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财税法
(一)税法
1.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以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的方式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的特征
①无偿性;
②强制性;
③固定性。
2.税法的概念及特征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即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特征
①税法是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②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
③在税务争议处理程序上,税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当纳税人与征缴者发生一般纳税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缴纳义务。另外,一般税务争议,当事人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是申请司法救济的必经程序。
3.税法构成要素
(1)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税收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税务争议、法律责任。
(2)目前,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基本形式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3)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
①按期纳税;
②按次纳税;
③按年计征,分期缴纳。
(二)流转税法
流转税又称商品税,是指以商品销售收入额和服务性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凡为规范流转税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均属于流转税法。
1.增值税
(1)增值税的纳税主体
依据我国《增值税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具体在增值税征收管理时,其纳税人一般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3)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业产品等货物,按低税率13%计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一般实行零税率。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4)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但仅限于进口环节;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物资和设备,进口时免征增值税;
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进口时免征增值税;
⑦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进口时免征增值税;
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5)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①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②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③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消费税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消费税的纳税主体
消费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共包括14个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4)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三种形式。
(5)消费税的减免规定
依据我国税法规定,对由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并在境内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一律征税,对境内生产而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实行先征后退或在生产环节免征。
3.营业税
(1)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商品流通领域和非商品性生产经营部门取得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营业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的特点具体有:
①征收普遍;
②税率低,税收负担较轻;
③税率设计简单,简便易行;
④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可靠。
(2)营业税的纳税主体
依据我国《营业税条例》,营业税的纳税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3)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①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的应税劳务;
②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和商誉;
③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4)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按照行业的不同,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具体分为三个档次:
①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②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
③娱乐业原规定5%~20%的幅度比例税率,从2001年5月1日起,除个别项目外,一律实行20%的比例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5)营业税的减免规定
依照我国税法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①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③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⑤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⑦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上述项目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三)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法》统一适用于在我国国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①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②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①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上述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①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规定
①应当免税项目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②可以免税或减税项目
a.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e.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6)税收抵免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
⑪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免纳和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项目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例】2011年9月1日,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二十
B.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C.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员工全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
【答案】D
【解析】A项错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B项错误,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C项错误,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D项正确,由个人所得税税率附表可知,企业员工全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