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陈默喜欢的人
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独立而行,从来不曾和女生打堆,大大咧咧的他也不注重什么形象,每天就知道抱个篮球在场上横行,把那些男生都打的趴下,是他最大的成就感。
人送外号:鬼见愁。
这种单一的生活,在在高中文理分班的时候,被打破了。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潇暮雨的情景。
班上选文艺委员,她第一个站上去,穿着一条晃眼的鹅黄色过膝裙,长发及腰,一双眼睛在她说话的时候发出耀眼的光芒,似乎,里面盛满了秋河中的水,袅袅的漾出微波。她一笑,如秋河边野菊花盛开,淡香,梦幻。
同年龄其他的女生,有的是沉迷于学习的书呆子,有的又是花枝招展的花孔雀。而她清新淡雅,自带芬芳,加上成绩优异,随便站在哪里,都是耀眼的光芒。
从来不被女生吸引的他,第一次抬头,如此专注的注视着一个人。
随后,他临时的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当体育委员!正好和她的文艺委员匹配。
索性,凭着他的“声望”和运动细胞,他登上了体育委员的“宝座”,然后还想尽办法让自己成为“妇女之友”,本着“关怀女生”,“爱护女生”的选择,在那时候跟潇暮雨夏纠思成为好朋友,人称:铁三角。
从小到大,也就这两个女性朋友,这突然冒出来一个女生,口口声声的嚷嚷着要做他老婆,要以身相许,这听起来真是怪吓人的。
再说,他喜欢的是潇暮雨,他的成绩没有她这么优秀,家里想着要节约点钱,让他考一个普通本科就行了,但为了跟她考同一所学校,选择了高昂费用的体育生路线,那时候家里拿不出这么多钱,他从班主任那里了解到市里当年的政策,要是参加大学生征兵,可以免学费,这样省分免钱的事情,求之不得。
可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
当兵服役,最少要两年。
而这两年中,会有多少人喜欢他中意的女孩子?潇暮雨有多优秀,他是知道的,只不过高中的时候女孩子专注于做自己的事情,并没有找男朋友的打算,即使班上暗恋她的男生一堆,也不见她有所回应。
那时候他看着光芒万丈的她,也不敢说出喜欢,他害怕,好不容易才打入敌人内部成为“妇女之友”就毁在自己的告白身上。
而早上的时候,听闻潇暮雨有喜欢的时候,头顶似乎有一道雷电劈过,劈得他站在原地一步都动不了。
缓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神魂。
心底的小火苗猛的被浇了一盆冷水,透心凉。
他都等了这么多年了,怎么能放弃?就算是女孩子喜欢的人,他也想拼一拼,能不能成功!
那个男人,终是要会一会的。
女孩子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心底是兴奋了一阵的,没想到接了电话之后,却变成了现在这副局面……
面前这个叫什么鱼的女孩子,该怎么打发?他不过就顺手的一个善意之举,竟然把自己坑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