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 翻译的对等原则
“对等”不是什么新概念,自从有翻译以来就有这个概念,只是没有用这个术语。用最简单的话说,对等就是在原文和译文之间建立起对等的关系。用经贸语言说,原文的价值如果是十元,那么译文的价值也应该是十元,比如Monterey is in California这句话翻译成“蒙特雷在加州”就是对等了,价值等同。
但是上面只是个简单的例子,复杂的情况就不好说,比如But if you look back at the sweep of history, it's striking how fl eeting supremacy is, particularly for individual cities这句译成“然而你若纵观历史,便会惊觉兴盛繁华转瞬即逝,城市的兴衰更是弹指间的事”,这算不算对等?推崇这种译法的人会说,这当然是对等,因为原文实际的意思就是译文呈现的意思,求翻译对等未必要在文字上对应,有人甚至用比喻的语言总结说“翻译家的债务就是要偿还同样的数额,而不一定要用同样的钱币”。换句话说,对等应该是意思的对等,不是语言表面形式的对应。著名翻译理论家奈达把这种对应称为“灵活对等”,后来别人说他用“灵活”不科学,于是他又改为“功能对等”,但实际他的观念根本没变。
可是有些学术界的人却说,“对等”这个概念误导人,它让人们相信,语言之间确实有对等存在。他们认为,没有绝对的对等,文本从一个语言转换到另一个语言时,词句的意思已经失真。信奉对等的人却回应说,我们并没有说绝对的对等呀!我们只是说,原文和译文之间总该有一个对等的关系,未必绝对,近似对等总该争取吧?没有对等的话,那还不乱套了。译者动笔时,总得有个参照的东西,什么都没有的话,就成创作了。所以连劳伦斯·韦努蒂都认为“没有这种对应观念就没有翻译。或者说那不是翻译,只能是阐释、戏仿或改编,等等”。(见“劳伦斯·韦努蒂访谈录”,《中国翻译》2013年第6期)
但是,对等理论遭遇的挑战还没结束,“目的论”的信奉者也对“对等”概念发起进攻,认为对等理论两眼紧盯着文本,好像翻译时所有的东西都在文本中,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即翻译的使用者。他们认为,在实际翻译中,我们虽然看着文本翻译,但是我们不得不时刻想着译文的使用者,而且在具体处理译文时,需要根据使用者的要求,做些改变。(详见本书有关目的论的短文)
我们初学翻译的人,对于这些不同的观念都可以听一听,因为这些观念多少对翻译会有些帮助。但是翻译毕竟是要把一种语言中的意思转换到另一种语言中去,把原文和译文在语义,甚至更多层面上对等起来,应该是译者努力的目标。就算达不到绝对的对等(精准),尽可能接近对等总应该可以吧?况且,有些情况下译者取得的对等和绝对对等也相差不多,比如说China is in Asia翻译成“中国在亚洲”,应该不算太失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