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爲後人編定者可並載例
《漢志》春秋家《國語》二十一篇,其下並載《新國語》五十四篇,注云:“劉向分《國語》。”書雖不可見,是《新國語》者,爲劉向分析篇目、重行編定之書可知矣。
往嘗見藏書家目録,凡宋、元善本其名相同者,往往備載無遺。以爲此特矜其搜羅之宏富耳,史家則無取乎是。其後又見《提要》載黄宗羲《剡源文鈔》謂:“戴表元《剡源文集》原本三十卷,至今尚存。”修一朝之史,志在文獻,若如黄氏選録之篇,亦兼收並列,不免失之冗蔓。乃今觀班氏以《新國語》一種即厠《國語》之後,然後知書爲後人編定,要可與原書並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