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国家节能节水政策
201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两会”)发布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即“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年)。对于石化行业关注的资源、能源和环境目标,《纲要》提出,未来五年,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23%,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增加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降低10%。《纲要》明确要求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碳排放。2016年4月,我国发布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和《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以及美国发布的《全面能源战略》、日本发布的《面向2030年能源环境创新战略》和欧盟发布的《2050能源技术路线图》,均着重指出化石能源的高效利用,强调加强化石能源的炼制、可再生能源等相关技术创新及耦合集成,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和物质循环利用,研发过程工业“三废”的全循环利用“零排放”技术,创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全局优化系统节能降耗技术。2017年1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发〔2016〕7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文件中明确了炼油、乙烯和合成氨等产品的综合能耗的节约目标,如图1-6所示。
图1-6 “十三五”主要石油化工产品综合能耗节能指标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国家标准,对系统节水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1年9月,GB/T 26926—2011《节水型企业 石油炼制行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2015年10月,GB/T 32164—2015《节水型企业 乙烯行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这两份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和乙烯节水型企业的取水量、重复利用、漏损和排水各项指标。2012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发〔201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行总量控制。2012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发布《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底前石油炼制行业全部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2013年9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规定了单位产品取水量先进值、平均值、限定值和准入值,并将其作为衡量和评价石油炼制企业用水效率水平的核心指标。其中石化和化工行业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如表1-1所示。2013年9月,GB/T 29749—2013《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导则》正式发布,系统阐述了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与优化的步骤和方法。2015年4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海洋局12个部门共同编制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正式出台。文件中明确指出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促进再生水利用,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
表1-1 石化和化工行业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