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全书【核心讲义+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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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简介

一、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简介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创建于1951年,是由辖内农牧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统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相当于正厅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承担对全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二、特色优势

(一)机构网点覆盖城乡,从业人员众多。

(二)系统网络发达,结算渠道畅通。

(三)业务品种齐全,服务手段先进。

(四)代理业务广泛,惠农平台完善。

三、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校园招聘考试概述

(一)招聘范围

重点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境内15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允许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应用计算机、英语等基础技能。

(3)仪表端庄,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规定的相关标准。

(4)年龄一般应在25周岁以下。能够在当年8月之前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

(5)考虑到行业特殊性,原则上应聘人员只可报考生源所在地及邻近旗县的法人机构。

2.专业条件

(1)报考业务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用人单位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财会、金融等经济相关专业。

(2)报考文秘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中文、文秘相关专业。

(3)报考法律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法律相关专业。

(4)报考计算机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计算机相关专业。

(5)报考审计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会计、审计相关专业。

(6)报考其他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与岗位相应或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nmbys.com)报名专栏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校园招聘报名表》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以公布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简历筛选)。

报名截止后,各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简历筛选),主要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3.面试。

(1)面试通知。由用人单位协同有关高校通过网站公布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的具体时间及地点(校内指定地点),未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面试前组织进行,主要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现场审验(面试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备案)。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校园招聘报名表》(网上打印);

本人身份证原件;

所在高校教务处和院系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统一模板);

本人成绩表(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公章);

近期生活照电子版(6寸);

双学位面试人员需提供两个学位的证明和成绩表。

(3)面试方式。主要从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入职动机、专业技能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不多于招聘计划30%的比例,确定实习入围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依据面试排名进行递补。

5.实习。

体检结束后,进入实习环节的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安排至用人单位相应岗位进行实习,实习期2-3个月。实习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试考核。

6.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实习人员双考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实习人员双向选择,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用人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机构或营业网点。

(五)工作待遇及相关要求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6个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用期满转正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相应的劳动用工合同。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和各类险金按照各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自治区联社纪委及各用人单位纪检组织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咨询电话:0471-4342012

监督电话:0471-4341231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对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2.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用人单位的1个岗位。

3.请应聘者务必确保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均有本人承担。

4.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通知事项和相关信息均通过内蒙古教育厅、自治区联社及各有关高校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5.内蒙古教育厅、自治区联社和各有关高校网站是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的合法途径,其他途径均未获得自治区联社授权或许可。此外,自治区联社从未举办或授权举办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未向社会公布过任何考试范围和题库,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