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信息速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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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 ( 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将建立“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签制度”(以下简称“全球统一制度”)列入议事日程。经过多年努力,2002年12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问题专家小组委员会”提出了一套可在世界范围内使用并得到全面采用的统一制度,并于2003年初正式出版了第一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由于其封面为紫色,又称“紫皮书”。紫皮书的发布在全球范围内以全面综合的方式建立了控制化学品暴露和保护人类与环境的基础。“全球统一制度”是一套标准化的统一协调的化学品分类标签制度,它明确定义了化学品的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创造性地提出了对照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标准,利用可提供的数据进行分类的程序方法。

“全球统一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

(1)通过提供一种都能理解的国际系统来补充化学品的危害,提高对人类和环境的保护;

(2)为没有相关系统的国家提供一种公认的系统框架;

(3)减少对化学品测试和评定的需要;

(4)方便危险性已适当评定和以国际基础识别过的化学品的国际贸易。

3.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 RTDG)

为了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并使各国和国际上对各种运输方式的管理规定能够统一发展,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了适用于所有运输形式的危险货物运输最低要求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于1956年正式出版。由于其书面颜色为橘色,又称为“橘皮书”,它是向各国政府和关心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各国际组织提出的。为适应技术发展和使用者不断变化的需要,《建议书》由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在各届会议定期修订和增补,每两年出版一次新的版本。

1996年12月,委员会通过了《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第一版。为方便《规章范本》直接纳入所有运输方式的国家和国际规章,以便有助于协调统一,便利所有有关法律文书的定期修订,从而使各成员国政府、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都能够节省大量资源,委员会将《规章范本》作为《建议书》第十修订版的附件。随后出版了《试验和标准手册》,作为《建议书》和《规章范本》的补充。《规章范本》包括分类原则和各类别的定义、主要危险货物的列表、一般包装要求、试验程序、标记、标签式揭示牌、运输单据等,此外,还有与特定类别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规章范本》从结构上共分7个部分和2个附录。

第1 部分:一般规定、定义、培训和安全;

第2 部分:分类;

第3 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例外;

第4 部分:包装规定和罐体规定;

第5 部分:托运程序;

第6 部分:容器、中型散货集装箱(中型散货箱)、大型容器、便携式罐体、多元气体容器和散装货箱的制造和试验要求;

第7 部分:有关运输作业的规定。

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以下简称《国际海运危规》),于1965 年9月由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并出版,它是由“国际海事组织”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合作,针对危险货物包装运输制定的统一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00年5月,《国际海运危规》第30 套修正案,按照联合国《规章范本》重新排版。《国际海运危规》和其他运输形式的国际危规与联合国《规章范本》在格式上的一致性,使多模式联运提高了效率,进一步发挥了国际规章协调一致的优势。

《国际海运危规》主要包括:危险货物的分类,危险货物明细表,包装和罐柜的规定,托运程序,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可移动罐柜和公路槽车的构造和试验,运输作业等七大部分。

5.《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以下简称《试验和标准手册》,又称“小橘皮书”),是对《规章范本》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补充。《试验和标准手册》中所列的各项标准、试验方法和程序,适用于根据《规章范本》第二和第三部分的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以及根据《全球化学品同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1984年,《试验和标准手册》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通过并出版了第一版,之后每两年定期更新和修订一次。《试验和标准手册》所载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第1类爆炸品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

第二部分:关于4.1项自反应物质和5.2项有机过氧化物的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

第三部分:关于第3类、第4类、5.1项和第9类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

第2类、第6类、第7类和第8类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有待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