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女主手账记(幸人)
今天早上上班路上挺不顺的。
先是堵车,接着公司楼下车位又没抢到,好不容易看中一个空位我还倒不进去,最后多亏了保安大叔帮忙开进去才算了了一桩麻烦事。
然后就更不顺了。
虽然我刚来公司,但办公室八卦也没少听,谁什么背景做上司的要略知一二,常常出入公司的人我也得记着些,比如……
林夕的先生。
这还是听我那位可爱的小秘书八卦的,据说此人来头不小,还是个搞科研的,总之吹得天花乱坠,好像他不是她男朋友是什么人生遗憾似的。不仅如此,人家还有个遗传了爹妈优良血统的可爱女儿,林夕他老公来接她的时候经常带着孩子一道,还是个挺机灵的小姑娘,长得也水灵……
我其实不是很关心别人老公的八卦,毕竟那是人家家事。不过听同事们聊天的闲言碎语,好像这家人的生活就是他们所有单身狗的发展目标一样。
百闻不如一见,也就是今天倒车的功夫。
是林夕先和我打招呼的,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一点都不像一个孩子的妈,照着车反光镜补妆,嘴撅的都快认不出她了。
她坐的是副驾驶,那开车的应该就是她先生了吧?
我也只是在打招呼的时候,偷偷瞥了一眼。
可以说,这个面孔,我曾经很熟悉,就算隔着车窗我也能认出一二。
做科研工作不是他从中学就开始的梦想吗?
他以前的头发是沾了水拿梳子梳成微微的三七分,但这般功夫几乎没看出什么效果。
现在大了发胶发蜡应该都能安排上了,换个发型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
他应该看不见我,或者说是他认不出我来,我也换发型了,身材比高中时候匀称了,而且现在穿职业装肯定跟穿校服视觉效果不一样,从小女生到女人,十八变吧。
我还是单身,而且这些年我感觉单身比找一个伴侣要舒坦多了,我以后也会继续单着。单身的人往往比成家的人更耐得住寂寞,自己待久了自然而然习惯了一个人做所有事情。从前和华绅一起学习一起上课,我不会的题目只要甩给他就能出现标准答案和解题步骤,我习惯性地依赖他。
但谁也不是谁的影子,不会一直跟着你的。
刚开始不习惯,后来自己摔了几次跟头也就这么过来了。
也好,一个人学会了很多。
虽然只是短暂一瞥,但我脑中仿佛能展现出华绅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场景,这应该就是了,最适合他的那种生活。
车停好了,我转身离开了。
又是忙碌而美好的一个早晨,进公司,打卡,刷过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