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正史
漢書孟康音九卷
三國魏孟康撰。《隋•經籍志》注:梁有《漢書孟康音》九卷,亡。
漢書注一百二卷
齊陸澄撰。《隋•經籍志》注:梁有陸澄注《漢書》一百二卷,亡。
後漢記一百卷
晋薛瑩撰。《隋•經籍志》:《後漢記》六十五卷,本一百卷,梁有,今殘缺。晋散騎常侍薛瑩撰。
後漢林二百卷
王韶撰。《隋•經籍志》注:梁有王韶《後漢林》二百卷,亡。
按,王韶未詳何代人。
吴書五十五卷
三國吴韋昭撰。《隋•經籍志》:《吴書》二十五卷,韋昭撰。本五十五卷,梁有,今殘缺。
吴録三十卷
晋張勃撰。《隋•經籍志》注:梁有張勃《吴録》三十卷,亡。
晋書七卷
鄭忠撰。《隋•經籍志》注:梁有鄭忠《晋書》七卷,亡。
按,鄭忠未詳何代人。
三國志序評三卷
東晋王濤撰。《隋•經籍志》注:梁有《三國志序評》三卷,晋著作郎王濤撰。亡。
東晋新書七卷
齊庾詵撰。(1)《隋•經籍志》注:梁有庾銑《東晋新書》七卷,亡。
宋書六十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宋文明中所撰《宋書》六十一卷,亡。
按,宋無文明年號,當是大明之誤。
通史六百卷
武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通史》四百八十卷,梁武帝撰。起三皇迄梁。
按《梁書•吴均傳》:“尋有敕召見,使撰《通史》,起三皇,訖齊代,均草本紀、世家已畢,唯列傳未就,普通元年卒。”
史記音三卷
鄒誕生撰。見《隋•經籍志》。
漢書注一百一十五卷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注:梁元帝注《漢書》一百一十五卷,亡。
漢書注一百四卷
劉孝標撰。《隋•經籍志》注:梁有劉孝標注《漢書》一百四卷,亡。
後漢書一百卷
蕭子顯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注:梁有蕭子顯《後漢書》一百卷,亡。
後漢書注
蕭方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忠壯世子方等傳曰:“注范曄《後漢書》未就。”
後漢書集注一百八十卷
劉昭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後漢書》一百二十五卷,范曄本,梁剡令劉昭注。
後漢書注九十卷
吴均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均傳》曰:“注范曄《後漢書》九十卷。
續漢書注二百卷
王規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漢書真本校異
劉之遴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蕭琛傳》曰:“琛在宣城,有北僧南渡,唯賚一葫蘆,中有《漢書序傳》。僧曰‘三輔舊老相傳,以爲班固真本。’琛固求得之。其書多有異今者,而紙墨亦古,文字多如龍舉之例,非篆非隸。琛甚秘之。及是行也,以書饟鄱陽王範,範乃獻於東宫。”《之遴傳》曰:“鄱陽嗣王範得班固真本《漢書》,獻之東宫,皇太子令之遴、張纘、到溉、陸襄等參校異同。之遴録其異狀數十事。”
漢書續訓三卷
韋稜撰。見本傳,《南史•稜傳》作《漢書續訓》二卷。《隋•經籍志》與《梁書》同。
晋書一百一十卷
蕭子雲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晋書》十一卷,本一百二卷,梁有,今殘缺。蕭子雲撰。
晋書
沈約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注:梁有沈約《晋書》一百一十卷,亡。
晋書
陸煦撰。見《陸杲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杲傳》曰:“弟煦位太子家令,撰《晋書》未就。”
晋史草三十卷
蕭子顯撰。見《隋•經籍志》。
宋書一百卷
沈約撰。見本傳,《南史•約傳》未載卷數。
《隋•經籍志》與《梁書》同。
齊書六十卷
蕭子顯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齊書五十卷
許亨撰。見《隋書•許善心傳》。《隋•經籍志》未收。
按《隋書•許善心傳》曰:父亨,昔在前代早懷述作,凡撰《齊書》五十卷。
齊史傳志十三篇
江淹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注:梁有《江淹龍史》十三卷,亡。
按《梁書•淹傳》曰:“建元二年,淹與司徒左長史檀超共掌其任。所爲條例並爲王儉所駁,其言不行。淹任性文雅,不以著述在懷,所撰十三篇竟無次序。”又曰:“凡所著述百餘篇,自撰爲前後集,並《齊史十志》並行於世。”
齊紀二十卷
沈約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齊紀十卷
劉陟撰。見《隋•經籍志》。
梁書一百卷
謝吴撰。《隋•經籍志》:《梁書》四十卷,梁中書郎謝吴撰。本一百卷。
梁史
周捨撰。見本傳,《南史》同。劉杳撰。見本傳,《南史》同。傅昭撰。見《劉顯傳》,見本傳,《南史》同。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任孝恭撰。見本傳,《南史》同。姚察撰。見《南史》。《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捨傳》曰:“高祖即位,召拜尚書祠部郎,遷尚書吏部郎、太子右衛率右衛將軍,兼掌國史。”《杳傳》曰:“佐周捨撰國史。”《劉顯傳》曰:“五兵尚書傳昭掌著作,撰國史,引顯爲佐。”《子野傳》曰:“吏部尚書徐勉言之於高祖,以爲著作郎,掌國史及起居注。”《孝恭傳》曰:“高祖聞其有才學,召入西省撰史。”《南史•察傳》曰:“元帝於荆州即位,授察原鄉令,後爲佐著作撰史。”
右正史類三十三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十部,梁人所著者二十三部;《隋志》著録者二十六部,其中尚存者九部,殘缺者四部,亡佚者十三部。未收者七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或《南史》者十七部,未見者六部。
古史
干寶晋紀注四十卷
劉肜撰。見《劉昭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宋略二十卷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宋春秋二十卷
王琰撰。見《隋•經籍志》。
齊春秋三十卷
吴均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按《梁書•均傳》曰:“表求撰《齊春秋》,書成奏之。高祖以其書不實,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條,竟支離無對。敕付省焚之,坐免職。”
三十國春秋
蕭方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三十國春秋》三十一卷,梁湘東王世子萬等撰。
按《梁書•世祖二子傳》曰:“忠壯世子方等所撰《三十國春秋》行於世。”《隋志》“蕭萬等”當作“蕭方等”,蓋因俗書萬爲万,與方形近而誤。
齊梁春秋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高祖紀十四卷
沈約撰。見本傳,《南史》作《梁武紀》十四卷。《隋•經籍志》未收。
太清紀十卷
蕭韶撰。見《南史•韶傳》。《隋•經籍志》:梁《太清紀》十卷,梁長沙蕃王蕭韶撰。
右古史類八部。皆梁人所著。《隋志》著録者五部,皆存,無殘缺及亡佚者。未收者三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或《南史》者七部,未見者一部。
雜史
漢靈獻二帝紀六卷
後漢劉芳撰。《隋•經籍志》:《漢靈獻二帝》三卷,漢侍中劉芳撰。殘缺。梁有六卷。
按《隋志》“劉芳”,舊、新《唐志》皆作“劉艾”。
漢末英雄記十卷
後漢王粲撰。《隋•經籍志》:《漢末英雄記》八卷,王粲撰。殘缺。梁有十卷。
按《舊唐志》作《漢書英雄記》十卷,王粲等撰。
魏武本紀四卷曆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魏武本紀》四卷,梁並《曆》五卷。
魏尚書八卷
東晋孔衍撰。《隋•經籍志》:《魏尚書》八卷,孔衍撰。梁十卷成。
魏末傳並魏氏大事三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魏末傳》二卷,梁又有《魏末傳並魏氏大事記》三卷,亡。
按,此合《魏末傳》及《魏氏大事記》二書爲一帙者也。蓋《魏末傳》二卷,《魏氏大事記》一卷,合爲三卷。
皇帝實録
周興嗣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梁《皇帝實録》三卷,周興嗣撰。記武帝事。
梁皇帝實録五卷
謝吴撰。《隋•經籍志》:《梁皇帝實録》五卷,梁中書郎謝吴撰。記元帝事。
乘輿龍飛記
鮑行卿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未收。
普通北伐記五卷
蕭子顯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先聖本紀十卷
劉縚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同。
史記抄
袁峻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抄合後漢事四十餘卷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晋抄三十卷
張緬撰。見本傳,《南史》作《晋書抄》三十卷,《隋•經籍志》與《南史》同。
後漢紀四十卷
張緬撰。見本傳,《南史》作《抄後漢》。《隋•經籍志》未收。
後漢略二十五卷
張緬撰。見《隋•經籍志》。
宋拾遺十卷
謝倬撰。見《隋•經籍志》。
皇德記
周興嗣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帝代年歷
陶弘景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帝歷二十卷
庾詵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總抄八十卷
庾詵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正史削繁十四卷
阮孝緒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右雜史類二十一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五部,梁人所著者十六部;《隋志》著録者十一部,其 中尚存者六部,殘缺者四部,亡佚者一部。未收者七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或《南史》者十二部,未見者四部。
霸史
蜀平記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蜀平記》十卷,亡。
蜀漢僞官故事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蜀漢僞官故事》一卷,亡。
翟遼書二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翟遼書》二卷,亡。
諸國略記二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諸國略記》二卷,亡。
永嘉後纂年記二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永嘉後纂年記》二卷,亡。
段業傳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段業傳》一卷,亡。
秦記注十一卷
席惠明撰。《隋•經籍志》:《秦記》十一卷,宋殿中將軍裴景仁撰,梁雍州主簿席惠明注。
右霸史類七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六部,梁人所著者一部;皆著録於《隋志》,《梁書》及《南史》未載;隋代尚存者一部,亡佚者六部。
起居注
永平元康永寧起居注六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永平元康永寧起居注》六卷,亡。
按舊、新《唐志》皆有《晋永平起居注》八卷,李軌撰。
惠帝起居注二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有《惠帝起居注》二卷,亡。
永嘉建興起居注十三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有《永嘉建興起居注》十三卷,亡。
晋建武大興永昌起居注二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晋建武大興永昌起居注》九卷,亡。
晋永和起居注二十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晋永和起居注》十七卷,梁有二十四卷。
晋泰和起居注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晋泰和起居注》六卷,梁十卷。
晋泰元起居注五十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晋泰元起居注》二十五卷,梁五十四卷。
晋義熙起居注三十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晋義熙起居注》十七卷,梁三十四卷。
晋起居注三百二十二卷
宋劉道會撰。《隋•經籍志》:《晋起居注》三百一十七卷,宋北徐州主簿劉道會撰。梁有三百二十二卷。
晋宋起居注鈔五十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晋宋起居注鈔》五十一卷,亡。
晋宋先朝起居注二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晋宋先朝起居注》二十卷,亡。
宋元嘉起居注六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宋元嘉起居注》五十五卷,梁六十卷。
宋大明起居注三十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宋大明起居注》十五卷,梁三十四卷。
景和起居注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有《景和起居注》四卷,亡。
明帝在藩注三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有《明帝在藩注》三卷,亡。
宋泰始起居注二十三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宋泰始起居注》十九卷,梁二十三卷。
宋成徽起居注二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宋成徽起居注》二十卷,亡。
按,宋年號有元徽,無成徽。《隋志》“成徽”當作“元徽”。
升明起居注六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升明起居注》六卷,亡。
隆昌延興建武起居注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隆昌延興建武起居注》四卷,亡。
中興起居注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注:梁有《中興起居注》四卷,亡。
齊永明起居注三十四卷
沈約、王逡之、周顒等撰。《隋•經籍志》:《齊永明起居注》二十五卷,梁有三十四卷。
按《南史•約傳》曰:“永明二年,又兼著作郎,撰次起居注。”《逡之傳》曰:“轉國子博士兼著作,撰《永明起居注》。”《周顒傳》曰:“顒侍文惠太子,轉太子僕,兼著作,撰起居注。”據《齊文惠太子長懋傳》,顒爲太子僕在永明二年。
武帝天監起居注
王僧儒撰。見《南史》,周興嗣撰。見本傳,《南史》同。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南史•僧儒傳》曰:“拜中書侍郎,領著作。復直文德省,撰起居注。”據《南史》及《梁書》,僧儒待詔文德省在天監初。《梁書•興嗣傳》曰:“普通二年卒。所撰《皇帝實録》《皇德記》《起居注》《職儀》等百餘卷。”“普通”前即爲“天監”,興嗣修起居注,當在天監中。《子野傳》曰:“吏部尚書徐勉言之於高祖,以爲著作郎,掌國史及起居注。”勉薦子野在梁武帝即位之初,亦當在天監中也。
梁大同起居注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見《隋•經籍志》。
别起居注六百卷
徐勉撰。見本傳,《南史》作《流别起居注》六百六十卷。《隋•經籍志》:《流别起居注》三十七卷。不著撰人。
按《梁書•勉傳》曰:“嘗以起居注煩雜,乃加删撰爲《别起居注》六百卷。”《南史•勉傳》曰:“當以起居煩雜,乃撰爲《流别起居注》六百六十卷。”
右起居注類二十四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二十一部,梁人所著者三部;《隋志》著録者二十三部其中尚存者一部,殘缺者十部,亡佚者十二部。未收者一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或《南史》者二部,未見者一部。
舊事類
西京雜記六十卷
蕭賁撰。見《南史•蕭昭冑傳》。《隋•經籍志》:《西京雜記》二卷,不著撰人。
按《南史•蕭昭冑傳》:梁受禪,封昭胄子同爲監利侯,同弟賁幼好著述,嘗著《西京雜記》六十卷。
晋朝雜事五卷
庾詵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晋朝雜事》二卷,不著撰人。
南宫故事一百卷
丘仲孚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未收。
右舊事類三部。皆梁人所著,并見於《梁書》或《南史》。《隋•經籍志》著録者二部,皆殘缺,並不著撰人;未收者一部。
職官類
魏官儀一卷
三國魏荀攸撰。《隋•經籍志》注:梁有荀攸《魏官儀》一卷,亡。
官儀職訓一卷
三國吴韋昭撰。《隋•經籍志》注:梁有韋昭《官儀職訓》一卷,亡。
晋官品一卷
晋徐宣瑜撰。《隋•經籍志》注:梁有徐宣瑜《晋官品》一卷,亡。
百官表注十六卷
晋荀綽撰。《隋•經籍志》注:梁有荀綽《百官表注》十六卷,亡。
司徒儀一卷
東晋干寶撰。《隋•經籍志》注:梁有干寶《司徒儀》一卷,亡。
晋百官儀服録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晋百官儀服録》一卷,亡。
大興二年定官品事五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大興二年定官品事》五卷,亡。
百官品九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百官品》九卷,亡。
齊儀四十九卷
齊王珪之撰。《隋•經籍志》注:梁有王珪之《齊儀》四十九卷,亡。
梁官
賀琛撰。見《沈峻》及《孔子祛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峻傳》曰:“中書舍人賀琛奉敕撰《梁官》,乃啓峻及孔子祛補西省學士,助撰録。”又《孔子祛傳》曰:“中書舍人賀琛受敕撰《梁官》,啓子祛爲西省學士,助撰録。”
梁職儀
周興嗣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選品五卷
徐勉撰。見本傳,《南史》作《選品》三卷。《隋•經籍志》未收。
選簿
徐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梁《選簿》三卷,徐勉撰。
按《梁書•勉傳》曰:“天監初官名互有省置。勉立《選簿》奏之,有詔施用其制,開九品爲十八班。”
百官九品二卷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梁勛選格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見《隋•經籍志》。
梁官品格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見《隋•經籍志》。
梁尚書職制儀注四十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見《隋•經籍志》。
右職官類十七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九部,梁人所著者八部;《隋志》著録者十三部,其中尚存者四部,亡佚者九部。未收者四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者五部,未見者三部。
儀注類
漢中興儀一卷
後漢衛敬仲撰。《隋•經籍志》注:梁有衛敬仲《漢中興儀》一卷,(2)亡。
吉禮儀注二百二十四卷
明山賓撰。見本傳及《徐勉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梁《吉禮儀注》十卷,明山賓撰。注曰:按梁明山賓撰《吉儀注》二百六卷,録六卷。亡。
凶禮儀注五百一十四卷
嚴植之、伏暅、繆昭等撰。見《徐勉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注:按梁嚴植之撰《凶儀注》四百七十九卷,録四十五卷。亡。
按《梁書•植之傳》曰:“撰《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徐勉傳》曰:“後又以暅代嚴植之掌凶禮,暅尋遷官,以五經博士繆昭掌凶禮。”
賓禮儀注一百三十卷
賀瑒撰。見《徐勉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梁《賓禮儀注》九卷,賀瑒撰。按《梁書•瑒傳》,所著《賓禮儀注》一百四十五卷。
軍禮儀注一百八十九卷
陸璉撰。見徐勉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注:按梁陸璉撰《軍儀注》一百九十卷,録二卷。亡。
按《梁書》及《南史》皆無璉傳。《梁書•琛傳》曰:“稍遷中衛參軍事、尚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南史•琛傳》曰:“稍遷兼中書通事舍人,參軍禮事。”是《軍禮儀注》之編撰,琛亦參知其事。
嘉禮儀注一百一十六卷
司馬褧撰。見《徐勉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注:司馬聚撰《嘉儀注》一百一十二卷,録三卷。亡。
按《梁書•司馬褧傳》曰:“撰《嘉禮儀注》一百一十二卷。”《隋志》“司馬聚”當作“司馬褧”,蓋“褧”“聚”因形近而誤。又按《梁書•武帝紀》曰:“天監初,則何佟之、賀瑒、嚴植之、明山賓等覆述制旨,並撰《吉》《凶》《軍》《賓》《嘉》五禮,凡一千餘卷,高祖稱制斷疑。”《梁書•徐勉傳》:詔勉受詔知撰五禮事,普通六年功畢,表上之。表略云:天監元年,何佟之據《齊五禮》,啓審省置之宜。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明山賓掌吉禮,嚴植之掌凶禮,賀瑒掌賓禮,陸璉掌軍禮,司馬褧掌嘉禮,何佟之總參其事。佟之亡後,以伏暅代之。後又以暅代嚴植之掌凶禮,暅尋遷官,以繆昭掌凶禮。更使沈約、張充及臣三人同參厥務,臣又别奉敕總知其事。末又使周捨、庾於陵二人復豫參知。以天監六年上《嘉禮儀注》一百一十六卷,《賓禮儀注》一百三十卷。天監九年上《軍禮儀注》一百八十九卷。天監十一年上《吉禮儀注》二百二十四卷,(3)《凶禮儀注》五百一十四卷。大凡一千一百七十六卷。又《許懋傳》曰:“天監初,吏部尚書范雲舉懋參詳五禮。”是五禮《儀注》之編修,撰寫者有明山賓、嚴植之、伏暅、繆昭、賀瑒、陸璉及司馬褧,總其事者先後有何佟之、伏暅及徐勉,參知其事者有賀琛、周捨、庾於陵及許懋,如有疑問,則請武帝稱制以斷決之。積十餘人之力,十餘年之功,而畢其事焉。爲梁代之一大制作。
梁嘉禮三十五卷
司馬褧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禮儀二十卷
明山賓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諸儀法
賀琛撰。見本傳,《南史》作《諸儀注》。《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琛傳》曰:“郊廟諸儀多所創定。”是琛所撰之《諸儀法》多爲郊廟儀注。
儀注
朱异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未收。
按《梁書•异傳》曰:“所撰《禮》《易》講疏及儀注、文集百餘篇,亂中多亡佚。”
梁儀注十卷
沈約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梁祭地祗陰陽儀注二卷
沈約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雜儀
范岫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皇室儀十三卷
鮑行卿撰。見《南史•鮑泉傳》。《隋•經籍志》未收。
新儀四十卷
鮑泉撰。見本傳,《南史•泉傳》作《新儀》三十卷。《隋•經籍志》與《南史》同。
尚書具事雜儀
丘仲孚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梁武朝儀
周捨撰。見本傳,《南史》同。朱异撰。見本傳,《南史》同。
沈峻撰。見《南史•沈文阿傳》。《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捨傳》曰:“高祖召拜尚書祠部郎,禮儀損益多自捨出。”《异傳》曰:“周捨卒後,朝儀國典詔誥敕書並典掌之。”《南史•文阿傳》曰:“父峻,梁武帝時,當掌朝儀,頗有遺稿。”
書筆儀二十一卷
謝朏撰。見《隋•經籍志》。
職儀
周興嗣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書儀疏一卷
周捨撰。見《隋•經籍志》。
儀二卷
嚴植之撰。見《隋•經籍志》。
士喪儀注九卷
何胤撰。《隋•經籍志》注:梁有何胤《士喪儀注》九卷,亡。
政禮十卷
何胤撰。見《隋•經籍志》。
古今輿服雜事二十卷
周遷撰。見《隋•經籍志》。
皇典二十卷
丘仲孚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江左遺典三十卷
江蒨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東宫新記二十卷
蕭子雲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東宫新舊記
劉杳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齊東宫新記
王僧儒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僧儒傳》曰:“仕齊起家王國左常侍、太學博士,尚書僕射王晏深相賞好,晏爲丹陽尹,召補郡功曹,使撰《東宫新記》。”僧儒由齊入梁,傳在《梁書》,然撰此記固齊時也。
紹泰儀禮
沈文阿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未收。
按《南史•文阿傳》,紹泰三年領步兵校尉,兼掌儀禮。自太清之亂,臺閣故事無有在者,文阿父峻,梁武時掌朝儀,頗有遺稿。於是斟酌裁撰,禮度皆從此出。所撰《儀禮》八十餘條。
梁武帝同泰寺捨身儀注
杜之偉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未收。
按《南史•之偉傳》:大同元年,梁武帝幸同泰寺捨身,敕徐勉撰儀注,勉以先無此禮,召之偉草具其儀。
右儀注類三十一部。前代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一部,梁人所著者三十部;《隋志》著録者十五部,其中尚存者八部,殘缺者二部,亡佚者五部。未收者十六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或《南史》者二十一部,未見者九部。
刑法類
建武律令故事一卷一本二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按梁有《建武律令故事》一卷,亡。
按《舊唐志》有《漢建武律令故事》三卷。未知是此書否,如是,則爲東漢光武帝建武年間之《律令故事》也。
律略論五卷
三國魏劉邵撰。《隋•經籍志》注:按梁有劉邵《律略論》五卷,(4)亡。
按《隋志》“應劭”當作“劉邵”。舊、新《唐志》皆有《律略論》五卷,劉邵撰。《魏書•劉邵傳》曰:“明帝即位,出爲陳留太守,徵拜騎都尉,與議郎荀詵等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著《律略論》。”
雜律七卷
晋杜預撰。《隋•經籍志》注:梁有杜預《雜律》七卷,亡。
晋宋齊梁律二十卷
蔡法度撰。見《隋•經籍志》。
梁律二十卷
蔡法度撰。見《武帝紀》,《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梁令三十卷
蔡法度撰。見《武帝紀》,《南史》同。《隋•經籍志》有《梁令》三十卷,録一卷,不著撰人。
梁科四十卷
蔡法度撰。見《武帝紀》,《南史》同。《隋•經籍志》有《梁科》三十卷,不著撰人。
按《梁書•武帝紀》:天監元年八月,詔中書監王瑩等八人參定律令。二年四月,尚書删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
兩臺彈事五卷
王僧儒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左丞彈事五卷
徐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奏議彈文十五卷
孔休源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右刑法類十部。前代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三部,梁人所著者七部;《隋志》著録者七部,其中尚存者四部,亡佚者三部。未收者三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者六部,未見者一部。
雜傳類
孝子傳三十卷
武帝撰。見《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昭明太子傳五卷
簡文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諸王傳三十卷
簡文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草堂傳
簡文帝撰。見《昭明文選•北山移文注》。
按《文選•北山移文注》引梁簡文帝《草堂傳》云:汝南周顯以蜀草堂寺林壑可懷,乃於鍾嶺雷次宗學館立寺,因名草堂,亦號山茨。
孝德傳三十卷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孝友傳八卷
元帝撰。見《唐•經籍志》。《隋•經籍志》未收。
忠臣傳三十卷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按《南史•阮孝緒傳》:湘東王著《忠臣傳》,先簡孝緒而後施行。
顯忠録二十卷
元帝撰。見《隋•經籍志》。
研神記
元帝撰。見《南史•阮孝緒傳》。《隋•經籍志》:《研神記》十卷,蕭繹撰。
按《南史•孝緒傳》:湘東王著《研神記》,先簡孝緒而後施行。又按,蕭繹爲梁元帝名。
丹陽尹傳十卷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按《南史•阮孝緒傳》:湘東王著《丹陽尹録》,先簡孝緒而後施行。
懷舊志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作《懷舊傳》二卷。《隋•經籍志》:《懷舊志》九卷,梁元帝撰。
全德志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作《古今全德志》一卷。《隋•經籍志》:《全德志》一卷,梁元帝撰。
古今同姓名録一卷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續裴氏家傳二十卷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子野傳》未載卷數。《隋•經籍志》未收。
衆僧傳二十卷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同。
名僧録十五卷
裴子野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名僧傳三十卷
釋寶唱撰。(5)見《隋•經籍志》。
按唐釋道世《法苑珠林•傳記》篇曰:“《名僧傳》並序目三十一卷,梁帝敕莊嚴寺沙門釋寶唱撰集。”
高僧傳十四卷
釋僧祐撰。見《隋•經籍志》。
按《法苑珠林•傳記》篇曰:“《高僧傳》一部十四卷,並目録。梁朝會稽嘉祥寺沙門釋慧皎撰。”未知是否一書而撰人有訛誤也。
高僧傳六卷
虞孝敬撰。見《隋•經籍志》。
按《法苑珠林•傳記》篇曰:“《内典博要》,梁湘東王記室虞孝敬撰。後得出家,改名惠命。”
薩婆多部傳五卷
釋僧祐撰。見《隋•經籍志》。
按《法苑珠林•傳記》篇曰:“《薩婆多師資傳》五卷,梁朝揚州建安寺沙門釋僧祐撰。”
沙門傳三卷
陸杲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比丘尼傳四卷
釋寶唱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列女傳三卷
庾仲容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婦人事一百卷
張率撰。見本傳,《南史》作《古婦人事》,未載卷數。《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率傳》曰:“撰《婦人事》二十餘條,勒成百卷。”《南史•率傳》曰:“梁天監中爲司徒謝朏掾,直文德待詔省,敕使抄乙部書,又使撰《古婦人事》,使工書人瑯玡王琛、吴郡范懷約等寫給後宫。”
仁政傳
柳惔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貴儉傳三十卷
蕭子顯撰,見本傳,《南史》作《貴儉傳》三卷。《隋•經籍志》未收。
繁華傳三卷
劉緩撰。見《金樓子•著書》篇。
按梁元帝《金樓子•著書》篇乙部,《繁華傳》一秩三卷,金樓使劉緩撰。
陸史十五卷
陸煦撰。見《陸杲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有《陸史》十五卷,不著撰人。
陸氏驪泉志一卷
陸煦撰。見《陸杲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明氏世録六卷
明粲撰。見《隋•經籍志》。
高士傳二卷
劉杳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山栖志
劉峻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雜傳二百四十七卷
任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雜傳七十卷
賀踪撰。《隋•經籍志》:《雜傳》四十卷,賀踪撰。本七十卷,亡。
按,賀踪見《梁書•劉峻傳》及《任昉傳》。
幼童傳十卷
劉昭撰。見本傳,《南史•昭傳》作《幼童傳》一卷。《隋•經籍志》與《梁書》同。
良史傳十卷
鍾岏撰。見《鍾嶸傳》,《南史•嶸傳》作《良吏傳》十卷。《隋•經籍志》與《南史》同。
錢唐先賢傳五卷
吴均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續齊諧記一卷
吴均撰。見《隋•經籍志》。
高隱傳
阮孝緒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高隱傳》十卷,阮孝緒撰。
述異記二卷
任昉撰。見《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列仙傳十卷
江禄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未收。
晋仙傳五篇
顔協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協傳》:所撰《晋仙傳》五篇,遇火湮滅。
鄧玄傳
周捨撰。見《南史•鄧郁傳》。《隋•經籍志》未收。
神録五卷
劉之遴撰。見《隋•經籍志》。
草堂法師傳一卷
陶弘景撰。見《唐書•經籍志》及《唐書•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夢記一卷
陶弘景撰。見本傳,《南史•蕭鏗傳》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弘景傳》曰:“建武中宜都王鏗爲明帝所害,其夜夢鏗告别,因訪其幽冥中事,多説秘異,因著《夢記》焉。”
周氏冥通記一卷
陶弘景撰。見《唐•經籍志》。《隋•籍志》未收。
補冥祥記
王曼穎撰。見《隋•經籍志》。
按,王曼穎見《梁書•南平王偉傳》。
嘉瑞記
陸雲公撰。見《南史•陸瓊傳》。《隋•經籍志》:《嘉瑞記》三卷,陸瓊撰。
按《南史•陸瓊傳》曰:“瓊父雲公奉梁武敕撰《嘉祥記》,瓊述其旨而續焉。自永定訖于宣德,勒成一家之言。”《隋志》當作陸雲公撰、陸瓊續。
右雜傳類四十九部。皆梁人所著。《隋志》著録者二十三部,其中尚存者二十二部,殘缺者一部。未收者二十六部,見於《梁書》或《南史》者三十部,未見者十九部。
地理類
荆南志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元帝紀》作《荆南地記》一卷。
《隋•經籍志》:《荆南地志》二卷,蕭世誠撰。
按,世誠爲梁元帝字。
江州記
元帝撰。見本紀。《隋•經籍志》未收。
職貢圖
元帝撰。見本紀,《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方國使圖一卷
裴子野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續黄圖
江子一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京師寺塔記十卷 録一卷
劉璆撰。見《隋•經籍志》。
按《法苑珠林•傳記》篇曰:“《京師寺塔記》一部,二十卷。梁朝尚書兵部郎中兼史學士劉璆奉敕撰。”
廟記十卷
吴均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芳林苑記
蕭子顯撰。見《南平王偉傳》,(6)《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南平王偉傳》曰:“齊世青溪宫改爲芳林苑,天監初,賜偉爲第。又加穿鑿,果木珍奇,窮極雕靡,有侔造化。立游客省,寒暑得宜,冬有籠爐,夏設飲扇,每與賓客遊其中,命從事中郎蕭子範爲之記。”
續伍端休江陵記一卷
庾詵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益州記三卷
李膺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益州記》三卷,李氏撰。
南雍州記六卷
鮑至撰。見《隋•經籍志》。
按,鮑至見《梁書•庾肩吾傳》及《南史•鮑泉傳》。
廣梁南徐州記九卷
虞孝敬撰。見《隋•經籍志》。
衡陽郡記
顧憲之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十二州記十六卷
吴均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古今州郡記
陶弘景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未收。
赤縣經
江淹撰。見《南史》本傳。《隋•經籍志》未收。
按《南史•淹傳》曰:“嘗欲爲《赤縣經》以補《山海經》之闕,竟不成。”
世界記五卷
釋僧祐撰。見《隋•經籍志》。
按《法苑珠林•傳記》篇曰:“《世界記》一十卷,梁朝揚州建安寺沙門釋僧祐撰。
述行記
許懋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新安遊記
蕭幾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幾傳》曰:“爲新安太守,郡多山水,特其所好,適性遊履,遂爲之記。”
衆家地理書二十卷
庾仲容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地理書抄九卷
任昉撰。見《隋•經籍志》。
地記二百五十二卷
任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地記》二百五十二卷,梁任昉增陸澄之書八十四家,因以爲此記。其所增舊書多零失,見存别部行者唯十二家,今列之於上。
按《隋志》“任昉地記”以上所列者有:《三輔故事》二卷、晋世撰。《湘州記》二卷、庾仲雍撰。《吴郡記》二卷、晋本州主簿顧夷撰。《日南傳》一卷、《江記》五卷、庾仲雍撰。《漢水記》五卷、庾仲雍撰。《居名山志》一卷、謝靈運撰。《西征記》一卷、載祚撰。《廬山南陵雲精舍記》一卷、《永初山川古今記》二十卷、齊都官尚書劉澄之撰。《元康地記》六卷、《司州記》二卷、《並帖省置諸郡舊事》一卷。共計十三部。“十二家”當爲“十三家”之誤。
右地理類二十二部。皆梁人所著。《隋志》著録者八部,皆爲隋代尚存者,未收者十四部;見於《梁書》或《南史》者十七部,未見者五部。
譜系類
宋譜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宋譜》四卷,亡。
百家譜二卷
宋劉湛撰。《隋•經籍志》注:梁有劉湛《百家譜》二卷,亡。
續百家譜四卷
齊王逡之撰。《隋•經籍志》注:梁有王逡之《續百家譜》四卷,亡。
南族譜二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南族譜》二卷,亡。
百家譜拾遺一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有《百家譜拾遺》一卷,亡。
新集諸州譜十一卷
王司空撰。《隋•經籍志》注:梁有王司空《新集諸州譜》十一卷,亡。
按《通志•藝文略》譜系郡譜類:《新集諸州譜》十二卷,司空王儉撰。《隋志》“王司空”疑當即王儉也。
諸姓譜一百一十六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别有《諸姓譜》一百一十六卷,亡。
按《通志•藝文略》譜系總譜類有:“《諸姓譜》一百十卷,梁司空王儉撰。”據《齊書•王儉傳》,儉卒於武帝永明七年,《通志》題梁司空,蓋誤。
益州譜四十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别有《益州譜》四十卷,亡。
關東關北譜三十三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别有《關東關北譜》三十三卷,亡。
齊梁帝譜四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有《齊梁帝譜》四卷,亡。
梁帝譜十三卷
撰人姓名未詳。《隋•經籍志》注:梁又有《梁帝譜》十三卷,亡。
按《齊梁帝譜》及《梁帝譜》二書疑當爲梁人所撰。
總責境内十八州譜六百九十卷
武帝撰。《隋•經籍志》注:梁又别有梁武帝《總責境内十八州譜》六百九十卷,亡。
按《隋志》“總責”疑當爲“總集”之誤。
百家譜集十五卷
王僧儒撰。見本傳,《南史•僧儒傳》作《百家譜集抄》十五卷。《隋•經籍志》與《南史》同。
東南譜集抄十卷
王僧儒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僧儒傳》曰:“其《東南諸譜》别爲一部,不在百家之數焉。”
異姓苑五卷
顧協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天監中表簿
王僧儒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釋迦譜十卷
釋僧祐撰。見《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錢譜一卷
顧烜撰。見《隋•經籍志》。
按宋洪遵《泉志》曰:泉之興蓋自燧人氏,至黄帝成周,其法寖具,秦漢而降,制作相踵。歲益久,類多湮没無傳。梁顧烜始爲之書,凡歷代造立之原,若大小輕重之度,皆有倫序,使後乎此者可以概見也。
右譜系類十八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十一部,梁人所著者七部;《隋志》著録者十三部,其中尚 存者一部,亡佚者十二部。未收者三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者四部,未見者三部。
簿録類
梁天監四年書目四卷
丘賓卿撰。見《唐•經籍志》及《唐•藝文志》。《隋•經籍志》未收。
秘閣四部書目
任昉撰。見本傳,《南史》同。殷鈞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梁天監六年《四部書目録》四卷,殷鈞撰。”按《梁書•昉傳》曰:“轉御史中丞秘書監,領前將軍。自齊永元以來,秘閣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讎校,由是篇目定焉。”《鈞傳》曰:“天監初,拜駙馬都尉,起家秘書郎、太子舍人、司徒主簿、秘書丞。鈞在職啓校定秘閣四部書,更爲目録。”《隋•經籍志》序曰:“梁有秘書監任昉、殷鈞《四部目録》。”
梁文德殿四部目録四卷
劉孝標撰。見《隋•經籍志》。
按《梁書•劉峻傳》:峻字孝標。天監初,召入西省,與學士賀縱典校秘書。
梁東宫四部目録四卷
劉遵撰。見《隋•經籍志》。
按《梁書•劉孺傳》:孺弟遵,中大通二年,晋安王立爲皇太子,仍除中庶子,在東宫偏蒙寵遇,同時莫及。
西省法書古迹品目
殷鈞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任氏藏書目
任昉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按《梁書•昉傳》曰:“昉墳籍無所不見,家雖貧,聚書至萬餘卷,率多異本。昉卒後,高祖使學士賀踪共沈約勘其書目,官所無者,就昉家取之。”
古今四部書目五卷
劉杳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未收。
七録
阮孝緒撰。見本傳,《南史》同。《隋•經籍志》:《七録》十二卷,阮孝緒撰。
按《隋•經籍志》序曰:“普通中,有處士阮孝緒,沈靜寡欲,篤好墳史。博采宋齊已來王公之家凡有書記,參校官簿,更爲《七録》。一曰《經典録》,紀六藝;二曰《記傳録》,紀史傳;三曰《子兵録》,紀子書、兵書;四曰《文集録》,紀詩賦;五曰《技術録》,紀數術;六曰《佛録》;七曰《道録》。其分部題目,頗有次序;剖析辭義,淺薄不經。”
宋文章志三十卷
沈約撰。見本傳,《南史•約傳》作《文章志》三十卷。《隋•經籍志》:《宋世文章志》三十卷,沈約撰。
右簿録類九部。皆梁人所著。《隋志》著録者五部,皆隋代尚存者,未收者四部。見於《梁書》者六部,未見者三部。
凡史部十三類二百五十二部。前代或不詳朝代者。所著而《隋志》注明“梁有”者六十六部,梁人所著者一百八十六部;《隋志》著録者一百五十八部,其中尚存者七十四部,殘缺者二十三部,亡佚者六十一部。未收者九十四部;梁人所著見於《梁書》者一百三十部,未見者五十六部。
(1) “詵”,殿本《隋書•經籍志》作“銑”。
(2) “漢”,原脱,據殿本《隋書•經籍志》補。
(3) “天監”,原作“監天”,據殿本《梁書》改。
(4) “劉邵”,原作“應劭”,據殿本《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改。
(5) “釋”,原作“撰”,據殿本《隋書•經籍志》改。
(6) “王偉傳”,原作“王傳偉”,據殿本《梁書》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