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梁書藝文志
李雲光 撰
李學玲 整理
底本:《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集刊》創刊號,1957年6月
夫典籍者,道術之橐錀;簿録者,典籍之綱紀。凡有識知,無不寶重焉。夷考歷代正史,於典籍之著録,或有專載之志,或附紀傳之中。其有專志者,便於徵考;附諸紀傳者,語焉不詳。洎乎清代,補志之事盛起;至於民國,學者亦有踵行。增修前志者有之,新加補作者有之。然而人有代謝,書有災厄,有作而未成,亦有成而不傳者。如《補梁書藝文志》,據范希曾《書目答問補正》,清儒侯君謨、湯誼卿皆有所作,惜未傳世。蒙以梁代藏書之富,爲江左之冠冕,諸帝文采之美,乃儒林之領袖。其時博學碩儒,鴻筆才士,炳耀篇章,充盈朝野。前後共歷四主,享國五十餘年,其間藝文之事,曷可闕而不志。遂不揣固陋,嘗試爲之,爰述茲編之體例於後:
(一)取裁以《梁書》《南史》及《隋書•經籍志》爲主,副以舊、新兩《唐書》之志。其人名書名之考訂,則博采陸德明《釋文叙録》、朱彝尊《經義考》、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及嚴可均《全梁文》等書,並參以己見。
(二)著録梁以前諸代之典籍,一依《隋志》,注明“梁有”者,録之。並於撰人姓名之上冠以朝代之名,以别於梁人之制作。其朝代一時未能考知者,闕之。與清代及以後各家補志之斷代爲體者不同。蓋以梁人藏有前代之書,尚可藉《隋志》以考定也。
(三)部居之分,定爲四部四十類,並以道經、佛經二類厠於部末,與《隋志》同。雖《隋志》分類容有可議之處,而未見之書,不悉内容,未便專輒更定。茲依其成例,取便編次。其與《隋志》略有不同者,爲四十類中不復分類,而將梁人著述部分置於各代之後。
(四)所收梁前各代之書,僅於撰人姓名之下引述《隋志》,以爲依據。於梁人著述部分,則加引所見於《梁書》及《南史》之紀傳,其未見者略之。略如徐崇《補南北史藝文志》之例。
(五)後梁爲西魏之附庸,其君臣之傳列於《後周書》内,《梁書》無傳。所著述之書,雖《隋志》著録冠以梁代之名,嚴可均氏録入《全梁文》内。而本《志》以《梁書》爲準,悉不取録。
(六)本《志》之編纂爲課外作業,以時間有限,於梁人之著述當未能搜羅無遺,如續有發現,容後增補,而匡謬補闕亦有望於世之博雅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