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诗坛顽童肯明斯(代序)
美国现代诗坛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彼德·潘(Peter Pan),从一九二三年起就不曾长大过,可是虽然永长不大,现在却已死了。他的名字也挺帅的,横着写,而且是小写,你看过就不会忘记。那就是e.e.cummings。
爵士时代的几个代言人,现在都死得差不多了。海明威是一个。格什温(George Gershwin)是一个。詹姆斯·狄恩是一个。现在轮到了肯明斯。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一副满是矛盾的性格——他们都是看来洒脱,但很伤感,都有几分浪子的味道,都满不在乎似的,神经兮兮的,落落寡合的,而且呢,都出奇的忧郁,忧郁得令人传染。就是这么一批人。
肯明斯似乎永远长不大,正如艾略特似乎永远没年轻过——艾略特一写诗就是一个老头子,至少是一个未老先衰的青年,从《普鲁夫洛克的恋歌》起,他就一直老气横秋的。肯明斯似乎一直没有玩够,也没有爱够。我不是说他没有成熟,我是说他一直看年轻,经老。在这方面,他令我们想起了另一位伟大的青年诗人——来自王子之国威尔士的现代诗王子狄伦·托马斯。比较起来,托马斯豪放些,深厚些,肯明斯飘逸些,尖新些。托马斯像刀意饱酣的版画,肯明斯像线条伶俐的几何构图。批评家曾经把现代雕塑的考德尔(Alexander Calder)来比拟现代诗的肯明斯。考德尔那种心机玲珑的活动雕塑(mobiles)也的确有点儿像肯明斯的富于弹性的精巧的诗句。两者都是七宝楼台,五云掩映,耐人赏玩。
事实上,肯明斯的诗和现代艺术确有密切的关系。像布莱克、罗赛蒂、叶芝、科克托一样,他也是诗画两栖的天才。他生前一直希望别人知道他“是”(而非“也是”)一位画家,且数度举行个展。他的全名是爱德华·艾斯特林·肯明斯(Edward Estlin Cummings,1894—1962)。他的生日是十月十四日。他的家庭背景很好,父亲是哈佛大学英文系的讲师,其后成为有名的牧师,而小肯明斯也就出生在哈佛的校址,麻省的剑桥。一九一六年,他获得哈佛的文学硕士学位,不久就随诺顿·哈吉士野战救护队去法国服役。一位新闻检查官误认他有通敌嫌疑,害他在法国一个拘留站(肯明斯直截了当管它叫“集中营”)中监禁了三个月。这次不愉快的经验后来成为他的小说《巨室》(The Enormous Room)的题材。从那拘留站释放出来,肯明斯立即自动加入美国的陆军,正式作战。第一次大战之后,他去巴黎学画,之后他一直往返于巴黎和纽约之间,做一个职业的画家,同时也渐渐成为一位顶尖儿的现代诗人。一九二五年,他得到“日晷”文学奖。一九五四年,哈佛母校聘请这位老校友回去,主持有名的“诺顿讲座”(Charles Eliot Norton Lectures at Harvard)。这个讲座在学术界的地位很高,大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和考普兰都曾经主持过。
多才的肯明斯曾经出版过一册很绝的画集,叫做CIOPW。原来这五个大写字母正代表集中的五种作品——C代表碳笔画(Charcoal),I代表钢笔画(Ink),O代表油画(Oil),P代表铅笔画(Pencil),W代表水彩画(Watercolor)。兼为画家的肯明斯,他的诗之受到现代画的影响,是必然的。现代艺术最重要的运动之一,毕加索和布拉克倡导的立体主义,将一切物体分解为最基本的几何图形,在同一平面上加以艺术的重新组合,使它们成为新的现实。这种艺术形式的革命,在现代诗中,经阿波利奈尔的努力,传给了美国的麦克利什、雷克斯罗斯(Rexroth)和肯明斯。在现代诗中“立体主义”指各殊的意象和叙述,以貌若混乱而实经思考的方式,呈现于读者之前,使其形成一篇连贯的作品。诗人运用这种方式,将经验分解为许多原素而重新组合之,正如画家将物体分解一样。
肯明斯则更进一步,大胆地将诗的外在形式也“立体化”了。我把他叫做“排版术的风景画家”(typograhical landscape painter),或是“文字的走索者”(verbal acrobat)。顽童之名,盖由此而来。在此方面,他的形式是与众不同,独出机杼的。例如他把译为“我”的I写成i,又把传统诗每行首字的大写改成小写,起初曾使批评界哗然。事实上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在中国诗里,“我”字本就无所谓大写不大写。我们也从不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中的“孔”字和“五”字大写。其次,在这种“立体派”的作风下,肯明斯复把文字的拼法自由组合或分解,使它们负担新的美感使命,而加强文字的表现力和句法的弹性。例如他把mankind改成manunkind。把神枪手连发五弹的动作连缀成onetwothreefourfive,以加强快速的感觉。把most people连缀成mostpeople,以代表那些乡愿式的“众人”。下面一个例子,最能代表他这方面的风格。原意该是Phonograph is running down,phonograph stops。(唱机要停了,唱机停止。)结果被他改写成:
pho
nographisrunn
ingd o w,n phonograph
stopS.
这种形式,看起来不顺眼,但是读起来效果很强,多读几遍,便会习惯的。读者请原谅我不得不直接引用英文,因为翻译是不可能的。
又例如在《春天像一只也许的手》(spring is like a perhaps hand)中,他将同样的字句,时而置于括弧内,时而置于括弧外,时而一行排尽,时而拆为两行,时而略加变更次序,造成一个变动不已的效果,令人想起立体主义绘画中的阴阳交叠之趣。
其次,肯明斯往往打破文法的惯例和标点的规则,以增进表现的力量。他往往变易文字的词类,为了加强感觉,例如在《或人住在一个很那个的镇上》(anyone lived in a pretty how town)之中,便有很多这样的手法:
anyone lived in a pretty how town
(with up so floating many bells down)
spring summer autumn winter
he sang his didn't and he danced his did.
Women and men (both little and small)
cared for anyone not at all
they sowed their isn't they reaped their same
sun moon star rain
此处的“或人”(anyone)当然可以视为任何小镇上的小人物。“春夏秋冬”连写在一起,当然是指“一年到头”的意思。“他唱他的不曾,他舞他的曾经”,是非常有趣的创造。“不曾”令人难忘,故唱之;“曾经”令人自豪,故舞之。而此地的“不曾”和“曾经”在英文文法中,原来都是助动词,但均被用作名词,就加倍耐人寻味,且因挣脱文法的枷锁,而给人一种自由、新鲜的感觉。第二段中的isn't也是同工的异曲。“日月星雨”应该是指“无论昼夜或晴雨”。全诗一共九段,给人的感觉是淡淡的悲哀和空寂,因为一切都是抽象的。
乔伊斯和斯泰因女士在小说中大量运用的意识流技巧,肯明斯在诗中亦曾采用,有时也相当成功。例如上面所举《或人住在一个很那个的镇上》的第一段中,with up so floating many bells down一行,实际上只是意识流的排列次序,正规的散文次序应该是with so many bells floating up (and)down。可是前者远比后者能够表现铃铛上下浮动时那种错综迷乱的味道。
肯明斯的作品,除了前面提起过的大战小说《巨室》和画集CIOPW外,还有诗集Tulips and Chimneys(1923),XLI Poems(1925),is 5(1926),ViVa(1931),No Thanks(1935),1×1(1944)等多种。此外,他尚有剧本《他》(him,1927),芭蕾剧《汤姆》(Tom,1935),及寓意剧《圣诞老人》(Santa Claus:A Morality,1946)。
大致上说来,肯明斯的诗所以能那么吸引读者,是由于他那种特殊而天真的个人主义,和他那种独创的崭新的表现方式。前者使他勇于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尊贵,到了童稚可爱的程度。在僵硬了的现代社会中,这种作风尤其受到个别读者的热烈欢迎。他曾说,政客只是“一个屁股,什么都骑在上面,除了人”(an arse upon/Which everything has sat except a man.)。后者使他成为一个毁誉参半的诗人;许多读者看不顺眼的,正是另一些读者喜欢得入迷的排版上的“怪”。事实上,“看不顺眼”的排版方式,往往可以“听得入耳”,因为那种方式原是便于诵读,不是便于阅览的。
这些“怪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抒情诗,或咏爱情,或咏自然。另一类是讽刺诗,或抒发轻松的机智,或作严厉的攻击。后者反映美国的现实,比较有区域性,不易为外国读者欣赏。前者精美柔丽,轻若夏日空中的游丝,巧若精灵设计的建筑,真是裁云缝雾,无中生有,匪夷所思。春天和爱情是这类诗中的两大主题。春天死了,还有春天。情人死了,还有情人。歌颂春天和爱情的诗,其感染性普遍而持久,所以能令外国读者和后世读者也怦然心动。肯明斯的情诗,读起来飘飘然,翩翩然,轻似无力,细似无痕,透明而且抽象,可是,真奇怪,却能直扣心灵,感染性非常强烈。一旦读者征服了形式上的怪诞,他将会不由自主地再三低吟那些催眠的诗句,且感到解开密码后豁然开朗的喜悦。对于肯明斯,生命是一连串渐渐展露的发现,“恒是那美丽的答案,问一个更美丽的问题”。对于他,爱情是无上的神恩,是“奇妙的一乘一”。在《我从未旅行过的地方》(somewhere i have never travelled)一诗中,有下面的两段,可以代表这类诗的风格:
你至轻的一瞥,很容易将我开放
虽然我关闭自己,如紧握手指
你恒一瓣瓣解开我,如春天解开
(以巧妙神秘的触觉)她第一朵蔷薇
若是你要关闭我,则我和
我的生命将合拢,很美地,很骤然地
正如这朵花的心脏在幻想
雪片啊小心翼翼地四面下降
透过奇特的形式,透过那一些排版上的怪癖,透过那些令浅尝辄止的读者们望而却步的现代风貌,我们不难发现,尽管肯明斯是现代诗最出风头的前卫作家之一,他本质上仍是传统的,浪漫的,几乎到伤感的程度。事实上,许多现代作家的“硬汉姿态”只是他们温柔气质的掩饰。肯明斯的追随者虽多,他毕竟不是现代诗的主流。他不是一个深刻的思想家,他的接触面颇有限制,他的分量也不够重,可是他那天真可喜的个人主义,他那多彩多姿万花筒式的表现技巧,和他那种至精至纯的抒情风味,使他成为现代诗中一条美丽活泼的支流。读者翻开叶芝和艾略特的诗集,为了寻找智慧和深思,但是他为了喜悦和享受,翻开肯明斯的作品,就像他为了喜悦和享受,去凝望杜菲或米罗的画一样。肯明斯也有一些过分做作以至于沦为字谜的实验品,可是一位诗人,一生只要留下一两打完美无憾的杰作,也就够了。许多三流作者,只学到他缤纷的外貌,没有把握到他纯净如水透明如玻璃的抒情天才,浪费蓝墨水罢了。诗坛究竟不是动物园。动物园里不妨有几只同类的奇禽异兽,诗坛只能有一个肯明斯啊。
顽童不再荡秋千了,秋千架空在那里。让我们吹奏所有的木管乐器,送他到童话的边境。
一九六二年九月
[说明] 在台湾和香港,Cummings被译为“肯明斯”。大陆也曾采用过此译名,现一般译为“卡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