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家法”定规矩
在宋代政治话语体系中,有一个出现频率极高的术语——“祖宗家法”。何谓“祖宗家法”?南宋孝宗说过一句话:“祖宗法度,乃是家法。”可见,所谓“祖宗家法”,就是由赵宋开国皇帝制定、并为他们的后继子孙们所遵循的各项制度、规矩。
《宋史·赵普传》中记载,赵普要提拔一名官员,太祖不喜欢这个人,不同意他升职。赵普坚持己见,赵匡胤生气地说:我不给他升官,你又能怎么办?赵普说:刑罚是用来惩处邪恶的,奖赏是用来酬谢功劳的。这是从古至今一贯的道理。况且刑赏是国家的刑赏,不是陛下一个人的刑赏,怎么能凭您个人的喜怒,独断专行呢?太祖听了恼火,一甩袖就往内宫走,赵普紧跟不放。太祖进了内宫,赵普就站在宫门外不走。赵匡胤后来冷静下来,终于同意了他的意见。
北宋建国之初,赵匡胤亲自主持制定了《太祖律令》,对将佐、官吏的升迁赏罚,都有详细规定。赵普与太祖发生的冲突,实质上是权与法、权与制度之间的冲突。尽管在这个案例中,太祖起初没有表现出对法度的尊重,但实际上,他极重制度建设,热衷于创造各种新规矩。
赵匡胤为何如此重视制度建设?
赵普一直提醒赵匡胤不要给亲信大将重权,赵匡胤对赵普说:这些人都是我出生入死的好弟兄,必不负我。赵普却回答:你的好弟兄肯定不会背叛你,但是万一你的好弟兄的弟兄,就像我们当年一样,拿起刀子逼迫你的好弟兄造反,怎么办?
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石守信等人的军权后,又想任命符彦卿为禁军统帅。符彦卿出身武将世家,原是世宗柴荣手下一员骁将。赵普认为,符彦卿名位已盛,如再授以禁军统帅,恐埋下隐患,因此多次谏阻。但太祖主意已定,并拟好任命文书。赵普扣下任命文书,找太祖谏阻。赵匡胤说:朕待彦卿不薄,他岂能负我?赵普说:陛下何以能负周世宗?赵匡胤最终收回成命。
以上的两次对话传递出这样的信息:人都是靠不住的,要想靠得住,必须设计出能约束人的制度。
赵匡胤为吸收唐、五代弊政的历史教训,严密防范权臣、悍将、女主、外戚、宗室、宦官等专权独裁,防御辽的侵扰,推行北宋历史上的第一次政治军事改革。他确立了一整套新的政治理念、原则和制度,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和皇帝身上,奠定了创业的基石与纲领。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强干弱枝,加强皇帝对军队的绝对控制;文治靖国,防范武将,提高文人士大夫的地位;分而治之,削弱宰相权力;集权于上,强化对地方的控制;等等。
太宗赵匡义萧规曹随,开宝九年(976),他在即位诏书中明确说:“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太祖确立的各项改革被进一步深化。
把太祖、太宗推行的法度及其精神加以概括提炼,凝聚为“祖宗家法”,并奉为治国纲领的,是北宋第三代皇帝真宗和第四代皇帝仁宗。
太宗立三子元侃为太子,同时改其名为赵恒。当时,他抚着儿子的后背,特别说明了改名的深义:“名此,欲我儿有常德,久于其道也。”真宗即位时在制书中强调说:“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朝臣中曾经有建议增损旧政,他即举述太宗给他改名的故事予以拒绝。
仁宗朝时,“祖宗家法”的说法更加风行。仁宗在登极赦中说:“夙侍圣颜,备承宝训,凡百机务,尽有成规,谨当奉行,不敢失坠。”
但“祖宗家法”并不是条目清晰的法典,而是一种规约、习惯和传统,相当于今天我们所说的“规矩”。
仁宗朝大臣欧阳修写过一篇著名的《纵囚论》,针对唐贞观年间的“四百囚徒归狱案”展开议论。当时,唐太宗李世民下令释放近四百名死囚回乡一年,等到来年秋收后再回到狱中受刑。第二年秋收后,所有犯人一个不差地全部归狱。李世民很高兴,当场赦免了所有犯人。这个故事自唐以来一直被传颂。但欧阳修却批评说,这一做法违反法度,是沽名钓誉手段,不值得效法。这体现了宋人法度观念、规矩意识的增强。
“祖宗家法”反映了宋代制度文化的成果,对于防弊兴治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其制度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维护政治稳定和守成,因此,有些制度明知有害,宋代皇帝仍将其奉为“祖宗家法”。北宋中期进行了两次政治改革——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均受到“祖宗家法”的掣肘。
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为应对财政危机和西夏的侵扰,仁宗拜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力推以整顿吏治为核心的新政。但一年四个月后,仁宗改革的决心突然动摇,庆历新政草草收场。
仁宗为什么会放弃新政?
原因之一是,当时,西夏因年年征战,国疲民穷,又与辽发生火并,不得不主动与宋朝达成和议。北宋西北的威胁解除,仁宗丧失了改革动力。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仁宗面临“祖宗家法”的约束力。
南宋人叶适认为,范仲淹实施以吏治为核心的改革,失之“太猛”,以致激起“庸人”的反对。如果范仲淹改革“先国家之常行,后庸人之重害”,“势必民渐”,也许能够成功。
朱熹在《三朝名臣言行录》记载了仁宗的一段话,或许更能说明问题。仁宗说:“屡有人言朕少断。非不欲处分,盖缘国家动有祖宗故事,苟或出令,未合宪度,便成过失。以此须经大臣论议而行,台谏官见有未便,但言来,不惮追改也。”仁宗认为,国家在很多方面有祖宗既定的制度,若不遵循,便是过失。庆历新政的改革矛头直指士大夫阶层,而恩养士大夫、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恰恰是赵宋“祖宗家法”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仁宗原本是想打破成法,但思来想去,还是从新政的道路上倒退了回来,重归“祖宗家法”的常轨。
当代宋史学家邓广铭指出,由于范仲淹等人在推行新政过程中,和衷共济,有时还互相推崇,招致一些关于朋党的议论。对朋党问题存有戒心的仁宗,最终下决心将范仲淹等人逐出朝廷。“所以,导致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之一,也在于它抵触了宋朝的家法。”
王安石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在王安石实施变法前的熙宁元年(1068)四月,神宗曾召问王安石:“祖宗平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王安石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作答说:“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王安石将“百年无事”归于“人事”和“天助”,而非“祖宗家法”。
等到王安石实施变法时,文彦博告诫神宗说:“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司马光更把“三不足”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强加给王安石。
针对“祖宗不足法”,王安石指出:“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变改?”王安石的说法固然是实情,但司马光抓住“祖宗家法”这根稻草,在朝廷上争取了许多人的支持,他本人成了反对派领袖,并最终在“元祐更化”中将王安石新法彻底废除。
而真正大肆破坏“祖宗家法”的其实是徽宗。
徽宗登基时,自称要“率循旧章”,实际上又频频“变乱旧章”,创造了北宋历史上的若干个“首创”与“第一”,如首创御笔行事、首创宦官典机密,出现了第一批外戚宰相、第一对父子宰执等。
所谓“御笔行事”,即不经中书省商议,不由中书舍人起草,不交门下省审覆,由皇帝在宫中决断,并亲笔书写,或由宫中人代笔,直接交付有关机构执行。
北宋宦官不得典兵权的原则在太宗至迟在神宗时期已被突破,而宦官典机密始于徽宗时期。梁师成首先突破这一成法,“御书号令皆出其手”。童贯先后出任陕西、两浙、河北宣抚使,统率重兵,领枢密院事,全面总管军政,成为两宋历史上唯一的宦官执政。
韩忠彦、郑居中、蔡京则成为北宋第一批外戚宰相,蔡京与蔡卞是第一对兄弟宰执,蔡京与蔡攸是第一对父子宰执。
宣和七年(1125)十二月下旬,金军大兵压境,徽宗迫于压力,下罪自诏,表示要痛改前非,革除弊政,“尽复祖宗之故”,并称疾禅位。不久,徽宗禅位于钦宗。
钦宗在短暂的靖康时期,曾有“尽遵复祖宗法”之志。靖康元年(1126)七月初,主战派李纲被排挤出朝,宣抚河北河东,途经北宋诸帝陵寝时,感慨万端,进呈《乞深考宗之法札子》说:“伏望圣慈深考祖宗之法,一一推行之。”钦宗表示:“览所上章,陈深考祖宗之法等事,足见忠义爱君之心。当一一铭记与怀。”但此时,北宋已经大厦将倾,莫之能振。
宋室南渡后又延续了一百五十余年,历朝君臣均标榜恪守“祖宗家法”。孝宗曾说“本朝家法,远过汉唐”。淳熙三年(1176)十月,他又对辅臣说:“本朝文物家法远过汉唐,独用兵差为不及。”宰相龚茂良随即答道:“国家自艺祖开基,首以文德化天下,列圣相承,深仁厚泽,有以固结天下之心,盖治体似成周。虽似弱之,然国祚绵远,亦由于此。汉唐之乱,或以母后专制,或以权臣擅命,或以诸侯强大,藩镇跋扈;本朝皆无此等。可以见祖宗家法足以维持万世。”
真理向前半步就是谬误。孝宗对“祖宗家法”的看法还是比较客观、公允的。龚茂良说宋代“国祚绵长”是因为“以文德化天下”,亦很有见地。但据此而推论说“祖宗家法足以维持万世”,无视“靖康之变”的前车之鉴,则完全是丧失逻辑与理智,自欺欺人。
王夫之在《宋论》中肯定赵宋“祖宗家法”说:“即其子孙之令,抑家法为之檠括;即其多士之忠,抑其政教为之薰陶也。”同时指出:“宋本不孤,而孤之者,猜疑之家法也!”王夫之的看法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