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军转干部安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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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

1.《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主要体现了行政法中的(  )。[2016年真题]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D.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答案】D

【解析】A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B项,“行政合理性原则”,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C项,“正当程序原则”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主要包括:程序的控制要公开;公众参与原则;回避原则。D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下列对司法俗语说明错误的是(  )。[2016年真题]

A.案结事了——司法解决的根本性

B.有告必理——司法解决的普遍性

C.不告不理——司法活动的被动性

D.一事不再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

【答案】B

【解析】A项,法院结案真正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体现了司法解决的根本性。C项,“不告不理”说明了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原则,体现了司法活动的被动性。D项,“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B项,说明了司法的公正性。

3.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2016年真题]

A.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AD两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项,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2015年真题]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本题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5.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国法治建设经历了多个重大节点。下列关于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举措,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一项是(  )。[2015年真题]

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提出依法治国并写入宪法

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

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A.

B.

C.

D.

【答案】A

【解析】1978年,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1999年,提出依法治国并写进宪法;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2014年,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此正确顺序为

6.“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2015年真题]

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B.罚款应当由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询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案】B

【解析】程序正义要求裁判者判决符合公正正义要求,“罚款由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会导致行政机关为了经济利益随意处罚影响法律公正。我国为了加强对罚款活动的监督,实施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的原则。

7.下列对有关法律的解释,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人民法院不可以在当事人不在场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

B.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有效婚姻

C.我国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解除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D.对于父母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

【答案】C

【解析】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A项错误,非行为能力人可指定法定代理人。B项错误,此行为构成重婚。D项错误,《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8.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2014年真题]

A.某市副市长贪污受贿案

B.某法官徇私枉法案

C.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D.王某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案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ABD三项,作为犯罪主体的副市长、法官、公安机关均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D项,犯罪主体为公司,不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9.下列行为侵犯到他人知识产权的是(  )。[2013年真题]

A.甲模仿某知名作家的写作风格创作小说并以该作家名字公开发表

B.甲因无法分辨真假销售某高仿皮包,但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

C.甲开发“A之C”游戏并公开销售,但“AC”商标的权利人是乙

D.甲申请注册“AC琴行”,“AC”二字与某知名电脑商标完全重合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该项侵犯的是姓名权。C项错误,题中游戏开发与他人商标权并无直接关联。D项错误,两种不同种类的产品间用同一名称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行为。B项正确,事实上知识产权侵犯不以主体是否有过错和是否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失为要件,只要造成侵权事实,就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即甲销售某高仿皮包,就已经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10.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

A.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B.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C.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B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所以乙有权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D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选项中一律收回承包地的做法不合法;C项正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11.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区长辞职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答案】C

【解析】C项,《立法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即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全国性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

12.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下列哪一机关或者单位实施行政许可?(  )

A.所属事业单位

B.其他行政机关

C.其他国家机关

D.其他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

【答案】B

【解析】B项,《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因此,行政许可只能委托行政机关实施。

13.下列关于设定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但《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B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只能对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实施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C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4.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B

【解析】《民通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萧某的承诺行为无效。

1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违宪或违法行为的是(  )。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见外国使节

B.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区的自治条例

【答案】D

【解析】《立法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即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而非“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

16.国家对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单位收取排污费,属于(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用

D.行政征收

【答案】D

【解析】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收取排污费”不具有惩罚性质,是行政征收行为。

17.《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  )。

A.根据发出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

B.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

C.均不给予行政许可

D.抽签决定许可决定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8.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的行为对于李某是显失公平,且李某实际想购买一枚铂金戒指,但是因为对其不了解而误购了银戒指,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9.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答案】B

【解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20.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

A.无限责任

B.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