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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精神科急症病症的康复
精神障碍的治疗与康复是分不开的,康复的过程本身对精神障碍起着正性作用,治疗和康复具有相互补充的作用。
精神康复也称为心理社会康复或心理社会干预,着眼于个人的心理和社会需要,而不仅仅是关注疾病的表现,精神康复采用的是整体的康复策略。精神康复的最新发展加入了“复原(recovery)”的概念,复原是一种生活方式,即使受到疾病的限制,依然要过一种满意的、充满希望的和有所贡献的生活。
对躯体疾病发来说,复原指的是治愈或称痊愈,而对精神障碍来说复原指的是重整精神障碍者的人生目标,适应精神障碍给他们带来的影响。因此,康复过程的第一步就是接纳自己。美国著名的精神康复专家Deegan(1988)指出,如果精神障碍者能够接受疾病是一个事实,也是他们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那便是他们康复过程中的一个成功开始。
由于受疾病的影响,精神障碍患者在自我形象、与亲友的关系、学习和工作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病程和病情对患者的损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单是以症状的缓解程度去判断患者的恢复是不够的,还应该包括工作、学习、家庭生活、闲暇活动和独立生活等维度。另外,患者在康复之路上也会面对歧视、症状、缺乏经济支持、应对压力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掌握不同的应对技巧,如关于疾病和治疗的心理教育、针对服药依从性的认知行为方法、发展疾病复发预防的计划、强化社会支持和社交技能训练、残余症状的处理方法等都是全面康复的重要组成部分。
康复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因素。WHO将它们相应地分成三种,即损害(impairments)、功能缺损(disabilities)和社会残疾(handicaps)。损害指的是症状或疾病层面的问题,功能缺损指的是症状导致的功能障碍,社会残疾指的是这些功能缺损对患者在环境中所起作用的影响。现以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抑郁发作、双相障碍,以及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心理社会干预为例,简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