界而治”走向协作治理,健全生态环境协作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益共享机制、激励评价机制、行为约束机制、政策协调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建立促进区域合作的生态补偿机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商议解决生态利益补偿问题,同时建立流域跨界府际协作治理协调机制,解决流域跨界水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八八战略”是浙江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而打造的科学发展战略。“八八战略”为浙江发展前行指明了方向,为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总布局,为深化美丽浙江建设提供了具体依据遵循。浙江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绿色浙江”、“生态浙江”、“美丽浙江”,确保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确保人民生活更加安居和谐,确保浙江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省域内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在多个领域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态势,在省域内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生态环境协作治理十分必要。浙江根据省域内生态、环境、资源的具体状况和条件确定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优化省域内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浙江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陆域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推进省域内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建设。在钱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流域内各地方政府积极协作,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取得了显著治理成效,为府际协作治理跨流域水污染提供了丰富经验。

浙皖两省在新安江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浙皖两省协作保护新安江流域水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江浙两省在太湖水环境协作治理中建立太湖水污染防控与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完善的环太湖水环境治理模式。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污染取得了初步成效,健全区域联防联控的体制机制,加强区域内各地方的联动协作,建立有效的协作防控机制。

“五水共治”是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新举措,是浙江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的全面治水目标与思路。浙江省“五水共治”目标明确具体,推进机制健全,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强大合力与动力,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